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了“狼崽”,就吃狼奶,在狼崽的生活中,人性沉沦了,道德泯天了。要好的生命,让人啼哭。
大家饱饱地吃了一顿,老太婆对孩子们说:“你们这些孩子,一个人一张嘴,谁能养活起你们呢?要过好生活,你们还得和大叔这个老师学,大叔的本事多着呢,都会教给你们!”说着转身走了。
次日大叔开始教给他们“做活儿”的本事。
大叔先是向他们说:“经过这一段生活,现在我们更是一家人了,就像拴成一串的蚂蚱,谁也离不开谁。我是你们的大叔,你们是哥兄弟,是朋友。朋友,一家人,最重要的是‘义气’两个字。什么是义气呢?就是一人有福,大家分享;一人有难,大家来帮。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能出卖朋友,讲义气就是为朋友能两肋插刀……”
大叔在讲解中举了不少例子,说明不讲义气会有多大危害。甚至说,要是出卖朋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咱们既然是一家人,谁犯了家规,大家一起惩罚他:轻则给他放点血,打成残废;重则乱棍打死他。说着从腰中掏出一把尖刀,“叭”地扎在桌面上。
好可怕哟!
大叔又讲了不少,接着说:“你们还得学些打斗的本事,就是要坚强,要勇敢,天不怕,地不怕。任何时候不能装孬种,不能当熊包!这就得练一身真功夫!学会打架,能打人,也得经得起挨打!”
大叔又接着说:“还有一点特别重要,你们得听我的。我要你们往东,你们不能往西,我叫你们打狗,你们不能打鸡,听到没有?”
有的孩子说:“听到了!”盼盼却没有言语。大叔走过来给了他狠狠的一巴掌,好痛哟,口中都流血了。
“听到没有?”
盼盼这才说:“听到了……”
大叔指着大奎说:“你打他!”又指指楞子。
大奎不动。大叔生气了,说:“我让你打楞子,打!听到没有?!”
大奎便轻轻地打了楞子一巴掌。
大叔说:“狠点打!狠点!像这样!”说着打了大奎一巴掌。大奎只好照样向对方狠狠打了一巴掌。被打的楞子一动不动,大叔又对被打的楞子说:“你怎么不还手呀!你这个笨蛋!还手!你打他!”楞子就还了大奎一巴掌。
大叔又让敏敏打盼盼,敏敏打了盼盼一巴掌,可是盼盼只挨打不还手。大叔说:“你这个笨蛋,你是不是一个男子汉?你没有长手吗,还手呀!”
盼盼便打了敏敏。
大叔说,这样互相打是为了练真功夫。这样大家一起练了两三天,还不让吃饭,只让喝水。
大叔又教他们摔跤、格斗、逃脱的“技术”,说:“谁摔倒了别人,就先给谁吃饭!”
练了几天摔跤后,大叔解释说:“我们练习这些硬功夫,一是防身,二用打人。练好了,一辈子都有好处。艺不压身嘛!”
过了几天,大叔又说:“我现在教给你们最贴身的本事,学会了这种贴身本事,你们就吃香的喝辣的,一辈子都会有花不完的钱!”
大叔便演示给他们这种“贴身本事”。
大叔把“望风”、“选个儿”、“挤油儿”、“白检”、“传递”、“鼠脱”、“开天窗”、“切口儿”等技术“要领”一一教给他们,并演示给他们看,并要他们互相试验。
训练了好多天,大叔又让他们互为“对象”进行实习。大叔说:“我看你们谁也没有吕元聪明,也没有他的手巧。我是大叔,吕元就是你们的三哥,我不在的时候,你们都得听三哥的,叫三哥!”
孩子们围着盼盼叫:“三哥!三哥!”好像盼盼真是他们的三哥。
从此,吃饭时,孩子们奉大叔之命给“三哥”端饭,饭后给他刷碗,洗脸时给他倒水,“三哥”在孩子中成了二号领袖人物。
俗话说“二人成友,三人有头儿”,盼盼成了他们的“头儿”,高人一等,从中得到不少安慰,把以前的事完全忘记了。
吕元把吃完的空碗往桌子上一放,学着大叔的样子,跷起二郎腿对大奎说:“给三哥盛饭去!”然后又对敏敏说:“给三哥盛菜去!”吕元见大奎和敏敏一前一后乖乖地把饭和菜端到了跟前,露出一丝得意的笑:“今天三哥吃饱了。你俩再送回去吧。”
有了吃饭时的经验,到了晚上吕元就更会摆架子了:“楞子,你去把洗脚水给我端来。”楞子踉踉跄跄地把洗脚水端到吕元面前:“三哥洗脚。”吕元刚把脚伸到水里就把盆踢翻了:“水怎么这么凉?快去给老子烧水去!老子要烫脚!”吕元看着那四个小家伙手忙脚乱地把水烧好重又端到自己面前,咂咂嘴说:“这还差不多。”楞子说:“三哥,没事我们几个可睡觉了。都折腾一天了,早就困了,我们可没你那么金贵。”吕元看看那四个蔫头耷脑的手下说:“小妹你过来给我洗脚。”小妹打着哈欠蹲下身子给吕元洗脚。洗着洗着五个孩子就在原地东倒西歪地睡着了……
他们的生活还是很艰苦的。睡觉的地方是青砖地上铺一领草席,地面潮湿得冒水,每人一个破毛毯。这时正是夏天,还不算冷。可是盼盼发现自己的衣服中,爬满了小虫子,咬得痒痒的,蚊子也很可恶。大叔告诉他们“受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经过一段时间,盼盼慢慢习惯了。过了一些日子,蚊子的嗡嗡声有催眠作用似的,没有这种声音反而睡不香了。
又过了也不知道多长时间,大叔告诉孩子们:“我们要出去‘做活儿’了。”又给他们交代了许多话,立下了一些规矩:任何人“挣”了钱,必须先交给他;然后由他再返还给他们,返还多少,由大叔决定。大叔不在,“三哥”说了算。
于是,在大叔的带领下,他们到了一个城市,在郊区租下一所房子,开始“做活儿”了。
他们像一个游击队似的,穿梭在车站、商场、公共汽车上。他们的眼光注意着任何来往的行人:男的,女的,年轻的,年老的,穿着漂亮的,打扮一般的,特别看他们的表情,急急匆匆的,慢慢腾腾的,更看他们的衣服口袋,手提的小包,腰中的手机,脖上的项链……
他们又像一群麻雀,忽地聚拢了,一见“老鹰”忽地又散开了,神出鬼没……
开始的几天,他们有时两人或三人一组,有时“跑单帮”,因为不熟悉,胆子也小,“挣”的钱不多;可是慢慢就多起来。虽然大叔拿去大多半,可是留下来的钱,还是不少,不久就学会了自己进馆子,进了馆子,对那些比他们大的服务员阿姨吆三喝四,并掏出大票摆在饭桌上,吃大餐,灌啤酒,一箱一箱地。他们觉得现在自己变成了“大款”,好不快活。
特别是盼盼当了“三哥”,手中有了权力。大家对他的尊重,像对少爷似的为他服务,使他感到快乐。有一次他让大奎给他端洗脚水,大奎慢了些,他就命令其他孩子把大奎按倒在地,打了一顿。大奎不仅不反抗,还哀求“饶恕”说“再也不敢了”!盼盼感到自己已经是一个国王,得意非凡。他完全沉溺在冒险刺激和成功的快乐中了。
日子像泥河一样流淌着。久而久之,扒窃对于他们有时好像已经不是物质需要,而是一种“工作”,一种“习惯”,一种寻求刺激的“爱好”。如果发现一个“目标”,而不能“得手”,他们会感到懊丧,感到是一种无能和失败。得手了,即使是一个没有多少钱的空包,也感到快乐和欣喜……
他们已经没有了是非,没有了该和不该,只有成功和失败。
在生活上,他们也形成了一种习惯:大叔先是教他们抽香烟,说“不会抽烟就不是一个男子汉。”盼盼很快学会了抽烟。后来,也不知道大叔在香烟中放了什么东西,他抽了这支香烟,觉得飘到天上去了,周身舒适无比,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慢慢地离不开大叔这种香烟了。
在这个城郊的小屋子里,五个孩子嘴里叼着大叔发给他们的特制“香烟”,眼珠儿不错地盯着三级片上那似露非露的男人女人,慢慢地就兴奋起来了。吕元搂着小妹的脖子说:“小妹呀,陪哥哥一起上天吧。”小妹说:“好啊。我就喜欢和哥哥在一起。”吕元说:“那你先亲哥哥一口。”小妹对着吕元的脸蛋“啪”地亲了一口。吕元说:“不对!我要你亲哥哥的嘴唇。”小妹看了看旁边那三个伙伴,搂住吕元的脖子就把小嘴唇贴到了他的嘴上。两个小大人像两条蛇似的缠绵着。那三个小子也看出了门道,一齐挤过来,楞子说:“三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和小妹近乎老半天了,也该让我们哥仨尝尝亲嘴儿的滋味儿了!”吕元松开小妹,对着楞子的胯下就是一脚。楞子疼得在地上打着滚儿,吕元双手叉腰学着大叔的样子说:“你们几个给我听着!从今天起,小妹就是我的人了。谁敢动她一根毫毛我就要谁的命!”说完继续和小妹缠绵。其实他俩也不懂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是学着电视里大人的样子搂搂抱抱而已。但通过这次缠绵,吕元更进一步体会到了作为一个王者的优越感。
几张稚嫩的小嘴巴贪婪地吸着“香烟”,使得小屋里的烟越来越浓。渐渐地,几个孩子就随着屋内的烟雾到另一个世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