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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传奇 一 雷神从狼嘴里逃生

雷神——我们在说这段故事时本来应该叫他“二狗娃”的,一则叫雷神已经叫顺了口了,二则二狗娃这个名字放在我们这个英雄头上不算太雅,因此还是叫他雷神,或者叫他小雷神吧。

小雷神在早晨的迷雾中,走向大巴山。从丁家村出发上大巴山,是小雷神过去跟着他爸上山打猎走惯了的路,东西南北分得很清楚,他决意向北边走。他知道爸被人叫过李老陕,是陕南的人。他决定先回他的老家,指望能在那边找到活路。

大巴山重嶂叠岭,云雾缭绕。一会儿是高不可攀的高峰,一会儿是深不可测的深谷。那真叫做“对面喊得应,晚上才见面”,早晨下山,走到晚上,才能走到对面的高山上,一上一下就是几十里。小雷神走在他爸和丁大伯、还有他的小猎伴丁天明过去常常一同走的山路上,心里十分难过。过去那种快乐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他最亲爱的爸爸惨死在金门,大仇未报,自己现在却只有逃命的本事。他多么希望快快长大,学好本事,回到山南报深仇大恨。他想起这些,鼻子就酸酸的想哭一场。在丁家村的时候,在大人们面前,甚至在他娘面前,他都不想哭,现在他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里,却真是想大哭一场。他走在他们过去走过的路上,看着这高山峻岭,想起他的过去和现在的苦情,他真的就坐在那里大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大声痛哭。哭累了,又想起不能赶不到今晚上的宿头,才抹了眼泪,向南边望了一眼,心里暗暗地发誓:“等着看,我还要回来的。”

小雷神认定了方向向北边走。可是走了两三天,却还没有看到巴山北边的山口。幸喜得他带得有足够的荞麦饼子,饿了就山溪边的净水或山泉水吃它一块,可以管上半天。晚上有猎枪在手,歇在岩脚下,躲避风雨,也不怕野兽侵犯。白天在路上逢上几个猎手围猎,便也拿起猎枪参加。山上的规矩,哪个都可以参加打围,打下围来,参加的人都可以分到一份猎物。他分到了野味,就在晚上烧火防野兽的火堆上烤来吃了,舒服地睡个闷头觉。从那几个猎人的口中得知,这已经是陕南的地界,他到底走出了王大老太爷的势力范围。他听那几个猎人说话,和他的爸爸说话的口音一模一样,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小雷神又走了一天多,感到山势明显地平缓,远远望去,山口外有一片大平原。他原在巴山南边,总是在大山小山里转来转去,从来没有想到这山北边外还有这么大的平地,他感到很新鲜,原来他的祖辈人生活在这么好的地方。

山口虽然看到了,走起来却非一日之程。这天他在山口附近歇夜,举眼望去,到处都是玉米地,一片连一片,绿黝黝的,十分爱人。八月的夜晚,山里的天气,不凉也不太热。他找一块路边的大石盘,安顿睡下,准备明天出山。

他不熟悉这些地方的情况,不知道在北方这玉米长得正茂盛,便正是山里狼群出来活动的时节。他累极了,一倒头便睡死了。正下半夜,忽然感到喉头被什么紧紧地夹住了,出不来气,他惊醒过来,伸手一摸,毛糊糊的,心里明白了。他早就听他的爸爸说过,在他们的家乡,狼狗很多,青纱帐时节,常常出山来拖小孩吃。狼拖小孩的方法很特别,不是见了小孩,一口就咬死,而是用大嘴巴一下把小孩的颈子夹住,拖进玉米地里去。这时小孩已经被窒息死,可以由狼摆布了。特别是夏天晚上天气热时,大人小孩都习惯在屋外晒坝里过夜,野狼就会偷偷地进村来,专挑那睡熟了半大不小的孩子,用嘴巴夹住叼走,拖到村外的玉米地里去吃掉。据他的爸爸说,聪明的小孩也有一个办法,只要身上有一把小刀,当狼把他叼住拖起走的时候,一只手揪住狼的耳朵,一只手摸出小刀,用小刀插进狼的耳朵里去,狼的弱点就是这耳心。狼受到致命伤,自然就会丢下小孩,挣扎着逃命去了。

小雷神被狼叼住拖走,马上想起这个办法。他这时虽然感到气紧,神志却还清醒。他顺势从口袋里摸出匕首,用一只手揪住狼的一只耳朵,用另外一只手把匕首狠狠地插进狼的耳心里去,用力一绞。那只狼呦地叫了一声,张嘴放下他就没命地往玉米地里蹿去,没等蹿到玉米地就倒下了。小雷神忽然想起他的爸爸告诉过他的话,狼总是成群地出来。他才杀死了一只,说不定还有几只正埋伏在玉米地里呢。他马上几步一蹿,就蹿到他刚才睡觉的石盘上,把猎枪抓在手里,对着玉米地。果然黑暗中有几对绿黝黝的狼眼。可能那几只狼听到出来的狼大叫了一声,便被吓得没命地在玉米地里窸窸窣窣地逃走了。

小雷神明白,如果那几只狼一起冲出来对付他,就是有枪也无济于事的。他必须趁那几只狼惊惶逃窜的时候,赶快去捡些树枝败叶来,堆成一堆,点火烧起来。野兽是最怕火光的。点起火后他还不放心,抱起猎枪对着玉米地,直到天明。

天明以后,看到那只死狼,他想,也许可以把这只狼拖出山口,在乡场上卖狼皮。一张狼皮总比一张狗皮要值钱得多。于是他努力拖起那只死狼出山。可是到底年纪太小,拖了一阵,就拖不动了。于是用匕首把狼皮剥下来,狼肉弃之不顾,拖起狼皮,径直走下山去。在山口外果然有一个小乡场,今天刚好逢场,看样子还有点热闹,因为这正像山那边的王家场一样,是进出巴山的主要路口。从场边一眼望去,浅丘陵下展开一片平原,庄稼长得不错。在平原上,东一个村,西一个院,这里是比山南要好得多的富庶之区。

他把狼皮便宜卖了,得几个钱,够吃几天的了。他忽然想到,就凭他的这支猎枪,进山里去,一天总可以捡点斑鸠、兔子之类的野物回来,就在这个场上出卖,也就够他蝴口的了。

对,就是这个主意。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卖力气,总能活下去,只要能活下去,总有出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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