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在大雪中艰难的前行。他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流浪汉如此高绝的擒龙术,不要说一个小男孩,就是一只雀鸟落在他身后十丈之外,他也听得到。但他根本没有停下来看他一眼的意思,而小男孩也不紧不慢地跟着他,始终保持着数丈的距离。
流浪汉停下了脚步,抬起头来,仰头看了看阴霾的天空。厚重的铅云,如锅盖顶般,笼盖着沧原大地。“狗日的……”流浪汉骂了一句。谁也不知道他是骂老天爷,还是骂身后那始终跟着的小男孩。
流浪汉停了几步,见那小男孩始终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终于转过身去,冷冷地打量着这个倔强的小男孩。他头发凌乱得很,脸色苍白得可怕,两只眼睛在寒夜中,如饥饿的豹子之眼,闪着幽幽的光。他额头上的伤口已停止了流血,肩头上的断箭也早已拔去,包扎上半截衣袖。几块布条缠裹在腰间,被雪风吹得晃晃悠悠,几乎只起到遮羞的作用。
流浪汉拥有一身绝顶的擒龙术和源力,自是不惧严寒。但奇怪的是,这小男孩却似乎不觉得任何寒意的侵袭。他细瘦坚挺的身躯,仿佛春雪中拔翠的桢树,任凭风寒雪骤,始终屹立不倒。
“你跟着我干什么?”流浪汉见这小男孩始终跟着自己,却又像哑巴一样,终于忍不住问道。
那孩子也不走近,始终距他数丈,说道:“你……你救了……我”他说得并不流畅,似乎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一般。流浪汉摇了摇头:“我没有救你,你不要再跟着我了……”他瞪了这小男孩一眼,转身继续走路。
大雪茫茫,前路无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前往何方。他此刻并不想停下来,因为他实在不知道,除了漫无目的地前行,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但那小男孩却仍如幽灵一般地跟着自己,也始终不跟上他,始终保持着距离,这情形倒像一只饥饿的豺狼,在跟着一个旅人。旅人停步,豺狼也警觉地停步。或者,这孩子并不是豺狼,他有的只是豺狼的一颗警觉的心。
流浪汉终于不耐烦了,转过身去:“小混蛋,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没空理你。”
那孩子道:“我叫明光……”流浪汉哼了一声,没好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关我屁事!”孩子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人救过我……”
流浪汉冷笑道:“我只杀人,从不帮人。那几个人恰好惹到了我,我便杀了他们。”小男孩认真地问道:“如果是我惹到了你呢?”流浪汉怒道:“你烦不烦啊。你到底想怎么样?想报答我吗?”
小男孩从腰间围着的布条下,取出一扎物事来,递给流浪汉:“我……我只有这个……”流浪汉一看,竟是一扎整齐的金票。票面上盖有龙纹朱戳,显是帝都发行的面值达一万晶币的金票。流浪汉虽感奇怪,却根本没有心思去理会这小男孩的钱从何处来,哼了一声,转身继续走。
乌衣共有十三巷,每个巷都长而繁盛,红楼酒店林立,店铺数不胜数。此刻虽然大雪满天,行人不多,却仍有很多店铺洒楼开着门迎宾。
流浪汉在一家酒楼下停下步来。那酒楼足有三层,牌楼跨过街面,倒是气派,只不过有些年久失修,显得破烂不堪。一道酒旗被冰冻住,悬挂在牌楼下,上书“天上人间”。乌衣巷是锦城最有名的吃喝玩乐一条街,很多大的酒楼,都将吃喝色赌诸多服务集于一家。眼前的这家酒楼,看架势必是其中之翘楚。
流浪汉进了酒楼。酒楼的女掌柜年约三十,皮肤白净,一笑一颦间颇有些摇曳生姿的风采,两只巨大的玉环耳坠,随着一摇一曳而清泠作响。她见这流浪汉穿着寒酸破烂,衣不蔽体,不以为是乞丐,一张珠圆玉润的脸,登时拉了下来,向伙计使了使眼。酒楼伙计拦住了流浪汉,正要轰他,流浪汉抬起头来,解下斗蓬,瞪了伙计一眼,原本落寞颓废的眼瞳中神光一闪。伙计吃了一惊,低头一看,只见这流浪汉的裤管上,沾着一片血迹,脏乱得像个屠夫,吓得不自觉地退了一步,不得不毕躬毕敬地将他迎进了酒楼。
“先生,您是要吃喝呢,还是娱乐?天上人间的第一楼是喝酒吃肉,第二楼是吃饱之后赌赌手气,第三楼呢,当然费用也贵一点……当然,您也可以开房过夜……”伙计平素倒是里灵牙利齿,但一看到他裤管上沾染的血迹,便不由自主的有些结巴起来。
酒楼的第一层是一个极其宽广的大厅,四根立柱支撑着酒楼,足足摆了十余张酒桌。食客并不多,十余人寥寥落落地散布于大厅的四个角落。靠窗的一张桌边,坐着一个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着一袭青蓝色长袍,身材细瘦,双瞳发蓝。那袍子有些灰暗,显是很久没有更换了,但质地柔滑,样式奢华,显得主人身份并非一般。他朝流浪汉点了点头,友好地一笑,神态优雅。流浪汉视若不见,选了张角落里的独桌坐下,只道:“肚子饿了而已。”话不多说,简明扼要。
“先生,您要吃什么?”伙计替他擦净了桌子,又端上茶水来。流浪汉淡淡道:“随便。”伙计暗想,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食客,进了乌衣巷中最高档的酒楼吃饭,却说随便。
伙计答应去了,不多久便给他端来了一瓮肉香四溢的狗肉,还有一坛酒。伙计不敢怠慢他,但又怕他没钱付帐,因此也不敢给他上最好的酒食,只给他端上一瓮最普通的狗肉。狗肉虽香,但在素以繁盛着称的乌衣十三巷,即使是最普通的酒店小铺,也是普通之极。
“先生,这是乌衣十三巷有名的狗肉,您尝尝……”伙计搓着手,在这个乞丐面前,仍然显得有点局促。这个流浪者见门时的眼神,如一把凌厉的刀刺中了他,让平日势利精乖的伙计,一时也不敢大意,小心伺候着。
流浪汉端起酒杯,刚喝了一杯酒,便看到那小男孩明光无疾,站在酒楼门口。
掌柜本不太乐意,生怕流浪汉吃狗肉给不起酒钱,但此刻已迎进门来也不好再将他赶走了。她见到这一个小男孩,衣不蔽体,还满身血迹,哪还惧他?当下气哼哼地命令伙计:“将那小男孩赶出去,不要什么人都迎进酒楼来。天上人间可不是什么乐善好施,接待小男孩子的修道院,再这么整下去,老板这店非得关门不可。”
伙计得令,拦住了衣衫褴褛的小男孩。小男孩也不离去,干脆就坐在酒楼门口,直愣愣地盯着流浪汉。伙计赶了几次,无功而返,只能颓然放弃了。
流浪汉自始至终都没有抬头正眼看这小男孩一眼,只顾低着头喝酒吃狗肉。滚了几滚的狗肉很香,但他却仿佛嚼蜡一般,毫无滋味地咀嚼着。小男孩远远地看着,干瘪的肚子响了起来,喉头滚动了一下。
坐在窗边的青衣客站起身来,径直走到门口,蹲下身去:“孩子,你饿了吗?”小男孩机警地瑟缩了一下,看了看那流浪汉,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青衣客牵起他的手,径直回到自己的桌边,对伙计五娃道:“给他上饭菜,换一身干的衣服来。”
小男孩似乎对陌生人都有一种天生的警觉感。他跳下桌来,退到窗边,从怀里掏出一张面值一万晶币的金票,放在桌上:“我……我有钱……”青衣客张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来。掌柜和伙计都靠了上来,打量着这个深藏不露的小金主。掌柜生怕上当受骗,拿着金票在灯下一觑,当即喜笑眉开,嗔笑道:“小兄弟,在哪儿顽皮,弄得衣服都破了,还跌出血来了?五娃,快去给这位小爷拿一件袍子来!”
五娃回过神来,暗想,今天尽碰上怪爷了,当下急匆匆地跑内堂去取衣袍。老板娘亲自给小男孩沏上一杯热茶,陪他坐下,涎着脸笑问:“小兄弟,你是哪儿人家的小公子爷?”暗想这孩子肯定是哪个富贵人家的纨绔子弟,在外玩闹打架,弄出了事来,不敢衣不蔽体地回家。对于老板娘来说,付得起钱的人,特别是出手就一万晶币的大爷,都是座上贵宾,无论他来自哪里,多大年纪。
小男孩并不答话,只坐在青衣客的对面,却远远地看着那流浪汉。
不多时,伙计五娃取出一件长袍来,对小男孩道:“小公子,请跟我来,我带你去换衣。”小男孩摇了摇头,竟在酒桌边,当着掌柜的面,褪去了破旧而沾满血迹的衣服,还有一大扎整齐的金票,放在桌上。他瘦弱得可怕,全身肌肤苍白而干硬,完全没有普通孩子皮肤的那种细润。掌柜,伙计,还有满堂食客见这小男孩暴露巨财和完全不知羞耻的怪异举动,还有肩头包扎的伤口,俱各怔住了。掌柜暗自惊喜,惊的是这小男孩举止怪诞,来历不明,喜的是他手握如此巨财,看来酒楼的大生意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