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支持微信或下载APP继续阅读

微信扫一扫继续阅读

扫一扫下载手机App

书城首页 我的书架 书籍详情 移动阅读 下载APP
加入书架 目录

这就是伦理学 §10 伦理是鉴别事物的“标尺”

被检验的人生

伦理不像法律那样是需要被强制执行的,它应该是一种自发性行为。那么,特意做伦理性的行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不是强制需要做的,还特意去做伦理性行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不做伦理性行为指的是,只要不违反法律做什么都可以。你有没有被父母教导过“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呢?基于这样的经历,偶尔就会有人认为“如果不给别人添麻烦,就能做任何事”。

但是,如果把“不要给别人添麻烦”这句话解释成“只要不给别人添麻烦,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这句话就成了非伦理性的生活原则了。

即使对人不热情,也不会给谁添麻烦。但是,如果只要不给别人添麻烦就做什么事情都可以的话,那就更没有必要对人热情了。

因为麻烦的事情不做最好。如果不热情地做事情也可以的话,那么倡导“应该”做某事的伦理学就变得没有意义了。这样,伦理学就变成“多管闲事”的学问了。

这种观点中,大家有没有感到哪里稍显“美中不足”或“别扭”?

“只要不给别人添麻烦,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这个观点“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自由。

只要不发生“给别人添麻烦”这样的实际损害,不限制个人行为是人们能够自由自在生活的基本条件。

但是,强调“只要不给别人添麻烦,做什么事情都可以”,与其说是为了维护自由,不如说是人们不会自发做善事的人性观。“美中不足”或“别扭”的理由也存在于其中。

确实,如果有类似不做就会被罚,做了会得到金钱之类的物质奖励,应该会有人在金钱驱使下自发地去做善事吧。不过,不求金钱报酬参加“志愿活动”的人也有很多。

伦理学家彼得·辛格,举了一个献血的例子。这件善事虽然没有丝毫的实质性回报,可还是有很多人在做。我们姑且不论献血是不是一个利他的行为,但得不到金钱的报酬,还要花时间费工夫去献血的人很多,这就证明了“人不会自发地做善事”这个讽刺的人性观是片面的。

小知识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1946—):澳大利亚哲学家。是现代伦理学家的代表人物。他从其指导教授r.m.黑尔的《偏好功利主义》的立场出发,对以生命伦理学为中心的应用伦理学的诸多问题继续展开讨论。1975年出版的《动物解放》一书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动物权益和素食主义运动等方面产生了很大影响。

这里我想要说明的是自发地做善事的意义。只要没有上述讽刺的人性观,自发地做了善事的人就很招人喜欢。这又是为什么呢?

如前所述,人类与机器人不同,人类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都面临着无数选择。这些选择中有很多都是没有意义的很寻常的行为,如“是先刮胡子再刷牙,还是先刷牙再刮胡子”这类选择。在这些行为中,人们对那些专门为别人做的事情、利他的事情,会感觉“太有人情味了”。经常做很多有人情味的事的人生比起那些不做有人情味的事的人生,不是更加有“深度”吗?

遵循伦理的人生是指,研究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充满人情味”。遵循伦理的人生与不遵循伦理的人生相比,应该更有资格被称为“被检验的人生”。

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在面对选项时,我们要清楚哪个选项对我们的人生意义更加重大,要选择能提高自己人性的合适选项。

为达成此目的,把“对于人来说善是什么”作为研究课题的伦理学会更容易明白。相比恶,对人们来说更期待的选项是善。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追求善,是提高人性的好方法。

综上,伦理正是衡量事物的“标尺”,是最重要的基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对人类来说,最重要的是人性本身。

章节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