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李纨透明度最高,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妇人。曹雪芹对她下笔,也是只有褒没有贬。她的全部不幸,是丧夫守寡。曹雪芹之所以也把她收入薄命司册页,是哀叹她尽管后来儿子当了大官,自己被封诰命夫人,但终究还是无趣。通过她,作者控诉了封建礼教不许寡妇改嫁的罪恶。有人说,作者通过李纨的形象展现了礼教压抑下青年寡妇的不幸。我是同意这个说法的,但并不同意曹雪芹对李纨只有褒没有贬的观点。
李纨判词的前两句是“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这句话是很好懂的。贾珠死后,李纨把全部精力都投入了对贾兰的培养上,这是可以理解的。第二十六回,书里有一笔描写值得我们留意:宝玉在大观园里闲逛,顺着沁芳溪看了一会儿金鱼,忽然两只小鹿从一边山坡上箭也似的跑了过来。宝玉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贾兰一见宝玉,站住跟他打招呼。宝玉责备他淘气,问贾兰为何要射那两只小鹿。贾兰说自己在这会子不念书,便在闲余时分演习骑射。
清朝皇帝,特别是康、雍、乾,非常重视保持满族的骑射文化。皇帝对阿哥们的培养,就是既要他们读好圣贤书,又要能骑会射。贵族家庭也按文武双全的标准来培养自己的子弟。李纨望子成龙心切,对贾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不仅督促他读圣贤书为科举考试做准备,还安排他习武。当时,科举考试也有武科。八十回后,贾兰中举,有可能就是中的武举,后来又立了战功。“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母因子贵,李纨也终于扬眉吐气,封了诰命夫人。
李纨判词的后两句是“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这两句没那么好懂。“如冰水好空相妒”一句,在有的古本中写作“为冰为水空相妒”。这句话的意思是:水跟冰本来是一种东西,但是有些水结成了冰,就嫉妒没结成冰的水;但是,没结成冰的水,到头来也没得到什么真正的好处,白白让人看了笑话。从这判词就可以感觉到,曹雪芹对李纨并不是全盘褒奖。虽然她最后在表面上比其他十一钗的命运都好,但她一生的遭遇,被旁人议论起来,还是有很多闲话的,遭人嘲笑也在所难免。
说到妙玉的时候,我提到,在第七十六回,她续出的十三韵里有两句是:“钟鸣栊翠寺,鸡唱稻香村。”我认为,这预示着贾府被查抄后,大观园的大多数地方都被勒令腾空、贴上封条了,只剩栊翠寺和稻香村这两处允许暂住,成为例外。
为什么栊翠寺(庵)还可以鸣钟礼佛?贾府有罪,所有主子奴仆一律连坐,但妙玉和她身边的嬷嬷丫鬟并不是贾府的人,她们是可以例外的。栊翠庵的产权属于贾府,被抄检一番是难免的。当年王夫人做主下的请妙玉入府的帖子一定被查了出来。妙玉坦然无畏,认为自己是贾府下帖子请来的,没有什么问题。当时,王夫人请她的理由很堂皇:元春要省亲,必须准备佛事。但那时候元春已经惨死,皇帝厌恶贾家,一经查抄,就诸罪并举,甚至还要顺一切线索追究;负责查抄的官员总要借势施威,肯定要对下帖子的事情穷追不舍;其他对贾家不利的因素也汇集起来,一时难以结案。在这种情况下,妙玉即便想搬出栊翠庵,恐怕也不会被放行。她只是不被算作罪犯,得以维持日常生活罢了。
妙玉不是贾府的人,李纨母子却是,为什么稻香村还可以雄鸡唱晨呢?
李纨守寡多年且不理家,负责查抄的官员也找不到她参与任何罪行的证据,皇帝又最提倡贞节妇道,所以就对她们母子网开一面,不予拘禁,仍住在稻香村里。如经查实,他们确实与贾府诸罪无关,皇帝可能还允许他们在结案后搬出去,自去谋生。母子二人获释后与原来的亲友断绝来往,李纨更加严格地督促儿子苦读,贾兰也不负母亲的一片苦心,中举得官,建立功勋,李纨也终于成了诰命夫人。
书里对李纨的情节设计是大体合理的。但是,细加推敲之后,问题又来了:王夫人怎么可以公然不让李纨来管家呢?
荣国府中,贾政主外,王夫人主内。书里说,她觉得自己精神不济,所以要请下一辈的媳妇来做帮手。她眼前就有一位大儿媳妇。虽然大儿子贾珠死了,但是其寡妻李纨还在。而且在故事开始的时候,李纨的儿子,也就是贾政和王夫人的孙子贾兰已经比较大了,可以读书射箭了。李纨完全可以腾出手来帮助王夫人理家主内。而且李纨是书香门第出身,还会作诗。元妃省亲时她也赋诗一首,虽然难言才华,但抄写记账总是没有问题的。反观王熙凤,几乎不识字,凡遇到记账写字查书一类的事情,都依靠彩明——一个未弱冠的小男孩。有一回,她还临时抓差,让宝玉给她写了个账单不像账单、礼单不像礼单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从封建社会的伦理秩序的角度来说,李纨作为荣国府的大儿媳妇,没有放弃理家责任的道理。即使王夫人没有委托她帮忙,李纨也应该主动上前帮忙。
第四回介绍她说:“这李纨虽青春丧偶,且居处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李纨不但不协助王夫人理家,而且竟达到了“一概无见无闻”的程度,这在当时是非常严重的不孝行为。第七回有句交代,也值得推敲:“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贾母好像也不以李纨放弃府内总管责任为奇,只是觉得她闲着也是闲着,就给她派了一个闲差。这差事按说也应该是王夫人来安排,怎么会由贾母亲自下令?难道在贾母眼里,李纨和王夫人是一样的身份?
李纨是荣国府正牌的大儿媳,但主理贾府的却是贾赦那边的王熙凤。后来王熙凤生病,李纨和探春才代理其职。王夫人又请来宝钗帮忙。府里仆人们暗地里抱怨:“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后来,在三位“镇山太岁”里,探春唱主角,李纨和宝钗则甘当绿叶。宝钗只是个亲戚,毕竟是外人,但李纨怎能如此?我认为,李纨的情况可能与贾赦类似。虽然书里的李纨是这样的身份,但现实生活里的原型却是另一种身份。
李纨在书里被设计成与宝玉一辈的人,是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媳妇,是贾母的孙子媳妇。李纨的儿子贾兰,就是贾政和王夫人嫡亲的孙子,也是贾母嫡亲的重孙子。按照这样的伦常排序,贾政一家几代人团聚,特别是在特别看重团圆意义的元宵节,贾兰自然应该到场。但在第二十二回,全家赏灯取乐,济济一堂,贾政忽然发现不见贾兰,便问:“怎么不见兰哥?”地下婆娘忙进里间问李纨。李纨起身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去叫他,他不肯来。”婆娘回覆了贾政,大家都笑了,说贾兰是“天生的牛心古怪”。于是贾政就派贾环和两个婆娘去把贾兰叫了来。
贾兰是一个读圣贤书的人,在元宵灯节团聚时,竟不主动孝敬祖父祖母,还非得等人去请才到场。在当时,不要说这样的场合,晚辈应该主动到长辈跟前承欢,即便在平日,晚辈也要主动向长辈晨昏定省,没有让长辈派人去请的道理。而且,李纨回答贾政的状态也很古怪,她还在笑。另外,我们能从她的口气中感觉到,她也觉得需要专门去叫一下贾兰才更合适。
曹雪芹怎么写得如此古怪?我认为这一笔恰恰并非虚构,而是现实生活里确实发生过的事情。这一笔是与全书虚构的框架不协调的。
第二十二回后面有署名畸笏叟的一条批语。畸笏叟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莫衷一是,我在这里不予枝蔓。这条批语是:“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未成”,指未定稿。这一回的后面还缺灯谜诗,曹雪芹没来得及补上。再经过仔细探究,我就发现了关于贾兰原型真实身份的逗漏。这一笔还没被曹雪芹抹去,这也是这一回未定稿的一个例证。
李纨的原型,应该是曹颙的遗孀马氏;贾兰的原型,如果不是曹颙的遗腹子,则是过继子。曹雪芹把他们都降了一辈来写。
曹寅是康熙的亲信。他死后,康熙让他的儿子曹颙接任江宁织造。但没过几年,曹颙又病死了,年仅二十六岁。这让曹家有了婆媳两代孤孀:第一代是曹寅的夫人李氏,是康熙另一个亲信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第二代是曹颙的夫人马氏。李氏再没有亲儿子了,于是康熙让李煦从曹寅的侄子里挑出一个好的过继到李氏这边,作为曹寅的继子,并接任江宁织造。李煦最后挑选出来的就是曹□。
曹□过继给李氏的时候已经有家室了。他和他的夫人过来之后,马氏的地位是非常尴尬的。她是李氏的媳妇,对李氏必须继续尽媳妇的孝道。但是,她再也不是织造夫人了,不能再主持家政。曹□和夫人住进了原本曹颙和马氏住的正院正房,马氏则不得不搬了出来。曹□的夫人,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宅门里的管家奶奶;马氏则只能“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
在那样微妙的家庭关系里,曹□在某年灯节举办家庭聚会,因为李氏在座,马氏作为李氏的媳妇必须到场。但是,马氏的儿子不是曹□的后代,又没得到邀请,所以不会主动赴宴。可以因此说他“牛心古怪”,却不能说他违反了封建礼教。马氏在解释他为什么不到场时,也就可以面带微笑,不用自责。曹□应该还是喜欢马氏的这个儿子的,发觉他没到,就马上派自己的儿子去请他,他也就来了。这就是第二十二回透露的情况。
如果贾兰的原型是曹颙的遗腹子,虽叔叔曹□的家庭私宴没请他,但有祖母在场,他也理应主动前去膝下承欢。但他却连李氏也不看重。这让人觉得,贾兰的原型可能不是曹颙的遗腹子。他和李氏、曹□都没有血缘关系,而是马氏抱养来的孩子。因她膝下无子,她的哥哥或弟弟便过继一个儿子给她,这在当时也是很正常的。
曹□过继给李氏后,陆续给康熙写了很多奏折,除了感恩戴德,也汇报了许多事情。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月初七的奏折中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这份奏折现在保存在故宫档案馆里,后续呈上的奏折也可查到,但曹□没有再向康熙汇报马氏生子之事。估计马氏生育失败,或者生下的是女孩。后来,马氏过继了一个儿子,也就顺理成章了。
现存的内务府奏折中,有一份写了康熙对曹颙的评价:“曹颙自幼朕看其长成,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子内,无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上极细心谨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诚勤。”康熙对曹颙的评价,到了雍正、乾隆两朝依然有效。虽然后来曹颙的未亡人马氏还跟着李氏,也跟曹□夫妇一起生活,但曹□后来获罪,却也不能株连她。她和她的儿子,应予善待,也就逃脱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噩运。这情况反映到小说里,就成了不但“钟鸣栊翠寺”,而且“鸡唱稻香村”。
根据曹□的奏折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推测出,马氏生下曹颙的遗腹子的年龄应该比曹雪芹大。马氏化为李纨后,年龄基本没变;曹颙的遗腹子化为贾兰后,年龄就降到了宝玉之下,与贾环的年龄差不多。当然,贾珠在全书故事开始的时候就死掉了,徒然只是一个空名,是小说写作的变通。我们不能胶柱鼓瑟,说他的原型一定是曹颙。
从创作心理上说,曹雪芹之所以要这样处理,是因为他不愿意完全按照生活的真实情况来写。如果那样写,就得在书里说明贾政是过继给贾母的。这也就表明宝玉不是贾母嫡亲的孙子。但是,曹雪芹不想把自己家族那层微妙甚至尴尬的人际关系如实挪移到小说里。从小说文本的需要来说,作者合并某些同类项,避免某些真实生活里过分特殊的个案,可以使艺术形象之间的关系优化;避免许多烦琐而又派生不出意蕴的交代,有利于情节的自然流动,也有利于集中精力刻画好人物性格。
曹雪芹对李纨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升华,基本是成功的。他在绝大多数的情节和细节里,都按照书里设定的人物关系来吻合李纨的场景反应。比如,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王夫人先抱着宝玉哭:“苦命的儿吓!”后来,她想起贾珠来,又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听见王夫人哭叫贾珠时,别人犹可,唯有李纨禁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这就写得非常准确。原型人物升华为艺术形象后,就要按艺术想象所设定的身份来表现。
但是,《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里,还是有不止一处的痕迹漏出李纨身上有马氏的影子。第四十五回,李纨带着小姐们去找王熙凤,让她出任诗社监察。王熙凤是个聪明人,立即道破她们的意图:“那里是请我作监社御使,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李纨说:“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王熙凤便借此不依不饶地说道:“亏你是个大嫂子呢!……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
在那样的封建大家庭里,总账房给每个人发放的月银,是严格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来规定数额的。书里的李纨,无非是荣国府的一个大儿媳妇,因为她守寡,所以受到优待。但是,她的月钱怎会跟贾母、王夫人一个等级?竟足有同辈的王熙凤的四倍!曹雪芹是按现实生活里马氏的待遇来写的。马氏本是家里的第一夫人,后来因家庭情况变化让了位,即便如此,月银当然不能降。王熙凤接下来又说:“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份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两银子。”在封建大家族里,一个儿媳妇占“上上份儿”,这是说不通的。但是,马氏守寡后能在曹家享受“上上份儿”待遇,是顺理成章的。
现实生活里的马氏,一定是积谷防饥,拼命积攒银钱,以防将来自己老了没有收入。因为曹□有赡养她的义务,仍未改变她的待遇,所以她尽量不动自己的积蓄,一起过日子时,只进不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现实生活里的马氏和她的儿子,对曹□夫妇及其子女,以及连带的那些亲戚,比如曹□妻子的内侄女,内侄女的女儿等,肯定没有什么真感情可言。曹□一再地惹事,虽说雍、乾两朝皇帝对马氏母子还能区别对待,没让他们落到一起被打、被杀、被卖的地步,但事过之后,他们对曹□家的那些人避之唯恐不及,哪还有心去救助?面对苦苦哀求的亲戚,母子二人可能非常冷漠,拒绝施以援手。
这类素材,会被曹雪芹用到八十回后。《晚韶华》有一句:“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是一句相当严厉的批评。意思是说,虽说为防老来没有收入尽量地积蓄银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到了节骨眼上,吝啬钱财而眼睁睁见死不救,也太损阴德了!人在活着的时候,应该为儿孙积点阴德。李纨对巧姐见死不救,贾兰则耍奸使猾摆脱了前来求助的人,所以虽然后来李纨成了诰命夫人,但“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枉与他人作笑谈”。贾兰也就成了与“狠舅”王仁并列的“奸兄”。
李纨的结局看似不错,但她从守寡时起就一直形同槁木死灰,一生无真乐趣可言。后来,她又见死不救,被人耻笑。曹雪芹把她归入红颜薄命的系列,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