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约翰上来就是一拳,自然,如同以前一样,孙启明很轻松就闪了过去。他顺势将约翰的手腕抓住,笑道:“约翰,怎么你出拳的速度还是一样慢吞吞,像个老太婆!”
“哈哈哈,你这个混蛋!我找你很久了。”约翰抱住了孙启明,眼神很激动也很兴奋。
故友重逢,两个人自然是好一阵的激动不已。
这俩人在英国读书时,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约翰是美国留学生,孙启明是中国留学生,相同的海外派,又刚好住进了同一宿舍,开始互相是有些敌视和误解的陌生人。
对于来自新潮美国的约翰来说,来自古老东方的孙启明,有些陌生与神秘,他觉得中国人比较愚昧落后。加上当时在美国的华人,多是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使得约翰对孙启明有些偏见,原本是有些看不起他的。
而生性好动的孙启明,当年二十出头正是热血青年。初入到西方社会,觉得什么事情都很新奇,什么东西都想试一下,特别是对西方的体育项目很有参与热情。排球、足球、拳击、台球甚至是马球,无不令孙启明跃跃欲试。
那知道,学校足球队主力的约翰,对此却不已为然。于是两人一言不和,便进行了一场比赛。结果,孙启明不单赢得了比赛,也赢得了对手的友谊。
自此之后,两人便渐渐熟悉,互相学习了对方的语言。又发现有很多共同的爱好,经常是一起行动。约翰后来介绍孙启明也加入了足球队,从此更是形影不离。
两人天生都有乐观的冒险精神,还曾经利用了一次长假期,与几个同学结伴游历欧洲数个国家!这种行为,在其他同学眼中是大胆与疯狂,而在他们眼中却觉得,冒险是一种青春的激情!
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没有几年,各国都饱受战火洗礼,路途中更是危机四伏吉凶难料。不过,也正因如此,更加重了他们猎奇之心。好在几人也并非全不顾及安危,一路都尽量避开危险之地,加之同伴互相帮扶,总算是有惊无险。
总之,几年的留学生涯,让孙启明与约翰彼此建立了很深的友谊。
重逢的激动之后,孙启明做东,将约翰带到了校外一家小饭馆,算是接风洗尘也好叙旧。别后重逢,人生所遇不同,都有很多话想对老朋友说说。
“老孙,你家里怎么了?我找去的时候,整个村庄都毁坏严重了,也不见有人居住。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约翰刚坐下来,便已经开口询问了。
“唉,是被乱兵毁了。”孙启明摇头叹息,神色有些黯然,继续说道:“你也知道的,我换专业时,与家人发生意见,断了几年联系。等到我毕业回到家乡,就已经是那般模样了。”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约翰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神情关切。
孙启明闭目,摇头,叹息。
原来,孙启明祖上是浙江绍兴城里人,世代都以丝绸经营为生,有家老字号叫——福祥孙!本来也是有些产业的富裕家庭!
不料清末太平天国作乱,兵祸席卷浙江,他的曾祖父带领全家人北上避难,逃到了山东境内,投靠了一位远亲。
等到绍兴光复后,回到浙江城里一看,家里产业已经尽数毁去,只有一片焦土。他们全家也无心再呆在城里,便随着一些人,在城外找了一个小村,依靠带出来的些许金银,收买了几处田地,盖了几个房屋,从此定居下来。
后来他的祖父又重操旧业,继续经营养蚕采丝的生意,家境才逐渐又恢复了过来。到他这一代人时,家庭已有了些积蓄。而原本偏僻的小山村,也已经发展得颇有些规模。
民国建立之后,国人纷纷出洋留学。二十出头的孙启明也跟追随潮流,远赴欧洲的大英国学习商业,家里是打算将来他学成后可以振兴家业。但是,在一次参观博物馆之后,他的人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一年的夏天,孙启明与同学来到伦敦的一处博物馆,参观这里正在展出东方的文物。本来这里的展品并不怎么吸引他。一直到他见到了,那些非常精美的丝绸制品,顿时就被深深的震撼住了。
家庭的原因使他自小就对丝绸制品有很深的兴趣和了解。通过展品的文字说明,他了解到,这些古老的丝绸制品,是古罗马贵族世代最宝贵的收藏品!当初,这些来自遥远东方丝织品,曾经引发巨大的轰动,甚至引起了战争。
在这些展品之中,他竟然也发现了一些自己家乡的出产。隔绝了千年时光,在异国他乡,见到这些精美的制品,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对他来说是很深的震撼。
这是一段什么样的历史?这些文物在很久以前是怎么流传到欧洲的?孙启明一直以为,中国的国门是被欧洲列强的大炮打开的。现在却发现本来这道门是后来才关闭的!古人很早就已经开始有贸易往来了。
原本对中国历史并无感觉,此刻孙启明却产生了很大兴趣!
从那时候开始,孙启明便对这些产自东方,流落海外的丝绸制品产生了好奇,为此还在图书馆阅读了很多相关的书籍。
随着了解的深入,他逐渐对汉唐时期的西域沿途诸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知道了,原本在汉唐之时,西域通商非常兴盛,直到蒙古帝国的东征西讨破坏了沿途许多关口,屠杀和奴役了大批西域民众,这才逐渐没落,逐渐被黄沙掩盖,直至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
孙启明所处的这个时代,正是国人思想解封、热情激荡的年代,他身处异国他乡,接受西方教育,更是觉得东方的文明是非常精彩!
有感于此,他毅然决然放弃了商业专业,转而去学习历史!尽管遭受了来自家里的强烈反对,但是倔强的他,在没有了家庭资助的情况下,依然半工半读地完成了学业,取得了地理和历史的两个学位。
毕业之后,孙启明拒绝了学校留校任教的邀请,回到了国内。
当孙启明来到阔别多年的家乡时,整个人都惊呆了!小山村已经破败不堪毫无生机,自己的家人更是不知死活!面对已经长满杂草的断壁残垣,他真痛恨自己的不孝!
他发疯似的狂喊,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周围只有山风吹动乱草的声音。他四处搜索,想要找出一些熟悉的物品,却只有满手灰烬泥土……
“他们一定是再度逃难去了,我相信有一天能够找到他们,获得他们的原谅!”孙启明说着,神色黯然,眼中的泪水已经滑落了脸庞。
“唉……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约翰拍了拍孙启明的肩膀,拿起酒壶,给他杯中倒满了酒,劝道:“把痛苦都抛去吧,向勇敢与坚强致敬!干杯!”
孙启明默然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心情稍微平复,拿出了手帕擦拭了一下眼泪。
“你的神奇手帕还在啊?给我看看。”约翰转移开沉重的话题,他也不愿意见到,原本乐观的好朋友变得如此消沉。
孙启明把手帕递给了约翰,说道:“你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了,还这么好奇。”
约翰却把手帕摊开,披在桌面。只见这方白色手帕,是以丝绸制成,手帕左角落画着一丛绿草,右边则题着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约翰念了一遍,点头感慨。却又拿起了酒壶,将酒倒在了手帕上面,神情有些专注,似乎在期待什么。
渐渐地,只见被酒水全部浸湿的手帕发生了变化!绿草变成了一个破裂的酒杯,文字也变成了陆游的一首《鹧鸪天》:
家住东吴近帝乡,平生豪举少年场。
十千沽酒青楼上,百万呼卢锦瑟傍。
身易老,恨难忘。尊前赢得是凄凉。
君归为报京华旧,一事无成两鬓霜。
“啊呀呀,果然还是很神奇!”约翰看得津津有味,感叹连连,有如顽童见到新奇玩具一般,眼中闪着光芒。
“唉,要不是我爷爷给我的遗物,我便送给你了。”孙启明摇头叹息。看见约翰的模样和这个表情,还是和当年留学是一个样子,是那么熟悉,很亲切。
“我可不能要。这是你爷爷的遗物。”约翰摇摇头,把手帕拿了起来,挤干酒水,甩了一下,展开一看,其中的内容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更是引得一阵感慨。
孙启明看着他熟练得摆弄着手帕,心情倒是平复了不少。这个手帕是孙启明五岁的时候,爷爷送给他的礼物,可是,没过多久,爷爷就去世了。如今却没有人知道,这个手帕是怎么制作出来的,何以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约翰,你是怎么到中国来的?”孙启明问道。他对于约翰找到自己还是很疑惑,当初回国时,自己只是告诉了家乡的地址。可后来到了城里的中学任教,彼此并未通信,不知他是如何找上门的!
“用你们的话来说,叫一言难尽。”约翰耸了耸肩,作无奈状。从裤袋里掏出了一张报纸,扔在了桌上,说道:“你先看看吧。”
“看什么?”孙启明接过报纸。却发现,原来上面登了自己数月前写的一篇文章——《西域的丝绸之路》!这篇翻译了德国学者的东西,是以学校老师的头衔发表的,为此,校长还给了一大笔酬劳。
“我就是因为这个找到了你的。而我来到中国,则是因为家庭的原因!”约翰说着,又干了一杯酒,脸色有些肃然,没有了刚才的神采,坚毅的眼神也没能掩饰住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