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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季节 §三角新格局

霓裳和鼓瑟的新房布置好了,其实就是鼓瑟原来的住处,只是略微装饰了一下。鼓瑟本想大改一下的,他希望霓裳能成为这里永远的女主人,所以一切还是按霓裳的意愿来。不过鼓瑟本想把房子的墙壁涂成黄色或乳白色,可以更有欧式的味道,但霓裳执意要刷成橘红色。

“霓裳,为什么要把墙壁涂成橘红色啊?”这个颜色很出乎鼓瑟的意料,在他眼里霓裳是喜欢简单、简约的,霓裳就算是选择纯净的天蓝色,也不会用反差很大的橘红色!

“因为,一本杂志上说,英国有家餐馆,生意特别火,知道为什么吗?”

“你这么问……一定和橘红色有关系,这家餐馆的店铺是橘红色?要不就是老板喜欢橘红色,让服务生穿橘红色的衣服,让客人们感到温暖?”

“答案很接近……但准确地说是这家餐馆的桌布是橘红色的!”

“其实我应该早就想到了……”鼓瑟还是有些遗憾。

“起初,是当地的男女同异性约会选择这个餐馆,奇怪的是,在这家约会成的对数特别多。于是人们就问老板是什么原因,是饭菜的味道好还是伴奏的音乐更让人心动?老板却说是因为他选择橘红色作为桌面的底色,这样当餐厅室内的普通灯光亮起来的时候,桌布上的橘红色的灯会反射到女生的脸上,看上去楚楚动人,比平时要温柔妩媚,更容易赢得男士的心。”

“噢……这老板很会做生意——仅次于我,嗯……嗯!”韩鼓瑟故意地夸耀起自己来,而霓裳撇了一下嘴,笑起来。

“因为有这个作用,所以就算结婚后,两个人如果闹了些别扭,或想来浪漫,也会来这家餐馆。后来,一传十,十传百,许许多多人知道这家作用独特的餐馆,就总来这家吃饭了!”霓裳像在讲一个离自己很近却又遥不可及的故事。

“啊……原来霓裳是想让自己更漂亮、更迷人啊……”鼓瑟满脸坏笑,霓裳知道自己铁定又要说不过他了。“你把自己弄得这么好看,怎么,想勾引我啊?哈哈!”

“你恶不恶心啊,勾引你呀!你压根不值得我去勾引!”霓裳也在故意地气他,她发现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自己会变孩子样地调皮,这种调皮让她自己都觉得更年轻、更有活力、更加可爱。

“你不勾引我是一回事,而我自愿想上钩就是另一回事了,还记得那首诗吗?

我是山你是水

山水环绕

你是花我是鸟

鸟语花香

不过,小心我乱性噢!”鼓瑟在试探她,但绝不是暗示她。

“什么叫乱性啊……”霓裳故意装傻,她是不想给鼓瑟机会的。

他们结婚后,一直没有洞房,霓裳住在大屋,鼓瑟住在小屋。每晚睡觉前互道“晚安”,彼此相敬如宾。鼓瑟很尊重霓裳,也尊重霓裳的想法,尊重霓裳的一言一行。

可是鼓瑟是真的喜欢霓裳,只是知道自己不可以那么做……这确实让他痛苦,但他知道只要霓裳是快乐的,他也不多求别的。他所能做的,一是爱霓裳,给她快乐和幸福,不管“未来”如何;二是克制自己的欲望,绝不做对不起任重远和霓裳的事!

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时代,有一位诗人拿“玫瑰含雪”来比喻唇红齿白;韩鼓瑟平生见过的女人,再没有像陈霓裳那样叫他总想那个比喻的了。在他以“丈夫”的眼光看来,简直就可以说,这口牙齿,这副嘴唇,真正的完美无瑕;也就是因为这种似完美却又有点儿不完美的情态,才生出来那种甜蜜的滋味,因为有一点缺陷,才产生缺陷美。

在鼓瑟看来,霓裳的嘴与其说是为说话生的,不如说是为颤动生的;与其说是为颤动生的不如说是为接吻生的:与其说是为接吻生的,不如说是为撇嘴生的。从侧面看来,双唇相交的线道就显出了图案艺术上弧线的曲折,精确得几乎和几何学上的图形一样。

就这样,鼓瑟每天都住在霓裳的隔壁,照料着她的生活起居,他们还像以前那样谈古论今,说天聊地,但鼓瑟却觉得眼前这位自己心爱的女人离自己特别遥远,现在不只是“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的假夫妻了,而只是两个有共同兴趣、共同语言的老朋友,相随相伴更相连,身影相依追前后,纵有牵挂也香甜。这种感觉让鼓瑟感到害怕,如果是当初那样的陌生人,鼓瑟完全有信心把她追到手,但是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不去,下不来!只能停留在原地,作加速度为零的运动,否则极可能给双方造成伤害,也许以后连这样轻松的闲聊都做不到了。

就这样,时常思想一阵阵骚乱在胸中翻上翻下,使他完全摸不到头脑。像山谷里的水汽似的,那些思想从心底浮起来。他在“爱情”的雾气中到处乱闯,闯来闯去,老是有一个执著的、暧昧的念头四周打转,有一种无名的、又可怕又迷人的欲望四周打转,像飞蛾要扑火一样。

奇怪的是,他越想躲避她,同时也越想遇到她。天越黑,这个念头越来得厉害。一种明知不妥而很愿试试的迷惑紧紧地捉住他的心;小的时候去用竿子捅马蜂窝就是这样,害怕,可是心是跳着要去试试,像有什么邪气催着自己似的。渺茫的他觉得一种比自己还更有力气的劲头儿,把他揉成一个圆球,拋到一团烈火里去,他似乎没有办法阻止住自己的前进了……

鼓瑟觉得这样下去很危险,他也觉得这个“假离婚”、“假结婚”是在玩火,最终很有可能“二胎”的指标没拿到,三个人也会被烧得遍体鳞伤——“那霓裳该怎么办呢……如果别人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会淹死在别人的唾沫星子里,天啊!我在做什么啊?!”韩鼓瑟紧紧闭上双眼,用手用力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似乎要把它们都拽下来,“三千烦恼丝”,其实烦恼又何止三千呢?即使在这个时候,鼓瑟首先想到的也是霓裳……

鼓瑟一向逍遥自在,从没被什么人或事所牵绊,但这时他知道自己逃不了——正如任重远和陈霓裳离婚后就再没有回头路一样,自从他和霓裳结婚后也没有退路可言,唯一的最好方法就是勇敢地走下去,不管霓裳和重远以后怎么样,能否如愿,他与霓裳“结婚”这段戏是一定要演成功的,绝不能让街坊邻居怀疑。

陈霓裳知道鼓瑟是个用心良苦的人,一直在默默地为了她能幸福而奉献自己,自己也在努力地配合他。

他们要经常一起出出进进,有时会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超市采购——不只是给旁人看,鼓瑟也希望在休息日能和霓裳多聚一会儿,让霓裳更了解他——在他心中他一直希望霓裳能真正爱上他,做真正的韩太太。霓裳的生活开始变得安静,有时做事看书的时候,仿佛听到时间的水流声。那天手机响起来,霓裳一看是鼓瑟的短信,微笑着看了:“思念是一季花香,漫过山谷,笼罩你我,而祝福是无边的关注,溢出眼睛,直到心底,你就像一只风筝,无论飞得再高再远,总有我长长的牵挂。霓裳,我在楼下了。”

她换上充满童话式幻想魔力的云朵图案的淡蓝色细肩带上衣,白半身裙,步履轻盈地下楼了。

他们走进离家很远的一家欧式餐厅。

餐厅的墙上画着淡蓝色小方块的彩色图案,围着镀金的、华丽的框子,角上刻着精致的花果,有肥胖的小爱神在上面自如飞翔,天花板上绘着金碧辉煌的藻井,围护着中间的一丛明灯——在闪光的棱柱和镀金泥灰卷叶之间点缀着好些电灯泡。地板打蜡、擦亮,发出微红的光来,四周都装着镜子,高大、明洁,周边的镜子——相互辉映。餐桌本身并不怎么出色,可是台布上印着饭店的名称,银器上刻着“特芬纳”的牌号,瓷器上有“哈弗兰”的厂名——一切都是原装进口的。小红灯罩下灯光照耀着这样的器物,以及客人的衣服上、脸庞上反映出的墙壁的色泽,使餐桌显得夺目。

在陈霓裳面前放着一只雕琢精美的大水晶杯,杯身反映出璀璨的华灯,就像三棱镜反映出的七彩虹霓。

霓裳看到这些脸上流露出无限的喜悦,这时候谁如果看她一眼,准会把她当作一个圣徒,她仿佛在奇异的幻景里看见了敞开的天堂。

鼓瑟看到她自然很高兴,觉得自己精心挑选的餐厅没选错。他是真的喜欢霓裳的笑容,虽然霓裳平时总是面带微笑,但大都是因为工作上有了成就时,而发自心底的那种笑意是可以融化一座冰山的,连周围与她素不相识的人都会被融化。同时那种笑容又是天使般的,崇高而圣洁,不容得任何人去玷污,坐在霓裳对面的鼓瑟已经完完全全被这种笑容感动了。

“霓裳很喜欢这儿吧?”鼓瑟明知故问,也许听到她肯定的回答是对他最好的回报。

“嗯!这儿很好啊!鼓瑟,你怎么找到它的?是新开的吗?”霓裳是地地道道的海天市人,居然也不知道黄浦江边有如此雅致又店面不大的欧式餐馆。

“一年前我就知道它了。那次是和同学来的,大家一致认为它很好。当时我就想如果我有了最爱的人,一定带她来这里吃一次正宗的欧洲菜,感受一下纯正的欧洲风格!”鼓瑟说着,那种得意的微笑都要从嘴角飘到眼睛、飘到头顶,然后飞到海天市的各个角落似的,像是要告诉全海天市的人霓裳喜欢他选的餐厅——这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啊!——那副神态就是个被夸奖的孩子的样子。

“上次我领你去跳舞,发现你很喜欢欧式的风格,当时我发现你进了那个大厅看它的布景很久——以前你看别的东西可不是那个样子。所以我想我一定要带你到这里来!”

“鼓瑟,你怎么不早和我说呢?去哪都可以的啊,这么浪费干什么啊?”霓裳确实很心疼,鼓瑟和她在一起从来都不让她消费,知道她自尊心很强,所以只是偶尔让霓裳请他喝点可乐的。但那又算得了什么,霓裳觉得亏欠他太多了。

“你不知道,刚才看你微笑的那一刹那,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周幽王要烽火戏诸侯为博得美姬褒姒一笑了。以前我想一个帝王怎么会不知道点燃烽火台引来诸侯会有多大的危险,怎么幽王还要那么做呢?刚才我明白虽不是谁都‘不爱江山爱美人’,但为美人开心的时候真的是不会在意江山了!我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为了你,付出再多我也不怕!霓裳……”鼓瑟的真情真的打动了她,这声音完全发自内心,所以才如此动人心弦。

“‘亡国’你不怕?被天下人唾骂你也不怕?”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并不是个勇敢的人,胆大的人,否则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霓裳知道鼓瑟在指什么,现在她明白这次大老远地来这里共进晚餐鼓瑟不只是把它作为接近她的一种方式,而是要暗示她……“但我还是那句话:我韩鼓瑟做过的事就没有后悔过!”

“对不起,鼓瑟……”

“好霓裳,和我说什么‘对不起’啊,以后‘对不起’、‘谢谢’之类的话就不要再说了,我们好歹也是‘夫妻’嘛!”鼓瑟将“好歹”两个字说得缓慢又音重。

“呵呵……”霓裳低下头勉强地挤出点笑容,这让鼓瑟很不是滋味。

“我现在依然有权利,有资格,甚至更有‘义务’来看你!”显然“义务”这词是相对任重远而言的。“所以,我绝对不会放弃的,霓裳……”

“如果我和你离婚呢?”霓裳大胆地问一句。

“你舍得吗?”鼓瑟将她一军,不过霓裳确实在想,如果不是重远在她心中的位置根深蒂固,不是有那个“假离婚”的“妙计”……也许……也许霓裳已经选择鼓瑟了。

霓裳又陷入痛苦之中,那种对鼓瑟的负罪感又一次涌上心头——每想一次,霓裳就觉得自己的过错又多了一条。

“霓裳,不要这样啊!”鼓瑟看出她在想什么,用极温柔的语气和她交流着,希望她再回到平静的心态,希望她脸上再浮现天使般的笑容。“什么都不要多想,我不想给你任何压力的,你这样我会很难过,你忍心看我难过吗?”鼓瑟睁大了眼睛望着她,希望把她再拉回刚才聊天的那个“世界”。

“来,我给你讲个犹太人流传的故事吧!要不要听?”鼓瑟再一次吸引她的注意。

霓裳点点头。

“从前,有两只雄鸟同时爱上了一只雌鸟。两只雄鸟不分伯仲,可都希望能得到那只雌鸟,于是他们拉着雌鸟来见睿智的所罗门王。请所罗门王来为他们裁断谁该得到雌鸟。所罗门王让三只鸟站在一排上,雌鸟站在中间,两只雄鸟分别站在她的两侧。所罗门王说:‘这只雌鸟先把头转向哪边,那么那边的雄鸟就可以得到这只雌鸟!’”鼓瑟顿了一秒钟,“知道吗?爱情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它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这故事是说给霓裳听的,还是鼓瑟说给自己听的?

生活依然继续,似乎没太大改变。

霓裳独自在家中,这一晚鼓瑟有公事上的应酬,说要很晚才回来。鼓瑟生怕霓裳一个人不去做饭,又懒得去买东西,就提前在超市里买了一大兜的食物,在走前还提醒霓裳准时吃早餐,别饿坏肚子——鼓瑟都觉得这样的牵挂也会让他应酬不好,虽然也都是各公司之间的吃喝。但他就是放心不下,他有时觉得霓裳虽然三十多岁了,能够独立生活,但还是让人操心。到了酒店,鼓瑟又给霓裳发了一个短信:“今晚离去心存给你,望能保护好切莫揉碎,不能同衾心却相随,今夜分离还有合美。”

霓裳无事可做,就在落地窗前仔细回味着鼓瑟的短信。

“时间过得真快……”她喃喃自语道。这个“时间”是指一天匆匆而过转眼就是黄昏,和重远离婚似乎还是昨天,而现在已经是冬季了……

黄昏时分,海天市的一切都朦胧地罩着一层淡紫色。在逐渐变暗的天空中,有颗像瓷器一样惨淡的四分之三月亮,在高耸入云的办公楼上慢慢驶过。

冬日黄昏的余晖很快从天空消失了。外滩的沙滩在无边的黑暗中闪着微光,好像一幅被抹去的颜色鲜艳的山水,只剩下了一片模糊的墨迹。满布寒星的天空对着海岸发出了微弱的呼唤。

霓裳觉得趁鼓瑟不在,正好收拾一下房间,毕竟他在的时间是不会让霓裳干太多活的,连洗碗这样的事还得鼓瑟提出要“一三五”、“二四六”分别由一方洗呢!霓裳觉得自己当这个妻子有些不够格,不能和他男欢女爱,但如果自己家务做的都没他多就说不过去了。

在她为他擦写字台的玻璃时,发现了在一张不大的纸上写着:

“雪冰肌浅露紫葡萄,

金宝钗斜连红玛瑙,

麝兰香正点花穴道。

选良时,

真个烧。

俊生生玉腕相交,

齐臻臻香肩并靠。

掺可可银牙碎咬,

乱纷纷珠泪同抛。”

霓裳手捧着这张纸,看了许久。她在看关于解读《金瓶梅》的一本书中,曾看过这首诗。如果没记错的话是明代冯惟敬的《咏艺香之双调·水仙子》,但它的更大的出处,是收集在哪本书里就不得而知了。

霓裳大概还记得当时对这首诗简要的几句说明——毕竟书是解读《金瓶梅》的,而不是写冯惟敬的。这诗是中国历史上将男女之间的鱼水之欢写到极致的作品,运用各种意象,叠韵叠字将其含蓄又婉约地表达出来。

霓裳知道鼓瑟爱自己,却要这么久都克制自己的欲望,这对一个血气方刚又要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但霓裳知道自己必须要坚持下去,“守身如玉”对于三个人都很重要,而她心底对鼓瑟愧疚的砝码又增加了重量。

正在霓裳边想这事边擦桌子时,又一张纸飘到了地上。她知道鼓瑟平时喜欢写“小纸条”,有时是写自己的瞬间感受,有时是看到别的文人的诗句觉得感兴趣随手抄来,所以他的写字台靠近的墙壁上贴了许多花花绿绿的不干胶书写纸,上面是各种文字:汉语、英语、日语,还有……

霓裳拿起掉在地上的这张纸条,随口念出来:

“they're both convinced that a sudden passionjoined them. such certainty is beautiful, but uncertainty is more beautiful.

——《love at first sight》”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进发出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一见钟情》。嗯……这书没看过,估计一定是凄美的爱情故事了,鼓瑟怎么会喜欢看这种书……”正当霓裳想这些时,她发现鼓瑟墙上贴的不干胶纸中并没有写这段话的纸的颜色的——这张很特别,要比别的方块纸大些,粉红色的底色,上面有一些红色的小碎花——这明显应该是女孩子喜欢的纸啊!而鼓瑟在书名《一见钟情》(love at first sight)中的“love”上又格外地描了几笔,而且把字母“o”改成了心的形状。“第一次见到的感觉真的不可思议,我发现我的目光整晚都离不开她。无底的深渊,她的眼神里充满着,那种隐藏在温和笑容下的孤独,只有我看到了……”

霓裳知道他们的相遇让他很感激,认为是“幸运之旅”中最幸运的事,可是一个大男人为了一份记忆能如此深刻地去“纪念”却让她很意外,此时在她的耳畔又响起了鼓瑟的声音:思念别人是一种温馨,被别人思念是一种幸福,缘是天意,分是人为,知音是贴切的默契,知已是完美的深沉,缘分是久久的相聚,爱情是时时的挂心。“我韩鼓瑟就没做过后悔的事!”

霓裳觉得这次“家务”让她更了解了一些事情的本质,她不知道这是坏是好。

半夜的时候,鼓瑟回来了,没有霓裳想象中的他会酩酊大醉、浑身酒气,鼓瑟似乎很冷静、很清醒。霓裳是第一次看见鼓瑟应酬回来,看他的这个样子不觉得有些惊讶,忙去倒些温水给他喝。

“霓裳,吃晚饭了吗?”鼓瑟坐下来后第一句话就是关心霓裳是不是在饿肚子。

“没……”

“你怎么不听话呢?我买那么多东西就是怕你会饿肚子啊……”鼓瑟毕竟半夜才回来,已经没什么力气了。

“鼓瑟,我真的不饿!饿了我会吃东西的,我又不是小孩……”

“我呀,巴不得你是个小孩,你如果是小孩我可以把你送到幼儿园,好吃的,好玩的全都给你,我就可以安心做我的事了,免得像我现在这样牵肠挂肚的。”

“鼓瑟,我扶你进去,你先睡一觉吧!”

“不了,我一点都不累,莫道古今钢铁汉,也有一片苦真情,我想多看你一会儿……”说着,鼓瑟摸了摸霓裳的头发,她也没有躲。

“鼓瑟,你今天喝多少啊?”

“哈哈,我真的只喝一点点……”鼓瑟叹了一口气,“每次出去应酬就是一群男人围在一起喝酒,瞎聊天,很没意思的!聊一会儿就要上来几个小姐,每人一个,也许下半夜还要一起过夜呢!”

“噢……”霓裳静静地听着,虽然她早就知道所谓的一些“应酬”应该做什么。

“我第一次喝这么少啊,霓裳,你知道为什么吗?”

霓裳摇了摇头。

“都是因为你!”鼓瑟很用力地点点头,“我怕酒后会乱性,做对不起你的事,那就对不起我心爱的霓裳了……上次领你去跳舞,你连男人身上运动后的汗味都会烦,我想你一定也讨厌男人浑身的酒味,所以我哪回敬酒或被敬酒也都是象征性的‘蜻蜓点水’,点到为止!”鼓瑟用最平缓的语气说着,似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霓裳觉得与自己朝夕相处这么久的这个人很不简单——甚至连任重远都没注意到的事情鼓瑟都注意到了。

“他们还说我变化太大,反正那些小姐做过就做过了,什么也不用怕。但我觉得那样连任大哥我都对不起……霓裳,原来这些我真的不在乎,反正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也在所难免——可现在我有你了,虽然不是真正‘拥有’,但一个男人啊,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有这份责任心——什么‘任它江河泛滥,我只取一瓢饮’,春风飞易传情,静里悄语轻声,遥望朦胧天边月,嫦娥何日下九重。我终于明白了……”

霓裳眼角的泪早已滑落下来,她很不希望鼓瑟会看到她落泪的样子,但是她控制不住——眼泪和感情原来是有相通之处的:和闸门一样,不是说关就一滴不剩。

“别哭啊,霓裳,乖,听话啊……”鼓瑟连忙去拿面巾纸给她擦眼泪。“你一哭,我就心慌了!今天,那个小姐在我身边蹭来蹭去的,我心都没乱一下,可现在……”鼓瑟真的乱了阵脚。他以前的几个女朋友经常任性地哭,但他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担心、慌乱过。

其实,鼓瑟心里早就明白,霓裳是个好女人,就算是守约,不违背那个“计划”,她也会给自己机会了。只是鼓瑟总抱着那一线希望死死撑着。

“霓裳,我给你唱歌,不哭了好吗?”鼓瑟真的再想不出什么办法劝她了。

那晚,鼓瑟从《男儿当自强》唱到《天下第一情》,最后一首却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

“任时光匆匆流去

我只在乎你

心甘情愿感受你的气息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你

别让我离开你

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谊……”

霓裳在他的歌声中睡着了,鼓瑟把她抱回房间,盖好了被子,坐在床边看了她很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当初的自信哪去了,而他能这样看她的机会还有几次……鼓瑟的心痛了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暗淡、一片渺茫……

不久后,霓裳偶然翻开一本杂志,看到一篇短文,作者署名为“丝竹”。霓裳知道“丝竹”就是鼓瑟,因为鼓瑟说他喜欢乐器,连笔名、网名起的都是乐器,他举的几个例子中就有“丝竹”。

文章的题目叫《我和春天有个约会》——

“有一种爱,不能说出口,就像冬天把激清隐匿在冰底,而我对你的爱是冰层深处一条游来游去的小鱼。

我能感觉到你的脚步在我的头顶上踯躅,你的身姿在我的身上轻舞。你站在岸上,像一个没有竿、没有饵的鱼钩,空悬在那里。让我这条鱼在冰层下哭泣,哭泣是因为离春天还很遥远,不能让我尽快叼住你的鱼钩。我只好在我的泪水中游弋。

我期盼春天的到来,期盼你路过我的身旁,看到我凌空飞跃水面,你用一只水桶把我拎回家。

我在你的眼里鳞波荡漾,在你的手心里挣扎温存,在你的油锅里烹炸翻滚,在你的嘴里品味无穷。

然而,我从没有在你的心里停留,你唯一记住的是鱼的美味、鲜嫩和香醇,你记不住的是有一条鱼,在冰底,在自己的泪水中游动,用整个生命期待春天的来临,只为了能够见你,冲破水面叼住你的鱼钩,被你烹炸,被你吞没,被你遗忘。”

霓裳用手抚摸着那本杂志,凑上前去,似乎可以听到那垂死挣扎的呐喊和泪水滴落的声音。

她知道鼓瑟已经陷得太深了。爱情是酒,红酒让人浪漫,白酒让人疯狂,啤酒让人舒缓,但是好酒虽好也不能多喝,喝多了会受伤。有的人喝酒喝伤后会终生不再喝酒,爱情也一样,受伤之后再爱就难了。怎样帮鼓瑟解酒呢……

霓裳的压力还是很大,休息得也不如以前好了,每天都在做些奇怪的梦,有时甚至使她醒来后冒出一身冷汗的——

霓裳和鼓瑟的生活中完全没有了男欢女爱,他们为此大吵过。

霓裳的眼泪涌了出来,还没有伤心,就出来了。“为什么?鼓瑟,是因为我不好吗?!”她哭得很伤心。

“你根本不爱我!你是个混蛋!你一直在骗我!告诉我,你是不是在骗我?是不是一直都在骗我?!”霓裳用手指着鼓瑟大声吼。

鼓瑟的脸上浮起了一层冷笑,像是石头上的苔藓。“我从来就没骗过你,霓裳,我是爱你的,心疼你的,跟你在一起也很快乐,可这些都没用,没有任何用处。我根本就不相信世界上有爱情!无论你对我多好,无论你做什么,无论你对我说你有多爱我,我都没法把我内心最深处的冰化解开,你没法满足我最深的欲望。我跟你做爱,就是在最快乐的时候,我也看着自己发笑,我根本就没办法投入进去,就像是另一个人在跟你做爱似的,就像是我的亲戚在跟你做爱,我只是在一边看着。我跟你在一起,心里却想着别的,想着世界上不存在的东西,我的心里痒痒的,很深的地方在痒,够不着,挠不了,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我不想听!”她打断他,“你总是用那些朦胧的语言来蒙我,你就是背叛了我,你是个大骗子!骗子!”

“我没觉得自己背叛了你。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背叛,也不在乎多一个少一个。”韩鼓瑟已经变成了陌生人。

韩鼓瑟后来跑到自己那群狐朋狗友那去喝酒,他们都问他怎么把那么美的大美人搞到手的。韩鼓瑟轻蔑地讲述着,毕竟他经验丰富得很。“学点古诗词,再背些哲理之言,把女人们骗得一个来一个来的,——当然一个大老粗可是学不会的,还是文化人行,哈哈哈!”韩鼓瑟在喝酒时完全不是那个斯文的男人,而是流氓据点中的一个小混混。

“现今的世道,已不再是它少女时候的年代了,男人已都不喜欢死心塌地海枯石烂的女人了,现在的男人喜欢的是风流淫荡的野花闲草,玩得着却又不上身的轻飘女人,没有麻烦,只有纵欲!”

“哈哈——”此时,笑声更加淫荡。

霓裳从梦中惊醒,又冒了一身冷汗。她知道梦是反的,鼓瑟绝不会是梦中的那副嘴脸——难道梦中自己的体会就是鼓瑟在现实中的体会吗?

“不,不,这太可怕了,我在做什么啊……”

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响了。

“妈妈——”电话中传来一个小女孩稚嫩的声音,只是那声音里有许多委屈。

“豆豆,妈妈在呢!豆豆怎么了啊?”霓裳连忙用另一只耳朵听话筒,手迅速地把听筒换了个位置,她生怕错过豆豆说过的任何一个字,似乎想把豆豆说话中的标点也能听出个声音来。

“豆豆想妈妈,妈妈不要豆豆了,哇……”说着小女孩在那边大哭起来。

自从霓裳和任重远分开后,豆豆就不能总和霓裳见面了。虽然霓裳每周都要去看她两三次,但对于一个从未离开过母亲的六岁小女孩来说哪会够啊。霓裳对于豆豆的哭声虽然习惯了,但每次听到那声音,心还会像被扎一样地疼。

“豆豆,乖啊,不哭啊,妈妈给豆豆买好吃的……”

“霓霓,你快来吧!豆豆从昨天晚上就哭闹个不停,说一定要你给她讲故事,我已经尽最大力了,本来不想这么早给你打电话的……”任重远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的,至少霓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重远,别急,我马上就过去啊!”

霓裳连忙收拾起来,鼓瑟自然听见声音也起来了。

“霓裳,要去看豆豆吗?”鼓瑟边帮她倒刷牙水边关切地询问着。

“嗯。”霓裳着急的时候连说话都特别简练。

“我就知道,只有豆豆才会让你在一分钟内变化如此神速,我能有豆豆一半的能耐我就烧高香喽!”

“你还和一小孩争宠啊!”

“我想和你一起去看豆豆的,但今天我有事要做……对不起啦,霓裳,不能陪你了,告诉小豆豆就说她韩叔叔很想她,让她来做客!”

“行,知道了,一大清早的把你吵醒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你看你,又来了,不是说什么‘谢谢’、‘对不起’、‘不好意思’这样的客气话不要再说了嘛!你要是再说……再说,我就不给你牛奶和三明治!”

霓裳看见他手里正拿着一袋奶和三明治晃来晃去的呢,满脸得意的表情,像在炫耀似的“威胁”,显得很调皮。

“我知道,如果你想去看豆豆,让你多停留一分钟都办不到,更不能安稳地坐下来吃早餐了。所以在你刚才洗漱的时候,我把奶已经放进微波炉热好了,不然你一会儿在路上喝凉的会闹肚子的……”

霓裳用感激的目光凝视他一秒钟,什么也没说,而鼓瑟却又调皮地笑笑。望着霓裳的神情,鼓瑟给霓裳哼唱着台湾电影《燕儿在林梢》的主题歌《问燕儿》:

问燕儿你为何流浪,

问燕儿你为何飞翔,

问燕儿你可愿留下,

问燕儿你可愿成双,

我愿用柔情万丈,

为你筑爱的宫墙,

又恐这小小的巢穴成不了你的天堂。

我愿跟随你的身旁,

为你遮雨挡风霜,

又恐你飘然而去,

让孤独笑我痴狂!

听着听着,霓裳情不自禁地投入鼓瑟的怀里流下了眼泪,许久鼓瑟推开霓裳说,你快去吧!我等你!!

豆豆得的是一种先天性血液病,学名叫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在豆豆刚会走路的时候,有次摔倒了,结果流了许多许多血。任重远夫妇发现不对,带她去作检查,血常规的各项数据表明豆豆的血小板数量较少,正常人血小板值是十万到三十万,而豆豆却只有不到七万的数量。

医生说这种病想去根儿不太可能,只能用人工的方法让她的血小板上升,通过打针、吃药以及采用民间的各种偏方治疗。可是豆豆还是经常性地鼻出血、牙出血。这让任氏夫妇总是小心翼翼的。

似乎有一种说法,得血液病的孩子大多很聪明、漂亮。豆豆就是属于那种聪明漂亮的孩子。

随着豆豆的不断长大,从医生复诊中透露出的信息,她知道得越来越多,免不了猜想地问:

“妈妈,我身上会不会有那些难看的出血点啊?千万别长在脸上,那样我就变成丑豆豆了……”

“爸爸,做化疗如果头发越来越少梳不了辫子怎么办啊……我还想演白雪公主呢,白雪公主是长长的头发……”

“妈妈,鼻子总出血万一血流没了可怎么办啊,还有这个鼻塞,塞进鼻孔里我就上不来气……”

“爸爸,电视上说的,有防牙出血的牙膏啊,你怎么不给我买那样的牙膏啊?你不给我买……”

豆豆提出的许多问题让他们感到很为难。而霓裳能做的就是多陪陪豆豆,减轻她的恐惧心理。豆豆依然总缠着霓裳讲故事、陪她睡觉。霓裳起初感到很为难,这会引来许多人的闲话,但毕竟豆豆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亲闺女还怕别人干吗?!这份亲情是不会因为同任重远离婚而改变的。

“妈妈,你怎么总不回家,总不来看我呀?”豆豆在霓裳的怀里,奶声奶气地问。

“妈妈最近很忙,单位有很多事要做,等妈妈忙完这段后就天天陪豆豆了……”在霓裳心里,依然想着会和任重远复婚,家庭团圆,还会想给豆豆添个小弟弟呢!

“那你什么时候忙完啊?”小家伙是一定要问个水落石出的。

“嗯……再等一两个月吧!”霓裳摸摸豆豆的脸蛋,其实她自己都不知道需要多久,但只能这样安慰豆豆。

“啊——?还要这么久啊?”其实在豆豆头脑中还没有准确的时间观念,即使霓裳说还要等两个星期,她还是会说“啊——?还要这么久啊?”

不过听任重远说前天领豆豆去做“血常规”,血小板已经升到七万八了,而且鼻出血的次数也少了,霓裳相当高兴。情不自禁地在豆豆脸上亲起来,豆豆乐了。

“重远,我没想到你能把豆豆照顾得这么好,我……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哪的话?像是豆豆只是你女儿,不是我女儿似的,别忘了,咱豆豆可是姓任的!”

“豆豆啊,那你说,爸爸妈妈中你更喜欢谁啊?”霓裳不服气,拉来了豆豆,希望用豆豆的回答来灭灭任重远的士气。

机灵的豆豆看看任重远又看看陈霓裳,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豆豆不怕啊,爸爸问你,妈妈爸爸中你更喜欢谁啊?是谁领豆豆去医院检查身体还给豆豆买那么多好吃的呀?”任重远“引导”着豆豆说出答案。

“呃……爸爸在的时候更喜欢爸爸!”任重远乐了,说:“这就是咱们老任家的孩子!”没等任重远高兴够呢,豆豆又开口了:“呃……妈妈在的时候就更喜欢妈妈!”豆豆停顿了一下,不到一秒钟,就又接着说:“如果爸爸妈妈都在,就……就都喜欢!”

霓裳拍了拍豆豆的小脑袋瓜,“你这个小鬼头,和你老爹一样坏!”

任家三口都沉浸在团聚的笑声中,共享难得的天伦之乐。

韩鼓瑟在家中做好了饭等着霓裳回来,听见敲门声,立即就跑到门边迎接他心中皇后的归来。

“豆豆好些了吗?”

“嗯,血小板已经升了,好多了呢!”霓裳喜在心中,乐在眉梢,鼓瑟听了也很欣慰。

霓裳看见沙发上放着一个大的时装袋,便问:“你逛街去了啊?”

“是啊,上午你刚走我就去买衣服了!”鼓瑟兴高采烈地说,边说边拿出衣服来。“霓裳,看看,怎么样啊?”

“这是什么衣服啊?”鼓瑟买的这件衣服是一件黄色的休闲衫,带着一个小帽头,胸前的图案是一只小鸭子,下面写着“happy”。“你穿这衣服做什么?”

“去见小豆豆啊!”

“嗯?”

“霓裳,今天早上你忙着去看豆豆时,我就想和你一起去,但是‘时机’还不够成熟,所以我就和你说我还有事不能陪你去了,其实是上街买这件衣服了。我想我穿着它去见豆豆,豆豆一定会觉得亲切。黄色明亮,豆豆看了心情好,小鸭子多可爱啊!这件衣服很难买,我走了好久才碰到的!”

“这种衣服难买呀?”

“那当然了!不信你看!”说着,鼓瑟从那个大时装袋里又拿出了一件衣服——同那件大的一模一样,只是小了很多,六七岁的小孩才能穿。霓裳觉得这像在变戏法!“单独买一件这样的卡通衣服很容易,买一套父子衫也很容易,但要想买一套如此卡通的父子衫可就难喽!”

霓裳终于明白了……

那个周末,韩鼓瑟买了许多东西和霓裳一起去看豆豆。

鼓瑟穿着那件卡通衣服,本来长得就很有小孩缘,与豆豆见面就像是一对好朋友,很合得来。鼓瑟和豆豆做着游戏,给豆豆唱歌,豆豆也“韩叔叔”、“韩叔叔”亲切地叫个不停。而霓裳和任重远看到这份情景也很高兴。

豆豆指着鼓瑟那件衣服上的字母,喊出来:“happy!”鼓瑟很意外。“豆豆英语这么好啊,知道‘happy’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我们现在这个样子喽!——很开心的噢……”豆豆笑着说。

“天啊,你是最聪明、最漂亮的小天使!那豆豆喜欢这件衣服吗?”鼓瑟问。

“喜欢啊!”豆豆睁着明亮的、圆圆的眼睛,只是她没想到几秒钟后自己也能有一件这样的衣服。

鼓瑟一听连忙又像变魔术那样“变”出一件衣服来。

“哇!好棒啊!韩叔叔好伟大!”

这是豆豆收到的礼物中最意外的一件了,连忙换上新衣服又蹦又跳的。而霓裳和任重远也被感动了。

鼓瑟和豆豆在地上跑来跑去的,霓裳总在提醒着:“豆豆小心点,慢点跑,小心摔倒啊……”

鼓瑟却说:“霓裳,放心好了。自从我知道豆豆的病后,也翻看了不少医书,豆豆这种病最怕有伤口了会流血不止,但现在是冬天啊,穿得多,我再让她慢点跑,呵呵,放心好了——豆豆,快来啊!”

任重远从来都没想过这个小韩是个如此细心的人,他不知道该如何感谢鼓瑟。

“i love you,韩叔叔!”豆豆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来,让鼓瑟顿时停住了。“豆豆,你……再说一遍?”“i love you,韩叔叔!”如此清晰的重复也同样让霓裳惊讶。

“豆豆最近的英语进步可大了,都会说些句子了!”任重远上次忘了把这条“汇报”给霓裳了。

“豆豆,你好厉害,嗯……i love you,doudou!”

“thank you!”豆豆居然会回复“谢谢”。

“不过啊,豆豆,韩叔叔告诉你,‘韩叔叔’在英语里不能说成‘han shushu’,而应该说成‘uncle han’噢!”

“i love you,uncle han!”

“霓裳,看看女儿在我身边进步很大吧?”还没等任重远炫耀完,霓裳就把豆豆抱起来,她现在眼里只有豆豆,才不管任重远自夸些什么呢!“豆豆,也给妈妈说一个啊!”霓裳激动得都不知该说什么了。

“说就说呗!”小家伙开朗得很,在霓裳和任重远的脸颊上各吻了一下。“i love my mother,my father. i love my family!”(我爱妈妈、爸爸,我爱我的家!)

鼓瑟看到这幅情景,知道他们三个人才是一体的,而且是永远分不开的。自己只是个爱他们、祝福他们的人而已。

“我也许该离去了……”鼓瑟在心里默默地想。

这时,鼓瑟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公司要他马上回去,商量重要事宜。

“小韩,我很感谢你……”

“任大哥,你这么见外干什么啊!大家都是朋友嘛!我也特别喜欢豆豆啊!”

豆豆舍不得鼓瑟走,临行前还要哭了!

“好豆豆,以后韩叔叔还来看你啊!记得要多吃饭,听爸爸妈妈话,不许总哭鼻子呦!豆豆鼻子这么漂亮,哭难看了可就不好了噢!”

“嗯!”豆豆点了点头。

霓裳经常来看豆豆,而原来的街坊四邻也知道她和任重远已经分开了,于是各种流言蜚语就多了起来。

“那小任是怎么回事啊,不都离了吗?怎么还断不了啊,凭他的条件再找一个好的挺容易的嘛!”

“毕竟小任和小陈有个女儿,能说断就断吗?弄不好这一来二去的又会好上了呢!”

“其实他俩还好说,可人家霓裳后来那个丈夫可怎么办啊?哎,听说挺年轻,又帅气!白浪费一个小伙子喽!这不是给人家戴绿帽子吗?”

“你们都懂什么呀?那小伙年轻,就是一时冲动,人家任重远两口子原来感情那么好,还有个孩子,那怎么也不能彻底散……”

“感情好?!感情好还离婚?感情好那陈霓裳还又找个小白脸子?!得了,这套乱七八糟的事呦……”

这样的闲言闲语说得多了,自然能传到任重远和陈霓裳耳中,虽然有些话难听些,但他们也只好忍了——毕竟他们走得很近,嘴又长在别人的脸上。起初,听见了心里还很不是滋味,后来也就看开了——反正都是为了豆豆,离婚后还一定要做仇人、做陌路人吗?“心底无私天地宽”,外人又不了解“实情”,管它干吗?!

流言蜚语仍然广泛传扬着,而任重远和陈霓裳已经不再在意了。

下午。韩鼓瑟的公司。

“鼓瑟,公司在美国新建了一个分公司,需要一个分公司的经理,经过董事会成员的提议和投票,大家一致认为你可以胜任,你想去吗?”公司的董事长和蔼地说。

“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我希望不辜负董事长和各位董事的信任,我的能力有限……”

“我们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首先你是经济管理系的高材生;其次你的英语不错;第三你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很强的交际能力,分公司刚组建,需要与各方面沟通,你在这方面可是位人才啊!”董事长对鼓瑟的综合能力给予很高的评价。

鼓瑟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全面考虑,他不能错过人生最重要的机会。而鼓瑟脑海中同时浮现的是霓裳的身影,这几个月他们的交往,还有……霓裳一家共享天伦之乐的幸福场景……

“如果公司相信我的能力,我一定尽全力处理好分公司的各项工作!”鼓瑟最终还是作了这个选择。

“可是,听说你才新婚不久啊,家中娇妻舍得下吗?”

“男人先立业后成家,一切以公司大局为重!公司这么器重我,我不会让大家失望的!”韩鼓瑟一直在低头思考着,在最后一刻才抬头用自信的目光望着老董事长。

回家后,鼓瑟把自己被外派国外组建分公司告诉了霓裳。霓裳自然明白鼓瑟为什么同意出国,但她什么都没说——这个时候又能说什么呢……

“霓裳,生活给了我们太多的机会,有些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而有些我们又必须放弃。但我相信心地纯洁善良的人一定会得到幸福的,一定会!”霓裳听得出鼓瑟说这话时平静中有一种苛刻压制的颤动。

“霓裳,临行前让我为你唱首歌吧。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张惠妹的《哭砂》,这歌虽然原唱是女声的,但我想只要有相同心理感受的人都会唱好的——因为歌不只是靠声音的,声音只负责把歌唱出来,而心灵却是在诠释它的内涵和真谛。”

“你是我最苦涩的等待

让我欢喜又害怕未来

你最爱说你是一颗尘埃

偶尔会恶作剧地飘进我眼里

宁愿我哭泣

不让我爱你

你就真的像尘埃消失在风里

你是我最痛苦的选择

为何你从不放弃漂泊

海对你是那么难分难舍

你总是带回满口袋的砂给我

难得来看我

却又离开我

让那手中泄落的砂 像泪水流

风吹来的砂落在悲伤的眼里

谁都看出我在等你

风吹来的砂堆积在心里

是谁也擦不去的痕迹

风吹来的砂穿过所有的记忆

谁都知道我在等你

风吹来的砂冥冥在哭泣

难道早就预言了分离……”

《哭砂》的最后两句一直萦绕在霓裳的耳边。

那天夜里,霓裳半夜起来方便,发现鼓瑟的房门半掩着,里面开着灯。霓裳从门外看见鼓瑟伏在他的案边,虽然没有丁点儿声响,但霓裳知道,他在哭。

几天后,韩鼓瑟飞往美国。

鼓瑟被派往国外的公司,地点在美国旧金山。他在那里努力地工作,希望能干出一些业绩来。但是开局很不利,一切都从头起步。鼓瑟在那边只有生意上往来的朋友,没有可交心的人。这种寂寞、郁闷的生活让他出入赌场,输了不少钱——这让鼓瑟变得更为消极。

一天晚上,他自己也不知怎么把车开到了一个地方,这是出名的不夜港。富丽广场一幢不高的八层的四方楼,中间的空心盖上玻璃用来采自然光,这楼兼商业娱乐服务于一体。楼的后边便是两条食街,叫巴黎街,开设着各种各样的中档馆子。这些馆子都设在临时建筑里,这是一片规划地,还未施工。待到施工时,只要一夜之间这里就像魔幻一样,夷为平地。这巴黎街聚集了许多漂亮的女孩子,使小食街的繁荣锦上添花。

鼓瑟感觉自己手软脚酥,连车子都开不下去了,只得挺了挺劲,把车泊进了停车场。下了车,穿过停车场,便走到了巴黎街的后门口,看见阴影里站着的三三两两的女人,他决定马上找一个,必须找一个,不管她是怎么样的,只要她是女人——郁闷的生活让人有了冲动的欲望。

他很快就跟一个长得小巧玲珑、身影有点像霓裳的女孩谈好了价,跟着她去了她的住处。她的住处是租的一间民房,进门是一个不规则多边形小厅和三个房间,厅里除了有几双鞋子和纸片塑料袋垃圾等,没一件家具,厅里的灯也坏了。小女孩领着他,借着窗外的光线穿过厅,摸索着打开了一房门。他正要跨进房里,传来一声女人刺耳的尖叫,吓得他浑身一抖出了一身冷汗,向那发出声音的房间看去,见房门内透着光,他知道是纵欲的尖叫声。进了房,鼓瑟才看清了这个女孩还很小,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模样也算俊俏,就是长得黑了些。

这个时候,鼓瑟根本无心去欣赏和挑剔她,一把抱住了她,搂在怀里,拥在胸前紧紧地搂住,搂得女孩受不了“哎唷、哎唷”地叫起,才稍稍松了一些。他又马上抱紧了女孩死命地抓住,像是落水狗抓到了救命草似的,浑身剧烈颤抖,像着了魔一样。女孩出道不久,还没见过这种场面,以为遇到变态佬了,心里害怕,但又不知怎么对他,只得悄悄地把衣服从他手里挣出来脱了。鼓瑟一看见那娇美的身体,腾出双手就扑住了。不用伪装回归人性。他要立即把自己的恐惧排泄到旁人的身体里去,吓得女孩“哇哇”大叫起来。他并没有理会女孩的感受,反而更加放纵,就象饥饿的野兽吞食着一只羔羊,随着女孩哭声的停止,他迫不急待地释放了自己的野性。几天来受到心灵折磨的灵魂这才得到了一些安慰。

第二天,韩鼓瑟写信给陈霓裳——协议离婚。

这一夜的纸醉金迷,鼓瑟清醒了。他知道还有公司,还“有”霓裳,在离婚后又重整旗鼓,工作上果真有了不小的起色。

一日,他在唐人街上认识了一位华裔女孩,英文名叫mary,mary有双可爱的、明亮的眼睛,望着她那从发网下面露出来的几绺淡黄的卷发和整个苗条而美观的身躯,特别是她那长得令人赞赏不止的美腿的时候,他觉得真的很迷人,很有霓裳的风韵。他甚至想到,如果那姑娘是魔鬼的化身,也很诱人。何况她性情柔和,十分驯顺,又活泼得像只屋顶上的麻雀。

他们是在酒吧认识的。

“看,这酒叫蓝色玛格丽特,英文名是blue marguerita——和你的名字很像噢!是用蓝橙力娇、龙舌兰、柠檬汁勾兑而成——这种纯洁的颜色也象征着人间最纯正、最纯真、最纯洁、最纯朴的爱情……可是这真的存在吗?如果像鸡尾酒这样好勾兑,是不是就不容易让人珍惜了呢?”

那晚,鼓瑟和mary说了很多,mary对这个中国大陆来的俊俏男人也产生了兴趣,他们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不久,mary已经爱上了鼓瑟。

一天,mary想把一条湖蓝色的裙子熨平,还没有来得及熨,电话响了,慌得她忙放下熨斗去接电话,听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问:“谁打我电话啊?”

mary的手颤得抓不住电话了,定了定神才说:“是我,mary。”

“是你,mary?!”听得出那声音里充满了欢愉,接着又问:“有什么事吗?”

“没……没什么事,我只想知道怎么这么晚才回电话?”

“噢,我在郊外打高尔夫,通信有阻碍,才刚刚看见。”

mary忙说:“真的不好意思,我以为打错了呢,所以又打一次,其实没有什么事,倒耽搁了你打球……”她本想说再见,可怎么也舍不得放电话,只是一味地道歉。

鼓瑟更不肯放电话,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姑娘。“哪里的话,早知道你会给我打电话,我就不去学了,让你等久了。你在哪?我来陪你。”

mary忙说:“不行,不行,这是我表姐的家,我现在给看房子,你来不方便,就这样能在电话里说话我就满足了。”

“那可不行,要不你出来,我们找个地方……”

“哎呀,不好,我家的电灯怎么熄了!”鼓瑟还没有说完,就听见她在那头冒了一句。

“是停电了,还是你表姐家电路坏了?”

“不知道呀……”

他让她去阳台上看一下再回来,方知道人家没有停电。“难道是你家电路坏了?”鼓瑟说:“我来给你看看,你住哪儿?”

她磨蹭起来,他催着:“你别瞎小心了,你怕我会上你那打劫呀。”mary想想没有别的办法,只得把地址告诉了他。

放下电话之后,mary慌张起来。她想化个妆,可在黑暗里她做不到,只得摸着黑洗了脸梳了个头,顺手将那条没有烫完的裙子换上了,香水都没来得及洒就听见铃响了,连连按了两次香水瓶才去开门。见到鼓瑟背着走廊里的灯光,熟悉的身影矗立在门口,她脸红了,止不住地想伸出两条手臂去绕住鼓瑟坚挺的脖子,但她强忍了,低着脑袋开了铁栅栏让鼓瑟进去。

鼓瑟让她找一把螺丝刀,她好不容易地从一个小抽屉里找出了两根生日蜡烛,可翻箱倒柜找不出火了。“我这有火!”鼓瑟说着直起腰,从紧箍臀部的牛仔裤兜里掏出了一只打火机,大拇指有力地捏转着火轮,火机上蹿出小指大的火苗。mary拿着纤细的蜡烛往火苗上凑去,鼓瑟却将胳膊抬高,不让她点着,她知道他在逗她,只得垂下眼睑。他将打火机挨近她的脸,火苗几乎点着她额上的头发,她愠怒地抬起眼来。鼓瑟见她那青杏子般的圆眼睛里充满了哀怨,那白天发出幽蓝色光芒的瞳仁在橙红色的火光里变成了琥珀色,发出朦胧的光芒。

mary见他这般放肆地调戏自己,心里的火不得不发了。“你到底会不会修?不会我就另叫别人了……”mary即使生气也还是很温柔的。

“我先看看,不行你再叫人。”

“啪”地一声,鼓瑟合上闸,屋子里的灯一下亮了起来。她顿了顿,眨了一下眼睛说:“谢谢你了!”

鼓瑟坐下来,习惯性地抓过茶几上的电视遥控器,把电视打开了,边跟她闲聊起来。

电视里旋转着镜头,放完了一组镜头,便推出三个十分漂亮的字幕:夜激情。在美国,这样的成人节目在半夜十二点后就可以播放了。电视里确实是在放着一段床上戏,只不过做得很文明,镜头没有对着男女主角,只是对着床边墙上的一双影子,但配音却有些夸张。mary抓过遥控器想换台。一只大手敏捷地盖在她的手背上,抢出了她手里的遥控器扔在沙发上,一把把她搂到了怀里,一股生盐般的热气息没头没脑地向她袭来,她的意识模糊了,而后一震,mary挣开脑袋,一双手胡乱扑棱着从他的怀里挣了出来。假装再去看电视,电视里的戏还没完……但mary的心早巳乱了,不知如何是好。

鼓瑟似乎再也无法控制住欲望了……而就在最关键的时刻电话铃响了,mary起身出去接电话。

是表姐从香港打来的电话。

鼓瑟知趣地走了,但过了半个小时他又来敲门。mary毫不犹豫地给他开了门。可是鼓瑟看得出她心里慌乱得很,一直在低头看她的指甲,尽力装出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不过都是徒劳的。mary和鼓瑟一样发窘,但也有着同样的渴望,只是半小时前被那种羞涩心理束缚住了。

而现在——她开了门没有让他进来,只是开了一条门缝,站在门缝口赶他走,又似乎是故意把身子挡在门口,让他在第一时间里拥抱住她,让她感觉他真的来了。接着她边跟他厮搏,边往房里床上退让,很快他们便到了那张铺着满是玫瑰花图案的床单的单人床前。她与其说是抵挡,不如说是引导着来到她的床边。

这场进行的战争没有暴力,因为凶猛的进攻只是伪装的,只不过是给往后甜蜜的岁月留下一点话茬,一点趣味;而躲闪挣扎更是虚假的,因为她明白他们是盟军,他们只是一只雄性动物,一只雌性动物,他们共同需要这样的战争来平衡和展开他们的生命。但是上帝赋予她雌性的一点点骄傲的权利,她不得不虚伪地表现出来,但这个时候她已经放弃所有的虚伪了,像他一样表现出原始的欲望。她灵魂似乎一下子升空了,仿佛到了生死交界的彼岸,她闻到煮豆浆的气味,她闻到豆浆熟时诱人的豆香夹杂着淡淡的腥味,她无法抗拒地在他身上狠狠地咬了两口。然而那只雄性的动物根本不觉得疼痛,彻底的征服和占有让他得到了超乎意料的满足。

鼓瑟被爱辜负过,又被爱情宠爱过,人生总算是完整了。

一年后,任重远和陈霓裳收到了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信——是韩鼓瑟写来的。

亲爱的霓裳:

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

心中一直挂念着你、任大哥和豆豆,豆豆应该长高许多了吧?

我在美国一切都很好,事业蒸蒸日上。而且我结婚了,妻子是华裔,叫mary,是位像你一样漂亮、善良的女孩——而且我和她有了个儿子,刚出生四天!中文名还没想好,英文名叫luckie,是lucy(幸运)改来的,乳名叫“辰辰”,这里面含有你的姓呦!而且“辰”就是希望!

霓裳,还记得我曾经和你说过《一帘幽梦》吗?看来我不是费云帆,你也不是汪紫菱,我们是韩鼓瑟和陈霓裳,是不可以强加到别的故事中去的。

但是一帘幽梦只要能与人共就是幸福的,也许和自己当初想的希望的不一样,但际遇的改变何尝不是好事呢?——现在我们让四个人,不,是六个人得到了幸福,以后还会有你和任大哥的第二个孩子、我和mary的第二个孩子的加入!幸福会延续下去!

我以前给豆豆进过一个故事:一只小狗问它的妈妈:“妈妈,幸福在哪里?”狗妈妈告诉它:“幸福就在你的尾巴上。”于是,小狗就不停地追,它要追到自己的尾巴,看看幸福到底是什么样子。可是,它发现自己怎么也追不到尾巴上的幸福。狗妈妈说:“孩子,不要刻意追,只要你一直往前走,幸福就会永远跟在你身后。”

当时,豆豆把它当成童话听,也许她什么也没听懂。但我真的明白了,“幸福就是小狗的尾巴”!

霓裳,我觉得自己得到幸福了……许多人都说永远只是激情进发的一瞬间,所以永远是一个虚词,可见度不足三米。但我相信世上有永远,中间要给永远加个方向——现在我找到了方向!

霓裳,有件事我还是要对你说:我没后悔!直到现在我韩鼓瑟都没做过后悔的事!——无论是对你,还是对我的mary。

不知道豆豆的身体好些没有?我想她一定是个有福气的人,一定会健康的。你们想来美国的时候记得要告诉我,我要告诉豆豆,韩叔叔一直在想着她,韩叔叔、mary婶婶和辰辰小弟弟都欢迎她到美国来玩儿!

还是那句话——我相信内心善良的人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霓裳,不管你和任大哥是否能如“愿”,其实只要开心、舒心就好,不是吗?

谨祝:

永结同心

幸福永远

幸福的鼓瑟

“是啊,我们都是幸福的!”

霓裳不觉想起了任重远送给她的一首诗:

秋天的果实

当秋天的果实挂满枝头

你的一声轻叹

也能震碎心灵

一层窗纸

隔断了日月

生命与生命相对无语

你沉默的嘴唇就像沉默的大河

内心的语言却流泻千里

我执著的徘徊便是对你的寻觅

你听得见我的呼吸听不见我的心意

我看得见你的身躯看不见你的思绪

与其说在寻找对方不如说是寻找自己

果实成熟了

秋天成熟了

梦中的花儿啊

是否也可以摘取

霓裳忽然想到了,那年一个风和日丽的秋日,她和重远提早下班,太阳没有落山就赶到了海滨度假村,两人订好房间放了行李,便手牵手去沙滩了。

夕阳西沉,余晖映红了大半边海,一望无际的海,微微的风,轻轻的浪。这日的海滩真是美极了,整个海滩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他们两人挽着手,在身后的沙滩上留下一串串的脚印。

他们在一处石阶上坐下,望着远处,任重远不由得感慨:“真想不到秋天里的海有这么美,坐在这里极目望去,有这样的美景人生还求什么?”

霓裳附和着:“这真美,可它不是我想得到的。”

两个人默默地坐了许久。

重远又说:“以后老了,五十年后,我们两个还能这样拥坐在这儿,那不知是什么样了。”

“海还是一样地美,只是我们都会老的,会很难看的……”

任重远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那么我是幸福的,人生的旅途中有过你。如果真要是再走到一起,我们虽然老了,我们有这么多美好的回忆供我们享受,应该是幸福的。我们天天在这里静坐到黑,回忆逝去的岁月,然后写写回忆录……”

“我现在就可以写回忆录了,我现在整日徘徊在从前的旧事中,越是过往的事,越是清清楚楚地展现在眼前。昨天我想起我两岁走丢了的事。我记得我端着一只碗在门口吃饭,边吃边跟着人家大孩子后边跑,一碗饭吃完我就找不到家了。吓得我把碗砸了,坐在地上哭。人家送我回家,我还把碗瓷片拿着。人家让我扔掉,我不肯,说妈妈要骂的。唉……反而眼前的事,倒是记不真切了,老喽……”任重远把她搂在怀里,用下巴蹭着她的额,念叨着霓裳二十五岁生日时的“礼物”:

眼睛把宇宙照亮

心跳让四海激荡

感谢母亲

给予我无穷的能量

一张脸永久张望

两片唇把浑身烧烫

感谢爱人

你使我生命之歌无比高亢

想起了三年前霓裳写给自己的一首词《昼夜乐》:

那天偶将莲花吐,面常洗痕留住,本是轻歌曼舞,为何眉头紧蹙。细雨霏霏伴你走,折日欢呼飞瀑布,今生有美景,他乡懒回顾。

一场热烈凭谁诉,盟前言总不付,曾听高山流水,也踏心间小路。念君风流端正外,更别有系人心处,情长通明月,爱把银河渡。

霓裳想到这儿,又泛起很久以前才会拥有的纯洁而灿烂的笑容。

晚上临睡前翻看抽屉,翻出了苏轼的《六么令》:

绿阴春尽,飞絮绕香阁。晚来翠眉宫样,巧把远山学。一寸狂心未说,己向横波觉。画帘遮匝。

新翻曲妙,暗许闲人带偷掐。前度书多隐语,意浅愁难答。昨夜诗有回纹,韵险还慵押。都待笙歌散了,记取留时霎。不消红蜡。闲云归后,月在庭花旧阑角。

他们的故事很浪漫,他们的感情很真诚,也许某天他们会走到一起去感谢这虚拟的空间。事变万千,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但他们,不会忘记这曾有的故事,曾有的浪漫情缘。

我想让时间为这个结尾的故事续个结局,但也许更应该让缘分为它画一个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