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这个周末去余之锷那儿,正要说定,一个久违的同学来电了,他就是以前洛珈提到的那个德雷令。内容是关于聚会的,恳切中还有点命令的意味。放下电话正在犹豫,洛珈告诉我她也接到了同样的邀请。她说这和同学会不一样,是去湿地公园,他那里有幢豪宅,“那就去吧,是小范围的饭局”。我听她的。在我的经验中没人能请得动她,这一次实在有些意外。我对德雷令这个人一直疏远,所以虽然住在同一座城市,顶多也只见过三两次面。印象中这个人高深莫测且胆大妄为,他做出什么都不让人吃惊。当年入学时他是年龄偏大的一个,比大多数人成熟得多,属于见过种种世相的人。他浓浓的胡茬和海老大似的嗓门,给人一种十分霸气的感觉。在校时他有几个小兄弟一直跟在身边,他也呵护他们。
有一件事让我难忘。那是他的一个小兄弟,大约是半路跳转院系时留下了一个小手续待办,这要取得一位女辅导员的同意。她刚留校不久,年纪比他大不了几岁,但毕竟属于老师一辈。他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一听那位小兄弟的怨诉立刻大骂起来。那段时间学生会正排一出话剧,那个女辅导员兼做导演,因为我是编剧之一,所以经常去排练场。有一天她正在指导一位小个子同学,让我看得入迷。那是一个孩子的角色,她让他上场时用两个食指顶着太阳穴,蹦蹦跳跳向前。小个子同学完成得很吃力,她就一遍遍示范。我正看着,德雷令从后台上来了,吆吆喝喝找女辅导员。她和他在侧幕后面说话,有一阵快吵起来了。我想走开,绕开侧幕时他们没有发现,只顾高一声低一声地争执。德雷令挥动大手质问对方,做出威吓的样子。突然,他把女辅导员的身体猛地往前一按,然后耸动下体在她屁股上狠狠地撞了几下。她被这猝不及防的粗鲁吓坏了,“啊啊”叫着,跳开:“你想怎么?怎么?”德雷令往一旁走去,看都不看她一眼。
这是我亲眼看到的一幕,吓得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就是这样一个胆大包天的人,在毕业第三年就辞去了公职,几年之后竟成为一位大富翁。“他到底有多富?”我问洛珈。她说:“亿万富翁。”又说:“这是个大手笔,不过线条太粗。”我听不太懂。不过我对她出席对方的晚宴还是吃惊。“他为什么会叫我?”我问。她说“那得问你自己了”。德雷令以前就金融方面的事情找过她,她对他公司的经营情况知道一些。“他究竟怎么发了大财?”我还是好奇。“他是一位重要人物的亲戚。他什么都做,没有忌讳。胃口越来越大,前一段狸金集团重组他想插一手。不过没成。”狸金是半岛声名巨隆的一家企业,董事长出事后,几个子公司先后也扛不住了。
百闻不如一见。不到实地感受一番,就难以感受德雷令的豪气。我们走在湖边上,才知道这里的大片沙岸、一座四层大宅、一片蓊郁的园林、绿莹莹的泳池,还有戴了紫色圆筒帽的门童、穿了旗袍的小姐,全都属于德雷令。草坪油乎乎的,由主人带领,我们几个踏在上面,好像不太真实似的。德雷令看看表说:“这家伙又晚了。”原来还有其他客人没到。“不管他了,贵宾已经在这儿了。”他显然指洛珈而不是我。我们进入一间西式大厅,里面摆满了晶莹的酒具,刀叉闪亮,打领结的平头小伙子彬彬有礼。客人三五位,除了我和洛珈还有一男一女,主人介绍他们的身份时让人觉得晦涩,国际远东什么代理,陌生而拗口。他郑重地把我引见给他们,“你俩瞧见了,帅男不是?不久之后的大局长,一位夫人最赏识的人。”我不置一词,扯去吧。他接下来说洛珈的话却差点激怒我:“这一位大概不必多说吧?我们这里大名鼎鼎的‘女王’,她拥有一切、高于一切。”他抿了抿嘴,“也是我最崇拜的人,敝人愿为她肝脑涂地!当然了,她不需要任何人献殷勤,我们的‘女王’光芒四射啊!”还没饮酒就醉成这样,尽管说的是恭维话,在我听来却实在放肆。我发现洛珈对那两个人点头微笑,似乎并不在意。
在宴会正式开始前的一刻,最后一位宾客到了,这让我大出预料:他就是我们机关里的老科长。真是莫名其妙。我对这家伙一进门就显出的獐头鼠目的样子感到厌恶。果然,他很快色迷迷地盯住了洛珈。今天的晚宴有些怪异,最后一位宾客的到来就显得越发费解。除了这人之外,其他人都遵守礼仪,举止得体。刚过半场,主人的话变得明显增多,他今夜好像格外兴奋,大概因为洛珈的原因。她坐在主宾的位置上,这使德雷令有机会低头跟她小声说点什么,让我觉得别扭。老科长很快喝多了,拍手,高声说话,因为我挡住了他的视线,他要看洛珈就得用力歪着身子。他以为自己是压低声音的耳语,其实还是大到足以让旁边的人听到:“喂,亦衔,你说那边两个,就是‘远东国际’的小娘们儿是怎么回事?”我没有理他。我自己对“远东”“东亚”“总代理”之类的词儿,从来懵懵懂懂的。他搓着手,脸红了,半秃的头顶也红了,大声说:“女士们先生们,我变个戏法怎么样?”
德雷令有许多时间与洛珈说话,偶尔举杯敬一下旁边的两位。老科长的呼叫打扰了他,他这才摆摆手:“啊,这是我舅舅,他有大本事呢。”这样说时并没有把脸转过来。我这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这样的关系。老科长把餐巾抖一下,将一个叉子卷进去,再一抖,叉子不见了。大家鼓掌。他又举起一把刚抹过奶油的刀子,说一声“看”,一下插进嘴里,开始吞吃,在大家的呼叫声中做出伸腿瞪眼的样子,十分痛苦。我吓坏了,想去拍打他的后背,却被他一把推开。对面的女子站起,惊得露出一对稍长一点的门牙。她很美,但多少像兔子。兔女捂一下眼,坐下了。他终于把那把刀子一点点吞下去,然后端起一杯啤酒喝光,搓搓手,没事了。兔女伸着脖子,仿佛是自己刚刚吞进了那把刀子。德雷令头也不抬。
席间有两个人喝多了,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他舅舅。老科长又玩起了鼻梁顶高脚杯,奓着手沿桌子走了一圈,走到兔女跟前放慢了脚步,斜眼看她领口处。他一扭一扭走到我身边,用夸张的手势取下杯子,大口喘息。他累了,就要睡着了,很快有了轻轻的鼾声。我想推醒他,他却睁开一只眼瞟着兔女,又找洛珈,咕哝:“亦衔,不瞒你说,我这个人正经了一辈子,熬到这个份上,也要认真搞一部分妇女了。”我对“认真”和“一部分”几个字大感惊讶。据我所知这人从来都不是一个规矩人。他乜斜着,哼叫,又说起女上司:“实话告诉你吧,我和她年轻时关系不浅。我是真心实意对她的,她哩,用《红楼梦》王熙凤收拾贾瑞的那一套来对付我,就那样来了一家伙。想想看,我会饶了她?她的事我知道不少,说不定会抄她的后路,等着瞧。”我有些怀疑。兜头一桶稀溜溜的大粪?这可能吗?
德雷令的声音也在加大,拍着桌子,还抬头瞄着兔女和她身边的男子:“我知道狸金的背景不得了。可他们也不能欺人太甚!通吃的年代已经过去,我也不愿和那些人结下梁子,可是如果玩阴的,我一点都不怕。”“狸金”两个字让我记住了。洛珈大概想阻止他说下去,举举杯子。她喝的是香槟。
回程我和洛珈同乘一辆车。开车的小伙子戴了白手套,看来不是外人,她说话并不忌讳。她说德雷令天生就是黑社会的材料,发展下去不得了。我不了解具体情形,但完全同意她的判断。我说:“社会不能纵容这样的人,太不像话了。”“那要有个过程。他的时代就要结束了。他以为那个夫人可以帮他,其实还是想得简单了。”我听不懂,只对今夜出现的老科长好奇:“他为什么请他?就因为是舅舅?”她笑了:“那是妻子那边的远亲,这样称呼罢了。不过是个小跟班。有人举行宴会爱喊上一个小丑,为了接地气和活跃气氛。一些富人的癖好。”我还是不明白。
一路上洛珈断断续续说了不少,大致在说毕业后几个老同学的事。她说这个年代变化太快,网络时代,光速,一切让人始料不及,“你怎么也想不到有人成了德雷令这样的超级富豪,有人快要揭不开锅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她一边说一边玩着手机。我知道这个小小魔器装了太多的无聊,还有其他。谁想把自己的日子搞乱,只一部智能手机就够了。此刻我只想快些回家,拥她直到天明。可是当我小声提出这个要求时,她马上抬起那双神采飞扬的眸子:“你带花了吗?”
我们只好在一个站点分手。我步行回自己宿舍,两腿很沉。时间还早,如果是过去,我会顺路拐到余之锷那儿。现在已无处可去,就信步走进了宿舍北边不远的那个公园。树影下黑咕隆咚,适合一个人坐在连椅上想些事情。这里很受那些约会者欢迎,我刚要坐下,不远处的一对鸳鸯就惊起来了。他们整理衣装,刚走开几步男子就骂了一句吓人的粗话。生活的本质是粗俗不堪的。我的头沉沉的,没喝多少酒,大概是芜杂的声音装多了。我舍不得刚刚分手的洛珈。这极不情愿的分隔和疏离,虽是题中应有之义,但要具体对付起来也蛮难的。我这样的年龄还有一颗火热的心,而她比我还小好几岁呢。我们俩这些年讨论了多少重要的伦理、婚姻和情感,以及诸多形而上的问题,总是相互鼓劲儿。她担心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我面临一些复杂的世俗问题,比如今夜的急切,再比如未来:要不要一个孩子?孩子多可爱啊。
她曾冷静地问我:“你觉得我们,与法兰西那两个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相同点不要说。”我其实也常常想到萨特和他那个怪怪的女友,他们彼此给予对方独立和自由,这是要义;剩下的问题,就是怎样使用这个自由了。我想我们与那两个人的最大不同,就是极端的珍惜和恪守,我们起码不会,不,我们永远不会利用“独立”和“自由”的权利,去与其他异性来往。当我郑重地指出这一点时,她的睫毛垂下了。嗬,又浓又长的睫毛,像假的一样。天生尤物,没有办法。她这样沉思了片刻,仰脸说:“那既不是必备的条件,也不是基本的条款;不过恰恰是形式上的约定,让我们获得了更多的爱、更多的纯粹。我们的爱甚至不需要更新,因为它永远都是新的。你是我的献花少年,我是你的什么,那就随便吧。”我的泪水洇出来。我这样的年纪还如此脆弱,仅此一点就证明了她的“顶层设计”有多么正确:既深谋远虑,又深刻卓异。
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近在咫尺、亲密无间、彼此拥有的灵与肉吧。她真是万里挑一的“妙人”和“异人”。这两个概念是我想出来的。我和朋友曾就“高人”和“异人”这个话题说了太多,还将身边人一一对应和归类,看看谁能够纳入它的范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异人”也是一样。我们人与人之间,常常会因为过于熟稔而变得熟视无睹,反而要忽略一些特异和奇迹。比如苏步慧,比如女上司,再比如余之锷,他们其实在某一方面与大多数人极为不同,简直可以说大异其趣。可是我们谁又会将他们当中的某个看成“异人”?说到最后,类似的标准还是不可以放得太低:一个人仅凭突出的个性仍然不能称之为“异人”。那必须是极为内在的稀有品质,既有异能特技、超凡脱俗的恪守,还要朴实无华。咋咋呼呼的夸张和表演恰恰与真正的“高人”和“异人”背道而驰。
尽管如此,当我和朋友讨论这些的时候,心里想到却秘而不宣的一个人,就是我深深挚爱的人,我隐秘的妻子。她可能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异人”。
与所有隐婚者不同的是,我们正在进行一场看上去并无新意,实质上却又极为险峻的两性之间的实验。它的意义在哪里?用以抵御“厌烦”?这既是表象又是根本。要知道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面对“厌烦”,所有人都要面对一场质询:你准备怎么办?是的,它真的可以摧毁一切,无论是多么崇高的事业,一旦“厌烦”起来就难以进行下去。就为了抵挡它的来袭,多少人使尽伎俩,甚至孤注一掷地施以种种诱惑,最终也还是失败了。人们“厌烦”了。这其中的原因太过复杂,比如过分的接近和重复、无法前进和更新的停滞、浅显明了的洞悉,这一切都可以引起。让激情和兴致持续下去,这是与生俱来的生命难题,对于人这种聪明的动物就尤其如此。所以就此而言,我们面临的挑战是无比宏巨的,其不可以言喻的重大意义就在这里。今夜刚刚从连椅旁惊散的那对恋人破口大骂,骂吧,他们最终也会“厌烦”的。我同情他们。
我手撑下颌仰脸看天,费力地寻觅星星。几乎没有,因为光污染。乡野的黑夜有那么多萤火虫,那是遥远的往事了。我走过的路可真长,一眨眼就从海边丛林来到了这座大都市。我翻过多少山峦涉过多少河流,不断地告别又不断地停留。刚刚又是一场告别:刀叉声和高脚玻璃杯的响声犹在。这些碰巧做起富豪的人,这些进入另一种游戏的人,他们是怎么解决“厌烦”的?不知道。但我想那也许发生或正在发生,反正一切都是或早或晚的事。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圆圆:“亦衔啊!真有你的,忘了捉大老鼠的事?”我说:“当然没有,你没说是今晚。”“就是今晚。”“不行,太晚了。”“就是今晚,我忍不了啦。”
长长的停顿中,我听到了电话那一端的抽泣。我心软了。她说:“你知道,你不知道!一个姑娘在半夜被大老鼠搅闹会怎样。它很凶,它太吓人了。我不过想让你帮一帮,就一小会儿。”我听着,在心里自责:“为什么那么自私冷漠?一个姑娘,无依无靠的。”我在生活中养成的怜惜占了上风,忍不住回一句:“你等着,先耐心等一会儿。”“等多久啊?”我在心里盘算,看看表,天哪,现在已是凌晨了。凌晨去一个独身女子宿舍?直觉告诉我这有点唐突,尽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脱口吐出一句谎言:“我正从外地往回赶呢。”“啊,那要什么时候?”“还说不准。路太远了。”
洛珈买下了她相中的房子。这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这一来她的母亲就有了着落,对我们是一个极大的安慰。我觉得那个身背宝剑的小伙子在这儿陪伴母亲,进进出出,算是一道特殊的风景。有个内弟,想一想真不错。我觉得我和他真的成为“哥们儿”了。洛珈拿到钥匙后我们一起去看房子,兴高采烈。它比洛珈的宿舍更老也更结实,天花板很高,那个年代的人盖房子就这样。再看地板门窗,全是实木的,刷了紫红色的老漆。可爱的是四周有这么多大树,这也是那个年代留下的。因为是旧院落,有头有脸的人都搬到了新居,这里就清静起来。我恰恰喜欢这种被冷落感,有一种特别的寂寞。我觉得洛珈的聪明就在这儿:不逐时追新。
我随她去了久违的单身宿舍。一切如故,不,它更加沉静和清冷。主人至少一个星期没有来过。到处整洁无污,却有一种等待的委屈。人和房子一样,冷落的结果是相同的。可是我们那个共同的家她也并非每天都去,显然还有别的住处:也许就在办公室凑合一下。自由和简朴会伤害我的爱人,我希望她在起居饮食方面一丝不苟。想到那个千方百计保养自己的女上司,我替妻子抱怨和难过。在短暂的相聚中,我总是想方设法弥补失去的一切:热烈和喧哗的拥有,沉默而含蓄的相持;幽默来了,矜持来了,打情骂俏来了,乡谚俚语来了,老外的一套来了,日语和德语都扔下几句。她笑,她故作生气,怎么都是那副朦胧迷人的模样。关键时刻还是她最致命、最拿手的书面语。我不明白,我一直感到震惊的是,说过这些之后,经历了不可避免的眩晕和迷茫,她还要仔细端详和研判一番,然后再去洗手间没完没了地清洁身体,用一条花绸束住胸部,用浴巾扎实地裹起下体,穿着日式软底木屐款款走来,开始下一场别具风采、内容迥然不同的一番高论。
她从我的身体举一反三谈到了生活与社会、原欲和文明,以及物质的贪婪和伤害。这一切扯得有点远,但无疑是正确的。她说上苍对人的创造,或者说人自身的进化肯定是粗率和不完美的。我说:“很不完美。”她不希望我打断自己的思路,瞥一眼继续下去:“看看吧,你们男人这一套,耷耷拉拉的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站立行走时除了显得更加多余和丑陋,并好不到哪里去。女的还算差强人意,结构嘛,科学一些、内敛和完整一些,起码不那样突兀和剑拔弩张。想想看吧,一个个都长成了这副模样,还坐在那儿煞有介事地说啊说啊,端端正正结着领带。反差太大,内外不一。我们就此也会知道,丛林法则原来绝不是偶然的,因为我们每个人、我们自己,都实在太‘动物’了。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我顺着答一句:“没什么好说的。”她只顾宣讲下去:“但无所作为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人类仍然能够干点什么。读那么多书,一排排书,而且是精装的;举行那么多仪式,还要奏乐呢。我们要努力忘记自己的动物属性,我们一定要走出丛林。我们不遗余力。我们还是能够做成一些事情的。”
我们一定能够做成一些事情。对此我坚信不疑。走在街头,看着一幢幢高耸的大楼,它们已经有七八十层了吧;剪得像机旋零部件一样的绿色树墙,拼成巧妙图案的花坛,总有一种安慰感:瞧我们已经做成了多少事情。不过沮丧还是紧随而来:这座城市远远望去还像一片丛林。我们怎么办呢?听音乐会?搬弄砖头一样厚的大书?那些深奥的经典说到底还是迷人的,它们分别是文学、宗教和哲学,翻弄它们的时候的确会有一种安全感。我有时觉得自己这一生走错了路,不该到尔虞我诈的地方来,机关就意味着机心;我应该从事更雅致更体面的工作,比如既然读了那么多书,怎么就不能试着当一个著作家呢?想到这里又记起心底的那个宏愿:赶空儿写一部家族史,一部关于身世和血缘、关于自己的书。这事儿不小,所以绝不可以淡忘。
本来下个周末就去拜访余之锷夫妇,也是自己一直切盼的,可他们两人又到外地去了。因为要对公司员工的具体操作有所了解,所以有时会亲自带团出门,通常余之锷一年里有两三次跟随邮轮,苏步慧偶尔加入旅游团。她说:“我看不得一些人的吃相,我受不了。”一些五十年代或四十年代出生的游客坐到桌边,急抓快吞的样子让她很受伤。“那个年代成长起来的人,抓抢。当然也有温文尔雅的。人的区别太大了。”我说主要是饥饿的集体记忆,还有抢和砸的刺激,这都是无法抚平的群体创伤。我至今记得流浪的年代,有一次在一个山村里遇到一户富裕人家,一个半路结识的戴眼镜的老人带我去赴一场家宴。饥肠辘辘的我吃过红瓤地瓜和拔丝山药,还吃到了烧黄鳝和炖鸡蘑。晚上我们并排躺在热乎乎的土炕上,因为肚子胀,下半夜还不能入眠,就听他聊天。他那一次为我传授了“吃经”,一共四句顺口溜,也许够我一生消受,只是没机会实践:“螃蟹绕边走,虾仁兜底捞,人多莫啃骨,事急汤来泡。”我把这四句背给余之锷和苏步慧听,他们不懂。
我当年也不懂。老人解释说,上一碗汤,螃蟹肉一定在边上,用小勺沿边一舀就成了;如果汤里有虾仁,那一定沉在底下;大伙儿围着桌子吃菜,你抓住一块骨头啃啊啃啊,人家也就把菜吃光了;如果实在没得吃,就要及时把汤汤水水倒进自己碗里,泡着干粮吃。这一讲就透彻了。苏步慧叹一声:“真是劳动人民的智慧啊!不过我们总是见到一些人,他们坐在再丰盛的餐桌前,也还是一副‘事急汤来泡’的模样。”余之锷摇头:“没有办法,你无法抹掉整整一代人的习惯和恐惧。”
好不容易等到了他们回城。我电话约定,开口就说这半月单身生活的煎熬,要去他们那儿吃烧茄子。我没有让他们派车来接,而是凭借手机的定位功能顺利地找到了府上。一个中等住宅区的普通别墅,院子不大,有小草坪,上面放了烧烤架。这比我前不久见过的德雷令的阵势差多了,只多了一些亲切感。房子不大,但还是比以前的大平层宽敞,有专门的书房和琴房。苏步慧能弹一手糟糕的钢琴,喝多了酒就会坐到琴前。我趁他们忙着备餐在书房里看了看,发现全是好书,有五分之一的外文书。诗集不少,苏步慧喜欢。金融方面的书,大厚本,这让我想到他们现在也要应付这个。《白鲸》里有许多折页,有几处画上了记号。《通向阴雨山的道路》,薄薄的精装本,一支干结的小蓟从里面掉出来。
餐桌摆在草坪上,他们相互看了看又抬回屋内。这是对的。我不喜欢洋派。只有不多的菜品,照例比较讲究。喝余之锷从船上带回的一种姜汁酒,喝不惯,又换了半岛产的啤酒和红酒。唯一奢侈的是冰块上的生牡蛎,要蘸芥末,这是他在邮轮上学的一手。余之锷说他和苏步慧前一段去了半岛,因为旧友的邀请多待了三天。“那个地区你可能是熟悉的,山地西部,一条河在一座不大的山下拐弯。有个朋友把整座山和河湾都承租下来,走进去才知道是多大的一片。山鸡扑棱棱飞,四声杜鹃一夜没停。有山溪,山顶上还有水呢,蓝汪汪的。主要是河湾,沙子很白,浅水处长了香蒲,步慧想跳进去游泳,可惜没带泳衣。这个地方真静。朋友养了羊和鸭子、鸡、猫和狗,还有一头小驴,我们走哪它跟哪。”余之锷兴致很高,一副神往的样子。苏步慧接着讲,打着手势:“承租期太长了,到期还可续签。林子长得很旺,有板栗和山核桃,水塘边的竹子让人想到南方。我们吃到塘里的虾了,是吧之锷?”“吃到了,喝他们自酿的李子酒。”
这次我发现余之锷耳朵上方有了几丝白发。苏步慧依旧年轻爽朗。她想起什么,说“马上马上”,就离开了桌子。我像玩笑又像认真请教:“老兄,你该传授一下男女相处之道了。”话一出口才觉得自己的态度十分真诚。我太羡慕这两个人了,他们永远和谐,夫唱妇随琴瑟和鸣。他们有掩饰不住的爱慕的眼神,好像随时随地都要拥吻。他深深地看我一眼,像要判断有多少戏谑的成分,然后说:“你爱她,她就成为宝藏;反过来,那就不一样了。”“那会怎样?”“你就成了被挖掘的宝藏。”“如果宝藏挖空了呢?”我知道任何矿藏都有开采期,有的十年二十年,有的长达半个世纪。余之锷埋怨地“哼”一声:“较真。”苏步慧回来了,端着一盘烧茄子。她身上还扎着小狗图案的主妇围裙,真是可爱。
饭后我和余之锷在小区的杨树甬道散步,苏步慧留下来收拾残羹。月亮升起,这儿空气还好。我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校园,那个芬芳的草垛。我定定地站着。余之锷拍拍我,继续往前。“步慧大咧咧的,这让许多人望而生畏。她在家里,在我这儿不是这样。她母性超强的。”他原来还在想餐桌上提出的问题,想充实刚才的答案。“母性”二字蕴含丰富,贴切而又传神。她温热的大眼睛,宽额头,猫科动物的步态,夸张的喜怒哀乐的表情,似乎与母性无关。不过谁知道她的另一面呢。我记得在校时一位白发苍苍的导师说到自己的女弟子,用赞许的口气谈到她对某位男生的维护,说:“你大概爆发了母爱。”那次我的印象深极了,对“爆发”二字想象不已。那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啊。
最终没能逃过与那个女体工队员的会面。我这之前已经明确地拒绝过,可下班后女上司还是把人叫到了办公室。她把我们安排在椅子上坐了,然后借口有事就出去了。屋里的气氛有些僵。我稍稍看了看她的身材及五官轮廓,只想越快越好地应付过去。嗬,好大的个子,比我高,很壮,眼窝很深。有些黑,是训练曝晒之故。她抬头瞥我一眼,羞涩了。我也羞涩了。我咳了一声:“我是校篮球队的。”她脱口而出:“三大球!我喜欢篮球!”我发现了她的牙齿又白又大又整齐。我不禁想到她飞身一跃狠狠扣球的样子。我说:“力量和技巧型的。竞技体育是伤人的。”“所以我要退役。”“到了年龄都要退役。”她微笑,上唇有一层浅浅的胡子,准确点说是细小的绒毛。她两手交叉向下用力,此刻都不忘活动关节。这个姑娘很单纯。我们该分手了。出于礼貌,彼此留个联系方式。女上司回来了,容光焕发。
就在与体工队员会面后的第二天,洛珈电话告诉我,她转到金融业了。我觉得不是玩笑就是误听。没有,真的,而且一上来就是高阶职位。这太出乎预料了,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我高兴不起来,说“你可是学文的”。她不想讨论:“别说专业了。鲁迅学什么的?”我无语。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应该马上见面才好,虽然没有改变的可能。不过她那边显然是忙里偷闲匆匆告知,已经忙起来了。我预感到以后会是风风火火的日子,相聚机会减少是一回事,繁杂的事务会影响她的天生丽质,那才是罪过。我听说无论是过分的体力或脑力运动,还是紊乱无序的日常生活,都会让生命发生过度代谢,说白了就是加快衰老。老天,我心疼,我不愿意。可惜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就这么眼巴巴看着。
大约是上任三天后,一个黄昏,洛珈驾着一辆红色小车来了。她以前有驾照,因为实践机会太少也就索性不开。这次她开得很慢,车子好像颤颤抖抖地停下来。她解释说这是单位的车,以后干这行不开车可不行。浅浅的有色眼镜,这让人难以习惯。好在她摘下眼镜就露出了那双平静的略显蒙眬的眼睛。她并未下车,放下车窗说:“请上车。”我没发现四周有人,不过还是习惯地瞥了瞥,跨进车里。就像一个不轨的男人,被人鬼鬼祟祟地拉到一个偏僻的馆子里。“我本来该请你去吃大餐,不过用不着。我以后改拿年薪了,不小的一笔。这倒不是主要的,干点实事吧。”她一坐下就抓住菜谱说着。说什么?关于专业的话题很快结束了。转行前后必定有些运筹,但问这些会显得多余,除非是她自己一五一十说出来。她从来不是那样的人。
我认为在男女二人的世界中,男子出外打拼才是天经地义的。古代男子狩猎,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我骨子里还是保守的。“女强人”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概念,如果换回三四十年前,这种女人的形象是很丑的。我对面的妻子虽然不算小巧玲珑,但放松地偎在软皮沙发上,仍然像只小羊。这才是女性的内在特质。她很少“爆发母爱”,但她有无可比拟的女性之美,那属于天然韵致。“韵致”是挚友余之锷经常用到的一个词儿,灵感来自那位不拘小节的妻子。他说各种生命,猫,豹子和牛马,羊,金鱼,都有不可代替的“韵致”,这是本色;而同一类生命之间也是如此。要掌握和把控这种不同,懂得欣赏比什么都重要。我完全同意,因为我就是被洛珈的气质、洋溢于周身的无可名状的什么给迷住的。她那对小巧丰实的乳房挑战所有的想入非非,她脸部的微笑则分散和吸引了他人注意,使之不致沉入具体而微的生理诱惑。我饮下一口冰镇苏打水,说:“不管怎么,千万不要太累。新的业务责任太大了。我想那些掌权的人不该把这么重的担子压在你身上,说实话,不该。”
洛珈笑笑:“好像你也懂金融似的。”“我不懂。不过我想那是搬动大钱的。”“就算是吧,习惯了也一样。不说它了,咱们吃饭。来一点酒?”我摆手。今晚我想保持清醒的头脑,因为有些隐隐的不安、激越和冲动。和上次一样,没有来得及带花。今夜更像是一次庆祝,她在借此强调我们面临重要的转折。谁知道呢,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看看吧,如果我们的约会既没有趋于频繁,也没有变得疏淡,那还差不多。我等着看。用餐时间不长,正合我意。我们上车了,车子往近旁的家里开去,我高兴了。最棒的是下车前她从旁边操起一个纸筒,打开,是几枝水灵灵的雏菊和毛茛。瞧瞧,就像她本人那么清新。
我们不愿入睡。谈许多话。我如果是个好男人就该对新入行的妻子有一番忠告,可我不懂业务,也不是她的对手。她倒说了不少,谈母亲将来住到这座城里的情形,故意避开了任性的弟弟。我很难掩饰对那个大男孩的好感,说他的眼睛、长腿,快言快语的脾性,多可爱啊。她哼一声:“谁知道呢,只要不是同性恋就烧了高香。”“这怎么可能。好军事,很男人。”“那怎么讨厌女孩?他所有的朋友都是男孩,见了女孩绕道走。”我笑了。我觉得军人的后代不必有这样的顾虑。她若无其事地说了一句,要顺便为我调换一下宿舍,“那在上个世纪都不算体面,老水泥地一擦腥疵疵的”。我慌忙制止:“不不,我就喜欢它,小小的朴朴实实,哪儿也不去。不过临时用来休息一下。”她不勉强,但不同意我的话:“不是临时,是独立空间,你的居所。”我未吭声。“你的”两个字一定是加了着重号的。我怜惜那个住了许久的小套居,它就像旅途上结识的一位好兄弟,忠厚可靠,少言寡语。
夜深了,我该回自己的套间睡觉了。可能是太倦了,一躺下就睡着了。好像不长时间我就被蹑手蹑脚的走路声弄醒了。但我没有睁大眼睛,只眯着眼看。未拉窗帘,月光扑进来,什么都看得清。她走进来,穿了一件肚兜式的传统睡衣靠在床边。她很少穿那件西式软绸睡衣。她在端详我的睡态,呼吸轻轻的,小心翼翼地坐在床边,低下头。她浅浅吻一下我的额头,又伸手轻按几下肩膀那儿的被角。我在装睡。她爆发了母爱。月夜静美,空气里有淡淡的香气。她在床前站了一会儿,轻手轻脚走开了。
安静的日子里,我在想怎样写家族史。这是一定要完成的。凡书都有写作的目的和对象,我的这些文字不是交给世人的,也不想出版。这只是一份心念和心证,起码对自己很重要。再就是,我只有将往昔一笔一笔记得准确和清晰,才对得起自己不幸的先人。它在现实方面的一个重要功用,就是留给妻子看、后代看。我模模糊糊觉得仍然会有后代,但什么时候议定和实现这件大事,却一点把握都没有。为了写好这部家族史,我找来了几本中外回忆录,看后又觉得没什么助益。自己并非什么伟人名人,所以离那些书的笔法和角度相距千里。我大概更需要简洁翔实、明白无误、一是一二是二地写出祖父和父母一辈,还有自己自小到大的主要经历。写到哪里为止?不是进城,不是现在,而是更早。是的,它大概应当止于那所高等学府的干草垛。
显而易见,洛珈关于母亲、亲生父亲和继父的复杂经历深深震撼了我。但我的家族、我自己,一切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一部血泪史、奋斗史、世纪传奇,这样讲也许毫无夸张。它仍然发生在东部半岛:从地图上看那是伸进大海里的一个小小犄角,不太起眼;可就在那里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故事,它们令人战栗。我的家族故事与洛珈讲出的一切或有内在交织,这样一想,竟然激动起来。我特别难忘一位少女早早开始的对于上一辈、对那个继父的严厉质询。多么悲壮而庄严的举动,这让我永远难忘。她有一次极为具体地问到了一个历史场景,那是她在浩繁的文献记录中勘察的,为此曾到一个档案馆细细查阅,所以能够步步深入、言之有据地询问当事人。
她继父年轻时在一支很小的地方武装中,是所谓打了就跑、活跃于夜间的那种类型。当年半岛上有十五个自封的“司令”,他们可以说无恶不作,恶贯满盈。她继父的队伍很小,不属于那些“司令”,但他们都想吞并它。有一场得到记载的抵抗异族部队的小规模战斗,最后成为半岛上有名的惨案。一个土匪司令和异族部队合谋,要除掉半岛的心腹之患:坚持抗战三年多的一支精干武装。土匪与异族军队以优势兵力形成合围,那支武装拼死一战,最终撕开一道裂隙。就在他们翻过一座山包即将脱离战斗时,突然有一股小部队横插过来。纠缠中大股敌人开始包抄,结果那支英勇武装全部殉难。
那支小股部队就是洛珈继父所在的武装。他说不记得这次战斗,因为零星交火太多了。女儿执拗地坚持,认为这桩血案在当时震动太大了,参加者一定不会淡忘。继父在时隔许多天后的回信中说,确有那样的摩擦,不过完全是一场误会:当时他们这支武装正路过山包,见到冲来的人还以为是土匪,就开了几枪。“本想打了就跑,想不到酿成那样的惨剧。”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女儿做足了功课,很快将一个更棘手的尖锐问题推到了面前:这支小武装与土匪并非没有联系,中间有一个穿针引线的人,他在那场血案后不久就被杀害了。继父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好在后来还是回应了,说得笼统却斩钉截铁:“那个家伙与土匪是单线联系,坏极了,就地正法是完全必要的。这支武装后来加入了革命纵队,而没有投向土匪司令,不是彻底说明问题、不是一个历史明证吗?”质询无法继续下去。
“历史明证?”我脑海中长期萦回着这四个字,疑虑难消。某个夜晚,那是许久之前了,我刚刚睡去不久,就被长发披散的洛珈惊醒了。她满脸惊慌的样子,额头泛着冷汗。我坐起,扶住她。她连连说:“对不起亦衔,我做噩梦了,不,也不是噩梦,是跟妈妈吵架了,我在梦中哭了一场。”我安抚她,发现很难。她以前从未这样。我让她喝点温水,躺下安静一会儿。她一直叹气,说:“幸亏是个梦,我对自己的粗暴感到难过,如果真的这样吵,我会愧疚一辈子。”她说梦中自己站在一棵大银杏树下,手里提着一只大柳条箱,旁边站着那头温顺的小驴。她和它在等母亲。等了许久门开了,母亲出来,手里是空的。她扯上母亲的手问:“你什么都没带?你不是空手来的啊!”母亲说:“我不能跟你走,我已经是他的人了。”她跺脚,强拽母亲的胳膊,将瘦弱的母亲拉倒在草坪上,可母亲的一只手死死揽住银杏树,不愿离开。她怒斥母亲:“你听到枪声了吧,他们一伙杀了那么多人,那是父亲的战友。你嫁给了双手沾满鲜血的人。你天天被他欺辱,还给他生下孩子。你不觉得可耻吗?你对得起父亲的在天之灵吗?”她的哭叫让旁边的小驴害怕了,它全身战栗。母亲还是不走,回头看着那幢大宅。接着几个窗户全亮了,那个人被惊动了。梦就在这儿惊醒。洛珈说一切像在眼前,太吓人了。
现实中的洛珈并不恨继父。我知道她和那个老人已经和解并结下了友谊。她承认那是一个好人。“一个如此经历者最后所能成为的最好的人”,她说得有些别扭。但我明白其中的深意。嗜血的年代,参与者、胜利者和规划者,毕竟都老了,爱上了一个柔弱的美丽过人的女子。迟来的一段婚姻改变了他。他更加嗜酒,把肝喝坏了。女儿相信这个人的借酒浇愁,是因为心里积压了太多无法言说的罪恶,自己的和他人的。我想事情十有八九是这样:他面前的一双母女美到了极致,这种美在光天化日之下惊吓了他。最后是垂死的老人,是一手护住肝部忍着阵痛,轻轻呼唤亲人的老人。
我的回忆文字将首先从外祖父写起。他的事业及传奇般的行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母亲和外祖母的命运、父亲的命运,甚至是我的命运。这样一个重要的家族角色竟然是我从未见过的人,可以说要多遗憾有多遗憾。可我自小就听关于他的故事,是最熟知的人之一,我觉得离他很近。爷爷和奶奶同样早就逝去,我也没有见过。但那两个本该十分亲近的形象却相对模糊。在母亲他们的讲述中,奶奶没有什么篇幅,而爷爷多少有一点,只不过是几个场景,就像一部黑白影片的几个闪回。外祖父、父亲和母亲、外祖母,他们才是主角。最后一个主角是我,我从出生的海边丛林走到南部山区,往南再往南,最后又返回半岛。我在半岛流浪,直到长大。这是烦琐曲折的血缘的故事、人的故事,可是就连我最爱的人都不知道。她究竟为什么失去了好奇心,让我费解。我的一位朋友听到他人谈起苦难就说:“就那点事,说个没完。”他表达了厌烦。可我想说:什么才是苦难?鲜血那么廉价?死亡可以漠视?一句话,他人的历史一定与你无关?不,他人就是自己,往昔就是今日。你可以冷漠,我可以言说。
我与那个大个子体工队员见面的事传到了老科长的耳朵里,他好像特意在下班的路口拦住了我,抚弄一下所剩无几的头发凑过来:“伙计,听说又交艳福了?”我不知他说什么,有一种本能的厌恶和慌张。“有人见那女的了,嗬,水汪汪的大块头,你伺候不了。”我这才知道他在说什么。“这就是单身汉的优势了,不少人明里暗里打你的主意。没人比你再狡猾,住小屋闹单身,光棍一根,看着让人可怜,实则一抓就是根本。”“什么根本?”“女人和职位。”“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他一边摆手一边后撤:“明人不说暗话,咱们走着瞧。别人看不懂你,我懂。老弟,赶空儿喝一杯吧。那天在我外甥那儿真来劲,起码有两个绝色娘们儿。”
我以前好像在哪里听过这样的说法:如果某一天遇到一个不吉祥的人,那么接下去就会诸事不顺。果真这样。还没走到楼梯口电话就响了,是圆圆的催促:“它已经搅得我快要崩溃了!快来吧,反正离我不远。”我把这事全忘了。我想上楼放下提包就赶过去,晚饭前将此了结,但最后一刻还是心有不甘:“再找找同科室的人吧,人多更好。”“那不成,别推辞了,赶紧吧,你总不会是见死不救的人吧?”我当然不是。迅速进门放下东西,洗一把手就匆匆外出,差点与邻居撞个满怀。我还是第一次去圆圆的住处。老旧的机关宿舍,树木又高又密,与洛珈那儿相似,只是楼房更破一些。我爬上三楼,最顶层,按照她发来的房间号码,轻轻敲门。
出乎预料的是屋内情形。我在屋门打开的一瞬惊呆了。里面灯火通明,香气四溢,整个室内装饰得太过奢华和俗气。主人头上扎了个彩色布结,像兔子精。口红太浓,描了眼影,穿了类似水手衫那样的横条针织品,一对乳房过于突出。我闭闭眼,想适应一下炫目的灯光,咕哝:“老鼠。”她皱着鼻子笑了:“你最上心的就是工作,名不虚传。”我只想早些动手干完,一进门就四下端详。大约有两间半,贴了壁纸,雕花双人大床,还有一个由小鸟报时的挂钟,旁边有几张放大的写真照。天,她年轻时这样艳丽。她的目光随我移动,说:“那时候,哼哼,你在哪里?”我在哪里?我在学校。
这皇宫娘娘似的小居所让我很不舒服。一点窸窣的声音都没有,根本无从下手。她上唇顽皮地翘着,喊:“先吃东西,不急的。”说着两手推几下,隔壁的门开了,原来是个不大的餐厅,里面已经摆好了杯子和雪白的餐巾。我说回去吃,她不高兴了:“你就陪我吃一口又能怎样。”我给推到了桌边,坐下,但身子不太正。她倒下无醇饮料和红酒,端过紫白红绿四色糕点。出于对这种花哨食物的好奇,我捏起了一片。真的有些饿,连吃三片。她高兴了。她离得近时,我发现这张脸庞已经流失了很多胶质,脂粉下出现了细皱。作为一位资深少女,让人怜惜。“我这儿随时都有吃的东西,你为什么还要自己凑合呢?”她那上下移动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能讲讲保持好身材的秘诀吗?”我站起来:“怎么才能找到它?”她这才想起今晚的要务,马上把食指竖在嘴上。
这里好像没有其他动物。圆圆说这家伙太狡猾了,也许是灯光太亮?说着把所有灯都关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们大气不出。“你在哪里?”她小声问着,摸到了我的脸,“你在这儿。”我在这儿。我摸墙上的开关,却触到了十分蓬松的什么,“对不起”,我想摸到一扇门。可她总是在我的手能够触及的地方。好不容易打开灯,我发现她坐在地毯上,正擦着双颊的泪水。我有些慌。她说:“你虽然摸了我,但我并不生气。”我再次说:“对不起,那不是故意的。”“对,都不是故意的。不过,”她落落大方地站起来,抹抹泪水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说:“是的!”
那个夜晚留下的后果之一,就是她频频打来的电话。太能唠叨了,以至于我想将这个号码拉黑。女上司说:“上班时间不要总接电话。”她自己却会花上一个小时电聊,笑得两肩抖动。不过网络和智能手机对她的困扰也是真实的,让其充满忧虑:“刚打开一条时政要闻,紧接着又跳出性爱镜头。没完没了。下流视频,谣言,推销商品,年轻轻的小姑娘讲什么‘性生活十大好处’。她懂什么?”女上司愤怒地、不屑一顾地质问。我沉思良久,点头:“良莠不齐,害莫大焉。正看一条公文,荒唐的链接又来了。二者反差太大,极不利于贯彻工作部署。”“有的图标是两个裸体!为什么不能令行禁止?”她更加愤怒。我无法回答。这可能是世界性的难题。荷尔蒙不是好东西,不,它是不可或缺的某种物质,但也有个剂量问题。显而易见,下一步,这个世界的道德家和顶尖科学家需要联手,处理最棘手的人类难题。我承认,自己被它长期困扰。
圆圆的电话不再提那只大老鼠。它或者离去,或者死去。它会不会因为孤独和悲伤而死?当深夜失眠时,我真像一只大老鼠啊。我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洛珈的居所,窸窸窣窣,偷听和窥视,在她躺平时伸出多毛的前爪按她一下。她也许并不厌烦这样的一只动物,会将其藏在屋内。
洛珈进入金融业后明显变得忙碌。这不令人担心,我最怕她变成标准化的女强人。那样的女人只是缺少胡须而已。好在我的爱人绝非如此:她会在约会时加倍补偿,只为了灵与肉的双重亏欠。她柔软的双唇从我的额与颊浅浅蹭过,不说“抱歉”之类,而是紧紧相拥,是那种无法抗拒的书面语。我们分别携来的鲜花插入同一水瓶,散发出清纯的香气。我像她那样尝试使用书面语,可总是有些蹩脚。没有办法,这种时刻只一个行家里手就够了。分手前,她把那件小肚兜似的睡衣细细整饬,我知道该回自己的卧室了。
“下周吧,如果可以请假,我们就一起去山上为父亲扫墓。”她看着我。我说:“一定。我无论如何要去。”
周末到了。一直没有等来洛珈的电话,却等来了挚友余之锷。他把车停在公园附近的停车场,然后直奔我的宿舍。“啊啊,傅老兄,这才是我们说话的地方啊!我一登上楼梯感觉全来了!”我扳住他的肩膀:“是啊,寒碜的记忆全来了。不过那时几瓶啤酒就满足了。”余之锷端详这套小屋,啧啧称赞。“怎么了?”我问。“‘一箪食一瓢饮,回也不改其乐’。了不起。瞧瞧我们身边吧,只要有了一点钱,或者借上几个钱,也要住别墅开豪车。庸俗的人最空虚,智者从不这样,因为他们有更多的大问题需要关心!”我同意。不过我还是强调:“我绝不是什么‘智者’。”
我们看着墙上的一幅“访高图”。他仰脸品画,叹息,搓手:“他只画同一个主题。见不到画中的人,隔空喊话呢。”是的,“高人”在另一个时空,网络时代把人的差异进一步抹平,要产生一个“异人”更难了。再就是,那样的人真的走到跟前,我们也认不出来。有人对那些特异的禀赋和性格总是入迷,有时会放下一切去寻觅他们,对这种事天生敏感。“异人”会满足我们的想象,让我们在活生生的奇迹面前认识人与人的不同、人的各种可能性,更有我们的盲角和误区、我们的平庸。我想告诉之锷从少年到青年的一些经历、所见所闻以及永不满足的好奇心。我曾为一个天才少年的传闻而翻山越岭:这个少年能够望着星星一口气说出成串的妙语,无停顿无间歇无病句,接连说上几个小时;我在一条大河边上见到一个穿黑色短裤的中年人,他能够挥手断石;我还在山坡上遇到一个穿粉红抿裆裤的姑娘,她能听懂羊的话;我的一个朋友和水塘中的鱼交流无碍,经常伏在水边说话,分手时鱼群一齐跳起来道别。这都是真的,是我亲眼所见。
“不过,究竟怎样才算真正的‘高人’和‘异人’?”余之锷认真起来。他认为作为一个严格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形容词去使用,还需要更加严谨。特立独行也许比身怀绝技更重要,因为那关乎心态和品质、自我恪守。一个人的刚正不阿,不随俗见的坚持和洞悉、勇气和心智,大概是“异人”的核心内容。我说:“可不可以这样说,‘异人’是拥有自我的人,他们不在潮流之外,也不在潮流之中,而在潮流之上。”“好的。请说细发一些。”我指着“访高图”上影影绰绰的小人儿:“他们避世独处是因为要思考和处理复杂的内心问题,但并不意味着糊涂。跟随潮流是俗众,淹没潮流会丢失,而在潮流之上,就会有更开阔的视野,那才是‘高人’。”余之锷许久没有说话,沉吟道:“是的。我想是的。”
他说半个月前又去了一趟半岛,去了朋友的那个河湾和山峦。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他要打理多少公司的事情,几百个员工吃喝拉撒,开辟新旅游线,融资与合作。“每个企业都有资金链的问题,近期垮掉的几家公司都在这方面出事了。不过再忙我还是去了那里,待了三天。”他伸出敷了创可贴的左手,“我参加了采栗子。我跟那头叫‘小灰’的小驴成了朋友,我们依依不舍哩。”他特别说到了新结识的一个人,那是朋友的好友,因为常到山里采药就熟悉了,“他叫何典,笔名‘何俚嫣’”。他将几个字写下来,我觉得有点怪。“他是医生还是作家?”“都不是。会治病,偶尔发点学术文章。朋友讲了不少他的故事,我想这个人可能就是一个‘异人’。”我被吸引了,细细问起来。“看上去很普通的样子,衣着朴素,五十多岁,话不多,长得黑苍苍的,听觉不敏。不过相处时间一长,又会觉得他既专于个人世界,同时又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毫不隔膜。他独处的时间很长,却不避世。他常常在山里待上很久。我的朋友总爱邀他住到山顶,还专门为他搭了一座草寮,里面有床有书,还有一把古琴。朋友对‘高人’‘异人’有相当概念化的理解。人家何典不会弹琴。”我笑了,记住了一个名字。
苏步慧怎样?我很想见到她。余之锷说妻子干一行爱一行,当下成为公司最忙的管家婆。那个合伙人兼董事长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说人这辈子娶了这样的女人一定幸福得要死。“他问我是不是这样,我说要死也一定是感时伤世的缘故,而不会因为幸福。不过我真的很幸福,我是指婚姻。”我想这一对夫妇的情形应该让洛珈知悉:朝夕相处未必厌烦,深刻的爱情也不会陈旧。
余之锷要告辞了,临走前提出的一个要求使我吃惊:安排洛珈与他们董事长会面。我以为听错了,没有。“董事长得知你有个了不起的同学,外号叫‘女王’,是个手眼通天的人。”
我费了好大劲儿才使自己保持了波澜不惊的模样。我在紧张运思,消化和处理他的这番话,分解其中蕴含的复杂信息。“女王”?想起来了,在德雷令那个晚宴上听过同样的称谓。“手眼通天”?这怎么可能?她不过刚刚转到金融界,而且学非所用。我有点茫然。我在挚友的目光下无可逃避,只能如实回答:“是的,同学。不过谁知道她愿不愿和生人见面呢。我和她也不常见。”我没有说谎。余之锷轻松下来,说:“只是他的一个想法,你试试吧。他被称为‘小诸葛’,也是人精。我在公司里其实是个多余人,我老婆的作用也比我大,她敬业、热情,你知道她很单纯,团结凝聚员工的能力超一流。所以董事长更重视她。对了,她在女员工里看好了一位,想介绍给你。”我无心听题外话。
这一夜失眠了。奇怪的是想得最多的是那个河湾和那个“异人”,而不是挚友相托之事。黎明时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一个浅浅的河湾戏水,身边是一丛香蒲,只腿独立的鹭鸟在一旁观望。醒来长时间看着天花板上陈旧的水渍,那图形仿佛是一个穿戴古代服饰的老人。我想如果有机会也要去一下河湾,换换空气是必要的。每天辗转在公文里,一周的时间眨眼就过。想着挚友和一帮山民嘻嘻哈哈敲打野栗子的场面,有些眼热。因为起得晚,早餐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匆匆打开手机:老天,一长串未接电话,还有长篇大论或短短几个字的来信,各种消息和图片。这些如果悉数浏览并挑几个回应,起码需要半天时间。网络时代的人相互扰烦:我不清净你也别想安宁。可我已经备好了一沓方格稿纸,用以完成那部重要的家族史。铃声刺耳,是女上司,我马上集中精神:她在加班。有些事情要处理。我说马上赶到,对不起,昨夜睡得太晚。
原来几份急用的材料要修订,足有两万余字。完了,这个周末。女上司已经用红笔在打字稿上做了几处标记,端着杯子站在一旁:“你近来好像有些分神。该理发了。单身男人必须每天洗澡。”“对不起。”我这才想到昨夜入睡前没有洗浴。她有洁癖而且嗅觉特敏。“你这种人常常有一股硫黄味儿。”我有些吃惊:“这是怎么回事?”“这得问你自己了。”她吮着杯子,“能量总会转化。瞧头发油脂多旺。要知道,火药的成分就是硫黄、炭和硝。”她为自己的幽默而得意。我吭吭哧哧埋头干活,用力划掉多余的字和词。我的心里确实常常装有一团火药:在一个必须克制的环境中收敛和伪装,保持一脸的温文和庄重。可是长期运动生涯中形成的发达肌腱,特别是粗壮的三角肌是无法掩饰的。我处于比较敏感的位置,所有锋芒都要收束,“夹起尾巴做人”,她多次善意提醒,用心良苦,眼睛里充满默契。有一次机关内部座谈会上,我发言超时且声音响亮,逻辑清晰。她事后找我谈话:“观点是对的,不过要注意‘谈锋’。瞧瞧有人木讷讷的,更让人放心。”她说的“有人”就是最有力的竞争对手。从那以后我就有了一种期期艾艾的样子,腰也弓了,好像正被什么疾病所困,衰弱到手无缚鸡之力。这作为一种姿态和习惯也带到了另一些场合,在朋友和熟人的聚会上,我的欲言又止和蔫蔫的样子引起了他们的关注:“怎么了?感冒?不舒服?”
私下里我已成为机关第一帅哥、无可争执的钻石王老五。圆圆有一次在通往食堂的小路上笑嘻嘻地截住我,很快谈到了那个女体工队员,做个吓人的样子:“敬而远之就对了。没有金刚钻就少揽瓷器活。你适合正常的姑娘。不过都知道你被霸占了,干着急也帮不上忙。”我的血冲到了脑门:“谁能霸占我?”她马上笑了:“就是!我对那些人说,人家才不是,我敢保证他是个‘童男子’!”我的火气更大了:“你凭什么保证?”由于气愤,手中瓷钵里的汤溅出了一些。我头也不回地离去了。在以性为燃料的现代生活中,已届中年的“童男子”成为笑柄实属必然:一个人如果处于性的边缘,也会成为生活的边缘。如果不甘沉沦,就奋起直追吧。我直追的目标只有一个,而这在许多年前的干草垛旁就已经确定了,并将终生如此,矢志不移。
我一次次想到了流浪之路。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但愿人生的大麻烦全都成为过去,一切到此为止。不说那些朝不保夕的饥困和恐惧,只说坎坷关节上她们给予的友爱和援助,就让人热泪盈眶。我那时是个破衣烂衫的少年,芜脏的头发被宽容大度的女性伸手一理,就会流下感激的泪水。那时我野性未消,带着三分惊惧和七分警戒,高挺的鼻梁下是刚生出的一层唇绒。长长的跋涉之后,如果能有一个散着香气的干草垛子多好。我关于女性的爱护和大大小小的冲突,将来如何书写,将考验自己的诚实。如果一个人懂得感恩,就应该更多地写到爱和被爱。记得在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曾有一个女子愤愤地质问:“你有什么了不起?你就没有被人狠狠地拒绝?”一番话醍醐灌顶,说得太对了:到现在为止,我更多的不是被爱慕,而是被拒绝。我是一个懂得感恩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也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人。这一切,我都会在自己即将动笔的家族回忆中做出准确无欺的交代。我会记下亏欠,记下伤害,也记下慷慨。有人背后中伤,说我是一个被压抑的好色之徒。仔细想了想,不是。我不过是迷信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