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荒山野岭,气温与白天反差极大。呼啸的北风,掩盖了远处偶尔的狼啸声,不时扬起一阵沙尘,今晚似乎格外令人发冷。
这些低矮的山丘,常年累月经受狂风吹袭,外表风化非常严重。看起来都是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区别,犹如一座座相同石头山组成的森林。白天行走其间,尚且有种置身迷宫般的感觉。晚上更是非常容易迷失道路。
文森特在傍晚时分,就让众人在这个背风的山丘边,扎下了三顶帐篷,准备过夜。这些黄色防水布做的军用帐篷,只是用几根铁棍便可以快速支撑起来。内里铺有毛毯,可以容纳四五人在里面休息。
天黑之时,张三路生起一堆篝火,煮了一锅开水。不过北风越来越大,尘土飞扬,众人只是匆匆吃了一些东西,便各自回到帐篷之中去了。只有守夜的张三路和王六守在外面,在篝火前抽烟聊天。
还是与前两天一样,孙启明和李斌、约翰,分在了同一个帐篷。至于文森特,则是与吴爷一起在另外一个帐篷中。从下午杀死了那些盗墓贼,两人就一直在研究从那些人身上找到的东西。
孙启明无心去理会他们的研究,自从中午看到了那幕真实的杀人场面,他就一直感觉自己心神不宁,情绪比较复杂。虽然过去了大半天,他这个时候还是显得有些坐卧不安。
“老孙,你不要太耿耿于怀了。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约翰说道:“你还是早点休息吧,睡一觉,明天起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一直都在留意孙启明,这时在帐篷中,没有其他人在场,便出言劝解。
“唉,我哪里睡得着啊!只要一闭上眼,就又出现了那一幕血淋林的场面。”孙启明摇头苦笑。那一幕脑浆喷射的惨状,让他非常震撼,以至于久久难以忘记。下午赶路之时,他把身上的香烟抽了个干净,现在也不知是不是烟瘾犯了,总觉得难受。
一直坐在旁边风灯下记录行程的李斌,这个时候收起钢笔,合上了笔记本,抬头对孙启明说道:“你是少见多怪啦。我当初也和你个一样,紧张得不得了。不过后来见得多,也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什么?”孙启明被他这话吓了一跳,几乎要站了起来。这个“见得多就没有感觉”,实在让他难以置信——人竟然可以说出这么没有人性的话。
“是的啊。这些人是盗墓贼,凶狠着咧。我记得,前几年,有一次在河南就遇到过一伙盗墓贼。当时领队的是汤姆,他看两个年纪大的,不停求饶十分可怜,就放过了他们两个。结果,你猜怎样!”李斌故作神秘的样子,似乎在讲述一个有趣的故事。
“怎么样?”孙启明忙问道。
“我听说,你当时吓得尿了裤子,是不是啊?哈哈哈。”约翰却不配合地笑了起来。
李斌脸一红,急道:“谁说的!那是水壶打翻了,刚好喷了我一身水。”
“不要打岔,让他说下去。”孙启明见约翰还要继续出言讽刺的样子,急忙阻止他。又冲李斌说道:“你不用理他,继续说啊。”
李斌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说道:“我跟你讲啊,当时那两人,又纠结了很多人,杀了回来。把我们给团团包围住了,一下子就打死了七八个护卫呢……”
听了李斌的讲述,孙启明才知道。那年李斌跟随公司的考察队一行二十人,去河南进行一项考古任务。在到达在目的地之时,却遭遇了一伙盗墓贼的袭击。双方立刻展开一阵激烈的枪战,公司这边依靠人多、武器犀利,取得了胜利。
可是当时带队的汤姆,一时心软,放走了两个年纪比较大的老头。没想到,当天夜里,那两人就带来了十几个同伙。对考察队展开了疯狂的复仇。
李斌继续说道:“那天夜晚遭遇突然袭击,幸亏汤姆临危不乱,指挥众人拼死抵抗,总算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能活着逃出来的,就只有我们四个人了。后来,公司便定下规定,如果遇到盗贼、土匪武装袭击,必须全部消灭不能手软。”
“这个……你们公司怎么可以这样杀人?”孙启明有些激动,不是因为李斌讲述的惊险故事。而是他们这个公司,竟然将杀人变成了规定!这简直与土匪军阀没什么区别,完全无视人命。
约翰看出了孙启明情绪激动,拍了拍他的肩头,说道:“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这样,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留情不出手,出手不留情。’遇到土匪武装,你若不杀他,他便会来杀你。”
“反正杀的也不是好人,不值得同情。”李斌也说道:“和强盗讲仁义是非常迂腐愚蠢的。”
孙启明无语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许约翰与李斌,说得有一些道理。但是自己总是觉得这么毫不留情的杀戮,实在很令人痛恨。那些血肉模糊的场面,让他不由得联想到了,家乡亲人的遭遇……
“砰!砰……”突然,帐篷外面传来了一阵枪声。接着,就听见在外面守夜的护卫,大声喊道:“狼群,有狼群,快出来。都快出来,”
约翰闻言,当先从毛毯上爬了起来冲出了帐篷。孙启明也马上起身跟了出去,不料脚下却被绊了一跤,跌到在了毛毯上。原来李斌已经吓得缩成一团,还用毛毯裹住了全身,看来是不打算出去了。
等到孙启明冲到外面之时,已经看到另外两个帐篷中的人,早就冲了出来,正端着枪朝着山丘那边射击。张三路还有王六在帐篷外围远处,刚才就是他们最先发现了狼群。吴爷带着赵七和两个洋护卫,这时却是跑到了驼群的前面,牵制住有些惊慌的骆驼。
借着在帐篷外面,熊熊燃烧起来的一堆篝火,孙启明看得清楚。前后左右有很多头野狼,正呲牙裂嘴,纷纷冲出山丘,朝众人所在扑了过来。冲在最前面的那几头,这时距离张三路等人,只有不到四五米了。
眼看尖利的牙齿就在面前晃动,也亏得张三路枪法厉害。只见他快速而准确地连开两枪,子弹分别从两头野狼张开的嘴巴中穿过,从后脑飞射出去。两头野狼立刻重重摔倒在地。紧随其后的几头野狼受了惊吓,知道厉害,一时不敢再扑过来。
“大家都不要慌,朝篝火聚集。吴爷你们稳住骆驼。”文森特高声喊着,拔出了一个土炮,咬下后盖的引信,朝着外面黑暗之处扔了过去。脚步不停,飞快撤退到了篝火边上。
文森特已经判明了情况,知道狼群袭击主要是在山丘的一侧。而另一边的骆驼群有山壁阻挡,狼群无法攻击它们,比较安全,就怕枪炮声让骆驼受惊逃跑。
“轰隆!”一声爆炸巨响,扬起了一阵尘土。冲击波震荡开来,孙启明促不及防,吓得跌到在地。当下不敢多耽搁,匆忙爬了起来,朝篝火堆跑过去。他知道现在情况不妙,可自己手中却没有手枪,只得拔出随身的匕首。
那土炮的威力果然不错,黑暗中虽然不知炸死多少野狼。但是这一声巨响,还是把狼群吓得不轻,纷纷夹着尾巴,逃离爆炸地点。那些骆驼虽然有些惊慌,好在距离爆炸尚远,缰绳又被吴爷等人牵制住,倒没有混乱逃窜。
“嗷……”一声凄厉的狼嚎响起,狼群的攻击似乎更加猛烈起来。
孙启明听得狼嚎就在近前,头皮不由得有些发麻。突然感觉到身后传来一阵腥风,吓得他急忙低头,正要闪避后面的野狼袭击。
“砰砰砰”毛瑟枪的连击声响了起来。
孙启明只觉得几个子弹擦着自己身体飞过,在惊魂未定之时,有什么东西已经重重压在了自己身上。吓得他急忙挥舞着手中的匕首,猛力地朝身后捅去。
果然一条趴在他背上的野狼被他刺个正着,不过这野狼的头却是早被子弹击中了。鲜血脑浆还从伤口不停地喷出,死得不能再死了。他急忙抽出匕首,用力推开狼尸。连滚带爬般手脚并用,快速跑到了篝火前。
原来是约翰救了孙启明,他手中拿着一把毛瑟枪,正在连连开枪射击。另一头野狼正想扑向孙启明,又是被约翰一个三连发击中脑袋,立即结果了性命。
这时有七个人已经聚拢到了一起,围绕火堆站成了一个扇形,枪口对外形成强大的火力网。有几头稍微靠近的野狼,刚刚从黑暗中露出了头,便立时被子弹击中头部,毙命当场。
“给我一把枪。”孙启明冲身边的张三路说道;“我只有这小刀,没法出手。”他举着张三路给的那把匕首,很是郁闷。要想用这短刀对付野狼,无异于自杀。只怕没有刺中野狼,自己早被咬死了。
“嘿嘿。几条野狼罢了,你一边看着就行啊。”张三路微微一笑,拒绝了孙启明。只见他拔出了自己武装带上的一枚土炮,拉下引信,随手用力远远抛出,准准地落在了狼群最密集的地方。
这下那些野狼可就倒了大霉,在“轰隆”的爆炸巨响中,立时有七八头野狼被炸飞上了天。一些逃过了爆炸冲击的野狼,刚跑没几步,就被一众护卫的子弹打得尸横遍地。其余的嗷嗷直叫,却不敢再靠近了。
长久以来横行荒漠,肆无忌惮袭击人兽的这野狼群。终于还是在人类枪炮巨大的杀伤力面前,吃了大亏,死伤惨重。随着一声充满绝望的凄厉狼嚎声,那些没死的纷纷夹紧尾巴,远远的逃走开去,隐没在夜幕黑暗之中。
洋人护卫一见狼群逃跑了,纷纷大声呼喝着,举枪朝空中射击。似乎是在展示自己的胜利,又仿佛是在炫耀手中武器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