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快速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进程中,全国几乎每个城市都遇到了城中村问题。城中村是城市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是由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所引发的。目前,对城中村的概念,还存在种种不一致的认识。有的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区域形成的杂乱无序的建筑群落;有的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有的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村庄等。这些概念都只是从一个角度揭示城中村的特征,没有全面地揭示城中村作为一种居住形态和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也导致了城中村改造实践上的片面性。
城中村没有统一公认的定义,笔者更倾向于从城乡二元体制的出发点给出定义:城中村是城市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是在城乡二元土地管理体制下,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的矛盾所引发的,是指在城市规划用地内仍然保留了部分农村社区的外观形态、人际网络、组织制度、管理模式、历史文化及生活方式的特殊城市社区。因为在城乡二元政策的影响下,为了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部分农村用地划为城市工业用地,城市急剧扩张,但基础设施硬件和城市化管理体制软件的公共品供给滞后,导致了城中村的出现。
城中村现象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较早的东南沿海大、中城市里。广义的城中村包含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城边村、远郊村。狭义的城中村仅仅是指位于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村庄。
(一)城中村的类型
1.根据农用土地现状及城市建设发展状况的分类
广州市则根据实际拥有农用土地现状及城市建设发展状况,将城中村分为三类:a类为完全没有农用地的农村,或已经完全被城市所包围的农村;b类为有小量农用地的农村和处在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的农村;c类为有较多农用地的农村和近期不列入重点建设区域的农村。武汉市洪山区对城中村的分类亦与广州市类似,说明国内一二线城市面临类似的城中村问题。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丁微在《北京城中村现象与规划设计研究》中根据北京城乡接合部的特征,将城中村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城市型,主要位于铁道两旁、高压线下不准盖楼或农转非居民多、拆迁量大的地块,成为城市中的“飞地”。这一类型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三环路周围。二是城乡交错型,这种类型主要由于部分地区农民转居不转工,就地安置,造成农居混住,有的一家人有农居两种户口。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共在一个行政区内,依据不同的政策法规实施各自的管理。三是乡村型,主要是指规划市区范围内四环路至五环路的范围内的农村地区。该区域的农民多以出租房屋为生,私搭乱建现象较多。
2.运用综合因素分类
研究者以广州市天河、海珠两区44个城中村基础资料分析为基础,运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将其分为基础设施优越型、集体经济实力型和土地资源充足型三类。通过选取区位、面积、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密度、交通、建筑密度和人均住宅面积等八个指标。
3.根据动态分析方法的分类
城中村经历了农村居住聚落、半城中村(城乡接触阶段)、城中村(城乡冲突阶段)和城中村瓦解(城市化阶段)四个阶段。城中村根据发育成熟程度分为城市出现之前本地农民的村落、城市建设中失地农民的就地集中安置区、原住民面向外来低收入阶层的廉租屋区三类。按城市与农村村庄相交结的形态特征,城中村可分为全包围型(“都市里的村庄”)、半包围型(部分成为“都市里的村庄”)、外切型(村庄与市区边缘——河涌、铁路、公路线相切)、飞地相邻型(与开发区相毗邻,或在新开发的工业区出入口)、相离型(村庄尚呈独立形态)、内切型(与全包围型相似)六类。按城市化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上没有农业的城市中的村庄;含有部分农业正在向完全城中村转变的村庄;以农业为主,即将成为城中村的村庄三类。
4.建设用地比例分析法
研究者根据建设用地比例将广州城中村分为几乎没有农用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比例大致相当、尚余较多农用地三类。西安根据人均耕地或人均土地(不含宅基地)面积,将低于0.13亩的村庄定为城中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性质、有无周转土地、土地使用强度和所处的地理区位,将城中村归纳为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周转土地、村庄用地性质为公用建筑用地型,居住用地型,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文物遗址等用地型;位于城市建成区周边、尚有一定的周转土地、村庄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型;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外城市规划建设允许范围以内、有一定量的耕地但将被城市增长所利用型等五类。根据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城中村划分为典型城中村(70%以上)、转型城中村(30%~70%)、边缘城中村(30%以下)三类。按照保留农用地的多少分为处于繁华市区已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落、市区周边还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的村落三类。
5.根据城市生态景观的分类
从城中村的自然形态出发,可分为村域范围内山体、水体、植物等自然元素占主导性比例的自然型和村域范围内建筑及道路广场等用地占主导性比例的建成型两类。从城中村在城市市域生态布局中的重要性出发,可分为在城市市域生态布局中占重要地位的生态型和占次要地位的非生态型两类。从建筑结构特征看,城中村可以归为旧村古貌、空心村、农民新村三种形式。
6.本书对城中村的应用分类
从城中村的治理和改造的研究与工作出发,笔者倾向于做了下面的划分,见表2-1。该划分是从城市区域规划的角度出发,把属于市、区、镇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远郊的、尚未具有鲜明城市化特征,但是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区域的农村也包含在内。其中,a类和b类属于典型的城中村。
(二)城中村概念与相关概念辨析
1.城市旧区
城市旧区是指在城市范围内,但是结构和功能衰退老化的区域。这里的“旧”,不是指时间上的旧,也不是指物理上的旧,而是指其整体功能不能满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因而需要通过旧区更新,对其物质环境进行科学的完善,调整原有用地结构及人口分布,以提高城市整体功能。
2.城边村
城边村,也称城郊村、近郊村,一般位于城市市区的边缘或城市的郊区,拥有耕地,大部分村民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同时在经济联系以部分基础设施等方面已经与尝试紧密结合。随着城市的发展,城边村正逐渐演变为城中村,或直接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3.城乡接合部
城乡接合部是指兼具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性质的城市与乡村地区的过渡地带,又称城市边缘地区。城乡交错带尤其是指接近城市并具有某些城市化特征的乡村地带。早期城市与乡村的景观差异明显,随着城市化过程,城市不断向外围扩展,使得毗邻乡村地区的土地利用从农业转变为工业、商业、居住区及其他职能,并相应兴建了城市服务设施,从而形成包括郊区的城乡交错带。城乡交错带位于市区和城市影响带之间,可分为内边缘区和外边缘区。内边缘区又称城市边缘,特征为已开始城市建设;外边缘区又称乡村边缘,特征为土地利用仍以农业占支配地位,但已可见许多为城市服务的设施,如机场、污水处理厂和特殊用地等。
4.城市贫民窟
虽然在社会犯罪集中、基础设施薄弱等方面存在共同点,但是西方国家和亚非拉国家城市出现的贫民窟与中国城中村是本质截然不同的现象。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绝大多数农村转变为城市是必然的,由于西方国家没有实行城市和农村两套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由农村转变为城市是一个自然吸附、互相融合的过程,不存在类似中国的城中村。中国的城中村在本质上不同于上述国家城市的贫民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