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动议到草创
由于上述正规学校须经考试,选择较严,因而时任日本法政大学校长(总理)的梅谦次郎经与留日学习法政科的范源廉和曹汝霖商议,决定专为中国留日学生创设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这一动议获得了日本文部省的认可。中国出使日本大臣兼管游学生总监督杨枢也从旁推动,最终促成了中国政府选派留学生赴日学习速成科。〔111〕在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四(1905年1月9日)的奏折中,杨枢提道:
迩者学务大臣暨各省督抚陆续选派学生来东就学综计人数已逾三千。然其中习普通科者居多,习法政专门者尚少。缘日本各学校授此等专门之学,皆用本邦语言文字,中国学生从事于斯者,须先习东语东文,方能听受讲义。约计毕业之期,总须六七年。夫以六七年之久,非立志坚定者,鲜克成功。
所以,多畏其困难而不愿学。甚可惜也。上年日本之公爵近卫笃麿、子爵长冈護美,因感戴我朝赏赉宝星之荣,曾与总监督汪大燮会议,欲于日本东京,为中国游历官设速成法政学院。学章甫拟就,而汪大燮已卸任。近卫笃麿旋身故。事遂中止。奴才抵任后,思设法续成之。适有东京法政大学校总理梅谦次郎,亦建斯议。奴才当向长冈護美取得前拟学章,作为底稿。而梅谦次郎酌中改定。遂于该学校内,特设法政速成科,专教中国游学官绅。奴才均竭力赞成。日本文部亦经认可。开学之日,中外士商来观者千有余人。日本各部院大臣,亦来颂祝,礼甚隆重。奴才一面分咨各省大吏,请选派官绅资遣来学。现在京师学务处暨直隶、江苏、安徽、福建、浙江、湖南、广东等省督抚,均经照议选派。统计来学官绅,已有三百余人。议定六个月为一学期,满三次学期,便可毕业。其教授大旨约分四科,曰法律、曰政治、曰理财、曰外交。所聘诸科教习,皆日本最有名之学士博士。每日讲义,各教习以东语口授,而令通译人以华语传述之。此等通译,俱系中国优行生,曾在法政大学毕业学有根柢者。奴才仍恐各学生于听讲时不能一一领会,又与各教习商允,将每日讲义以东文书之于书,而令通译人译出汉文,编印成帙,分授各学生,俾得随时研究。此外尚有实地体验之法。举凡司法行政各衙门,及官私所设物业,有关于政治之学者,俱由各教习随时率领本科学生,前往参观,藉资考证。〔112〕
1904年5月7日(光绪三十年三月廿二日),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在东京麹町区富士见町六丁目十六番地开设。《政法学报》1904年第3卷第7、8期刊载的《法政速成科之成立(开讲式之记事)》配发的按语提道:
爰于阳历五月七日,行法政速成科开讲式。午后正二时临式场。首梅谦次郎博士演开讲辞,次我国杨星使以华语演说,次日本司法大臣波多野敬直氏演说,终以留学生曹汝霖氏以日本语演述答辞。礼成而退,遂于别室飨以酒果,剧谈尽欢而散。是日到会者,中日各大臣及高等官,各官、私立大学校长,教授,校友,不下千人,洵盛会也!〔113〕
(二)学制演变
据《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规则》,该校“以教授清国现代应用必要之学科,速成法律、行政、理财、外交之有用人才为目的”。〔114〕该科的招生条件非常宽松,凡“清国在官者及候补官员”“清国地方之士绅及年龄已满二十岁之有志者”,且“汉文均须有根柢者”,〔115〕“获得清国公使之介绍”即可入学,毋须考试。〔116〕学习期限原定一年,六个月为一学期,共两学期,“第一学期自(公历)四月一日始至九月三十日止,第二学期自十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117〕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改为三个学期毕业,“各学期自(公历)四月一日始至九月三十日止,或自十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118〕1905年底改为学制一年半,分两个学期授课,“各学期自(公历)四月始至十二月止,自一月始至九月止,(或)自十月始至翌年六月止,或自七月始至翌年三月止”。〔119〕
一年二学期制下,每学期每周25课时,第一学期课程包括:法学通论及民法、国法学、刑法、国际公法、裁判所构成法、经济学;第二学期课程包括:商法、行政法、民刑诉讼法、国际私法、财政学、监狱学。〔120〕
一年三学期制下,每学期每周24课时,第一学期课程包括:法学通论及民法、国法学、刑法、经济学、西洋史、政治地理;第二学期课程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国际公法、裁判所构成法及民刑诉讼法、政治学;第三学期课程:民法、商法、国际私法、民刑诉讼法、财政学、警察监狱学。
一年半二学期制下,每学期每周仍为24课时,但法律部与政治部〔121〕的课程分开讲授,内容不尽一致。法律部第一学期课程为:法学通论、民法、宪法总论、刑法、国际公法、经济学原论;第二学期:民法、商法、行政法、国际私法、裁判所构成法及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监狱学。政治部第一学期课程为:法学通论、民法、宪法总论、国际公法、经济学原论、近代政治史、政治地理;第二学期:民法、比较宪法、行政法、地方制度、刑法、政治学、应用经济学、财政学、警察学。〔122〕
法政速成科聘请“日本之法学博士、学士之法学名家,深于学术而富于经历者”为教授。〔123〕授课时,“教授以日本语口授,更以中国人通译,华语学生得以汉文笔记讲义”〔124〕“请留学日本之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及私立各大学之清国留学生有根柢者”作为通译。〔125〕速成科开办之初,翻译工作主要由范源廉、曹汝霖、江庸等先期赴日、有日语基础者承担。学生除了要交纳入学费、授业费外,还需交纳翻译费。〔126〕如补习科授业费每月三元,翻译费为一元。〔127〕
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日本法政大学又为已经从法政速成科毕业的中国留学生开设了一年学制的“法政速成科补修科”。也是在这一年的12月,经济史学家加藤繁就任法政大学速成科副主任(其后来成为东京大学教授)。〔128〕
1907年,日本法政大学又新设清国留学生普通科,“以增强普通学之休养”。开设的科目包括:修身、国语(日语)、外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理化学、法政经济、图画、歌唱、体操。〔129〕
除了日本法政大学,东京帝国大学、明治大学、早稻田大学等也先后为中国学生设置了法政速成科。其中,明治大学的速成科设于其刑律科和警务科中,学制从十个月到两年不等。开办六年中,中国留学生入学者达2862人,毕业1384人。早稻田大学设有“清国留学生部”,招收中国学生。《日本早稻田大学中国留学生章程》规定,“清国留学生部”专为清国留学生教授日本语、普通各学、政法理财学、师范教育及实业教育,设有一年制预科和二年制本科。本科政法理财科于第一年开设国家学原理、各国宪法、经济原论、法学通论、民法、东洋近世史、最近政治史、日本语、英语;第二年开设国法学、行政法、应用经济(农、工、商)、货币论、银行论、外国贸易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刑法、岁入论、岁出论、公债论、论理学、英语。〔130〕
(三)学生情况
光绪二十七年(1901),朝廷曾下旨以出身奖励留学毕业生:“前据江南、湖北、四川等省选派学生出洋肄业,著各省督抚一律仿照办理,务择心术端正、文理明通之士遣往学习,将一切专门艺学认真肄业,竭力讲求。学成领有凭照回华,即由该督抚学政,按其所学分门考验。如学有成效,即行出具切实考语,咨送外务部覆加考验,据实奏请奖励。”自备旅资出洋者,“如果学成得有优等凭照回华,准照派出学生一体考验奖励,候旨分别赏给进士、举人各项出身,以备任用,而资鼓舞”。〔131〕
1900年,留日法政科学生尚不过百人,而1902年起,赴日留学法政科的学生已明显增多。〔132〕当时日本的报章对此多有记述:
清国来我邦留学者,每船不下百名,上海动辄滞留三四百名留学生,以备乘船赴日。去岁秋末,清国留学生仅有五千,据言现已逾八千。彼等初欲进入专门学校学习,然现之学生年龄较轻,其志愿多在修习普通学科,渐以接受规范教育。[《清国留学生激增》,载《教育时论》七二七号,明治三十八年(1905)六月二十五日。]〔133〕
清国留学生近来人数激增,至少七八千人。其间归国者虽不乏人,然每遇客船,便有五六十乃至上百留学生渡海而来。彼留学生中,有出自清国政府或各省督抚,并获清国公使馆或文部省介绍者,其所定学校,皆为文部省直辖,或经其介绍之校。然其数甚少,多数则径入私立学校、私塾等。[《清国人入学规程》,载《教育时论》七四一号,明治三十八年(1905)十一月十五日。]〔134〕
目前招收清国留学生之官立学校中,第一高等学校有五六十名,高等师范学校有十数名,而私立学校中,弘文学院有一千五百名,早稻田大学六百名,法政大学六百名,经纬学堂二百名,与其他合计,共约八千名左右。[《清国留学生同盟罢课事件》,载《教育时论》七四五号,明治三十八年(1905)十二月二十五日。]〔135〕
东京清国留学生已有八千六百余人,分别就读法政大学、东京同文书院、东斌学堂、早稻田大学、大成学馆、经纬学堂、弘文学院、东亚实业学校、成城学校……[《太阳》十二卷一号,明治三十九年(1906)一月一日。]〔136〕
清国留学生一时数量,殆有二万,由于对速成教育之讥,及文部省干涉问题,一时留学生联袂归国,其数锐减。今年一月,根据该国公使馆调查,官私费留学生合计约七千人。目前,除仅招收清国留学生之弘文、同文、东斌、经纬、成城五校外,与日本学生同修之留学生,东京帝国大学有五十四名,京都大学有十余名,早稻田大学有四百二十余名,法政大学有四百名,明治大学有四百八十二名,日本大学有一百五十一名,东洋大学有五名,合计一千五百二十二名。另,早稻田大学留学生部有三百九十四名,明治、法政两大学留学生部约有三四百名,合计二千三四百名。余下主要在前述五校。各校今年卒业约有一千名,此外尚有因种种理由归国者。截至本年九月新学期,通计各校,其数应减少至五千左右。[《清国留学生减少》,载《朝日新闻》,明治四十一年(1908)七月六日。]〔137〕
自1904年5月正式开学至1908年4月第五班学生毕业,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共招收五班学生(另有一补习科80人),毕业1215人。
第一班开班于1904年5月7日,招收94人。1905年6月4日卒业式时毕业67人。该班学制为一年两学期。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6月20日《法学志林》七卷六号刊载的《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第一回卒业证书授与式》提道:“明治三十八年六月四日午后二时,在本大学讲堂,举行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第一回卒业证书授与式……开场系梅总理进卒业生六十七名,一一授与证书,学生受之”。〔138〕
第二班开班于1904年10月18日,11月15日开课。该班学制为一年三学期。入学人数为336名,后来16人中途退学,1人转至法政大学专门部。到第三学期尚有学生246人。1906年6月24日卒业式时,230人毕业。后又有11人获准毕业。〔139〕梅谦次郎在法政速成科第二班卒业证书授予式上的致辞中提道:
第二班始于明治三十七年[1904]十月,当初入学者总计三百三十六名,其中退学者有十六名,转科至专门部者一名。除此十七名以外,尚有仅通过第一、二学期试验,或未参加试验者,以及未通过者,总计七十四名。除去各种原因没有通过此次试验者,剩余二百四十五名。至于本班卒业试验成绩,第一学期及格者二百三十七人,其中特别试验及格者二人,补试及格者十二人;第二学期及格者二百四十八人,其中特别试验及格者十九人,补试及格者三十五人。在此需要说明,第一学期未及格者,依据规则,可同时参加第一、二学期试验。且参加特别试验及补试及格者较多,是以,第二学期之及格者比第一学期及格者多。参加第三学期试验者,总计有二百四十六人,其中及格者二百三十人,不及格者六人,缺席试验者七人,试验归于无效者三人,合计十六人。换言之,在二百四十六人中,因不及格等原因没有通过试验者仅十六人。今天除已接受试验及格者外,尚有第三学期即第三班学生,及现在第一学期之第四班学生。五月末,此两组现在人员,第三学期第三班学生一百六十一人,第一学期第四班学生三百五十七人……〔140〕
第三班开班于1905年5月8日。学制为一年三学期。1906年11月23日举行卒业式。入学时学生数为201人,后转入政治科39人,转入专门部1人,退学1人,病故1人。1907年5月5日举行卒业式时共有66人获得卒业证书。清水一郎在第三班卒业证书授予式上代梅谦次郎总理作学务报告时提道:
今日卒业生即第三班学生,于明治三十八年即去年五月初开始授课。最初入学者总计二百零一名,其中转入政治科三十九名,转入专门部一名,退学一名,罹脚气病不幸死亡者一人。参加第一、第二班试验者,有及格者,亦有不及格者。参加第三学期即本次卒业试验者,总计八十一人。除因上述事由及退学者,剩余七十九人。该七十九人经此第三班卒业试验。
至于第三班学生试验之完整经过,第一学期试验及格者八十九人,再作区分,普通学期试验及格者六十七名,特别试验及格者六名,补试及格者十六名。第二学期试验及格者八十名,其中普通试验及格者五十六名,特别试验及格者十六名,补试及格者八名。继述第三学期卒业试验经过。参加卒业实验者七十九名,其中及格并参加今日仪式授予卒业证书者六十六人,不及格者九人,试验无效者二人,由于中途缺席而未经全部试验者二人。
最初二百余名由于种种事故,或不及格而渐少,今日卒业获得名誉者减至六十六人……
于本校法政速成科学习之清国留学生尚有两班,一为第四班,一为第五班,前者有学生三百九十名,后者较多,至有六百余名。第五班又分政治、法律两部,今日正在上课。〔141〕
第四班开班于1905年11月,学制为一年半二学期。入学时人数为388名,后退学6人,遭除名3人。1907年5月5日举行卒业式时,授予238人卒业证书。梅谦次郎总理在学务报告中提道:
此第四班学生,前后接受两次学期试验。自第一学期试验成绩看,明治三十九年七月参加定期试验者二百一十五人,其中及格者一百七十四人,不及格者四十一人。此后于明治四十年一月举行特别试验兼补试,当时参加试验者总数九十六人,及格者七十七人,不及格者十九人。后于明治四十年四月举行第二次特别试验兼补试,当时参加试验者十九人,及格者十八人,不及格者一人。前后参加试验者总数三百三十人,及格者二百六十九人,不及格者一百六十一人。需注意者,此中有参加两次以上之试验者。据本校规则,得有两次以上参加试验机会,将此等合计,致总数有所重复。此为末节,在此不赘。参加第二学期试验者,即参加本年四月试验者二百六十一人,其中及格者二百四十人,不及格者二十一人。根据试验结果,本日授予卒业证书者共计二百三十八人。
……自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开办以来,至今已满三年。其间,第一班卒业生六十九名,第二班卒业生二百四十一名,第三班卒业生七十六名,总计三百八十六名。若以今之第四班卒业生二百三十八名合计,共六百二十四名。〔142〕
由此可知,第一班卒业式后,又有2人获准毕业。第二班卒业式后,又有11人获准毕业。
1906年10月,法政大学还为中国留学生开设了一期“补修科”,招收80人(法政大学速成科毕业生及翰林院选)。1907年11月13日举行卒业式,全部毕业。〔143〕《法政大学纪要》载:“法政速成科,仅以一年半卒业,无论讲师如何胜任愉快,学生如何奋发励精,固不能即抵于完备之域。若更假以一年之日月,就各科目中,学生之未修者,或已修而未深造者而补足之,庶几可无遗憾。兹特为卒业生设补修一科,以一年修了。”〔144〕
第五班分为法律部和政治部,分别开班于1906年10月12日和11月。该班适用一年半二学期学制。1908年4月26日举行卒业证书授予式时,共有385人获得卒业证书。梅谦次郎总理在学务报告中提道:
本日卒业之第五班学生,分为法律、政治二部。法律部为明治三十九年十月开班,入学者四百零三名,其中退学者二名;政治部同年十一月开班,入学者四百四十六名,其中退学者三名。〔145〕
[法政速成科]卒业生中第一班六十九名,第二班二百四十一名,第三班七十六名,第四班三百六十四名,补习科八十名,第五班即今日卒业者三百八十五名,总计一千二百一十五名之多。第五班学生总数八百四十四名,减去本次卒业者,余下四百五十九名,即在籍人数。〔146〕
据此可知,第四班后又有126人获准毕业。
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各期(班)学生中的代表人物有:
第一期:张知本(湖北官费)。〔147〕
第二期:孔昭焱(广东,优待生)、汪兆铭(精卫,广东,1883—1944,优待生)、程树德(福建,1877—1944.1.1,优待生)、〔148〕朱大符(执信,广东,优待生)、郑篪(优待生)、胡衍鸿(汉民,广东,1879—1936)、〔149〕古应芬(福建,1873—1931)、陈敬第(叔通,浙江,1876—1966)、〔150〕邵章(浙江,第一学期优等生,明治三十九年七月追认卒业)。〔151〕该期于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7月卒业。
第三期:秦瑞玠(江苏,优等生)。〔152〕
第四期:汤化龙(湖北,1874—1918,优等生)、〔153〕沈钧儒(江苏,1875—1963)、〔154〕张家镇(江苏)、〔155〕居正(湖北,1876—1951)。〔156〕
宋教仁也曾于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6月在法政大学速成科学习。其在日记中对此有所记载:
(明治三十八年六月)十一日,雨。辰正(午前八时),至公使馆,晤参赞马廷亮,请其为余咨送入法政大学。马允之,并言明日即可上学云。
十二日,雨。巳初(午前九时),至申锦章寓,邀锦章偕至法政大学报名。至其会计室,彼言公使馆信已到。余遂写履历书,交与五月份学费八元,购听讲券。
十四日,雨。辰初(午前七时),至法政大学上课。既至,则是日因事停课,遂回。
十五日,晴。辰正(午前七时),至法政大学上课。是日所讲为经济学,教师山崎觉次郎也。午初(十一点)毕,回。
十六日,雨。辰正(午前七时),至法政大学,因停课而回。
十九日,雨。辰初(午前七时),至法政大学上课。是日讲民法,讲师□□□也。
二十日,雨。辰正(午前八时),至法政大学。自是每日上课,皆不记。〔157〕
1906年2月1日起,宋教仁在早稻田大学清国学生部预科出现。〔158〕由此可知,宋教仁在法政大学的时间约是1905年6月至1906年1月间。从其记述的经济学、民法课程来看,其入读的该是第三班,适用一年二学期制。
1905年6月与宋教仁等创办杂志的陈天华也曾入读法政大学速成科。1903年3月,陈天华由湖南新化求实学堂资助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弘文学院师范科。4月,与黄兴组织了有500人参加的“拒俄义勇队”(后更名为“拒俄学生军”),5月,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军国民教育会”。是年冬,陈天华作为军国民教育会“运动员”回国。1904年2月,与黄兴、宋教仁等在长沙成立“华兴会”,对外称“华兴公司”,策划在湖南武装起义,后因消息走漏,于1904年3月再度赴日。〔159〕1905年12月8日蹈海前,陈天华正是法政速成科的学生。〔160〕按平野义太郎的说法,法政大学速成科的学风似乎尚好:
法政大学的速成科,学期为一年半,各种讲义都由中国人传译。教师和学生都非常用功,故有连暑假也不休息的学习风气。读速成科的学生,都是在本国有学问基础的人,具有进士出身的人也很多,其中甚至有状元出身的。〔161〕
然而,当时日本各种学校开办的速成科却是良莠不齐。实藤惠秀就提道:
当时,日本学校甚至出现激烈的竞争倾向,如甲校用一年教授完毕,乙校减为八个月,而丙校更缩减成半年。尤有甚者,竟有数月以至数日的速成科。如肥皂制造法等,通过传译的说明,数日便讲授完毕,并且颁发证书,纯粹是商人经商牟利的作风。〔162〕
日方如此热衷于接纳和吸引中国留学生,除了经济上(学费收入)的考虑,〔163〕还有更深层的用意。1898年5月14日,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在给外务大臣西德二郎的“机密”信件中写道:
为表示超于友谊之实际友谊,提出我接受留学生教育之要求,据观察所得,势必为清政府所欢迎。此举不仅有助于此次要求之成功,而受我感化之人才播布于其古老帝国之中,实为将来在东亚大陆树立我之势力之良策……故而无论从何方考虑,望我政府适应时机接受清之留学生。〔164〕
1901年日本《教育时论》第599号刊登的《就于清国教育调查会》一文也说:
今日之清国渴望教育,机运殆将发展,我国先事而制此权,是不可失之机也。我国教育家苟趁此时容喙于清国教育问题,握其实权,则我他日之在清国,为教育上之主动者,为知识上之母国,此种子一播,确立地步,则将来万种之权,皆由是起焉。〔165〕
1908年3月,当中国学生赴日留学的热潮开始消退时,日人不乏感慨与反思。其间也道出了招收中国留学生的良苦用心。日本《中央公论》第二十三年第三号刊发的樋口龙峡《对清教育政策之今昔》一文即提道:
我日本招收清国留学生,始自小村伯在北京任公使之时,迩来已有十三年矣。其最盛时,乃在明治三十八年,若含游历之人,殆以万数。即以真正留学生计之,亦有八千。于清国任教习之邦人,垂有千人。然仅阅三年,今日留学生数量殆不及当时一半。我教习被解雇者,亦接踵发生。相反,留美、德之学生独增。我国于清国教育之影响日减月退,是抑何由至此耶?虽固由几多纠纷、误解,以及障碍,然若寻其根本,实我外交及文教当局只知清国政府,而不知清国民众,对清教育之失策也。
小村氏于燕京担任公使时,彼与当时政府未必皆能领会,为促清国开发,扶植我国势力,教育其青年,并在清国普及我国语言,为一长远适当之策。对此虽或有疑,而招收学生之功实巨。〔166〕
日本杂志《实业之日本》1919年6月发行特号,其中一篇题目即为《欢迎留学生为亲善之根本策》。〔167〕1925年,留学东京帝国大学的赵欣伯拼凑成博士论文《刑法过失论》。日人在审议时:
多念及王爱痴(赵的妻子)的不幸而死,极力主张对于赵的论文应当从政治意义方面去看,予以通过,授予赵以博士学位,理由是:出身日本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还从来没有获得过法学博士称号者,这次使赵欣伯享受日本法学博士的荣誉,一方面既可略酬赵夫妇多年来对于日本的各种贡献,又可以取得中国留日学生的好感,使他们积极亲日,以便归国后为日本作些更多的贡献,对于日本实现“大陆政策”也是有帮助的。〔168〕
从后来的情形看这个目的似乎是达到了。1926年10月、1927年1月和6月,任张作霖法律顾问的赵欣伯赴日与日本政要磋商撤废日本在东北领事裁判权问题,得到日方待到东北“司法完善、法学昌明”后方可的空头许诺。1927年9月,张作霖命赵欣伯、莫德惠等在沈阳成立东北法学研究会。1928年皇姑屯事件后,赵欣伯自北京归奉天,任法学研究会会长,办《法学研究》刊物。〔169〕1931年沈阳沦陷后,赵欣伯协助日军成立奉天自治维持会,后任伪奉天市长、伪满立法院长,1937年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法律顾问。〔170〕
历史上的亲日派往往具有留日经历。比如五四时期的交通总长曹汝霖早年毕业于东京法学院(后改称日本中央大学)法律政治科;〔171〕驻日公使章宗祥先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后获明治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72〕1942年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73〕货币局总裁陆宗舆于光绪二十五年自费赴日留学,入早稻田大学高等师范部法制经济科(一说政经科),光绪二十八年(1902)归国,〔174〕抗战时期出任汪伪政权行政院顾问。〔175〕出任伪临时政府委员、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司法委员会委员、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的董康早年亦曾留学日本攻读法律。〔176〕有学者指出:“在学缘关系上,华北汉奸群体最主要者是留日派学生。侵华日军在扶植傀儡过程中,注重那些曾经留学日本的,受过日本文化熏陶且对日本文化具有认同感的留日派学生。”〔177〕“华北伪政权的巨奸多系留日派。四位华北伪政权首领都有日籍学缘关系。”〔178〕
当然,考虑到当时留日的人员数量众多,沦为历史罪人的还只是少数。以法政大学速成科为例,其毕业生中固然有汪兆铭(精卫)之流——但更有陈叔通、戴天仇(季陶)、董必武、〔179〕胡汉民、居正、沈钧儒等时代精英。〔180〕
另一方面,一些公派留日学生的表现也着实有难以令人满意的地方。有资料举例说,四川省由于派遣失于选择,不少留日学生“类皆乡间腐儒,未曾稍受教育,形同无赖,不知法律,不重公德”,他们到日本后:
头戴草帽,身穿中国短衫裤,脚着雨天所用之橡皮鞋,背曲如弓,面瘦如瓜者,十之七八,无分昼夜,徘徊于神田一带路上,且有手提小茶壶或水旱烟袋等物,三五成群,聚作一簇,口出大声,立在街心谈话或指手画脚,在店铺中买物……闻所卖之物以送下女之化妆品居多。〔181〕
由此看来,鲁迅在《藤野先生》文中描写的清国留学生的景状并非无端:
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确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182〕
(四)《取缔清国留学生规程》事件
1901年11月,日本文部省公布《直辖学校外国人特别入学规定》;1905年11月2日又公布《招收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相关规程》(第十九号文部省令,即留日学生所说的《取缔清国留学生规程》)。〔183〕该规程规定中国留学生不论入公立、私立学校均须找官厅作保,由清政府驻日公使出具证明;学生无论在校内寄宿或在外租用旅馆,须经日本文部大臣派专人负责监督;留学生在校言行要随时载入学籍簿内;凡因参与政治活动指令退学者不得复入学。同时还制定了“校外监督”方法,对中国留学生强行进行书信检查。此举引发了中国留学生的大规模抗议,东京八千余名留学生罢课,〔184〕后更有204人于12月14日搭乘安菲号邮轮回国。〔185〕
在罢课和归国问题上留日学生产生了严重分歧,进而分裂成两派。日本报纸趁机冷嘲热讽,〔186〕令陈天华极为忧虑,决定效法战国时“鲁仲连义不帝秦”和屈原投江殉国行动,以唤醒和激励大家“坚忍奉公,力学爱国”。1905年12月8日,陈天华在东京大森海岸蹈海。〔187〕
(五)尾声
对速成科的弊端,清政府学部也有所察觉。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九日(1906年3月13日),学部通电各省,发布《限制游学办法》,提出:
凡欲入高等专上学校及各专门学校者,须有中学毕业以上之程度,且通晓留学国之语言,方为及格……
拟习速成科者,不论法政或师范,必须国学与中文俱优,年在二十五岁以上,于学界政界有实际经验者,方为及格。〔188〕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4月,学部奏定每年8月举行留学毕业生考试。当年举行的留学生毕业考试中,“参加考试的100人之中,大多数是留日毕业生,但留日学生全部落第,及格的前五名全是留美毕业生”。〔189〕日本《太阳》杂志1906第12月号(12卷第6期)刊文称:“今年中国之进士考试,留日学生成绩极劣,竟无一人及第。”“此次中国政府举行留学生毕业考试结果,美国留学生之成绩良好,而留学我国者成绩大劣。”〔190〕《清末法政人的世界》则提到(1906年):“第二次留学毕业生考试,及第者32人……除15人是留日学生,有17人毕业于欧美各国。其中,法政科进士4人,全部为留美生。”〔191〕
一年前的第一次留学生考试分为两轮,先是1905年6月4日,由学务部主持的“学业考试”,考本科知识,如国际公法、法律诉讼、商业财政、机械学、化学等。7月4日光绪皇帝在故宫保和殿主持殿试,则回归了科举老路。参加考试的14人都是留日归国者。经过查验文凭,考试经论、史论各一策,金邦平(早稻田大学政科官派生)、唐宝锷(早稻田大学政法科官派生)、曹汝霖(东京法学院大学法政自费生)、钱承鋕(法科大学)、戢翼翚(早稻田大学政科)等7人获进士出身,陆宗舆(早稻田大学政科)、林棨(早稻田大学法科)等为举人出身,同时众人皆被授予官职。〔192〕金邦平、唐宝锷赏给翰林院检讨;曹汝霖、钱承鋕、戢翼翚按照所习科学以主事分部学习行走;陆宗舆内阁中书用,林棨以知县分省补用。〔193〕一年之间,情况骤变,反差明显。
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十八日(1906年8月7日),学部通电各省停止派遣赴日修习速成教育的学生:“习速成者最占多数,已足以应急需。嗣后此项速成学生,不论官费私费师范法政,应即一律停派。”〔194〕同年七月初七日(1906年8月26日),学部上奏变通进士馆办法,建议派遣学员出洋留学。受此建议影响,很多新进士选择了出国游学。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10月20日出版的日本《法学志林》八卷十一号提到:
作为清国北京进士馆此次制度改革之结果,其学生(进士)将委诸我法政大学实施法政教育。曩昔日进士馆教头严谷博士与我法政大学交涉,清国学部更与正在清国之梅总理熟议,今回清国公使开始正式签发入学介绍书。进入补休科者三十七人,进入别项记载之第五班五十八人,合计九十五人,皆有学识地位之清国绅士也。〔195〕
随着国内法政学堂的增设和留学门槛的提高,到1907年,赴日学习法政者开始逐渐减少。〔196〕是年,学部派往日本的18名留学生中,有8名进士馆毕业生入读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第五班;另有10名翰林院修撰也入速成科合班学习。〔197〕方流芳教授介绍:
从1904年到1909年五年里,北京和各省先后建起了25所法政学堂,除法政学堂之外,在6所相当于综合大学的“大学堂”设有法律系科。据清政府学部总务司编的3次教育统计图表计,1909年全国共有学堂(按指高等教育层次)127所,学生23735人,其中,法政学堂47所,学生12282人,分别占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32%。〔198〕
大规模地赴日学习法政的一个直接后果是,相当一段时间里,中国的法律学校几乎为留日归国学生所把持。何勤华教授《中国法学史》第三卷列举的1903年至1948年78位从事法律教育的归国法科留学者中,31位具有留日背景。〔199〕从《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来看,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卒业的留学生归国后,不乏任教于法政学堂或者创办私立法政学堂者。速成科第一班卒业生中,王家驹(字维白,江苏丹徒人,授法政科举人)民国九年任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校长;〔200〕罗杰(1866年生,湖南长沙县人)曾任长沙立达师范学堂监督,1912年创设群治法政专门学校,任校长,1924年创设上海分校,1925年与本校分离,开设上海群知大学,后任校长;〔201〕刘蕃(1878年生,字季衍,湖北安陆县人)曾任京师大学校法科法律系主任、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讲师;〔202〕王尧(1881年生,浙江奉化人)归国后于杭州设立浙江法政学堂,后任浙江第一中学校长、浙江教育会会长。〔203〕
速成科第二班卒业生中,古应芬(1873—1931,字襄勤,广东番禺人,留日时加入同盟会)归国后任广东法政学堂教习;〔204〕金章(字浩亭,前清举人)归国后任教于法政学堂、警察学堂、自治研究所;〔205〕孙松龄(河北人,举人出身)任天津自治局参议、山东调查局科长、法政学堂监督、京兆自治筹备所所长等职;〔206〕邵章(1874年生,字伯綗,浙江杭县人,前清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归国后曾任杭州府中学堂、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湖北法政学堂及东三省法政学堂监督,法律馆咨议官、奉天提学使、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校长等职务;〔207〕陈彰寿(字仲文)历任江苏法政宣讲所教员、宁波法政学堂教员、奉天提法使总务科员兼奉天法政学堂教员;〔208〕程树德(1877年生,字郁庭,福建闽侯人)曾任北平大学法学院讲师、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讲师、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209〕陶保晋(1875年生,江苏宁县人)曾任金陵法政专门学校校长;〔210〕唐桂馨(字叔襄,贵州铜仁县人,进士出身)曾任河南法政学堂教员;〔211〕潘承锷(字砚生,江苏吴县人)归国后任苏州法政学堂教习,主讲刑法;〔212〕费廷璜(字玉如,江苏苏州人)曾任法政学堂教习;〔213〕叶夏生(1882年生,字竞生,广东番禺人)曾任广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校长;〔214〕陆炳章(字菊裳,江苏苏州人)曾任苏州法政学堂教习。〔215〕
速成科第三班卒业生中,孔庆馀(字得元,四川华阳人)曾任法政学堂教员;〔216〕黄毓兰(字子石,云南东川人)曾任四川法政学堂教员。〔217〕
速成科第四班卒业生中,蒋继伊(1881年生,广西全县人)曾任广西学堂监督;〔218〕张治祥(字辑五,四川彭县人)曾任共和大学校长。〔219〕
速成科第五班卒业生中,严东汉(1878年生,奉天昌图人)曾任东省特别区警官高等学校副教务长、东北海军江运处处长、交通部哈尔滨航政局局长;〔220〕江潘(字岳生,四川巴县人,秀才出身)曾任重庆法政学堂监督(宣统二年)、四川法政学校校长;〔221〕黄赞元(1880年生,字镜人,湖南长沙人)曾任四川湖南各省法政学堂教员;〔222〕饶炎(四川金堂人,字伯康)曾任广州国立中山大学法科主任;〔223〕陈培锟(1874年生,字龙珊,福建闽侯县人,前清进士)历任福建高等学堂监督、农林学堂监督、法政学堂教务长、学务公所议绅、国学专修学校校长(1932);〔224〕庄陔兰(字心如,山东莒县人,进士出身)曾任山东法政学校校长;〔225〕李盘(1877年生,字古民,河南光州人)曾任大学教授。〔226〕
又如,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拥有700名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律学学生(其中学法律者300人)。1923年5月,该校校长讲,学校所用教材的70%是从日文翻译过来的,有60%的教员是留日学生。在北京的大理院图书室,日本的法律书籍沿墙摆满一排,而美国的法律书籍则置于一旁。〔227〕1906年10月、11月,法政大学速成科第五期法律部与政治部合计招生840余名学生,是历史上招生最多的,当然也是最后一期。1907年1月,日本法政大学还发布了速成科招生广告(学制一年半)。同年3至4月间,又发布了普通科“学生募集”广告。同年7月的招生广告中,有清国留学生普通科,但已无速成科。《法政大学百年史》载,明治四十一年(1908)四月五日,“关闭大学分校,将学生迁移至本校,停止法政速成科学生招生”。《法政大学三十年史》关于“专攻科”的记载则称:“……普通科、预科入学者,未达预期数量,而速成科已停止招生,因此不再需要分校校舍。自明治四十一年四月五日关闭分校,将学生迁入本校,并据清国公使请求,设置三年之专攻科。”4月26日,速成科第五期385名学生卒业,尚有459名在籍。〔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