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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全集 历史编 第三卷 §读了《记殷周殉人之史实》

参加过安阳殷墟发掘的郭宝钧先生所发表的《记殷周殉人之史实》一文(《光明日报》一九五〇年三月十九日《学术》副刊)是值得重视的一项史料,虽然是出于追忆,庸或有记忆不正确的地方。那些实物和记录都被搬到台湾去了,不过那只是时间问题,不久便可以把它们全部接收回来的。

根据宝钧先生的记述,我有几点意见,想在这儿提出。

侯家庄的殷陵,每一亚字形大墓的殉葬者应当在四百人左右。墓底正中小方坑中一人,亞字形八隅八小方坑中各一人,合共九人。南北墓道外,身首异地而殉者每排十人,可二十余排,在二百人以上。大墓周围的殉葬小墓多可二十,每墓五人至十人不等,平均以七人计,可有一百四十人。尚有随仪仗行列而殉者,被盗掘者混乱,数无定。这样算来,每一大墓总当有四百人左右的殉者。

西区大墓六,一墓如此,“他五墓大体亦若是”。那么单是西区的殉葬者便可有二千四百人了。

“东区亞字形大墓一,长方形大墓二,墓内葬法如西区”,那么单这三座大墓的殉者又可能有一千人以上了。而在这之外还有“其西侧另有殉者多列”,墓呈员字形,多至数十排,每排十墓,每墓十人,又可以有数千人了。

这些还只是侯家庄的殉墓者,殷墟宫室作地下拱卫的人未算在内。两地合起来,无论怎样,应该有四五千吧,但宝钧先生却说:“两地相较,殷陵殉者为多,殷墟较少,合共二千人以上”。这“二千人”的数字应当是有错误的(他写给我的信上也是如此)[1],虽然有“以上”两个字,但总觉得有问题。

不过总数虽然有问题,一个典型的大墓,殉者多至四百人,大抵是无问题的。如此大规模的殉葬确实可以惊人。公元前三千五百年的巴比伦王乌尔墓往年被发掘,殉葬者五十九人,已经震动了全世界,和殷陵比较起来,真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如此大规模的殉葬,毫无疑问是提供了殷代是奴隶社会的一份很可宝贵的地下材料。虽然宝钧先生很谨慎,他说“此一段史实,对于古代史研究,究能说明何事,所殉之人,是否皆奴隶,是否皆从事生产之奴隶,作者未敢进一步推断”,这未免谨慎得有点成为问题了。这些毫无人身自由,甚至连保全首领的自由都没有的殉葬者,除掉可能有少数近亲者之外,必然是一大群奴隶,有何可疑呢?奴隶社会里面,工农兵是没有十分分工的,耕田时是农,服役时是工,有事时被坚执锐便是兵。所以这些带武器的殉葬者也可能都是生产奴隶。即使是已经脱离了生产的,有如此多的脱离生产者拱卫死的国王,必然还有更多的脱离生产者拱卫活的国王。靠谁的力量来养活这些脱离生产者呢?当然要靠从事生产的人。脱离生产者都还是这样毫无自由的奴隶,从事生产者应该更贱,难道还不会是奴隶吗?因此,这一段史实,正说明殷代是奴隶社会,又有何可疑呢?

宝钧先生在作这项判断上虽然过分的谨慎,但在作别的判断上却一点也不谨慎。他说到周代殉人的情形时是这样夹叙夹议的:

“殷代而后,此风稍戢。辛村西周墓,发见御夫一人,两手背缚,俯身,殉舆旁。又一墓殉一人,屈肢,与犬同葬,在北墓道。另一专坑葬马骨七十二架,车十二辆,无人。汲县战国墓,一墓中殉四人,分列棺之前后左右,皆保首领,殆生殉者。两周墓葬发掘,所见只此六人,较之殷代,所差远甚。”

在殷陵之外提供了一些殷以后的殉葬情形,是这段文字值得重视的地方。但他却过于轻易地下出判断:“殷代而后,此风稍戢。”“两周墓葬……较之殷代,所差远甚。”这里包含着几个问题。首先是这三个所谓周墓的墓主究竟是什么身分?殷陵是帝王墓,不是帝王墓的便不能相比。第二,“葬马骨七十二架,车十二辆”的可能是秦墓,因为秦制是“乘六马”(一辆车六匹马)。十二与七十二,刚好是一与六之比。仅仅三墓,墓主身分与殷陵不同,而三墓中可能尚有不属于周者,周王之墓迄无发见,何以便能那样有自信地下出殷、周两代不同的判断?这样轻易的判断还可能使不假思索的人下出更进一步的轻易的判断,便是殷代是奴隶社会,而周代则不是。这个关系却可不小。

据史迹上所可考见的,周代殉葬的风气其实也大有可观。《史记·秦本纪》载秦武公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这是地方诸侯,而时代已入于春秋,都还有这样大规模的殉葬(超过了巴比伦的乌尔王)。假使是西周的帝王,难道还会比这更寒伧吗?资料虽然消灭了,将来尽有可能出土,就如殷代殉葬情形在古书上绝无可考,只由田野发掘才发见了的一样。

再拿秦始皇死后的殉葬情形来说吧。据《秦始皇本纪》,始皇的骊山陵是七十多万人费了十年以上的工夫所掘成的。里面有宫殿百官(馆),充满了奇器珍怪,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上具天文,下具地理。规模的宏大可以想见。秦二世令始皇后宫无子者皆从死,“死者甚众”,虽然没有举出数目字,但决不会下于“后宫佳丽三千人”。因为在“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美人充之”,请想想,这些“美人”会有多么大的一个数目?而且秦二世怕工匠泄漏了墓内宝藏机关的秘密,又把在墓里做工的工匠们都活埋在里面了——“工匠藏者无复出者”!再请想想,这又是多么大的一个数目?这已经是秦代了,然而殉葬之风,何尝“稍戢”?

在我的理解中,殷、周都是奴隶社会,而奴隶社会的告终应该在春秋与战国之交。但这问题牵涉得太远,不便在这儿多说。

在这儿却有不能不再说几句的,便是史学方法的基本问题。今天要研究中国的历史或从事地下的发掘,不掌握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是得不到正确的结论的。郭宝钧先生这篇文字的缺陷,其主要关键,便是缺乏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掌握。宝钧先生对于社会发展史虽然有了初步的接触,但从旧史学的束缚中并未得到充分的解脱。因此,他虽然抱着一大堆奴隶社会的材料,却不敢下出奴隶社会的判断。反过来,仅靠着一小撮单位不同的材料,却又下出殷、周不同的大判断来了。

唯心论与机械唯物论同样是学者们的绊脚石,我恳切地希望,我们大家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应该更坚决地大胆深入。

一九五〇年三月十九日

[1]原信见《蜥蜴的残梦》。——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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