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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行荒野 第四章 被疯子咬的人也疯了

大家纷纷来到街边。疯了一般的老耿被大家扭住,拼命地挣扎,嘴里不时地发出嘶吼。押着他的几个人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但看得出来,大家想控制住他非常吃力。早就听说人疯了之后力气会变得出奇的大,看起来这是真的。

很快这伙人走出了大家的视线,老耿的嘶吼声和押他的人的吆喝声渐渐远去。不知是把他送到了镇上的医院还是警察局。

街边看热闹的顿时炸了营。

“昨天晚上看老耿就不对劲,我看,还是他女儿不省心了,他这一上火,得了疯病了。”“不对呀,今天看见老耿好像还没什么问题,说话有条有理的啊。”“有什么条理,都说他在省城跟人打了一架,回到家胳膊上还缠着纱布,没准是跟人都动了刀了。”“我怎么听说他胳膊上是叫人给咬的。”“别管是怎么伤的,反正是不正常,这么些年,你见老耿跟人打过架没。”“那倒是没有……”

大家说什么的都有。我有点没听进去。被刚刚的一幕震到了,一时有点回不过神来。

疯子我见过。文疯子武疯子都见过。出来隐居之前还在我住的城市的商圈看见一个女疯子,在街上见人就打,走过路过的女孩子们时不时被她吓得发出尖叫。

但是疯得像老耿这么厉害的人,我是真的没见过。我毫不怀疑,如果刚才没人控制住老耿,他会毫不犹豫地对身边的人展开足以致命的攻击。

心有余悸的我决定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带上我采购的补给,回到我的营地。似乎,那个没人的旷野比这个人丁兴旺的小镇更能给我安全感。

小镇上电话有信号,我打开手机微信简单看了一眼。不少找我聊闲天找不到的,基本没什么正事。又打开朋友圈看了一眼,异彩纷呈。秀恩爱的,晒车晒表晒金链子的,灌心灵鸡汤的,卖面膜减肥药的……

正打算关掉手机,突然,朋友圈上一条状态映入我的视线。发这条状态的是一家酒吧的女歌手,曾经我们在一起演出。状态的文字内容是这样的:出来逛街逛得好好的,遇见一个疯子当街乱跑,吓死宝宝了,怕怕哒~

文字下面是一段小视频,打开之后,画面不是很清晰,抖动得很厉害。画面是在一家商场里,一个穿着一身运动服的人,高声嘶吼着冲向旁边一家手机店。随着人群的一声惊呼,穿运动服的人重重地撞到了手机店的玻璃门上。门应该是被人从里面顶住了,穿运动服的人没冲进去,随即开始疯狂地砸门。小视频只能录七秒钟,看到这里,戛然而止。

又是个疯子,刚刚看到个疯得这么厉害的人,又在朋友圈里见到个疯子。我这一天算是交上精神病的运了。嗯,也对,熟悉的人都叫我枫子,听起来跟疯子是一回事。我叫枫子,老耿是个疯子,朋友圈里看到的也是个疯子。好像还有哪个疯子来着?哦对,老耿在省城回来之前,跟他打架把他胳膊咬了的也是个疯子……

等等。

好像哪不对。

老耿疯了。刚刚的事。大半天之前,他被一个疯子咬到了胳膊……听大家的聊天说,几个小时之前他还好好的。几个小时之后,居然疯这么厉害……我有点不敢往下想了。

心底里有个声音告诉我,这是个是非之地,不能久留。

背好行囊,我匆匆踏上赶回营地的路。一路之上,心情复杂地要命。有些难过,有些压抑,更多的,是心底一种隐隐的恐惧。这种恐惧说不清道不明。也说不上来恐惧的到底是什么。是刚刚被老耿疯了的一幕吓到了?不应该,我见过比这更吓人的事情。是因为朋友圈里刚刚看到的小视频?更不应该,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怎么会影响到我的心情。可是我就是有点恐惧,准确的说,我仿佛觉得事情到这里还远没结束。

回到营地,仍然觉得心有余悸。我找了根手臂粗的树枝,放在帐篷里,似乎这样心里能踏实点。

或许再在这里住个三天两天,我也该回家了。隐居也没必要非得住很久。住了这些日子,也够意思了,对自己的隐居梦想勉勉强强也能算有个交代了。突然发现,对于二百多公里外那个三十七平米的小家,我居然产生了思乡情结。

但转念一想,也骂自己没用。什么时候开始,也跟小姑娘似的多愁善感了。路上遇见个疯子而已,居然把自己吓着了。大老爷们,多余想些不该想的。

拿起手机看会电视剧吧。最近隐居的日子,我在温习一部电视剧。我把它缓存在了手机里。那是1993年拍的《包青天》。说到这部电视剧,我真的想问问曾经看过它的人。有没有人还能记得这部电视剧有多少集?或许准确的数字没人记得清楚。那大概多少集有印象吗?三十多集?四十多集?错。正确答案:从第一个故事《铡美案》到最后的《五鼠闹东京》一共二百三十六集。没错,它是那个年代当之无愧的鸿篇巨制。

我计划中的隐居就是这样。不会被任何人打扰到。每天悠哉游哉地读我想读的书,看我想看的电视剧。白天的小插曲,我可以很轻松的抛诸脑后。

真的可以吗?应该是可以吧。不管怎么说,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还是把那根大棍子放在了身边。

风平浪静的几天过去了。几天前在双九镇发生的事情已经成为了隐居生活的插曲。我渐渐地发现,我对生活的不满情绪在减少。在无人的野外,我开始逐渐怀念身边有人的日子。怀念与朋友谈天说地,怀念在外面演出的苦与乐,怀念跟各种圈子的人聚会吃吃喝喝。想到餐桌上的酒肉,真的,让人按捺不住。甚至,曾经讨厌过的人,现在在我的脑海中也有很多可爱的地方。一个人与自己交流的日子适可而止才好,我这么认为。

于是我决定,在下次断粮日,就收拾行装打道回府。

我走的时候其实并不算弹尽粮绝。如果我想的话,以剩下的食物,我完全可以在营地继续住上一两天。但是我确实想家了。是时候结束我的隐居生活了。清晨,我整理好了所有的东西。我要回到双九镇,坐回城的长途车。

走到了快要进双九镇的路口,似乎有点不对劲。宽宽的土道上好像扔着一些衣衫。走进点,发现不光是衣物,还有一些生活用品也被丢到了路中央。路旁赫然扔着一只铝盆,里面淘好的米撒了一半盆里剩了一半。看这个模样,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影视剧中土匪洗劫过的村庄的样子。

我加快脚步,走进了双九镇。走到镇里,我算是彻底傻眼了。一阵恐惧袭来,让人觉得浑身汗毛直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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