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文坛上“著名”二字忽然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词。写了一两部电影剧本,被誉为“著名电影剧本作家”;写了几首诗歌,被捧为“著名诗人”;写了几篇小说,被称为“著名小说作家”。与此相仿,什么“著名演员”、“著名歌星”、“著名记者”之类的桂冠更为不胜其多。然而,不知为什么,这“著名”虽然时时见诸报章文字,然而给人留下印象的著名者却廖廖无几,甚至觉得我们现在的文坛实实在在缺少像巴金、老舍、曹禺那样的“著名”者。细细一琢磨,又自觉是情理中事,“著名”泛滥于文坛而文坛又乏于名人,实乃是“著名”贬值后的一种必然。“著名”这一有特定含义的严肃之词,于今变成了逢场作戏、互相颂扬的客套话,变成了一顶可以随意互赠的桂冠。
其实,以中国文化传统而论,对“著名”向来是谨慎使用的。有句出自田夫野老之口但又充满哲理的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何以如此?因为你一旦有了名,你自然将自己的言行举止置于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你的某些举措于常人或许视为正常之举,而于你,却常常会成为人们私下议论的热门话题。这样的例子,生活中实在太多了。所以,真正的名人大家,视“名”淡如水,从来也不敢以名家自居。近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发现先生有许多关于“名”的著名论述。他在一篇文章中说“我并不觉得我有‘名’,即使有之,也毫不想因此而作文更加郑重,来维持已有的名,以及别人的信仰。”(引自《鲁迅全集》7卷58页)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鲁迅先生对于“名”的观念。他不仅自己对名不屑一顾,而且谆谆告诫人们,“名人的话并不都是名言;许多名言,倒出自田夫野老之口。”(引自《鲁迅全集》6卷289页)或许正因为如此,鲁迅从来不敢丝毫以著名自誉,他以文字解剖别人,鞭挞丑类,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自己;对自己的文字,他自称“速朽”,也反对别人以“著名”加以赞誉。然而,历史却证明,鲁迅的作品是不朽的,至今仍闪烁着不灭的光辉。那些常常以“著名”自我标榜的人,却恰如瞬间的流星,一现的昙花。
这些道理似乎都不算深奥,但一侯联系自身,一些人却常常为“名”弄得晕头转向。当别人以著名称赞自己时,非但不能自制,反而窃自欢喜得很;有的一旦有了点名声,就立即做作卖弄起来,时时处处摆出一副学者大人相,讲话作文云山雾罩地让人不懂,在我看,很有点旧戏中的小丑样。还有的把名声看得太重,别人称自己是“著名”作家,自己还真以为是那么回事,以为满世界都注目自己,于是时时处处保全名声。“名”,成了捆缚他进步的绳索。文坛上有位颇有知名度的小说作家,曾以两个中篇小说得奖而闻名。为名所缚,此人后来竟羞于写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大众化作品,发誓瞄准诺贝尔文学奖,写符合洋人口味的名作。遗憾的是,他后来的诸多作品却为读者不屑一顾。后来他便深陷困惑,如燕人学步,连续数年竟写不出东西来了。我想,除了功底肤浅以外,大半是为名声所累。如今的文坛,颇有一些如此为名声所累的人。生活中人,除了专攻文学者外,恐怕更多的人用更多的精力,关心的还是文学之外的事情。我以为于为文者来说,大可不必将自己的那点作品看得太重;哥们姐们廉价赠送你的“著名”,也大可不必当真,权当耳旁风,听听而已。
青年朋友有的急于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是可以理解的。但这“著名”的名,须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来,一砖一石地垒起来,那些像小摊贩卖的大堆菜似的廉价物,我以为是断不可接受的。攀龙附凤地寻觅名声,则更是不可取的。相传欧阳修曾与一无名诗人同船过渡,无名诗人自以为很“著名”,言谈中卖弄自己与欧阳修是“铁哥们儿”云云。面对这无名者的攀附,欧阳修实在受不了,信口说得一首打油诗:“二人同乘舟,去找欧阳修。修已知道你,你还不知修(羞)。”这则轶闻且不说确实与否,拿来请那些沽名钓誉者读读,我想自然会有益的。愿君视名淡若水,莫做沽名钓誉人。即使是靠自己艰苦奋斗、呕心沥血赢得的名声,也万万不可受其所累。“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愿更多的朋友牢记老子的这句古训。
(199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