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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行荒野 第一章 社交恐惧症

夜已深。

在这个舞台上演出,已经是第N个年头。从最初对舞台和掌声的向往,到中期从默默无闻到有了自己粉丝的喜悦,再到后来对面前一张张被酒精麻醉的脸孔的木然,直到现在对于这种所谓灯红酒绿生活的无比厌倦。

在这舞台上下,我见到了很多人。

多数人挺喜欢我的,对于这种别人对自己的喜欢,曾几何时,它是我认为的光环和吹牛x的资本。到现在,而立之年,蓦然回首,原来都是浮云。

三十而立,其实我挺不爱聊这个的。

大学毕业之后,在这个东北的城市里,我放弃掉了成为一个企业白领朝九晚五的机会。我热爱自由,于是做上了演出的行当。主持,表演,唱歌,整日奔波于各个小媒体和商业演出之间。这种生活我一直很喜欢。自由度高,赚钱也相对快些。

后来,一家酒吧老板看好我,请我去演出,每天晚上主持唱歌,直至午夜。

几年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哥们在这座城市里也算小有名气。走在街上,偶尔也被陌生人拉住,一惊一乍的问,你不那谁谁谁吗。没错,就是我。

“枫子,时间差不多了,上台,开场!”

“哦。”

舞台总监的催促,打断了对往事的追忆。音乐响起:“有请阿枫闪亮登场,登场,登场!”结尾的两个字加了特效,反复回荡在耳畔,我一直觉得,这种设计真尼玛土。

每天讲着差不多的段子,哼着一样的歌。休息时间,还要应酬点喝得醉眼乜斜的顾客,这就是我每天夜里的生活。

时间接近午夜,来夜店的男女们基本喝得差不多了。酒后的大伙可谓百家争鸣,什么样的都有。有哭的有笑的,有撒泼的有睡觉的,尽显人间百态。

一瓶啤酒“咣当”一声被摆在舞台的地板上,瓶口插了一张皱皱巴巴卷成筒状的一百块钱。

这一幕,哎,真心是见太多了。

筷子兄弟的电影《猛龙过江》里有个桥段。肖大宝在洗浴中心演出时,台下大哥送了一打啤酒。大宝强颜欢笑地喝掉了整打啤酒,为了讨大哥欢心,还说了不少违心的俏皮话。很多人觉得生动,体会到夜店演员不容易的同时,难免会觉得这个行业里的人们品格都挺低的,有点没底线。

事实上,夜店的演员在我看来,多数人自尊心还是比较强的,有些甚至很骄傲。他们多以搞艺术的自居,一些在他们看来凡俗的人和事多被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

比如眼前的这瓶啤酒,我是不会喝的。

一般我处理这种带有点轻视性质的打赏,我就假装看不见。但今天这醉鬼却有点难缠。在我唱了半首歌还没碰他的啤酒的时候,他再次拿起啤酒瓶朝我举了过来:“咋,咋地,叫你喝……瓶酒,是,是不是不好使?”

“大哥,谢谢你了,我有痛风,实在是没法喝酒。”几年了,我就一直拿这个子虚乌有的毛病对付各路酒鬼。

也许在多数人眼里,一个夜店的主持人得八面玲珑,两面三刀。他会具备很高的情商,并且善于与各类人沟通。

事实上,这样的生活却耗尽了我的激情,让我对社交产生了深深地恐惧。

我用来释放自己的爱好,是户外运动。登山,徒步。可是快节奏的生活让我很少有时间去实践。有这样的一类人,他们穿着品牌的冲锋衣,性能很好的登山鞋,拥有着充足的户外装备。但是却每天开着轿车,坐着办公室。看起来像是户外运动达人的他们却每天操心的自己的腰间盘突出和颈椎病日益严重。这类人,我把他们称为意淫党。

我就是这类人中的一员。

虽然喜欢户外运动,但是没时间亲身感受大自然的我,把大部分的时间和金钱都用在购买户外装备和保存它们上。我自己住的三十七平米的小房子里摆满了各类户外用品。我有个夙愿,当我有时间,我一定要背上充足的装备,找个没有人的荒郊野外好好地住上些日子。古人跟这个叫“隐居”。想想都觉得诗情画意。

于是我开始尝试推掉演出,向酒吧递辞呈。

老板和总监轮番找我谈话,不同意我的辞职申请。我说我想出去隐居,结果他们笑笑,别闹了,你又不是诗人。

之所以老板同意放我走,或者说炒我鱿鱼,导火线是因为后来那次打架。

晚上演出时候,几个新客人来酒吧玩,当时坐在前排。其中有个胖子,就是喝多了酒特别兴奋的人,记得那天他脱个光膀子,露出一身膘在台下尽情晃动。听到台上有他会唱的歌,几次三番要上台来唱,都被服务员好说好商量给拦下了。这种人,让人看着极不舒服。但没办法,在夜店工作,隔三差五遇到这种顾客是难免。可能是晃累了,胖子把眼光瞄向邻桌的俩女孩,拿了杯啤酒走过去跟其中一个女孩说着什么。那女孩看起来有点怕他,往旁边躲了躲,胖子就势坐在了女孩身边,把手搭在女孩的肩上,女孩吓得推开胖子的手起身去了卫生间。胖子又把目光瞄向了在桌上喝酒的另一个女孩子,刚一凑过去,那女孩子冷冷地对他说了声:“你离我远点。”声音很大,当时在台上我的都听得清清楚楚。胖子讪讪地看着女孩,好像有点拿不定主义是要继续搭讪还是要翻脸,亦或是要走开。

看到这种情况,一般需要给双方个台阶,我在台上对着胖子笑笑:“接下来这首歌唱给你,希望哥你能天天开心。”本来话说到这,胖子如果对我点个头鼓个掌,搭讪失败的尴尬就翻篇了。

也许那胖子真的喝多了,脑筋不清醒。看我对他说话,似乎他一肚子尴尬和怒火有地方发泄了,指着我大吼一声:“你给我滚一边去!”

好心换来句骂,当时我也是挺尴尬,大庭广众的碰了一鼻子灰。

胖子对我吼完一句话,似乎胆气也状了不少,指着面前的女孩,大声说着什么,女孩子瞪视着他“啪”地一声拍开了面前指着自己的手。胖子收回了手,咬牙切齿地左顾右盼,像是要抄起什么东西揍那女孩,又像是要找个什么东西摔了撒撒气。半晌,胖子拿起桌上的酒杯,把满满一杯酒泼到了台上。

我在台上唱的是古惑仔的《友情岁月》。没唱几句,面前出现很多大小的水珠向我飞来。当时的场景看起来很奇幻,有点像电影里太空飞船里,水在失重状态下漂浮在空中的形状。但水珠并没在天上漂浮太久,一愣神的功夫,啤酒泼了我一身一脸。当时我想都没想,丢下话筒,跳下台,一胳膊肘打在胖子的脸上。

看着他又肥又壮的体格,一脸横肉的表情,我没认为我能打得过他。但是我管不了这些了,必须得打他,我真是生气了。不知道是因为他喝多了站不稳,还是我在盛怒下用的力气特别大,胖子脸上挨了我一肘之后,竟轰然倒地。现场安静了能有一两秒。胖子的朋友先缓过神来,有人过来掐住我脖子,我向他踢了一脚,然后我就糊里糊涂挨了几下,然后是酒吧服务员经理都冲上来跟他们打在了一起。我们的人多,又都没喝酒,估计多说也就一两分钟,几个醉鬼先后被我们打倒在地。

有人报了警,处理的结果是双方都没受什么伤。自己顾自己。

在酒吧内部,我的问题多些。首先,我扔掉了整台演出,导致营业受到影响。其次,我先动手打人,说到底于理有亏。老板让我回家自己反省。天亮,接到总监来的电话:“枫子,经过我们研究商量,你还是先休息一段时间。”“没问题,没啥事我睡了。”

其实,在早些年,比这还窝囊的气我也受过,也咽下去了。我觉得,我就像是一个气球,不停的在体内积蓄着各种负能量。随着时间的增加,负能量越膨胀。如果永远得不到发泄,到最后,我会疯掉。事实上,现在的我已经开始恐惧社交,不爱同人接触。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带上我的各种装备,去无人的荒郊过一段隐居生活。

对啊,现在不就有时间了吗。

想到这,心灰意懒的情绪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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