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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传奇 三 李天林做了申大老爷的贴身马弁

申大老爷在大巴山北边脚下也算得是一个叫得最响的人物。其势力和大巴山南边的王大老太爷比,要大得多。因为申大老爷现在是陕南三县联防司令,有上千的人马,几百条好枪,真叫横行陕南,谁也得卖账。山南的王大老太爷只有山脚下王家场那一点地盘,二百人马,百十条烂枪。这位申大老爷在山北自己的势力范围里,结交官府,包揽辞讼,左右社会,养一批狗腿子,横行霸道,和山南边的那一位都差不多,可是两个人的性格却简直不同。金门里的老爷无论是老太爷、大老爷、大少爷,都死顽固,守财奴,待下人刻薄,目光短浅。申大老爷却自命为新派老爷,以开明自居。他在当少爷的时候,拿着家里的钱,到北京、上海这些大地方去花。书没有读得怎么样,洋玩意儿却学得不少。穿洋服,吃洋饭,开洋荤,跳洋舞,打洋牌,看洋戏,玩洋把戏,跑狗赛马,十分热衷,还能说几句带土音的洋话,胡诌几个洋名词。最后终于拿到上海一个野鸡大学的毕业文凭,戴着方帽子照了学士像。他带着一身洋气回到西安,想在政界谋个差事。可是没有人缘,光有顶学士帽子不值钱。他决定去日本留洋镀金,捞它个更高的硕士资格回来,也许得行。于是他就到日本留学去了。不幸这时他的老太爷寿终正寝,他这个独子不得不匆匆赶回来办老太爷的丧事。办完了丧事,因为要顶起老太爷传下来的这一份大家业,不能再去日本留学,只好这在个大公馆里升格为申大老爷,管起事来,成为这一方的名符其实的绅士。

他住在大巴山下,自然喜欢骑马,养狗,打猎,其实也不过是玩玩罢了。为了保境安民,发动本地的士绅财主,出钱买些洋枪,大办团练,自兼团总。他还买了好些好手枪,养了一班好枪手,给他随身当跟班。一色的彪形小伙子,穿一色的新式衣裳,腰上挂着一色的二十响盒子枪,他带出去走马打枪,比赛功夫,好不神气。于是本地那些玩友便拜他作大爷。他在这一带可以说是一呼百应,叫得响,吃得开的大好老了。因为在外方学了一点新派思想,主张办教育,主张女子放脚、上学,甚至提倡自由恋爱的新式婚姻,并且反对抽鸦片烟,因此又颇得一些青年的拥护,成为这一方的开明士绅。

他的太太只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再也没有给他生出二少爷三少爷,他又历来反对讨小老婆,所以申家的烟火又是一脉单传。这个担负着传接申家烟火重任的独根苗,就是李天林天天陪着上山去打猎的申大少爷。这位申大少爷是申大老爷的宝贝疙瘩,从小一切都由着他。他也学他的大老爷,喜欢交际应酬,喜欢骑马打枪,使刀弄棍,更喜欢上山打猎。但是申大老爷是新派的开明士绅,对于申大少爷的教育抓得紧。小时候请教师在家里给他发蒙。取名叫做申才龙。那老夫子尽给他读些子曰诗云的古书,大少爷没有兴趣。于是老爷送他去西安上小学,上中学。上完中学又送到北平去上大学。他和他的老太爷一样,没有考上名牌大学,只考上了私立中国大学。但是这个大学在北平却很有特色,在那里不出书呆子,专出社会活动家。有什么新派的东西,新的思潮,在那里传播得最快最好。在那时正是国家危亡之秋,一切救亡图存的爱国活动,总是从学生中开始,而学生爱国运动又总是由大学生带头。因此在当时的北平,有什么学生闹事的事情,中国大学的学生总是冲在前头。申大少爷也算是一个铁血男儿,在那种环境中耳濡目染,自然也学到许多新派思想,也卷进了学生运动。由于他身强力壮,又学过一些武打功夫,在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受到政府镇压的时候,他就挺身而出,和军警大打出手。自然而然他成为每次学生上街游行时的纠察队长,很受到学生运动领袖的赏识。和他们往来很多,自然又受到他们的薰陶,思想越发激迸起来。当然他到底还是一个少爷,不搞运动的时候,他没有精神去攻书本,却热心于交际跳舞,打桥牌,讲恋爱。这些活动他有特别的天份,一学就会,一会就入迷。就像大家经历的过程一样,开始一边站,接着试试看,跟到下水干,最后死了算,他成为跳舞和恋爱的专家。当时看得上他这个大少爷的女学生倒不少,可是他一心追求的只有一个同年级的叫孙春芳的女子。这女子和他一样活跃,在学识上却比他强得多。他们一同在大学毕业后,一块回到陕南的老家,热热闹闹地办了喜事。他们是新式大学毕业生,却偏不到西安那些大地方去图上进,却回到老家来坐享清福,做起大少爷和大少奶奶来。

申大少爷在家里并没有闲着,除开老太爷喜欢的那一套养狗打猎,骑马打枪外,他还继续请教师爷来教他使枪弄棍,舞剑飞刀,连大少奶奶都被他带动起来,也跟他上山去骑马打枪,回公馆学习武术,也学了一些本事。当然申大少爷的主要活动是帮助他的老太爷办团练,当大队长。平常没有事,带着猎手上山去打猎,只是爱好。

上次上山打围,要不是李天林的机智和勇敢,申大少爷不死也得受重伤。申大老爷听说后,对于李天林特别赏识,还发给李天林一支二十响,等于是大少爷的贴身保镖了。李天林在这样优渥的待遇下,生活过得好,长得越来越标致,不过两三年,就长成一个臂粗膀圆,英武潇洒的小伙子。叫李天林最满意的是申大少爷喜欢骑马打枪,他自然要陪着。他趁此练好枪法,过不两年,他练得可以说是百发百中了。申大少爷也不含糊,和李天林的功夫不相上下。

有一回申大少爷和乡下的几个玩友比试骑马打枪的功夫,申大老爷亲眼看见,他儿子的枪法比别的几个少爷强得多,十分高兴。特别叫他惊奇的是,他发现李天林骑马打枪的功夫,比他的儿子又胜一筹,和他所有的枪手比,都好得多。有这么好的枪法,要跟在他的身边,可算是一个最得力的保镖了。须知在那个时候,乡下的地主绅粮,特别是那些有势力的豪霸之间,争权夺利,倾轧争斗,是很厉害的。暗杀就成为斗争的重要手段,因此养一群枪手在家守护院子,出去做贴身保镖,就是最重要的事。物色到枪法精良、忠实可靠的好枪手,就成为重要又重要的事了。申大老爷回到公馆马上把李天林找去,告诉他说:“你除开跟大少爷上山打猎,保他平安外,平常就跟我,作我的贴身保镖。我就不把你当外人看待了。”从此以后,李天林在这个公馆里的地位和待遇,又大大地提高,穿堂入室,不受限制,李天林也颇有些得意起来了。大家都知道,没有特别高明的枪法,是不配当大老爷的贴身马弁的,这样的马弁在大老爷身边原来只有一个,他的诨名叫谭夜眼,本名倒没有人叫。

说起谭夜眼,在这一乡是出了名的。他的骑马功夫不用说,打枪功夫更高明,百步穿杨,已经不算什么,天上的飞鸟,一枪一个,弹无虚发。他的眼睛特别好,在晚上看得比别人远,夜里可以打灭点着的香头。他的诨名就是这么来的。申大老爷找到了这么一个好枪手,是很得意的。但是他也有不如意的地方,谭夜眼这个人品德不好,贪心不足,喜欢吃喝嫖女人。出差去外水拿少一点,就爱说二话。在其他的枪手面前,骄横跋扈,瞧不起人,大家都讨厌他,所以大家在背地里又叫他“讨人嫌”。申大老爷对这些都一清二楚,可是不能不用他。须知恶霸枪手对起阵来,那可说是千钧一发,谁的枪法差以毫厘,谁就没命了。他不只对谭夜眼的骄横劲看不上眼,对于他的忠心却更不能不怀疑,以至有时候,不得不多一个心眼防着些。而且大老爷对于谭夜眼好酒贪杯,也不放心,他一喝醉,枪法就不准了。

申大老爷发现李天林这个人年轻有为,枪法和谭夜眼不相上下,为人比较本分,是在这个公馆里看着长大的,从他舍命救大少爷看,比谭夜眼当然忠实可靠一些。于是申大老爷决定把李天林提拔起来,做自己的贴身马弁。

李天林既然做了申大老爷的贴身马弁,骑马打枪自然就由着他了。他努力练习枪法,下决心要胜过谭夜眼。这个人真太气人,一听说李天林升格,和他平起平坐了,就老大不高兴,公开瞧不起李天林,说:“你算老几,敢来和老子平起坐排排?”李天林却不计较这些话,觉得谭夜眼的枪法的确高明,特别是晚上能打灭香头的功夫,实在了得,很想向他学习,所以向谭夜眼提出,要拜谭夜眼为大哥,向他学艺。谭夜眼哪里肯干?要叫这个青年小伙子把他的绝技学到手了,岂不要打他的翻天印,骑在池的脖子上拉屎?

李天林知道谭夜眼不肯教他枪法,就暗地里勤学苦练。不知道打了多少子弹,费了多少时间。申大老爷看在眼里,想在心头,却不说话,放手让李天林练本事。李天林年轻好胜,果然谭夜眼的那一套终于学到了手。申大老爷很高兴,他决定试一试他们两个的功夫,有意想叫李天林压一压谭夜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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