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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梦随云散 飞花逐水流: 金陵十二钗的归宿 薛宝钗的命运

薛宝钗的结局,和《红楼梦》中其他角色的结局一样,也可以通过探佚的方式明白个七八分。

我探讨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否定程伟元、高鹗弄出的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通行本的前八十回经过程、高的改篡后,已经有若干不符合甚至背离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地方;后四十回则整个儿违背了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关于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的后四十回是不是由高鹗续写的,这在红学界一直有争论。这两年红学会的人士出来表态:续书者不是高鹗,而是无名氏。我不对此进行枝蔓性讨论。周汝昌先生坚持认为,后四十回绝不是曹雪芹的文笔,也不是根据曹雪芹的残稿补缀起来的东西。我认同周老的这一重要判断。

通行本里,薛宝钗的结局是:贾母支持王熙凤搞“调包计”,促成了“金玉姻缘”。贾家虽被抄家,但不久就沐皇恩、延世泽。宝钗在宝玉出家后生下了儿子贾桂。贾兰与贾桂先后中举,促成了贾氏的“兰桂齐芳”。我认为这些内容是违背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我们应该,而且必须,对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进行探佚。

什么叫探佚?佚是丢掉的东西。探佚是把丢掉的东西尽可能地找回来。曹雪芹对《红楼梦》不仅有一个完整的构思,还大体上完成了全书的书稿,只是还没来得及最后统稿就去世了。而曹雪芹写成的八十回后的文稿,很蹊跷地全部被“借阅者迷失”,至今未能浮出水面。

我们进行探佚,起码有三方面的资源可以利用:

第一,古本《红楼梦》前八十回(严格来说,大概是七十六回或七十八回)的伏笔。

第二,为数不少的脂砚斋批语。批书的人不会想到,八十回后会“迷失无稿”,所以于兴之所至之时,在前八十回的批语里提到了一些八十回后的人物命运、情节发展和场景细节,甚至偶尔引用八十回后的回目和文句来发一些感慨。这些批语尽管没有系统地透露八十回后的内容,有时也过分简约,却是相当可靠的探佚线索。

第三,《红楼梦》文本、批语以外的一些文献。与曹雪芹生活时空有所重叠的人留下的诗文,尤其是探佚需要利用的珍贵资源。

乾隆时期,有一位满族人叫富察明义,也算是贵族血统。他一生职务不高,仅在上驷院(皇帝的御马苑)做给御马执鞭的小官。他喜欢读书,也喜欢作诗,留下了一部诗集叫《绿烟琐窗集》。这部诗集的手稿现存于国家图书馆,其中收录了二十首《题红楼梦》诗。这二十首诗虽然艺术水平不高,却是研究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宝贵资料。

这二十首《题红楼梦》诗的前面有一个小序,开头就写:“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这句话可以让曹雪芹究竟是不是《红楼梦》作者的争议止息了。

明义大约生活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中期。虽然比曹雪芹小一些,但他们的生活在时间上是有重叠的。而且他们都长期生活在北京。二十首《题红楼梦》诗写在曹雪芹去世几年之后,所以他的话是可信的。

“曹子雪芹”,说明曹雪芹是一个男子,也表示明义对他非常尊重。“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撰”表示《红楼梦》的著作权独属于曹雪芹,“出”指“拿出”。如果不是曹雪芹,就是跟曹雪芹很亲近的人拿出了书稿给明义看。“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未传”指《红楼梦》还没有被广泛地抄写、印刷,只在很小的圈子里被人看到;“世鲜知者”就是一般人不知道有这部书。“余见其抄本焉”,表示明义虽然看到的是抄本,但应该不是隔了好几道手、抄出来后拿去售卖的抄本,很可能是脂砚斋的抄阅加评本。

曹雪芹最好的朋友敦敏、敦诚兄弟,也是满族贵胄的后代,在乾隆时地位也不高,跟明仁、明义兄弟一样,在权贵圈子中属于较为边缘的存在。敦敏的《懋斋诗抄》里有一首诗的题目非常长:《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我不引他的诗,只提醒大家注意:曹雪芹和明琳交往很深。明琳是明义的堂兄弟。曹雪芹既然在明琳家高谈阔论到声播墙外的程度,很可能和明义也有直接交往。明义看到的《红楼梦》如非曹雪芹亲予,也该来自明琳的养石轩,其珍贵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虽然传世古本的书名多叫《石头记》,但是明义把他看到的书稿叫作《红楼梦》。通过细读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我推测他看到的应该是一个不止八十回的本子。

其中第十九首是这样写的: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这说明他看到了全书的结尾。“莫问金姻与玉缘”,说明“金玉姻缘”即便已经完成了,最后也是个悲剧,不堪回首。“聚如春梦”,说明贾宝玉和薛宝钗后来虽然成了夫妻,但也不过是一场春梦。“散如烟”,说明“金玉姻缘”最后像烟一样湮灭消散。“石归山下无灵气”则点明了全书的结尾。

《红楼梦》一开头就写一僧一道在天界看见了一块女娲补天的剩余石,由仙僧大施幻术,将其变成一块通灵宝玉,让贾宝玉衔在嘴里,带到了人间。第一回中,“不知又过了几世几劫”(故意用了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石头又出现在天界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空空道人发现石头上写满了字,他将这些字抄录了下来,就是《石头记》。虽然石头上写满了字,但富察明义却叹道:“总使能言也枉然。”——这些事情虽然被历历记述了下来,但最后还是让人觉得很无奈。

还有第二十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石崇,字季伦,西晋人。他最广为人知的事迹当属在洛阳修建了金谷园,最后在权力斗争中失败,被赵王司马伦杀了。他的爱妾绿珠听说他被杀,也跳楼自杀了。“绿珠坠楼”成为一个感恩报主的典故。

“馔玉炊金未几春”,“馔玉炊金”喻“风月繁华之盛”,也隐含“金玉姻缘”的意蕴。如果明义看到的只有前八十回“馔玉炊金”的情节,就不会有“未几春”的感叹。可见他看到了八十回后“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败象。“王孙瘦损骨嶙峋”,这样的情景前八十回里并未出现,虽然抄捡大观园已经使贾宝玉在精神上遭受重创,但他还没有“瘦损骨嶙峋”。第七十八回还特别有一笔写到宝玉的形象,是借丫鬟秋纹之口道出的:“这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裤子是红色的,是晴雯的针线。晴雯那时已经夭亡。宝玉虽然痛不欲生,但外貌依然丰满秀丽。明义一定是看到了八十回以后的贾宝玉,沦落到“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被冻饿得皮包骨头,所以才用“骨嶙峋”来形容。“青娥红粉归何处”和第八回所说的“白骨累累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是呼应的,是一个绝大的悲剧结局。

对“惭愧当年石季伦”这一句的理解在红学界是有争议的。我理解为:《红楼梦》的结局太悲惨了,比历史上石崇被杀、绿珠坠楼还要悲惨。石崇被杀,总归还有绿珠以死相拼,进行了一次抗议,表达了另外一种声音。但是,《红楼梦》里贾府“忽喇喇似大厦倾”“家亡人散各奔腾”,连绿珠坠楼式的抗议也没出现,最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明义在写这句诗时,内心应该是非常悲凉的。

第六十四回,黛玉在“悲题五美吟”中所吟的第四个历史上的美人,就是绿珠。

曹雪芹在后二十八回里,写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高鹗虽然也写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但把这件事写成是在贾母和林黛玉都还活着的情况下发生的。他写贾母同意王熙凤设计的“调包计”,黛玉在绝望中“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虽然那是高鹗续书中文笔最好的部分,但我还是要郑重指出:高鹗所写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实际上,对于宝玉的婚配问题,贾母的基本立场是“木石姻缘”,在蘅芜苑发生“雪洞事件”后,贾母更不可能改变一贯的主意,支持“金玉姻缘”了。

根据我的探佚,后二十八回会先写贾母去世。这就为薛宝钗嫁给贾宝玉排除了最大的障碍。贾母死后,黛玉没了靠山,她不仅一直被王夫人暗中嫌厌排斥,还一直被赵姨娘算计。最重要的是,黛玉这棵绛珠仙草为神瑛侍者的还泪之旅也已抵达终点,要在泪尽后沉湖仙遁了。黛玉的自动消失,也为家长包办“金玉姻缘”除去了一个麻烦。

贾母死了,贾政又不太管事儿,就放大了王夫人和薛姨妈的话语权;黛玉也去了之后,薛宝钗在心理上的情障也消除了。这都让“金玉姻缘”可谓水到渠成。因为在祖母的丧期,这桩婚事也不能办得太急。王夫人会择时向贾政进言,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家势日衰,夜长梦多,早些给宝玉完婚,也可告慰老太太的在天之灵等。贾政点头,要求一切从俭,一桩包办婚姻就此告成。

脂砚斋在第二十一回明确地告诉我们,八十回后有一回的回目是“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前半回将写宝钗嫁给宝玉后,对宝玉讽谏。这个回目为程伟元、高鹗所不取。他们弄出的通行本也没有相关的情节。究竟他们是没见过脂评本还是故意视而不见呢?这值得我们探究。

关于薛宝钗劝贾宝玉读书上进,在前八十回里,曹雪芹有明写、暗写,也有侧写,但是没有什么正写。曾经有朋友问我:这怎么可能呢?宝玉和宝钗在人生观上的重大冲突非常重要啊,他怎么能不正写呢?曹雪芹不是不写,而是把正写搁在后二十八回里了。薛宝钗已经嫁给贾宝玉了,有了正妻身份,把自己和家族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丈夫身上了,就要毫无顾忌地正面规劝贾宝玉了。

第二十一回,曹雪芹写了“贤袭人娇嗔箴宝玉”,还写了平儿。贾琏与多姑娘乱搞之后留下了一缕青丝,被平儿发现,之后幸有平儿加以掩护,才躲过了凤姐的盘查。这叫“俏平儿软语救贾琏”。针对这一回的回目,脂砚斋有一条批语说:“前曰‘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曰‘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前八十回并没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的回目,所以“后则直指其主”的“后”,是指八十回之后。脂砚斋赞叹曹雪芹全书布局之巧妙,认为结构安排前后照应,冲突递进,是大手笔。

虽然“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一回的文字遗失了,但是前半回的内容不难想象。宝玉应该在“谈旧”,正处于“得趣”的状态时,说了一句关于黛玉的话,被宝钗抓住了他的“走嘴”,就“借词”敲打他,而且采取了讽刺的口吻,是为了劝谏他“毋荒唐、走正路”。

第二十回有条批语:“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宝玉婚后,“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他也尊重宝钗。二人除了人生价值取向方面无法对话,也还不是毫无共同语言。“谈旧”,应该是他们的一个话题。昔日在大观园内外,诗社雅集也好,长辈跟前的团聚也好,都是他们值得咀嚼回味的赏心乐事。

贾家已经风雨飘摇,凭借祖德享受皇恩的机会也丧失殆尽,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科举获取功名。宝钗为此一定焦虑不堪。为保障整个家族,也包括她本人的利益,她一定会跟宝玉发生正面冲突。虽然宝玉冥顽不化,但是她还要做最后的努力。可想而知,宝玉一概听不进去,并且会进行反抗。宝玉会反抗到什么程度呢?这也是可以探佚出来的。

第二十一回有一条脂砚斋批语说:“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这透露了后二十八回的一些重要情节。

后来,贾家越来越败落。在那样的情况下,贾宝玉身边的丫鬟纷纷流散。袭人的命运更奇特。因忠顺王府来点名强索,袭人为了保全贾府,牺牲了自己,被忠顺王带走了,后经过一番曲折,成了忠顺王府的戏子蒋玉菡之妻。蒋玉菡、袭人后来在贾家越发拮据的情况下,又救济了贾宝玉和薛宝钗。袭人在临走时留下了一句话:“好歹留着麝月。”这也是脂砚斋批语透露的。最后,贾宝玉身边是一妻一婢。

书里对麝月有一段描写:别的丫鬟都出去玩了,只有麝月独自在屋里,宝玉就问她怎么不出去玩。麝月说满屋里上头是灯,地下是火,不能都去,得有人照看着啊。这时,宝玉就有了一个心理反应——“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袭人对宝玉的照顾是“小心伺候、色色精细”。其他那些丫鬟就很难说了。晴雯平常横针不拿、竖线不取,是一个很任性、懒惰的姑娘。她只在宝玉的雀金裘烧了一个洞后,才出于对贾宝玉的爱,带病挣扎着勇补雀金裘。其他一些丫鬟也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都不周到。唯独麝月,等于是袭人的替身。

袭人走的时候告诉宝玉,如果他只能留一个丫鬟,就留着麝月。在八十回后,他果然把麝月留了下来。在那一段情节里,贾府的政治地位摇摇欲坠,经济状况也濒于崩溃。但是,宝玉身边毕竟有宝钗这样的妻子,有麝月这样的侍妾。这要是一般的男人,应该很满足。可宝玉却“悬崖撒手”——就是离家出走去当和尚了。脂砚斋批语说:宝玉有所谓世人莫忍为之的一种“情极之毒”,行为实在太偏僻了。就是说宝玉的行为真是太罕见、性格真是太古怪了。

贾宝玉一共出过两次家。这在前八十回是有伏线的。第三十一回,林黛玉到贾宝玉那儿时,宝玉、袭人、晴雯正在斗嘴。袭人赌气说:“死了倒也罢了。”黛玉顺口说:“你死了……我先就哭死了。”宝玉跟着说:“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这个时候,黛玉就把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这就是伏笔,说明后来宝玉两次出家。

第一次出家应该是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之后。这个冲突太大了。宝玉向往的婚姻,是他和黛玉结为夫妻。他对黛玉的永恒之爱和对其他女性作为妻子的排拒,都达到了“毒”的地步。虽然宝钗有所谓“停机之德”,但宝玉除了叹息,还是排拒。

战国时有个人叫乐羊子,跟妻子情爱甚笃。他出外求学,因为想念妻子,就半途回家了。他进门时,妻子正在那儿织布,见他忽然回来,非常生气,认为他应该坚持读书上进,争取为官做宰,怎可半途而废。乐羊子妻当时就拿出刀,做出把布彻底划开的样子,表示要一刀两断。乐羊子当时很感动,赶紧接着外出读书,后来,果然当了官。薛宝钗就具有乐羊子妻的“停机之德”。可是,宝玉最厌恶的就是封建正统的东西,于是不可避免地跟她发生了冲突,离家出走了。他应该是往五台山那边走了。这是宝玉第一次“悬崖撒手”。在这之后,宝玉没多久就又回到了荣国府。

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点的四出戏,有一出是《仙缘》。针对这出戏,脂砚斋有一条批语:“伏甄宝玉送玉。”后来的研究者对这句话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甄宝玉发现了贾宝玉丢失的通灵宝玉,就给贾宝玉送回来了。这确实也是一种合理的猜测。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荣国府帮着办事,说要到王夫人上房去。跟从的人让她别去,说甄家来了几个女人,不仅气色不成气色,还带了一些东西。尤氏说,贾珍看到邸报上说甄家被皇帝查抄的事已经公布了。甄家显然是派人到荣国府来寄顿财物的。所以我的看法是,甄家败落在前,甄宝玉也应该在贾宝玉之前就已经颠沛流离。宝玉在去往五台山出家的路上遇到了甄宝玉。甄宝玉告诉他,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在离家出走,当一个形式上的和尚。“甄宝玉送玉”,送的“玉”是贾宝玉,是把宝玉又送回了荣国府。

前八十回里,甄宝玉只被提到过三次:第一次是第二回,贾雨村跟冷子兴在乡村酒店聊天时提到他;第二次是第五十六回提到他;第三次是贾宝玉梦境里出现过他。有人觉得甄宝玉是作者设置的贾宝玉的影子,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艺术形象。但是脂砚斋看到了八十回后的内容,是清楚一切的,便在第二回告诉我们“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可见,下半部是写甄宝玉的。甄、贾宝玉的人物设置固然有互为表里映像的用意,但甄宝玉始终只是一个“影子”的判定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构思。甄宝玉在八十回后肯定会正式登场。而他的核心情节,就是“送玉”。

贾宝玉只想要“木石姻缘”,排拒“金玉姻缘”。但是,黛玉已然沉湖仙遁,宝钗已经成为他的妻子。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宝玉和宝钗生孩子了吗?

高鹗的续书说,虽然宝玉出家不归,但宝钗在他失踪前已经怀孕,还生了一个儿子叫贾桂。贾桂长大后参加科举,像贾兰一样考中了。尽管贾兰、贾桂年龄差很多,但他们都是荣国府贾政的孙子,也让贾家荣国府这一支“兰桂齐芳”了。高鹗的写法显然是很荒唐的。

《红楼梦》的总体设计是非常有条理的。贾家的老一辈宁、荣国公之后是代字辈的贾代化、贾代善。他们生的儿子是文字辈。荣国府是贾赦、贾政,宁国府是贾敬和一个死去的贾敷;他们的女儿也按文字辈取名,如黛玉的母亲就叫贾敏。文字辈再生儿子是玉字辈。贾宝玉直接用了“玉”字,其他人都是一个玉字边(现在有人习惯把它说成王字边,因为那一点省略了,也说得通),如直系的是贾珍、贾琏、贾环、贾琮和死去的贾珠,旁系的是贾瑞、贾璜、贾琼等。再往下一辈就是草字辈,那就很多了。先是贾蓉和贾兰(“兰”的繁体字是“蘭”),再是贾蔷、贾菖、贾菱、贾萍……这一辈的人可以列出一大串。因此,按贾氏宗族立下的规矩,宝玉和宝钗生的儿子,也应该取一个草字头的名字。

虽然宝玉在出家后割断了俗缘,凡事不闻不问,但薛宝钗可是一个最遵守封建道德规范的人,怎么能无视族谱的规矩,给儿子取一个木字边的名字呢?高鹗为了附和寓意家族后代俱得富贵的“兰桂齐芳”,公然置曹雪芹设定并一以贯之的贾氏宗族的排行规则不顾。

其实,宝玉、宝钗由家长包办成婚后,究竟有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这是更加值得探佚的问题。如果曹雪芹在后二十八回里写他们属于无性婚姻,那高鹗捏造出一个“遗腹子”贾桂,就更属无稽了。

富察明义的第十七首《题红楼梦》诗是这样写的: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对这首诗的解释历来争议很大。其中一种解释是:“兰芽”指青年男子身材、外貌美好。“茁兰芽”指形象美好的青年男子茁壮成长。“破瓜”指女孩子过了十六岁;“未破瓜”指还没到十六岁(这样解释的前提是“瓜”字由“十”和“六”两个字组成)。后两句的内容是第十九回,宝玉到黛玉屋里去时,两个人躺在卧榻上说话,“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当时黛玉还很小,应该连十二岁都不到,明义何必用“未破瓜”来形容她呢?她还是一个小姑娘,根本没有“开脸”(过去女子出嫁前要用细线绞去脸上的汗毛),又怎么能说是“红粉佳人”呢?“红粉佳人”应是新娘子的一种别称。

我认为,“锦衣公子茁兰芽”中,“兰芽”是男性生殖器的雅称,“茁兰芽”表示性器官已经成熟了,“锦衣公子”是贾宝玉。宝玉结婚了,他的性能力也不存在问题。可是,他和宝钗却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红粉佳人未破瓜”中,“红粉佳人”是当了新娘子的薛宝钗,“未破瓜”表示她还是个处女(“破瓜”在过去有这样的含义)。“兰芽”“破瓜”用在性事上是一种婉辞。后两句的意思应该也就清楚了。这对小夫妻达成了默契,虽然无性,却也无妨同床共枕。他们相敬如宾,但又难免同床异梦。他们以前也做梦,但是如今却被关在同一个帐子里,让梦魂也被帐子网住了。

我认为,富察明义在看了后二十八回后,用这首诗概括了两人婚后的状况:宝玉虽然娶了如此美貌的佳人,却没有那方面的欲望;宝钗虽然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嫁给了自己所爱的男人,但只能忍受活寡般的处境。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成,两人成婚时正值贾母的丧期,根据封建道德规范,他们虽然成婚,但是不能圆房。不管怎么说,既然没有夫妻生活,又哪来的孩子呢?

“梦魂多个帐儿纱”的意思还可能是:虽然跟宝钗睡在一个帐子里,但令宝玉魂牵梦萦的人还是潇湘馆里的林妹妹。他在梦中经常回到潇湘馆,多出一个有林妹妹合目安睡的“帐儿纱”来。

后二十八回里,宝玉不仅梦萦潇湘馆,也回到潇湘馆去缅怀黛玉。这也是可以找到根据的。第二十六回,曹雪芹通过宝玉的眼,用了八个字来形容潇湘馆:“凤尾森森,龙吟细细。”脂砚斋在这里有一条批语:“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前后各八个字构成一个对子,“可伤可叹”。“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应该就是在后二十八回里,贾宝玉再到荒废的潇湘馆时看到的惨状。那应该是一段凄楚的情节。

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却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而且宝玉心里还总怀念着黛玉。宝钗在许多方面都算是一个达观的人。没有夫妻生活,她今后可以过继一个儿子好好抚养;对于宝玉思念黛玉,她也表示理解。其实,她对黛玉何尝没有思念之情呢?她可以舍弃很多,但有一条万万不可舍弃。她要劝贾宝玉读书上进,让贾宝玉为家族、为她去通过科举谋求功名。但是,她“借词含讽谏”,竟然让宝玉一跺脚,出家去了。虽然贾宝玉被甄宝玉劝解,送了回来,但两人越发貌合神离。薛宝钗最后应该是在绝望、抑郁中悲惨地死去。她死后,贾府也彻底崩溃。宝玉被逮入狱,又经过许多曲折的经历,终于第二次“悬崖撒手”,真正在精神上达到了出世的顿悟。

对于薛宝钗的结局,我还是很难过的。我们不能苛责她一生忠于封建规范。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薛宝钗抽到的是牡丹花,签语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她确实称得上是牡丹花,那么华美、富丽。她的无情,是被社会压抑成的。那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要求,闺中女子只能去做针线活,不能读“邪书”;还要听家长的指示,不能感情外露。她吞食冷香丸,拼命熄灭灵魂深处的爱欲热情。对她那牡丹之美,宝玉动过心;看到她面若银盘、眼如水杏,宝玉也动过心;看到她娇羞怯怯摆弄衣带,宝玉仍动过心;见到她雪白的酥臂,他更动过心。这样美艳的女子,努力地追求幸福,克服了很多障碍,终于嫁给了宝玉,完成了“金玉姻缘”,最后却什么都没得到——没有得到宝玉的心,更失去了宝玉的身。

在贾府大崩溃前,薛宝钗抑郁而亡。这在第五回的判词里是有明确交代的,金陵十二钗正册的第一页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金簪雪里埋”。为什么不写“金钗雪里埋”呢?簪跟钗都是过去的妇女用来固定头发的,单股的叫簪,双股称钗。曹雪芹是故意这样写的——“金簪雪里埋”。多悲惨啊!她一生都希望能够成就“金玉姻缘”,可是最后却是孤零零地死去的。钗还是两股,簪却只有一根。她应该是死在了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死时贾宝玉显然并不在身边。

这朵牡丹花就如此凄惨地告别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