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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全集 文学编 第七卷 §§校后记之二

这个剧本是一九四二年六月在重庆写出的,送审时没有得到通过。那就是等于被禁止。一九四六年才在上海出版,一九四八年三月在香港校改了一遍。

我写这剧本时是有暗射的用意的,存心用秦始皇来暗射***。因而对于秦始皇的处理很不公正。秦始皇是一位对民族发展有贡献的历史人物,***哪能和他相比!

这次改版,我把剧本又整个修改了一遍,把过分毁蔑秦始皇的地方删改了。秦始皇是一位通权变、好女色的雄猜天子,我看是没有问题的。

1956年7月14日北京

〔本剧注释者:林明华〕

本篇最初收入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沫若文集》第四卷《高渐离》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