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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教育史 §第一节 教育格局的初步形成

一、学塾的改良

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兴办西式学堂,但各类学塾作为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教育机构并未随着西式学堂的出现而退出历史舞台。由于新式学堂师资严重不足,新式学堂的发展数量受限,不能满足学生上学要求,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各地仍有大量学塾存在。当时,国民政府虽有大力发展新式学堂和推动义务教育的计划,但苦于无充裕经费和师资,进展缓慢。在此形势下,改良学塾,提高学塾的教学质量,壮大新式学堂规模,减轻政府的办学压力,扩大义务教育的教师队伍成为一条改革教育的重要途径。改良私塾为推动新学发展和义务教育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要求各地教育行政机关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注重私塾的改良,并对经改良的私塾实行奖励,使之逐步改造为小学。同年,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改进私塾纲要》,下令整顿改良私塾,以推动义务教育的实施,部分学塾才先后改办为小学堂。

义乌历来捐资办学兴旺,助学者甚众,学塾一直是义乌最主要的蒙学组织,遍及城乡,而且由于当时义乌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方政府用于发展新学的经费更为紧缺,主要靠民间学塾来满足学童的就学需求。自1900年吴源创办义乌第一所新式学堂到1941年学塾在义乌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其间有整整四十年的时间是各类学塾与新式学堂并存的。在此期间,义乌利用民间力量创办了大量新式学堂,同时,也有大量学塾改良为小学。随着城乡小学教育网点的形成和冬学的兴起,直到1941年,县政府教育科的国民教育指导员骆华福倡议彻底废止所有学塾,改办为保国民学校,学塾才在义乌基本消失。

二、义务教育的推行

在1912—1913年国民政府推行“壬子癸丑学制”的大环境下,义乌的学校数量和学生人数有了明显增长。从1912年到1914年,义乌县共创办小学堂65所,尽管其中只有第一、二、三、四、五高等小学5所学校是县立的公立学堂,其余都是私立,仍为以后义务教育在义乌的广泛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新式小学的发展,义务教育的推行也提到了议事日程。1915年,国民政府就提出实施初小四年义务教育。针对失学儿童太多的情况,1929年,省教育厅决定分三期推行乡村义务教育,“每村至少须初级小学1所”。实施义务教育是近代教育不同于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志,但因时局动荡、经济萧条、经费无着落等原因,普及四年制义务教育的计划进展十分缓慢。

1930年,浙江省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制定义务教育实施计划,督促、推行义务教育。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2年6月又颁发《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和《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重新制订了义务教育实施计划,规定由完全小学(学程6年)、短期小学(学程1年,招收年长失学者)、简易小学(学程3年)三种形式来推广义务教育。同年,浙江省教育厅认识到义务教育的推行不仅需依靠新式学校,还应注重原有资源的转化和改造,普遍设立乡镇初级小学是推动义务教育的措施之一,因此,颁布了《浙江省各县市设立乡镇初级小学办法》,规定每个乡镇至少设立初级小学1所,鼓励私人开办初级小学,将优良的私塾改为正式的或代用小学,并增加教育经费。

1935年下半年,遵照教育部有关实施义务教育的新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实施义务教育第一期计划》,要求各县增设一年制的短期小学;同年又进一步颁布《推广初级小学办法》,大大促进乡镇初级小学的设立,充实原有学校的学额,改良学塾,试行巡回教育等,以推行初小四年义务教育。这一年,义乌办起16所短期小学,22个附设短期小学班。除短期小学,对偏远地区还设有流动小学,巡回教学。学校随处流动,没有固定的学习年限,根据需要而定。此类学校经费由政府拨给,接收年龄偏大和未入学儿童。它们灵活易行,省钱省时,大大提高了儿童的平均入学率。另一方面,义乌县政府鼓励私人开办初级小学,并提出改良优良学塾的措施,使初级小学的数量有了较大的增加。改良后的学塾承担了一部分义务教育的任务,减轻了政府办学的压力。

1937年抗战爆发后,为使义务教育适应战时环境,义乌在人口稀疏和地处偏僻的乡村设立了一年制短期小学54所,由地方政府出钱,校用课桌凳就地借用,学生免费入学,后因经费困难,缩减为43所。1939年,义乌又择地设立了15所短期小学。当时,除短期小学外,有初等学校274所,改良学塾161所,教会小学1所。

1941年,县教育局编制《义乌县普及国民教育分期实施办法》,计划分3期。然而,1942年5月日军侵占义乌,不少学校被占为营地,有的校舍被炸毁,学校被迫停办,国民教育计划无法按计划实施。下半年,实施战时教育计划,各学校力克重重困难,坚持办学。1943年,复校的乡镇中心学校有15所、国民学校有67所、私立小学有7所。

三、中等教育的强化

自清末以来,浙江全省的办学重心都侧重于基础教育,也就是初等教育比较发达,而中高等教育相对薄弱。1922年,全省采用新学制后,浙江省对全省的教育格局作了比较大的调整,一是增设高等学校,发展高中教育,提高教育层次;二是调整中等教育机构,全省实行综合中学制,将师范纳入中学,强化发展师范教育;三是实业教育得到一定的重视,使浙江省的近代教育体系格局更加合理。在此教育环境下,义乌的中等教育也在普通中学、师范学校和实业学校三个方面有所强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927年,义乌县立初级中学创办,填补了义乌中学教育的空白。1931年秋,在乡村教育家杨效春的推动下,义乌县立初级中学招收附设师范训练科一个班,这是义乌创办师范的开端。1937年11月,上海私立君毅中学因躲避战乱迁址到义乌稠城,首次在义乌招收初中毕业生,开设高中班,成为义乌最早的完全中学。1940年9月,由义乌社会服务处创办的“义乌战时初中学生补习学校”成立,学校除给学生补习文化外,还对学生进行抗日救亡教育。1946年,义乌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建立,学制三年,成为义乌正式的独立建制的师范学校。抗战胜利后,因***政府挑起内战,义乌的教育事业不但得不到发展,反而跌入低谷,但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并没有完全停滞。1948年,骆步秋创办私立江南初级中学,同年,义乌县东南初级中学创办。至1949年,全县有县立中学1所,私立中学4所,共45个班,学生达2365人。

在中等实业教育方面,1913年,义乌县议会决定创办“贫民习艺所”,专门招收贫民艺徒,习艺所当年就成立于湖清门“廿四间”,培养了一批现代纺织技术工人和油漆、印刷等工艺技术人才,成为义乌职业教育之肇始。1916年,为发展义乌的实习教育,“义乌县立第五高等小学”改为“义乌县立乙种职业学校”,开设农科、商科两个专业。1922年和1923年,义乌又分别创办了“甲种工业学校”和“县立农商乙种学校”。抗日战争期间,为应对抗战之需,义乌县还举办了短期妇女救护、生理卫生培训班等,学习护理、战地救护等知识。

四、社会教育的展开

自清末以来,浙江对社会民众教育一直比较重视。社会教育以为失学民众提供扫盲识字教育为主,也包含有民风、公德、法制等的教育。在近代新式学堂蓬勃发展的同时,以失学民众为主要对象的社会教育也开始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中。1911年时,浙江省已有1655所简易识字学塾,为年长失学以及贫寒子弟提供识字扫盲。1917年,浙江省教育厅成立时,将社会教育的管理列入第二科掌管,自此,社会教育正式纳入地方教育行政管理。1929年,民国政府教育部还公布了《民众学校办法大纲》,随后,浙江省教育厅在教材、教法、编制、训育、招生、奖励等方面都颁布了更为具体的章程,并增加社会教育的经费投入。

在义乌,1913年,县公署呈请县议会在义乌城区及四乡共设立了5个“宣讲所”,专门负责社会教育的管理和教学。在之后的三十多年中,又以县民众教育馆、县识字运动宣传委员会、县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等多个机构的名义开展社会教育的管理和推广。实施社会教育的机构则有两类:一类是社会形式的民众教育机构,如民众教育馆、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通俗演讲所、公园、歌咏队等;另一类是学校形式的民众教育机构,有民众学校、补习学校、教养院等。社会形式与学校形式的教育机构在职能上稍有不同,社会机构更多地根据民众实际生活施行补习教育,以使民众获得智、德、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为宗旨,是推行社会教育的综合性机构。

鉴于社会教育机构大量成立,教育形式多种多样,1930年,浙江省立民众教育实验学校成立,设社会教育行政专修科和师范科。毕业后,学员大多在各县民众教育馆或中心民众学校等社会教育机构工作,成为各地社会教育师资的主力军。

社会教育除了扫盲识字文化教育以外,职业教育也有所涉及。1913年,义乌县创办了“贫民习艺所”,开了贫民通过学校教育学习职业技能的先河;1939年,县民众教育馆与县商会合办店员训练班;1945年12月,县民众教育馆调查农工商各业人员职业教育程度,分别举办农民、商人、工人及妇女等有关讲习班。抗战时期的社会教育中,也有部分手工业工人和店员参加了职业培训。

社会教育机构的设立,对扫除文盲,传播文明风尚,普及科学知识,加快社会进步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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