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山环水抱的小山村,风水是极好的,绿树成荫山溪清澈。阳光穿透枝叶,点缀着秀美的景色,一切与离开时几乎一模一样。
石桥边的那丛竹子林,村里的几个小孩正在那里玩耍。有的挖掘新笋,有的正在折断细细的竹枝,用作武器互相打闹。
溪边石阶上洗衣服的大妈二婶,依旧一边洗着衣服,一边说着家长里短。除了偶尔发出的阵阵笑声,却听不清楚她们在说些什么。
村口那株大榕树底下,乘凉的老太爷,依旧拿着他那根大烟枪,正在吞云吐雾。旁边刻着棋盘的石桌上,早已车马齐鸣将帅披挂。那老几位棋逢对手,正斗得不可开交。有看不下去的,按耐不住便出手指点江山。
一切都是那么平常,那么普通,却是那么的熟悉。
我又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双手提着行李,快步走过山路,走过石桥,走过溪边小径,走过祠堂前的空地。一路小跑的来到自己家门之前,多么熟悉的情景,无数日夜期盼的时刻,我终于回家了。
“爹,娘,我回来啦。”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一边走一边早已高声喊了起来。看见大门紧闭着,放下了行李,伸手便想去推,但是却无法推动。
“门怎么锁住了?爹娘你们在吗?”使出了全身气力,却是无法推开面前这扇家门。拍打喊叫也是无人理会,正在焦急间。门却自动开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里走了出来。
“约翰?你怎么来啦?”心中很是疑惑。正要往里走去,却被约翰推了一把,不又自主地往后推了十几步。
转眼间,从门里陆续走出了很多人来。爹,娘,大哥,大嫂,还有很多乡亲,很多人,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怎么都不说话?怎么都只是看着我?
“爹,娘,怎么啦?是我回来了啊。”又要迈步向前,却觉得双腿生根般无法迈步。这是怎么啦?急忙低头看去,只见双脚被约翰牢牢抱住,根本无法动弹。
正待开口说话,突然,眼前四周景色全部改变了。天空瞬间漆黑一片,山村到处是熊熊烈火,乡亲们横尸遍地,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小溪里的溪水也变成了鲜血的红色。
“这是怎么回事?”张大了嘴,想要大声叫喊,偏偏根本发不出声音。猛然之间眼前的亲人也都变了模样,全都在七窍流血。只看见一双长到无法想象的手,往自己身上猛力推去……
“啊!”随着一声惊呼,孙启明坐了起来。浑身发疼,冷汗淋漓,原来只是一场恶梦。他喘息了一会儿,渐渐缓过神来。夜色漆黑,明月高悬,看来还是夜晚,也不知昏过去多久了。环顾四周,依稀可以看清景物。
所处的地方是两山之间的一条峡谷,左右都是陡峭的山壁,月下却无法看清,山壁到底有多高。真不知道自己是从那个方向跌落下来的,竟然能够侥幸不死,真不知该喜还是该悲。
刚刚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那么正切熟悉却又是那么虚幻血腥,想来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
孙启明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突然觉得心口传来一阵剧痛。这才想起来,自己不是已经中弹了吗?当时那么疼痛,怎么现在反而没有事?
依稀记得是心口中弹,他赶忙往自己心口摸索,只觉上衣口袋有一个枪眼。伸手从里面掏出了一个怀表。借着月光,看得分明,怀表上面赫然嵌着一颗子弹!原来是这个怀表救了自己一命,否则这一枪正中心脏,当真是必死无疑。
孙启明不禁有些后怕,看那子弹分明已经变成扁平状,怀表也是完全报废了。这个当年留学毕业之时,约翰赠送的纪念品,是替自己挡过了一劫。然而一想到了约翰,孙启明不禁有些伤感。
约翰当时摔下骆驼,腿骨骨折,就已经受了重伤,又被那张三路刺了一刀。只怕摔下这里时已经……孙启明实在不愿多想。他觉得不管如何,还是要先找到约翰再说。
孙启明把怀表收入自己的口袋之中,这个怀表他一定要留下来。接着又挣扎着,慢慢站起身来。稍微活动了一下,四肢除了酸软乏力,却没有什么剧烈的疼痛,看来没有骨折之类的重伤,也算是幸运。
他看了看四周,月光下依稀看到了,不远处有一团巨大的黑影,一动不动的。只是无法看清楚是石头还是别的。他想走过去,只走了两步却又坐了下去,将自己的马靴脱下,把里面的石子倒了出来,这才重新穿好马靴,站了起来,继续走了过去。
慢慢走近那团黑影,孙启明看清楚了。那不是石头,是一峰倒地的骆驼。他连忙加快脚步,走到近前。
骆驼早已死去,肢体呈现出扭曲和骨折的形状。月光下看到,骆驼身下,压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样子实在惨不忍睹。孙启明泪水已经控制不住,他想要把约翰拖出来,然而反复试了几次,却怎么也无力做到,只得作罢。
孙启明干脆坐到了地上,放声大哭,发泄着他心中所有的苦闷悲痛,泪水任由滑落。他想要释放出心中所有的悲哀,不单单是为了约翰,也是为了自己的家人。
许久,莫名的仇恨感,充斥了孙启明的心头。他觉得自己之所以不死,便是上天给自己机会去复仇。如今不应该哭泣,要坚强地活下去。否则如果这么不明不白死去,谁来替家人,替约翰,替自己报仇雪恨?
念头及此,孙启明伸手擦干了泪水,站立起来。仇恨让他需要活下去,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复仇!
一回复了求生的欲望,孙启明就觉得口干舌燥。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身上,万幸,居然还没有跌落,水袋的吊带依然斜挂在自己的肩头。他连忙摘下了水袋,很轻很扁,已经是只剩下一点点了,他一口就将水袋中的水全部喝光。
“事到如今,活命最重要。”孙启明自言自语,算是给自己打气。口渴稍缓,心神也稍微平复。
月光下,可以看到地面散落了很多物品。孙启明打算看看还剩下些什么东西,能拿一样是一样。要想活着走出这个地方,他需要这些东西。
孙启明自己的背包在他摔下骆驼时,就掉落了,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他知道里面还有一个装满水的水袋,无论如何必须要找到。
他先看了看身边,只见骆驼尸体上也挂着两个背包。不过袋口掀开着,看来是跌落下来时,把里面的东西甩了出来散落一地。
孙启明走过去摘下了两个背包,其中一个底部已经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无法继续使用。另一个倒是完好没有破损,他看了看背包里面,只见到两个笔记本,一些玉牌还有一些破布片之类的东西,别无其他发现。
他把这个背包挂在身上,借着月光,将地上散落的东西逐一捡起。结果收集到了五件玉器还有三个小玉杯。这才记起,可能有一个背包是文森特的。当初劫了那伙盗墓贼,所有的玉器都是被他拿走的。
“这个混蛋倒是专会挑好东西!”孙启明骂道,顺手把找到的东西塞进背包里。
接着找到了一个急救包,又很幸运地找到了两个火腿罐头,几盒火柴两包香烟。最后又捡到一条武装带,不过上面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条空布袋,勉强能当绳子用,想塞入包中却已经装不下了,只好先丢在一边。
几十页记录了沿途报告的纸张,散落遍地。此时一阵风刮过,将纸片吹得漫天飞舞。孙启明无心再去捡起,反正现在报告与否都已经无所谓了。
眼见并没有更多的东西,孙启明又坐到地上。拿出了一个罐头,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那柄张三路给的小刀。一见之下,不禁咬牙切齿,想起了张三路刺杀约翰的情景。他猛地紧握刀柄用力往罐头上一插,狠狠一撬把罐头撬开,大口吃了起来。
孙启明一边吃着,一边想着如何处理约翰的尸体,不能让他就这么暴尸荒野,总要让他入土为安。
“嗷呜……”寂静漆黑之中,突然传来了一阵凄厉地狼嚎声!
孙启明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知道野狼不会单独活动,一来准是一大群。
原先路途中遇到过几次野狼群,当时人多势众火力凶猛,一两个土炮炸就死了十几头野狼,剩下的不是死于枪下,便是逃得没了踪影。然而,现在自己独自一人,仅有一柄匕首,若是再遇到野狼肯定是十死无生。
想到这里,孙启明立马集中注意力,静下心来,倾听狼嚎传来的方向。随着又一阵狼嚎传来,似乎狼群正朝着这里而来。
孙启明知道已经顾不得去把约翰埋葬了,必须赶紧逃命。他连忙起身,把罐头里的火腿都塞进嘴里,顺手把罐头扔掉。捡起背包套在了肩上,拔腿便朝着狼嚎声相反方向跑去。
狼嚎声越来越响,距离似乎已经越来越近了。孙启明使出了全身力气,只是一味地朝前奔跑。还要不时留意地上的乱石绊脚,已经顾不得回头去看上一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