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渐离
《史记·荆轲列传》:“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及荆轲入秦,将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又:“秦卒灭燕。——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彷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大人召使前击筑,一座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久隐畏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座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始皇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矐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扑秦始皇,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四二年九月十日桂林《戏剧春秋》第二卷第三期,题为《〈高渐离〉人物研究》,收入《沫若文集》第四卷时,改今名。
宋意
《淮南子·泰族训》:“荆轲西刺秦王,高渐离宋意为击筑,而歌于易水之上,闻者莫不瞋目裂眥,发植穿冠。因以此声为乐而入于宗庙。”宋意殆即“燕之狗屠”。
《燕太子篇》:“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
又《史记·项羽本纪》中有卿子冠军宋义,与意殆为一人,义意音相近,年代亦相若。
家大人——怀贞夫人
前引《荆轲列传》:“家大人召使前击筑。”《索隐》引韦昭云:“古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大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大人,谓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溥母也。故古诗云:‘三日断五匹,大人故言迟,是也。”据此可知高渐离为庸保处之主人为女子,然姓名无可考。余因巴寡妇清之故事,而拟之为怀贞夫人,作为孪生姊妹。
怀清夫人——巴蜀寡妇清
《史记·货殖列传》:“巴蜀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貲。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始皇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耶?”据“女怀清台”之名,疑怀乃巴寡妇之姓。古有怀姓,《左传》定四年有“怀姓九宗”,其居地在晋。宋子亦晋地。此为余发生怀清与怀贞联想之一极微末的根据。
秦始皇帝
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今摘其与本剧有关之数要点如次。
“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故其二十八年适为四十一岁。
“秦王为人蜂准,马目,鸷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尉缭语。)
“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自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旧注“石,百二十斤”),日夜有呈(程),不中呈,不得休息。”(三十四年侯生与卢生相谋语。)
“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并渤海以东,过黄陲,穷成山,登芝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作琅邪台,立石刻颂秦德,明德意。”
方士徐福
《始皇本纪》二十八年:“齐人徐市(福)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
又三十五年:“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又三十七年:“并海上,北至琅邪。方士徐市等入海求神药,数岁不得。费多恐谴,乃诈曰:‘蓬莱药可得,然常为大鲛鱼所苦,故不得至。愿请善射者与俱,见则以连弩射之。’”
中车府令赵高
《史记·蒙恬列传》:“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高即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死罪,籍其官籍。帝以高之敏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
《史记集解》于“隐宫”下引徐广曰:“为宦者。”又《索隐》引刘氏曰:“盖其父犯宫刑,妻子没为奴婢。妻后野合,所生子皆承赵姓,并宫之,故云‘兄弟生于隐宫’也。”
案此刘氏之说着一“盖”字,即系推臆之辞,其说别无根据。赵高有弟曰成。有婿曰阎乐,后与共谋害秦二世者,见《二世本纪》,则赵高之受宫刑当在娶妻育女之后。余于其“兄弟生于隐宫”作孪生讲,似较刘氏为合理。要之,赵高实一深心人,其对秦皇父子出以深谋远虑之内部破坏,实为其父母及赵氏复仇也。
胡亥
二十八年之东巡,胡亥曾从游与否,史无明文,唯三十七年则曾从游。《始皇本纪》:“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据此于二十八年亦假定其有从游之事。
《李斯列传》:“始皇三十七年十月,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抵琅邪。丞相斯,中车府令赵高兼符玺令事,皆从。始皇有二十余子。长子扶苏,以数直谏上,上使监兵上郡,蒙恬为将。少子胡亥爱,请从,上许之。余子莫从。”《集解》云:“辨士隐姓名遗秦将章邯书曰:‘李斯为秦王死,废十七兄而立今王也,’然则二世是秦始皇第十八子。”
《始皇本纪》:“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案始皇在位凡三十七年,故知其二十八年时,二世年十一岁。
夏无且
《荆轲列传》:“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传末》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
据此足见《史记》所记荆轲事系间接根据夏无且之说。其说与太史公所谓“世言”及《史记正义》所引《燕太子篇》说多不同。太史公以“世言”为“非”,然夏无且所言颇有夸大自炫之处,别无见证,似亦未可尽信。
《武氏祠刻石》有荆轲刺秦刻图二种。其一画一女子横腰抱荆轲,与《燕太子篇》说亦不尽合。要之荆轲刺秦之当时情景,实尚属一疑问也。
蒙毅
《蒙恬列传》:“始皇甚尊宠蒙氏,信任贤之,而亲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则参乘,入则御前。”蒙毅乃蒙恬之弟,子婴进谏二世有语云:“今蒙氏秦之大臣谋士也。”据此足知毅实一策士。
李斯
详见《始皇本纪》及《李斯列传》,唯始皇二十六年兼并天下时其官尚是“廷尉”。二十八年《琅邪台刻辞》题名为“卿李斯”,三十四年则称为“丞相”矣。其为丞相不知在何年,唯于二十八年则尚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