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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教育史 §第二节 繁荣的学校体系

明清时期,出于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两朝统治者对学校教育都十分重视,强调学校教育对于选拔人才的重要作用,甚至曾一度规定学校毕业可以直接授官。因此,在教育体制上基本承袭了前朝,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前朝制度,使其教育体制更趋完备。总体来说,明清时期的学校体系基本一致,分成官学和私学两大部分。官学又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私学主要是以从事启蒙教育为主的学塾。除此之外,书院和社学也是明清时期学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部分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期其办学性质会有所不同,经常是官私并举的状态居多,反映了当时统治者既想通过官办方式来实现对学校教育的控制,又无力全面控制,不得不借用民间力量办学的无奈。

一、县学

就明清时期经济条件并不算发达的义乌而言,作为地方官学的县学虽比前朝各代有所扩展和进步,地方官员也多半竭尽所能,但由于经济实力所限,县学的发展始终举步维艰,勉强支撑,所幸县学的文脉始终不曾中断。

据《义乌县志》记载,明洪武三年(1370年),明王朝初定天下,就在中央政府正式下诏开科举的同一年,义乌知县张永诚也依诏令继续开设县学,因原先的庙学之门庑和明伦堂等因年久失修而倾颓,不得不重新翻建。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教谕张复祖将学宫旧廨庙向西十步处的乐育堂改建为明伦堂,作为给学生会讲的场所。到了建文二年(1400年),知县吴祐修又在明伦堂前的左右两侧建设斋舍,有忠孝、尊贤二堂,只有学门仍是旧之所存。到正统六、七年(1441—1442年),知县刘同重修了县学的戟门、明伦堂、学门、斋厨等,使县学规制重新恢复至先前的水平。弘治十六年(1503年)和正德元年(1505年),知县吕盛与知县洪通相继重新修砌。正德十三年(1518年),清军御史吴华将县学迁至县治西北绣湖滨宋元满心寺故址(今义乌四中)。嘉靖十年(1531年),知县马致远奉诏修建敬一亭;嘉靖十四年(1535年),署事通判汪昉重修庙学斋庑;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知县汪道昆重新修葺县学;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知县曹棻又移儒学门,署事推官王桢重建明伦堂;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署事同知张书绅重修庙学庙门及两斋。万历七年(1579年),知县范俊重修先师庙、明伦堂、敬一亭、尊经阁等;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文庙梁柱倾颓,知县周士英命人修葺如旧。之后,又被流寇毁坏了大半。

清顺治七年(1650年),署事推官徐振儒建庙门七间;顺治九年(1652年),知县宋云梯又重建明伦堂;顺治十六年(1659年),知县郝麟生、教谕徐宏彰重建先师庙。康熙七年(1668年),知县孙家栋、教谕谭观成重建西庑;康熙十年(1671年),庙门因虫蛀腐朽将倾,知县于涟、教谕谭观成捐款重建,并新建了更衣所、宰牲房;康熙十一年(1672年),知县于涟复建崇圣、名宦、乡贤三祠;康熙十九年(1680年),先师庙倒塌,知县辛国隆与教谕闵圻申、训导王业澄重修先师庙;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辛国隆、教谕吴观垣、训导董奕相捐款修葺了先师庙及崇圣公祠、明伦堂,吴观恒与董奕相还捐制了先师神龛;康熙三十年(1691年),知县王廷曾、教谕邱克承捐款修葺了庙学。乾隆十六年(1751年),贡生杨德修带头捐百金修复明伦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知县赵宏信、教谕王力鳌、训导许煜及同乡毛巨翮、陈麟祥共同捐款重修了文庙;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知县谢惇、傅国相、署县曹署卿重建明伦堂、谒圣门、学门、棂星门围垣;乾隆六十年(1795年),乡人陈鹏祥、杨兆青、陈德广各捐出百金,增修大成殿、戟门、两庑椽瓦阶石。嘉庆六年(1801年),知县诸自谷捐百金,同教谕程瑜、训导李锡龄重修围垣。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各府州县接到谕令开设学堂,旧有的书院、义学、社学一律改为中西兼习的学堂,县学随之消亡。

二、书院

书院是明清时期地方官学以外最重要的教育机构。与唐宋时期的书院以名师宿儒讲经授徒,开展学术研究不同,经元代的“书院官学化”影响,明清时期书院的设置目的发生了一些变化,除有些书院依然保持了学者独立治学的精神,属研究型学术场所,学者在则书院兴、学者去则书院废,特别是进入清代,大部分都是地方官绅为举业而设,属教学型的学堂,有些甚至与社学或义学的功能相似,这些书院多半沦为了八股取士的预备场所。尽管如此,就数量而言,明代仍是义乌书院发展最盛的时期,清代开始走向衰退。

蜀山书舍,初建时间不详。明代洪武年间(1368—1398年)由楼宗远重建,位于县南四十五里。据金涓于洪武四年(1371年)《题蜀山樵唱后序》记载,杨君仲齐“徘徊于蜀山之间,择林谷之幽,竹石之美,僦法兴精舍小楼,为修读之计,感激奋励,刻苦自持,不与事接”。

釜山书院,为明代洪武十年(1377年)宋濂所建。据嘉庆县志记载,五代后周太祖广顺年间(951—953年),宋濂始祖宋荣自吴兴迁往义乌县西的釜山下。后世屡次迁至根溪口宋村、金华潜溪,至宋濂一世迁浦江青罗山下。明洪武十年(1377年),宋濂“以翰林学士承旨归于岩下,建书院以诲宗族,额曰‘釜山书院’”。

杜门书院,为明代洪武二十二至二十三年(1389—1390年)间傅藻所建。他在为官多年,告老还乡后,在县城北50里处的夜珠园建起了一座书院,取名“杜门书院”,意为“杜门谢客,专心读书”。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傅藻因病去世,与其妻吴氏合葬于杜门的台门山。

齐山精舍,为明代成化末年由王汶所建。成化十四年(1478年)王汶登进士第,授中书舍人,当官三年后便谢病而归,在齐山下筑精舍,准备以毕生精力潜心诵读累世经书,一时间到齐山精舍游学的人日众,世人皆称其为“齐山先生”。弘治元年(1488年),王汶与翰林简讨陈献章同被征召,虽力辞不赴,第二年才赴任,但未抵京师便病亡,书舍也因此荒废。

钟山书院,为明代虞守随所建,位于县东三十里华溪鲍寺,确切创建年份不详。明正德九年(1514年)虞守随登进士,即授四川道御史。因父亲去世,他回乡守孝,在父亲墓旁建房,辟为钟山书院。他的弟子闻讯,纷纷从各处汇聚于他身边。虞守随对弟子们不分亲疏远近,一律谆谆教诲,因而声名远播。

纯吾书院,为明代嘉庆三十七年(1558年)虞怀忠所建。虞怀忠中进士前,曾因乡试中举,无意仕途,创建纯吾书院于华溪郑山头,讲经授徒。

葛仙书院和石楼书院虽无从考证创办年份和何人所建,但在万历及崇祯《义乌县志》的“八乡图”中均标有这两所书院,可见在当时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葛仙书院位于县南五十里倍磊葛仙与倍磊塘之间,葛仙屏以北。石楼书院位于县东二十五里缙云乡六都石楼山南偏西。

绣湖书院,曾屡次重建,始建于何年已无从考证。据称最初是明代建于绣湖西岸俞公堤上的“绣湖学社”,后改为“绣湖书院”。明崇祯《义乌县志》记载,“绣湖书院共楼堂、厢房十二间,俱废”。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修建绣湖书院,扬州彦捐二都花园后田五亩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知县黄元炜捐建绣湖书院,位于治西绣湖滨俞公堤原址上。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左书斋十楹圯于水,余多坍塌。嘉庆六年(1801年),改山长几席为文昌宫。七年(1802年),知县诸自谷捐七十金,筑左右书斋屏墙。

紫阳书院,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朱氏裔孙兴建。书院位于十九都清溪,名曰紫阳。书院后立寝庙三间,供朱文公像,前筑门楼三间,东西两庑十间,共有各式房间十六间,前有供祭祀塘,曲水环绕,后亦有水,映带回护。

伯寅书院,创办年份无考,位于县西黄山村。

三、社学

社学是明清时期以地方官府出资办学为主的一种重要学堂形式。社学虽始于元代,但在义乌,社学真正的兴盛在明清。明太祖朱元璋在恢复国子监及府州县学之后,发觉“乡村之民,未睹教化”,于是,沿袭元制,倡兴社学,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下诏恢复设立社学,延请秀士担任教师,教授民间子弟。当时义乌设有社学30所。明正统元年(1436年),令各处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俊秀者许补生员。

明天顺六年(1462年),敕谕:古者乡闾里巷莫不有学,即今社学是也。凡提督去处,即今有司每乡每里俱设社学,择立师范,明设教条,以教人之子弟,年一考校,择取勤效,仍免为师之人差役。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官府规定必须立社学、访明师,民间幼童凡是年龄在15岁以下者,都必须送入学校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礼。

崇祯十一年(1638年),当时的义乌知县熊人霖正式确立义乌的九大社学,总称为“龙门大社”,分别为绣湖、青岩、石楼、讲岩、稠岩、五云、钓岩、云黄、仙屏。

四、学塾和义学

各类学塾是明清时期义乌基础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民间办学的主要形式,遍及城乡。据记载,明朝龚寿“笃信义,开义塾,训后学,以实践勉人,学者称为华川先生”。龚钊“建祠堂,葺宗谱,立书院,著家规”,此书院实为供同族子弟上学的族塾。崇祯年间,华溪里人虞奕艺“隐居武岩,课子授徒,学者从之”。

顺治初年(1644—1646年),南宋名儒何基的后裔自金华后溪迁徙于义乌爱溪(今廿三里何宅),于何氏家庙西边空余地上,创建了西园书屋。

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知县沈曾纯建义学于朝阳门内;雍正年间(公元1723—1735年),知县韩慧基重修义学。据清雍正四年(1726年)《韩慧基重修义学记》记载,“在朝阳门内之金山岭,地最高旷,一披览间,山川秀色尽归襟袖,信读书穷理处也。为屋凡三进,东西廊各十,捐俸延师授徒,其中一时称盛。历今二十余年,屋皆倾圮,惟台后进仅存,惜未克因旧而即新之。姑借他所,敦请师傅以教贫士。然沈侯创始之功,不可忘也”。“府庠生陈云荃于大陈村创建书院,名曰漱芳,捐田二十余亩。嗣后邑庠生陈恪等亦辅捐田亩,共额粮一两八钱零,粮户即编名‘陈义学’,以示无改易也”。“岁收其入为延师之费,余以给膏火,俾贫苦者入而习业,每朔望宣讲圣谕,即童蒙咸令聚而敬听之。”其名为漱芳书院,实为义学。

据《环山堂记》载,清隐士刘元震居郭外五里青岩山之石门,“岁癸卯(1843年),择地之偏,成室数楹。中构一堂,聚族之兄弟子侄讲学论文于其间”。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陈君元聘塾师建陈氏私塾,位稠西分水塘,教子学习。稠北柳村有东山家塾,门匾及校舍遗址至今尚存”。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吴郁文在平畴龙门寺创办延陵书院。延陵书院名为书院,实际上为私塾性质,初有蒙童十名,由吴郁文亲自授课。宣统元年(1909年)迁往平畴村坚常祠堂。民国2年(1913年),改办为私立萃英高等小学。

这些只是明清时期有关学塾和义学的一些记载,实际在民间还有更多的各类学塾和义学,是义乌民间初级教育的生力军。

五、新式学堂

清末西学东渐,一方面戊戌变法提倡新学,另一方面清廷也废科举、兴学堂,义乌有识之士力尽其能,创办官、私新式学堂,主要是初等和高等小学堂,部分学塾也先后改为小学堂,但由于义乌学堂数量不多,经费和师资不足,不能满足学生上学的要求,因此私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与学堂并存。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石溪(西乡石塔)人吴源出资创办了义乌第一所具有西方新学性质的学校——民义学堂,并自任教师,成为义乌新学开端的标志。

光绪三十年(1904年)三月,陈虹如(即玉梁)倡议,改绣湖书院为“义乌官立绣湖高等小学堂”。民国二年(1913年),该校又改称“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至这一年清廷下令废科举兴学堂,义乌人创办的学堂已有5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有5所学堂立案。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县官立初等小学堂创办,设于稠城北隅,租金氏宗祠为校舍;民国三年(1914年),该校改称为“义乌县立模范初等小学校”。据宣统元年(1909年)11月的《浙江教育官报》第十一期《光绪三十四年全省学务统计总表》公布,至当年,义乌有官立高等学堂1所,二等学堂19所,初等小学堂5所,在校学生1020人。

宣统元年(1909年),县教育会成立。之后的三年间,虽然清政府已奄奄一息,但仍有多达21所学堂立案。

据《民国18年浙江省学校通讯》记载,至清末,义乌各等级学堂共有64所,其中高等小学堂1所,两等小学堂20所,初等小学堂43所。随着城乡小学教育网点的形成和和冬学的兴起,直到民国30年(1941年)义乌县政府教育科倡议废止所有私塾,改办国民学校以后,学塾的教育形式才完全被学校所代替。

六、成人识字学塾

在新式教育思想的影响下,清政府也开始注重成人教育,特别是对农民的教育。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廷谕令各州县城镇人口满1万以上者应设简易识字学塾1所。是年,义乌简易识字学塾创办。宣统元年(1909年),学部公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定出推行识字学塾的步骤。据此,县内又增设简易识字学塾4所,组织年长失学者入学,规定每日上课3小时,分日夜班教学,有一年毕业与二年毕业两种学制。当时,义乌有一种叫《四言杂字》的读本,有谷米豆麦、柴炭蜡烛等内容供民众识字教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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