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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子龙文集.13,评与论 §谈“人”

作家也许有一个终生的苦恼,就是需要不断地为自己想“辙儿”(辙儿:京津一带方言,近似道路、办法、招数)。这个“辙儿”,大概就是指今后在创作上应该走哪条道儿?下一步踏向哪里?怎样提高、怎样突破?

俗话说:条条大道通北京。作家们也各有各的“辙儿”。于是,我就想探讨能不能在“人”上找“辙儿”。这并不是一个新题目,文学就是人学——这个天才的命题是没有人不知道的。但是,人是具体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在发展,生活在前进,“人”的内容不断丰富、不断有新的变化和发展。

人是活的,文学也应该活起来,对“人”的认识和理解要随着现实生活的变化而不断加深。文学要全面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文学的内容就是“人在各种历史条件下的全部生活”。作家对“人”的认识前进一步,文字上也就有一次新的进展。实际上,正是“人”的社会历史内容不断丰富和发展,才有可能促进文学的发展。假如社会生活像死水一潭,人类停滞了,文学也得死。

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人的观念不断改变,才使文学艺术的殿堂里树起了一个又一个丰富多彩的典型形象。没有“人”的发展,就没有文学的历史。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说,要想在文学创作上常有新“辙儿”,就须认真地琢磨人。

提一个近似抬杠的问题:谁都知道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活着,对自己周围的生活比作家更熟悉,为什么还都愿意看再现这些生活的小说?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人因地而不同。比如,现实的生活同文学中表现出来的生活是不一样的,文学中的生活更集中、更概括、更典型;每个人在地球上都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位置,受自己生活圈子的局限,愿意跟着作家站得更高、看得更广一些。还有现实的世界同真实的世界是不完全一样的,人们希望通过文学作品了解真实的世界,而文学正应该反映最高的真实。读者愿意从中丰富自己的想象,开阔自己的眼界,补充自己的理想,甚至精神上一切得不到的东西都想到文学艺术中去获得,包括找安慰、找刺激、找享受、找娱乐、找同情、找共鸣、找解脱等等。

但是,最重要的是人们想在文学中看最真实的人、最真实的人的生活。

西方有一句话:最不了解丈夫的是他的妻子。这句话的本意以及它是否正确且不去管它,但从中却使人想到生活中人们的灵魂很难完全赤裸裸地相见,一个人是很不容易能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的心灵的。敢于对自己、对别人都绝对诚实的人是少数,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心心相印”。可是人的天性没有不喜欢诚实的,至少喜欢别人诚实,大部分人也是喜欢了解别人或者被别人理解。而小说中的人物是真实的,是袒露灵魂的,甚至是灵魂跟灵魂相碰,灵魂跟灵魂搏斗。

文学中的人吸引了生活中的人。作家要想使自己的作品保持这种吸引力,难道不应该集中全部注意力去观察人、了解人、研究人吗?

每一个人都是一部历史,都是一个社会,写好一个人物就一切都有了(这个“一切”单指那一篇小说中的一切,不指小说之外的一切)。这样的形象必然会有丰厚的社会内涵。

这个“内涵”应该是指社会、历史、生活的“核”。写人物就要挖出这个“核”。

《封神演义》里的哪吒把血肉之躯还给父母之后,魂灵在天空里游荡,太乙真人伸手一招:魂兮归来!哪吒的魂灵便又附体了。

作家不可能有太乙真人的本领,但必须要有本事给自己的人物以灵魂。否则那人物便是行尸走肉,为读者所厌恶。

“精神胜利法”就是阿q的灵魂,也是当时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核儿”。

人物的灵魂是不能离开作家的思想、风格、修养、技巧而独立存在的,对人的命运、生活的命运了解得深切,把握得准确,阅历得深,观察得深,体验得深,才能表现得深。人物的灵魂揭示的深浅,决定着小说是深刻的还是肤浅的。人物典型意义的大小,往往也取决于对其灵魂的刻画。

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可能不是十分复杂的,当代人尤其复杂。把人物处理简单了,就会使作品缺乏深刻的社会意义。怎么办?找出灵魂,用灵魂照亮人物,照亮生活,概括社会。人物的不朽灵魂如同一种深刻的思想,能够吞没读者。

想想那些时间越久、光彩越艳的文学形象吧:贾宝玉、林黛玉、诸葛亮、曹操、孙悟空……他们的灵魂与时代永存,其生命力远远超越本时代,甚至借后来一代代人以还魂。人们看到一个多愁善感的姑娘,就说她是林黛玉,把足智多谋的人称做诸葛亮,把鲁莽暴躁的人叫做张飞,等等。出色的文学形象照出了活人的灵魂,一代一代活人的想象和补充,又使这些文学形象更丰满,使他们的灵魂不死。

有自己独特灵魂的人物形象,是不朽的。

太乙真人只给了哪吒灵魂,哪吒并不能复活,他的灵魂没有依托。太乙真人又采来七瓣莲花,点化成哪吒的血肉之躯,让他的灵魂复原,一个活生生的哪吒才第二次降生了。

人——只有灵魂还不够,必须有血肉,才能生动活泼。

文学作品应该成为当代完整的活的历史。而文学对世界、对历史、对社会的全部认识意义又都体现在人物上。世界是博大繁杂的,历史是惊心动魄的,社会是色彩缤纷的,为文学人物提供了生气勃勃的血肉。也只有血肉丰满、生气勃勃的文学形象,才能成为“活的历史”,才能担当起认识世界的任务。

人物不应该呆板,他们反映着生活的情绪,整个时代都可以被作家拿来做为题材,都可以做人物活动的天地,创作要敢于撒得开,何必要那么小家子气,小打小闹!

生活的一切内容,不论是严峻、忧郁、凶险、倾轧,还是善良、多情、丰富、欢乐,都可以借人物加以充分表现。作家把人物置于生活的中心,何愁没有血肉!

大人物可以拖着时代走,小人物却只能被时代拖着走。

文学形象似乎也分为大典型与小典型。但人物身份的大小和文学形象典型意义的大小并不是一回事,写大人物不一定就能成为大典型,写小人物不一定典型意义就小。阿q就应该说是小人物“大典型”。

作家恐怕还是希望自己的人物能够成为大一点的典型,即使明知自己达不到,也还是努力争取(当然,这是指那些想写人物,承认典型有意义的作家而言。如果认为小说根本用不着写人物,否认典型人物、典型意义之类的理论,那就是另一回事)。这就不能不考虑人物的环境,也就是活动的舞台。

生活越来越现代化,社会也越变越走向开放,只写人的社交和私生活显然是不够的。文学中如何处理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关系?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哪一方面是真实的,最值得表现?什么是真正的现实?

将两者分开是不行的,只表现一个方面总有其局限性。有的时候这一方面是真实的,有的时候那一方面又代表着最高的真实。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怎样得劲就怎样写;怎样对表现人物有利,就怎样调度生活。社会生活做背景,个人生活为线索。作家一只眼睛盯住社会这个大舞台,一只眼睛盯住人,理解社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掌握人物。

特别是反映工业题材的作品,如果忘记了整个社会,从生产到生产,从技术到技术,事件淹没了人物,就会枯燥无味。

不表现真实的生活,又怎能刻画出生动的活人!如果一个作家已经和生活格格不入了,感受不到时代的动荡、时代的运动,怎么可能表现出时代人们身上所特有的东西?要想写出有价值的文学形象也是决不可能的。

作家应该对生活中正在消亡和必将产生的东西有比较准确的了解,努力让自己的人物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才能经得住时代的筛选。不必拒绝去认识和理解自己的时代,不必逃避社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不必害怕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对文学提出的挑战。

让人物站在这样广阔而深厚的背景之下,其典型意义是不是会大一些呢?

文学史上有许多这样有趣的声明:

托尔斯泰说,聂赫留道夫和列文身上都有他自己的影子。

福楼拜说得更干脆:“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郭沫若也说,蔡文姬就是他自己。

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一个作家要找到人物,就要先找到他自己,从社会生活中提炼自己的印象,用自己的形式表现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作家应该把自己投入到作品之中,和自己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不要置身其外或置身其上。有人主张作家应该受素材的控制,而不是控制素材;受人物的指挥,而不是指挥人物;人物是自由的,作家并不自由。把找到的那些情节统统打碎它、烧掉它、藏起来,事先安排好的都是假的。这些确实是深得创作之奥妙。

写作时千万不要委屈了自己,要把自己整个的心灵,把全部人格,把从生活中得来的所有经验都摊开来。不这样怎能摸出自己的路呢?

忘记是哪位老先生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内心生活的准确标志,所以一个人如果想写出明白的风格,他首先就要心里明白;如果想写出雄伟的风格,他也首先要有雄伟的人格。

但愿我这番话不要造成一种误解,以为我只主张表现自我,写个人。固然,离开作家就无从谈作品,因为作品里有作家的灵魂和血肉,但作家是整个世界的回声,他仅仅听到自己心灵的歌声是不够的。

小说不能没有细节的描写,好的细节就能给人物以血肉。

在许多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学作品中,有时一个细节就可以立起一个人物。《东周列国志》里,程婴和公孙杵臼定计救“赵氏孤儿”时,就提出一个问题:是“死”难,还是“救养孤儿”难?当然是死比救养孤儿更容易些。作品的力量、人物的力量就在这儿,古往今来,凡是理智健全的人,还有认为“死”是容易的吗?还有比送掉性命更困难的吗?然而在当时那种特定的环境下,扶养赵氏孤儿确实比死更艰难。于是公孙舍命,程婴舍子,救下了孤儿。神哭鬼泣,肝胆俱裂,人物的雄、悲、壮、厚几个方面全写出来了,而且写活了。

在经典作品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一部《三国演义》到说书人手里,可以讲上几个月;到唱戏的人手里,可以改编成连台多本的大戏,一演几十天;一个细节就可以编成一出戏,改写成一段精彩的唱词。甚至被群众编成顺口溜、俏皮话,如: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等等之类。

人们所以记得那些人物,是因为记住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连串的故事,想起他们,首先想起了与他们有关的那些故事。这就是细节的作用,它是立体的、生动的,是活的血肉,给人以强烈的感染,便于记忆,便于流传。

正因为细节如此宝贵,才不能滥用,不能堆砌,一个细节能解决问题,千万不要用两个。臃肿不是肌肉,肌肉过多,失去常人的体态,也会蠢而不美。

选择细节有好几条标准,但最首要的一条是能够有力地表现人物性格。其次才是有助于推动故事向前发展,有助于激化矛盾,有助于揭示主题,有助于体现社会背景、时代气息等等。

用细节刻画人物就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交代、叙述、冗长而空洞的心理描写;累赘过多,就会把活人写死,使读者厌烦。只有细节才能让人物充分地行动起来,给人物以各种各样的机会让他们表现自己。

人物一出场就带出一串故事,在故事中塑造人物。为什么现在有些作品改编成戏剧、电影的时候那么困难?不能在群众中广泛流传,更不能造成像“三顾茅庐”、“逼上梁山”那样家喻户晓的轰动?缺乏精彩有力的细节,不能说不是一个原因。

活人为什么“活”?为什么是复杂的、“多侧面”的?就因为生活是立体的,世界是立体的。因此文学作品里表现人物的方法也可以是立体的、多种多样的。可以平铺直叙,“且听我从头慢慢道来”,也可以时空交错,千头万绪同时展开;可以花样翻新,也可以返璞归真。

总之,要有勇气表现人物性格的全部真实。甚至不惜把人物推向绝境。如“草船借箭”、“黛玉葬花”。有的使人物又绝处逢生,顿觉光彩照人;有的不能绝处逢生,却使作品的格调提高一大块。《红楼梦》中黛玉之死衬之以宝玉喜婚,就是绝笔。

哪里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冲突,哪里才有真实而强烈的故事性,才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小说中最好能以人物本身的“悬念”代替事件的“悬念”。靠人物抓住读者,而不是靠情节“唬住”读者。这里借用“唬住”一词绝非贬意,能用情节唬住读者也是一种了不起的本事。就刻画人物来讲,不应该让情节淹没人物,故事只有以人物为核心才有生命力。脱离了人物的故事,在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中总像是一块病。

千万不要误认为故事和人物是矛盾的。故事情节——是小说诸要素中的主要要素,好的故事是表现人物不可少的。人们都喜欢听故事,从小到老,生活中没有故事是不行的。

对一个作家来说,编故事的能力、对生活进行概括和典型化的能力同塑造人物的能力是同等重要的。人物支撑着故事,故事托起了人物。

把人物写透,只有写出比生活中的人更真实的人物,才能给读者以思想上的启迪和艺术上的享受。

198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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