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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伦理学 §07 “国家”在某种意识上属于什么呢?

民族主义、多民族国家

不同国家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在人类必须承担的义务之中,有一部分是完全义务,是法律规定强制承担的。“强制”需要一个主体,这个主体通常是国家。因此,国家之所以存在,首先是因为它是权力的主体。

强制实施法律的主体通常是国家,但事实上又不是一直这样。例如,美国各州有着较强的独立性,州法律像其他国家的法律一样有效,州法院和州警察是强制实施法律的基本的权力单位。

如果是这样,那么世界上其他国家都采用跟美国一样的方式应该没有问题。平常的国家是州,地球整体是州的集合体。这样的话,地球上就仅有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的意义就变得淡薄了。

那么,为什么现在存在这么多国家?那是因为国家不能被统一成一个。不同的国家存在这事儿本身就是国家存在的原因。

如果国家仅有一个,也就是说没有了国家这个概念的话,应该有很大的益处。最重要的是战争不会再出现,因为那样会变成同一个国家的人在战争。当然,仍会残留一些地域的纷争,但是总体战和热核战争发生的可能性会降低,永久的和平也会来临。

如果民族意识成为民族主义

从这一点来思考的话,国家不能要求放弃各自单独具有的善。虽然没有国家就无法保障民族的独立性,但在法律上能够保障自立性的话应该也可以。与其用国家这个方式来突出差异,倒不如强调作为同一个地球政府一员的联合。这不是更能提高人情味吗?

以民族为基本单位建立的国家所存在的危险,历史上也有类似事例可供借鉴。

有相当多的人没能克服民族意识,导致之后引发了悲惨的民族纷争。昨天还在顺利交往的朋友突然就变成了“敌对民族”。

所以说,不能全盘否定民族或民族意识。它作为每个人身份的一部分,能够做到相互谈笑的程度就很好了。存在问题的是将民族“意识”转化为民族“主义”,主张自己的民族优越于其他民族,引导实施排外主义政策。以民族为单位建立的国家,无论怎样这样的危险都会如影随形。

“理想论”

当然,从历史上看现实中的美国与其建国的理念是有所背离的。但是,为了某种利益而特意建立国家的这个方向性,暗示了国家理论上的可能性。这意味着国家这个形式并不是人类最终的共同体。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要实现自由和平等这个价值观,就要消除地球上所有的人种和民族的差异。随着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将如州与州的关系一般紧密。这可能只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虽然存在如何跨越语言障碍这样的难题,但是正因为有像印度那样多种语言并存的国家存在,也不能说语言障碍是绝对无法克服的。

当然,这里所描述的是“理想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仍然很大。但是,诉说理想才正是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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