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明突然闻到了一股烤肉的香味,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坐了起来。骤然惊醒,头有些昏昏沉沉的,愣了一下,才逐渐回过神来。感觉身体并不像之前那么难受,嘴里还留有一股奇怪的药味,心口也没有了之前的憋闷感。
想来是昏过去后,李大给自己喂了一些草药,治疗了一下伤势吧。孙启明站了起身,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腿肚子有些酸痛。
“你醒啦?过来吃些东西吧。”李大的声音从洞口传了进来。
孙启明闻言往洞外望去,此时外面阳光猛烈。只见洞外不远处,李大正坐在一个小火堆前。手里拿着用树枝串起的肉块,正在翻烤着。不时传来油脂滴落柴火的劈啪声,阵阵的烤肉香气四散飘逸。
“咕噜……”孙启明肚子打起了鼓,他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只吃过一小个罐头,如今早已是饥肠辘辘,只觉肚中鼓声阵阵。也顾不得客气,赶忙走过去,从李大手里接过一串烤肉,张嘴便咬,突然却是“唉呦”一声,原来是被烫着了。
“哈哈哈。”李大笑道:“看你那饿死鬼的样子,烫嘴了不是。别着急啊,坐下来,学着点。”
说罢,李大将手里的枝条往地上一插,从怀里拿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块,又掏出一柄小刀,用小刀从石头上刮下了一些粉屑下来,直接洒在了烤肉上,再用刀割下一片烤肉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这是岩盐,可惜我的胡椒用完了,不然味道可以更好。”李大说着,顺手把石块递给孙启明。
“岩盐?”孙启明看着李大吃得津津有味,也依样画葫芦,学着他把树枝插在地上,拿出自己的小刀,刮了一些盐在烤肉上,再割下来吃。
这么一来不冷不热,倒是更加觉得肉味肥美,十分好吃。不禁食指大动,下手飞快,只一会儿,这一大块烤肉就被消灭干净。他看着那条空枝,脸上有种意犹未尽的表情。
李大指了指边上说:“肉在那边,要吃自己过去割就是。”
孙启明当然想要再割一块,忙起身走了过去。然而走到了近前,看了一眼。立刻觉得眼前一黑,几乎就要吐了出来,不由自主的一哆嗦,手中的小刀掉在了地上。
只见地上有血淋淋一大条肉,而包裹在上面的,正是约翰原先身上所穿的衣服。莫非这肉是?突然觉得胃在翻滚着,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恶心感。不禁伸指往自己嘴里扣,想要把刚刚吃下去的都吐出来。
“哈哈哈。”李大见状,几乎快笑翻了,捧腹道:“你别扣了,那是骆驼肉,咱又不是妖怪,不吃人肉的。”
孙启明正扣得起劲,听李大这么一说,方才住手。但还是心有余悸,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大问道:“真的是骆驼肉?”
“你自己不会看仔细些啊。”李大指了指那肉说道:“你也不看看,什么人会有那么大的骨头?”
孙启明将信将疑,强忍着心中的恶心感觉,走近那块肉边。定睛仔细一看,不错,这像是骆驼的后腿。露出来的骨头几乎有人手臂粗细,虽然皮已经剥下鲜血淋漓。但看起来绝对不是人体的任何一部份。
看来的确是自己吓自己了,不由得长长呼出一口气,摇头苦笑。这一确定不是人肉,孙启明又立马恢复了精神,转头问道:“李大,这衣服是怎么回事?”
“人都死了,要衣服干什么?再说那么大块肉,总要找些东西包一下,不能就那么扛在肩头来回晃悠吧?”李大一边说一边吃,很快就吃光了一串。
“唉……”孙启明却是长叹了一口气。约翰的死,令他情绪有些低落。
“你不用唉声叹气的,衣服是我从尸体上脱下来的,人已经帮你埋了。”李大起身也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递给了孙启明。
“这是?”孙启明接到手里,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沾满了血污的棕色小皮包,就是约翰的钱包。
“这是从他衣服上拿下来的,以后有机会你还给他家人吧。”李大说着,切下了一大块肉,穿在枝条上,走回去又翻烤了起来。
孙启明此时心中有些伤感,只觉得世事难料,昨天还是好端端的人,今天就死了。这也许就是佛经中说的无常吧。
他打开了约翰的钱包,里面只有几张纸币和两张照片。看着那照片上面尼可儿,还有约翰的女儿,孙启明又是一阵伤感。假如能活着回去,一定要把约翰遇难的消息亲自告诉他的家人……
正自感慨间,肚子却不争气地,又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显然是还没吃饱,胃正在剧烈抗议。孙启明摇了摇头,抛开杂七杂八的想法。将约翰的钱包收起来,捡起刚才被自己扔在地上的小刀。割下了一块肉,走回火堆烤了起来。
李大见孙启明神色落寞,却是平静地问道:“你也别难过了,死的就随他去吧。既然活着就要朝前看,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孙启明叹道:“我现在连处身之地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打算?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到……”说到这里却愣住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不禁一时语塞。
“回到哪里?”李大见他说了一半就停住不语,便问道:“回浙江吗?”
孙启明摇摇头,苦笑道:“浙江那边的家早没了,至于学校,我已经辞职,再回去也没有意思。如今是天大地大,不知何处方能容身啊!”
听到这么落寞地话,李大也有些感慨。不过忧郁的神色转瞬即逝,继而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豪迈的说道:“大丈夫,当以四海为家。天下有多大家就有多大,愁什么?别老想些无用的。”
“四海为家?”孙启明反问了一句。的确现在既然无家可归,便就四海为家如何?他生性乐观,对于不幸遭遇,在伤怀一下之后,也就渐渐释然了。看着李大问道:“请恕我冒昧,不知道李兄,现在所居何处?”
“我啊?”李大被这一问,初时觉得有些突然,转而大笑道:“哈哈,这方圆几百里的地方,便是我的居所,我在这里大概有三年了吧。”
“啊?你在这荒漠中住了三年?”孙启明大吃一惊,难以置信的问道:“这里环境如此恶劣,怎么可能?”
“嘿嘿,在你眼里看来,这片地方是荒山秃岭是死亡沙漠。昼夜温差极大,还时有沙暴肆虐,断无在这里长期生活之可能,是不是?”李大虽在说着话,却也是没忘记吃肉。此时见火势稍弱,他从边上拿了几条枯枝,扔进火堆里。
“是的,我真的无法想象,在这里长期生活是怎么样的。”孙启明直言出自己的疑问。也捡了边上的几条枯枝,扔进去火堆。看着火堆的光亮,继续问道:“吴爷那伙人不就是为了没有足够多的食物清水,才想要杀死我的吗?”
“这里古时有很多河流,如今虽然地表上看不见,但是地下还有河流经过,只要知道位置便可找到清水。至于食物,此地多的是野兽,抓住了烤着吃便是。”李大说着,表情有些不屑地道:“你真的以为,那伙人是为了抢你的食物啊?”
“难道不是吗?”孙启明吃惊道:“约翰受了重伤,我又不是他们一伙的,把我们的食物抢过去,至少能让他们回到嘉峪关吧。”
“你太天真了,还不够狠。”李大摇了摇头,问道:“我问你,他们在这里进行的探查如果不想被你泄露出去,是在这里杀你灭口容易,还是回内地容易?”
“这……”孙启明听呆了,他仔细想了一下。的确,在这个荒芜没有人烟的沙漠,绝对是杀人灭口最好的地方。
李大没有等孙启明回答,继续问道:“那什么吴爷应该是帮会的首领,还有那个洋人。要是他们两个老大的手下都死光了,而像你这种愣头青却能活着回去。你猜,他们以后还能出来混吗?”
孙启明听李大这么一说,似乎还真是那么个道理。他知道江湖中人,特别是有头脸的头目,最讲究的是面子。为了他们的面子,肯定也不会让自己活着回去。
“你应该想明白了吧?他们有足够多的理由,需要先在这里杀掉你才能回去。”李大见手里的烤肉吃光,就又起身去割肉了。
留下孙启明望着火堆,有些入了神。他原先只是以为,吴爷他们是要抢夺食物清水,为了能够活命回去,才动手杀人的。现在被李大一提醒,才有恍然大悟之感。
这一路其实并没有什么探险,掘宝之类的行动,但是却一直记录着沿途的地理信息。现在看来,这支队伍实际上是一支探路队而已,只是不知道他们要找寻什么。
而他们自所以会让自己一个外人加入这次行动,也就很好解释了。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把自己留在荒漠里。
想到这里,孙启明突然心中一凛,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自问道:那约翰呢?约翰他知不知情?他应该是被骗过来的吧?那他怎么去会邀请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