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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梦随云散 飞花逐水流: 金陵十二钗的归宿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在第四十六回鸳鸯抗婚的情节里,鸳鸯在气闷中跑到大观园,先碰见了平儿,跟平儿说:“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做?这如今因都大了,各自干各自的去了,然我心里仍是照旧,有话有事并不瞒你们。这话我先放在你心里,且别和二奶奶说: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鸳鸯在这段话里,包括她和平儿在内,提到了十四个在贾府资历很深的大丫鬟。其中,贾母把翠缕给了史湘云,史湘云回叔叔婶婶家把她带了过去,变成那边的人了。另外,死了的金钏、去了的茜雪不用多说了。引人注意的是那死了的可人。

可人和只在书里出现过一次的媚人,应该是互相配对的名字。另外,麝月、檀云,素月、碧云,玻璃、翡翠,同喜、同贵……都是配对的名字。鸳鸯名单里的人,应该是最早都在贾母身边的一群丫鬟。在这段话的旁边,脂砚斋有条比较长的批语:“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曹雪芹关于金陵十二钗的总体设计,既具体又抽象,既难以准确指认又分明排列有序。我们有时可以从这个角度列出十二位,有时候又可以从那种角度排出十二位。这是一种非常高妙的写法。

在太虚幻境,宝玉翻看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鸳鸯列举了那么多丫鬟的名字,却没有提及晴雯。按当时社会的价值标准衡量,晴雯的出身比她们都低,因为她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

赖嬷嬷不是什么贵妇人,而是服侍过贾母那一辈小姐太太的女仆,还是家生家养一类的。她的儿子赖大继续给贾家当仆人。因为世代为仆,受到主子信任,赖大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经成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他的媳妇赖大家的,也成了挺拿事的女管家。这样的仆人,逐渐积累起财富,在外头也盖起很华丽的、带花园的住宅,过起很奢侈的生活了。赖大就拿钱赎出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再给荣国府当奴才了。荣国府也开恩答应了。

赖大的儿子赖尚荣,从小就跟贾宝玉类似,捧凤凰般地养大,在二十岁时拿钱捐了个前程。那时候的人可以不参加科举考试,花钱取得候补当官的资格。赖尚荣三十岁的时候被选为州县官,为了庆贺这件事,赖家连摆了几天宴席,甚至专门请贾府的人去。第四十七回柳湘莲的出场就是在赖家的宴席上,后来还发生了呆霸王薛蟠调情不成遭苦打的事。第五十六回,探春理家,为了管理好大观园,说起曾在赴宴的时候跟赖大的女儿“说闲话儿”,谈及园子管理。赖大的女儿本来应该到荣国府给探春她们当丫鬟,但因为父亲发财、主子开恩,自己就也成了小姐。

曹雪芹写姓赖的老仆家里的事情是有多方面意义的。晴雯最初是赖家买的小丫鬟,是大奴才买来的小奴才。赖嬷嬷到贾府给贾母请安,常带着晴雯来。贾母见晴雯长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老主子一流露出喜欢的意思,赖嬷嬷就把晴雯当作一件小礼品孝敬给贾母了。所以,鸳鸯在扳着手指头计算跟她地位相当的姐妹时,就没把晴雯算上。

晴雯根本不知道家乡何处、父母是谁,只知道有个姑舅哥哥。所谓姑舅哥哥,是一种含混模糊的说法。姑姑生的姑表哥和舅舅生的舅表哥在中国旧习俗里是严格区分的。但是,晴雯只知道他是一位表哥,会宰牲口做饭,就去求了赖家的,赖家的就让那表哥到荣国府来打一份工,让他“吃工食”。“吃工食”是书里第七十七回的原文,读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当时,晴雯也就十岁,那游丝一般的生命,还企图从人间寻觅一点亲情,去为其实血缘上说不太清的表哥求情,让他离自己近一些,也让他有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我觉得这一笔很重要,可以知道晴雯爆炭般性格的深处,还有一份多么柔软的温情。

但是,她被王夫人粗暴地撵了后,就被扔在姑舅哥哥家的冷炕上。对此,宝玉形容为:“他这一下去,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因为她的关怀才到荣国府安身的表哥和对宝玉实行性骚扰的表嫂,竟没对她有过丝毫的亲情照顾。他们等晴雯一死,便赶忙去领烧埋银子,把晴雯匆匆火化了。

曹雪芹钟爱晴雯,把她刻画得从纸上活跳出来。历代不知有多少读者欣赏晴雯,为她的独特性格鼓掌叫好,为她的不幸夭亡叹息落泪。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收入的应该全是大丫鬟。而在这些大丫鬟里,晴雯的出身是最低等的,曹雪芹却偏把她列为第一。“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曹雪芹还专门为她写了一大篇洋洋洒洒的《芙蓉女儿诔》,历来的红学研究者也为这个角色写下了许多文字。

但是,晴雯其实也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有人很反感晴雯,特别反感她那样对待坠儿,认为连平儿也主张悄悄地找个借口,把坠儿打发出去就行了,而晴雯简直是凶神恶煞,自己病着,却把坠儿叫过去,骂还不算,竟然还拿一丈青(一种细长的金属簪子,一头是耳挖勺,一头是很尖锐的锥子)猛扎坠儿的手……这真是太可恶了!也许生活真实里晴雯的原型就是那么个德行,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论《红楼梦》的人把晴雯说成是一个反抗的女奴隶呢?在对待坠儿这件事上,晴雯比奴隶主还凶恶。紧接着,曹雪芹把晴雯补裘写得很生动,写出了宝玉跟她之间有一种超出主奴关系的感情。但是,她那么卖命地替主子干活,也是在表达一种奴隶对奴隶主的忠诚。

我个人不同意给晴雯贴上诸如“具有反抗性的女奴”一类的标签。

晴雯的悲剧是性格悲剧。她锋芒太露,太率性而为。林黛玉身为小姐,性格太露,说话锋芒太厉害,尚且被人侧目,还令王夫人对她不以为然;晴雯作为一个丫鬟,竟然也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这还得了!王夫人老早注意到,晴雯骂小丫鬟的模样很像林黛玉。而且,晴雯和林黛玉还都是开放式的性格。林黛玉有文化修养,使性子全用文雅的方式,也不跟丫鬟们冲突,只在小姐公子的圈子里使性子;晴雯比较粗俗,显得轻狂,骂起小丫鬟来比主子还主子,经常说把哪个丫鬟仆妇撵出去、打发出去。

晴雯之所以能由着性子生活,是因为她很得贾母喜爱。王夫人把晴雯撵出去后,贾母还说:“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

虽然贾母和王夫人是同一个阶级的人,但是她们的差异很大。贾母能够“破陈腐旧套”。她有些新思维,能接受某些新事物,并且比较欣赏开放性格的人。她对凤姐和黛玉乃至晴雯的开放式性格都能欣赏,至少是能够容忍。她把晴雯派去服侍宝玉,还说:“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王夫人却绝对不能容忍晴雯这样的“狐媚子”“妖精”。到了宝玉身边以后,晴雯深得宝玉宠爱。这就让她误以为自己可以就那么长长久久地生存下去,别的丫鬟婆子可以撵出去,但是自己绝对不存在那种危机。在被王夫人叫去当面斥骂之前,她是一点被撵的忧患意识也没有。

晴雯贴不得“反抗女奴”的标签。如果她觉得自己是奴隶,要反抗,就应该把荣国府、大观园、怡红院视为牢笼,想方设法地逃出去,或者为一旦被驱逐出去早做打算,但她一贯以留在“牢笼”里为荣、为福。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中,她因为慵懒任性,把宝玉惹急了。宝玉说他要回王夫人,把她打发出去。但是,晴雯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晴雯还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她虽然没有跟宝玉发生关系,并且对袭人和宝玉鬼鬼祟祟的行为不以为然,还常常予以讥刺,但是却认定自己早晚是宝玉的人。别人或者会被撵出去,她自己也往外撵坠儿,但她自己是绝对不会被撵出去的。虽然宝玉生气说要撵她,但她就不出去,宝玉也无可奈何。

贾府的这些丫鬟们年纪大了,就会有李嬷嬷在第二十回说的那种结局——“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七十回一开头,大管家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单子上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家,他们正等着把主子各房里拉出的到了年纪的丫鬟分配给他们。鸳鸯、琥珀、彩云本来都应该“拉出去配一个小子”,但因为各有具体原因,暂不出去。当时,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的粗使丫鬟拉出去配了小子。得不着府里分配丫鬟的小厮才能到外头去自娶媳妇。

晴雯对拉出去配小子这样的前景不以为然。她以为自己既然是老太太派到宝玉身边来的,宝玉对她又宠如珍宝,就只把怡红院当成个蜜罐子,似乎自己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她的浑浑噩噩,跟另外一些丫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坠儿的反抗性比晴雯强多了。她偷平儿的虾须镯不会用来自己戴。别忘了,在滴翠亭里,林红玉跟坠儿最好,最知心。林红玉也叫小红,是大观园的丫鬟里觉悟得最早的一个。第二十六回,她跟比她地位更低的小丫鬟佳蕙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坠儿是小红最信赖的朋友,小红一定也把这样的意思跟坠儿说过。

坠儿偷镯子,就是为自己被撵出去或者被拉出去配小子后的生活积攒一点自救的资金。虽然坠儿的偷窃行为不可取,但她的动机里实在有合理的成分。她比晴雯清醒。晴雯是一个自以为当稳了奴隶而去欺负小奴隶的丫鬟,坠儿却是打算从奴隶地位上挣扎出去的。

大观园里的丫鬟们,基本上分成三类:

第一类以小红为代表。她们知道自己不能在贾府过一辈子,因此早做打算。小红采取的手段比坠儿积极。她以自己超常的记忆能力与口才赢得了凤姐的欣赏与信赖,成为凤姐身边得力的丫鬟,攀上了高枝。她的目的,只是跟着凤姐学一些眉眼高低,扩大自己的见识面。她早就大胆地爱上了府外西廊下的贾芸。她不是要把自己的前途锁定在荣国府,而是要选准时机冲出樊笼,去建造自己选择的较为自由的生活。司棋也是这种人。鸳鸯在抗婚以后,明白了贾母的死亡意味着自己一贯的生活状态的结束,甚至意味着自己生命的大限。她对未来绝对没有玫瑰色的期望。尽管每个人的情况还有区别,但这一类丫鬟即使知道这样的奴隶生活待遇还不错,也不可能选择当稳了丫鬟而没有变化,都早已经暗暗地拿好了主意。

第二类以晴雯、袭人为代表。晴雯、袭人的想法和做法并不相同,甚至相反。袭人的路数很像薛宝钗,是以收敛、温柔、顺应的方式应付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对宝玉,她以情切切、娇嗔的方式,并伴随以肉体的魅惑。她牢牢地把握住机会,时不时地给宝玉一些真诚的、确实是为宝玉前程着想的讽谏规劝。她把自己的前途锁定在宝玉二房的位置。晴雯觉得自己的地位很稳固。她没有细想。而她开放式的、奔放的性格,也不习惯今天去想明天的事。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探视母亲,晴雯和麝月代替袭人照顾宝玉。袭人刚走,晴雯就卸了妆、脱了裙袄,往熏笼上一坐就懒得再动了。熏笼是放在屋里取暖的炭火箱子,上面铺着褥子,围着被子,坐着非常舒服。麝月笑她:“你今儿别当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儿。”晴雯却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以为她可以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地在宝玉身边过下去。

第三类以秋纹为代表。她们既没有小红、司棋、坠儿那样早为以后打算的想法和做法,也没有永久留在主子身边的竞争优势和自信心。她们得过且过,随波逐流。秋纹没什么争强好胜之心,也不会去管闲事,更不会立起眉毛要把比自己地位低的小丫鬟和仆妇撵出去。这一类的丫鬟,在贾府应该是大多数。

因此,晴雯的被撵和夭折,确实是奴隶主施威造成的一个女奴的悲剧;晴雯却难说是一个具有自觉反抗意识、追求自身解放的人物。

细读《红楼梦》第七十三回以后的故事就会发现,引发抄检大观园大悲剧的就是晴雯和芳官,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晴雯。

赵姨娘房内的丫鬟小鹊,忽然跑到怡红院说她听见赵姨娘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让宝玉小心老爷第二天问他话。这让宝玉紧张起来,连夜温习功课,好对付第二天的盘问。整个怡红院的丫鬟们都陪着宝玉熬夜。芳官从后房门进来,说有人从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借此大做文章,说宝玉被吓着了,故意闹得王夫人都知道,并且进一步闹到了贾母那里。晴雯坚持说夜里有人跳墙。贾母因此发怒,下令严查,就查出了夜里聚赌的仆妇,并严厉处罚。随后,各路人马借势扩大矛盾,都想浑水摸鱼,最后还出了“痴丫头误拾绣春囊”的巧事。

如果没有前面的风波,邢夫人也许不至于立刻给王夫人出难题;王夫人如果不是因为“跳墙事件”,宝玉受惊,贾母震怒,查赌获赃等连锁反应,也不至于立刻气急败坏地去找凤姐,还喝令“平儿出去”,含泪审问凤姐。邢夫人把绣春囊封起来交给她,无疑是给了王夫人一纸问责书:你们是怎么管理荣国府的?你们还有什么脸去面对老祖宗?

第七十三回,晴雯为解除宝玉读书之苦而无中生有的“跳墙事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急剧的连锁反应。结果在抄检大观园之前,这把火率先烧到了晴雯自己的身上。王夫人原本未必会想到以往的一些堵心事,但是王善保家的几句谗言,立刻点燃了王夫人心中的熊熊怒火,让她想起往事,生出了灭晴雯之心。

在芳官说有人跳墙后,上夜的人们打着灯笼各处搜寻,并无踪迹,都说芳官一定是看花眼了。晴雯却站出来,振振有词地说:“别放诌屁!……才刚并不是一个人见的,宝玉和我们出去有事,大家亲见的。如今宝玉唬的颜色都变了,满身发热,我如今还要上房里取安魂丸药去。太太问起来,是要回明白的,难道依你说就罢了不成!”晴雯多厉害,觉得自己跟太太是一头的,吓得众人都不敢吱声。其实,她要是真依了那些人的主张,不扬铃打鼓地乱折腾,也许不至于那么快把打击招惹到自己身上。

曹雪芹“一石三鸟”的构思非常精密,而且环环相扣,让节奏越来越快,还让读者体味出不止一个层次的内涵。他写出了晴雯悲剧的深刻性。这既是奴隶被奴隶主摧残的悲剧,也是一个完全没有忧患意识的奴隶的性格悲剧。同时,他也让我们想到,人的命运竟会那么诡谲,“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但应验在很糟糕的人身上,有时也会应验在像晴雯这样的美丽聪慧而又烂漫任性的好姑娘身上。对人性,对人生,对世道,对天道,我们掩卷沉思,实在可以悟出很多很多。

又副册的第二位应该是袭人。

历来都有对袭人不以为然、撇嘴批判的人。她被指出的问题主要有三个:

第一,宝玉被贾政笞挞后,她去跟王夫人说的那些话,大意是:老爷也该管教管教宝玉,否则宝玉可能跟小姐丫鬟们出事情。这多虚伪啊!书里第六回就写了,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她跟王夫人那么说,好像宝玉身边别的女性都是需要防范的危险人物,唯独她圣洁,唯独她能维护宝玉婚前的童贞。结果王夫人大为感动,对她大为赞赏。袭人也进一步确定了自己准姨娘的地位,获得破例的津贴。

第二,获得王夫人特别拨给的特殊津贴以后,她就常常去告密。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撵了晴雯,又亲自逐一审问怡红院的丫鬟们。见了四儿(四儿原来叫蕙香,是宝玉给她改叫四儿的。她的生日跟宝玉是同一天),立刻点出来四儿曾说“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这种怡红院里的玩笑话居然被王夫人知道了。王夫人说:“打量我隔的远,都不知道呢。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通共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袭人就是王夫人在怡红院的“心耳神意”。

第三,袭人多次表示,她跟定了宝玉,在王夫人面前也是以宝玉一生的守护神自居。第十九回,袭人跟宝玉说:“你果然依了我,就是你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宝玉一贯依着她,但她在宝玉还活着的时候就嫁给了蒋玉菡。高鹗续书,也把她写得很不堪,用“千古艰难惟一死”的诗句讥讽她。

对于袭人,从叙述的文笔里,看不出曹雪芹主观上的批判意味。曹雪芹把对有些角色的厌恶、贬讽,都直接流露在文本里了。这些角色中,最明显的是赵姨娘,再就是邢夫人。但他对袭人不是这样,甚至还恰恰相反。“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这样的回目中,他把袭人当作宝玉生命中最切近的花朵来描写。曹雪芹虽然写凤姐的胆大妄为、泼辣狠毒时毫不手软,但总体而言,还是对她赞赏爱惜居多。他对袭人也是如此,虽然客观地写出了袭人人性的弱点,但总体还是肯定她的。

对袭人,历来的读者、评家提出过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袭人是否虚伪?

你可以觉得她虚伪,但是我认为曹雪芹恰恰在写她的真诚。她真诚地觉得自己跟宝玉的性关系是合情合理的,真诚地认为宝玉也该由家长严格地管一管,真诚地觉得应该常常向王夫人汇报并有一说一,真诚地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宝玉好。她在生活上对宝玉照顾得无微不至,换成任何一个别的人都难以达到。她已经成了宝玉除精神生活外全部俗世生活的依靠。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我读了书里关于袭人的描写,懂得了有些人的真诚甚至比虚伪还要可怕。

第二个问题:袭人是否算个告密者?

其实,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就等于把这个问题回答了。她很真诚地认为那是汇报事实,不是告密。她并没有陷害谁的意思。她没有造谣,也没有夸大渲染,而且仅供王夫人参考。她心安理得。她确实没想到会出现撵晴雯,逐四儿、芳官等事情,也没想到宝玉会受这么大的刺激。后来,宝玉在万般无奈之下,把思路转向了宿命,转向了天人感应。院子里的海棠树死了半边,这被宝玉认为是晴雯不幸的预兆。对此,一贯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袭人一下子火了,她说:“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袭人理直气壮。她没有告密者的自我意识,也就没有相关的愧疚与忏悔。

第三个问题:袭人曾发誓,刀搁在脖子上也不会离开宝玉,为什么后来却嫁给了蒋玉菡?

袭人嫁蒋玉菡是八十回后的情节。高鹗写的情节只是代表了他的一种思路。我的探佚心得跟他很不相同。我的思路是这样的:八十回后,曹雪芹很快会写到皇帝追究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的事。贾府被第一次查抄后,贾母便在忧患惊吓中死去了。随后,荣国府被迫遣散大部分丫鬟仆人。负责查抄荣国府的是忠顺王,点名索要袭人——这是有点刀搁在脖子上的味道了。袭人人性中软弱苟且的一面占了上风,她没有以死抗拒,而是含泪而去了。

脂砚斋在一条批语中提到,宝钗和宝玉那时已经成亲,还在那一波抄家后被允许留下一个丫鬟。袭人临走的时候让他们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生活方面颇有袭人精细谨慎的作风,书里有多次描写。麝月一贯低调,与各方面都没有矛盾,也不引人注意,被点名索要的可能性也不大。袭人让宝玉、宝钗尽可能留下麝月,自己好放心离开。

袭人是在荣国府遭受突然打击的情况下被迫离去的。她若以死对抗,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甚至连累宝玉和整个荣国府。因此,你可以说她软弱,却不好说她自私、虚伪、忘恩负义。到忠顺王府后,因为忠顺王和他的儿子都想占有袭人,所以袭人被暂且安排在忠顺王府老太太跟前服侍。那时,忠顺王早从东郊紫檀堡逮回了蒋玉菡,并把他留在身边当玩物。后来,忠顺王为了拴住蒋玉菡,让他死心塌地为自己效劳,就把袭人赏给了蒋玉菡。

根据脂砚斋的批语还可以知道,袭人嫁给蒋玉菡后,还曾为陷于困境的宝玉、宝钗夫妇提供资助,并供养他们夫妇。在那个时代,戏子是低人一等的。袭人作为一个戏子的老婆,即使后来能长久地跟蒋玉菡在一起,也无法得到一般世人的尊重。袭人的人生理想是陪伴宝玉一辈子,但是这个理想破灭了,她也只能在回忆里,通过咀嚼往日的甜蜜,来度过以后的岁月。

第五回中,关于她的册页画了一簇鲜花和一床破席。“席”谐音“袭”,象征她后来虽然表面上有光鲜的物质生活,实际上人生价值已经破产。总之,她也属红颜薄命。

又副册的第三位应该是鸳鸯。

关于鸳鸯,我不多说了,只想特别指出一件事。鸳鸯无意中撞见了司棋和潘又安。在当时社会,司棋竟然把外面的小伙子约到大观园里做那样的事,既违法又悖德,可以用骇人听闻和胆大包天来形容。鸳鸯不是一般的丫鬟,而是贾母身边最信赖的人。我们从贾母后来查赌的严厉程度,可以知道贾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鸳鸯似乎天然应该跟贾母一个立场,绝不允许府里出现这种乱象,绝不允许既定的秩序被搅动破坏。面对司棋的行为,她能隐忍不报,就已经算非常出格了。

司棋并不是跟鸳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应该是贾赦与邢夫人院子里的丫鬟,后来跟着迎春到这边来,跟鸳鸯没有老交情。可是,第七十二回,鸳鸯听说司棋病得很重,要被挪出去,就主动去司棋那里。她支出人去,反立身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鸳鸯的人格光辉在这一笔里放射出了最强的光。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样主流价值观的威严下,鸳鸯虽是家生家养的奴隶,却懂得任何一个生命,哪怕是比她自己地位还低一些的,都有追求自己快乐与幸福的天赋人权。这种意识是非常了不起的。这其实是曹雪芹自己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二百多年前的中国是超前的,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先进的。

鸳鸯的结局,应该是在贾母死后,贾赦向她下毒手前,选择了自杀身亡。

又副册的第四位应该是小红。

前八十回里,小红上了两次回目。八十回后,她还会救助凤姐和宝玉,应该还会至少上一次回目。这说明,在曹雪芹对全书的构思里,小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小红与贾芸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还有救助别人的能力,这说明他们在社会上也算站住了脚,难道这也算薄命吗?

小红的父亲是林之孝。贵族府邸的大管家,在主子得势的时候,即使不仗势欺人,也八面威风。可是,一旦大厦倾倒,大管家的结局就会非常惨。皇帝指派来抄家的官员一定会对其严加拷问。现实生活中,李煦家和曹家的管家都被拘押很久,反复提审,下场都很惨。

小红既然能救助凤姐和宝玉,更会救助自己的父母,但这样一来,就有被株连的风险。我们只能设想,贾芸和小红因为早有预感,早做准备,在贾府倾倒之前结为了夫妻。皇帝将贾家抄家治罪时,贾芸只是贾府的一个远亲;小红嫁给贾芸后已经不算贾府的人,一时不会被追究。他们虽然还有勉强维生的社会缝隙可以安身,但也一定在惊恐与担忧中过日子。小红就算躲过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大劫,却依然是一个悲情女子。

又副册的第五位应该是金钏,第六位应该是紫鹃,第七位应该是莺儿,第八位应该是麝月。

第二十回,袭人病后,宝玉房里的丫鬟们全出去玩了,麝月却自觉地留在屋里照看,让宝玉觉得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后来宝玉给她篦头,被晴雯撞见,遭到讥讽。脂砚斋批语说:“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这条批语透露了八十回后的情节,很珍贵。

这一段稍前头一点,还有一条署名畸笏的批语很有意思。这条批语不但有署名,还写下了落笔的时间——丁亥夏。畸笏,应该是畸笏叟的减笔。这个人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一直有争论。这个话题讨论起来很麻烦,在这里不枝蔓。据专家考证,丁亥年是乾隆三十二年(1767)。曹雪芹去世的时间是1763年或1764年。在这位畸笏写批语的时候,曹雪芹肯定已经不在了。

这条批语写了:“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我们看书里的具体描写可以发现,麝月说了不少话,并不是“闲闲无语”。这条批语给人的感觉是:书外的麝月,跟批书的人待在一起。批书的人批到这个地方时,把书里的内容念给她听。麝月坐在旁边,静静的,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可能只是在回忆,在沉思。于是,批书的人鼻子就酸了。“对景伤情”,指麝月把书里的描写和眼前的景况加以对比、联想,难以自控。

这条重要的批语起码传递了三个信息:第一,麝月实有其人。书里关于她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实际发生过的;第二,生活的真实里,麝月最后经过一番离乱,到头来还是跟写书的人、批书的人遇上了,还在一起生活了;第三,在书里第二十回,麝月看守屋子,宝玉跟她说话,麝月打开头发让宝玉给她篦头时遭遇晴雯的讥讽等情节,都是有场景原型、细节原型的。

也许,生活的真实里,这个女性并不叫麝月。但是,麝月的生活原型就是她。两个人的性格很一致。书里的麝月基本是安静的、喜怒不形于色的;书外的麝月原型,在经历了大的劫波后,虽然又遇到了写书的人和批书的人,但写书的人已经死了,她和批书的人相依为命。看着前途茫茫,她欲哭无泪,闲闲无一语。

又副册的第九位应该是司棋。

关于司棋,我只强调一个细节。第二十七回,大观园的女儿们饯花神,满园热闹。小红,那时还叫红玉,为凤姐办完事取来小荷包,回到园子里凤姐支使她的山坡上找凤姐复命。可是,凤姐已经不在那里了。这时候,她就看见司棋从山坡上的山洞里出来,站着系裙子。她就赶上去问:“姐姐,不知道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回答:“没理论。”

我们从这个细节里可以知道:第一,虽然大观园的建筑和园林都很美,但是卫生设施还相当落后。第五十四回,宝玉晚上走过山石后头,撩起衣服小解。这个细节就意味着司棋刚在山洞里方便完。第二,这个细节可以让读者知道司棋在作风上是比较随便的,也初步透露出这个爱把头发蓬松地梳得很高的、身材高大丰壮的丫鬟,有着独特的性格。第三,这也是个伏笔。司棋把园子里的山洞和僻静角落勘探得非常仔细。后来,她约潘又安进园子里偷情,也是准备得很充分的。这本来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是,第七十一回还是出现了“鸳鸯女无意遇鸳鸯”。这并不是鸳鸯想盘查什么,而是碰巧内急,大观园的卫生设施又很欠缺,所以不得不寻个僻静的角落去方便一下罢了。

在司棋身上,曹雪芹也写出了人性的复杂。第六十一回,她派丫鬟小莲花儿去问管厨房的柳家的要碗炖得嫩嫩的鸡蛋。柳家的抱怨了一番。她听了小莲花儿的学舌,伺候完迎春吃饭,就带领一群小丫鬟跑来,对厨房实行了彻底的打砸。司棋如此蛮横,不只是因为嘴馋,实际上是要夺取厨房的控制权,把柳家的换成能充分地为她的利益效劳的秦显家的。这场争夺战似乎都已经尘埃落定,秦显家的都进驻厨房半天了,却没想到风云突变,最后厨房还是柳家的掌管。司棋气了个仰翻,却也无计挽回,只得罢休。司棋确实也不是个善茬子。她被撵出去后的结局,按高鹗续书的写法,是和潘又安双双殉情而死。这还是比较合理的。

又副册的第十位应该是玉钏。

玉钏是金钏的妹妹。她和她姐姐,以及前面提到的紫鹃、莺儿一样,在前八十回里都是上了回目的,各有自己的重头戏。她们的情节都比较单纯,好懂,我不再多说。紫鹃、莺儿和玉钏等丫鬟,在贾府被查抄治罪后,都会被当作“罪产”处理,或被皇帝赏给负责查抄的官员,或被公开拍卖。真令人不寒而栗。

又副册的第十一位应该是茜雪。

茜雪无辜被撵后,坠落到社会的最底层,嫁给马贩子王短腿了。在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中,醉金刚把银子给了贾芸后,说还有点事不回家了,让贾芸给他家带个信儿,叫家里人早点关门睡觉。家里倘或有重要的事情,叫他女儿明天一早到马贩子王短腿家去找他。尚义侠的人的朋友,也是讲义气的人。王短腿这个角色,不会是随便一笔,应该也是八十回后要出场且会起作用的。后来,王短腿不再贩马,当了狱卒。茜雪之所以能不念旧恶,到狱神庙去安慰宝玉,应该是因为她的丈夫是看守监狱的,能给她提供便利条件。

又副册的第十二位应该是柳五儿。

柳五儿是管内厨房的柳嫂子的女儿。书里说:“虽是厨役之女,却生的人物与平、袭、紫、鸳皆类。”她十六岁了,一直想到怡红院里当丫鬟。经芳官推动,宝玉也很愿意。这件事几乎就要成功了。但是,在大观园几个利益集团的争斗中,柳五儿受了许多委屈,最终还是好梦成空。第七十七回,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训斥芳官,说她调唆宝玉。芳官辩解说:“并不敢调唆什么。”王夫人恨她犟嘴,就举出她调唆宝玉要柳五儿的例子说:“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可是,在高鹗的续书里,柳五儿竟然还活着,并且成了宝玉的丫鬟,还被宝玉当作晴雯“承错爱”。这自然是胡写了。

曹雪芹写柳五儿最出彩的一笔,是她跟芳官说自己病好了些,有些精神,就偷着到大观园里去逛逛,结果因为害怕被盘查,不敢往里头走。“这后边一带,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正经好景致也没看见。”这把咫尺天涯的人生处境写出来了。大观园啊大观园!里面的丫鬟们怕被撵出来,外头的女孩们想钻进去。难道那真是个人间乐园吗?曹雪芹用他那枝生花妙笔写出了园内园外这些女子的悲剧人生,令我们扼腕叹息,令我们深思时代、社会、人生、人性、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