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生,其实,都不是对喜欢事物的追求,而是对不喜欢事物的远离。我早已不再规划人生。你想过没有,为什么我们批判计划经济,却又那么热衷于计划人生呢?
少文老师: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临近毕业了,突然觉得好茫然,不怕您笑话,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每天看着周围的同学都在拼命地投简历、找工作,心里就特别的焦虑。您能不能给我的就业方向提供一些建议?
——李治
李治同学:
就业方向,提点建议?可是,你问我,我问谁啊?!
连你自己都不清楚你喜欢什么职业,外人又怎能了解呢?
德肖维茨在《致年轻律师的信》里有一段话我非常赞同:“提建议是一件冒险的行为……大多数建言者只是在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一切建议,至少是其中一部分,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提建议者的自传性质。”【1】因此,现在的我,对于批发性的建议,已经越来越谨慎了。
我能说的,只是我的个人经历。仁者见仁,淫者见淫。千万千万,别把视角当世界,别把启发当结论。
金玉良言,人生指南,是聊天不可承受之重。
你必须听完就忘,我才敢开口建言。
有两件事情影响了我的职业选择。
大二的时候,当时已经在地方电台小有名气的我接到台里一个采访派出所的任务。那天,采访结束后,所里领导请我们喝酒。时隔多年,细节都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六点钟进了餐馆,十几杯酒下肚,不胜酒力的我就趴在桌子上几乎不省人事,只隐约感觉同事继续和他们推杯换盏。中间我醒过一回,烂醉如泥的我发现眼镜框已经被自己压弯,而时针此时已经指向凌晨一点,桌上的人似乎又换了一拨,我才隐约意识到,这应该是当天所里的第二场应酬。接下来,我们又被带到了一个洗浴场所,我就在更衣室里一直睡到活动结束。
走出洗浴城的时候,酒也醒了大半,时间是凌晨四点多钟。街头已经飘起鹅毛大雪,辞别同事和所里领导之后,不知道该去哪里的我,漫无目的地进了一家通宵录像厅,躺在空无一人的沙发上等待黎明。
那天晚上,又冷又饿的我,想了很多很多。
在此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这一夜,我无比清晰地知道自己绝对不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人生就像一场答卷,很多时候,对正确答案并不确定的我们,需要通过对错误答案的不断排除才能发现最终的真理。
第二天,我在日记里写:
我宁愿回答学生一百万个问题,也不愿意对领导点一百万次头。
我不希望自己的身边围绕的,都是一群真的敌人,和假的朋友。
苏力对大一新生说,要发现你的热爱。
我对大二的自己说,要发现你的不爱。
另一件事,就是2001年的“9·11”事件。
在此之前,我一直都有做沃尔特·克朗凯特的雄心,也自信拥有成为白岩松的天赋。
直到那两架飞机撞上世贸大楼。
那天,正读研一的我,和室友一起从宿舍的黑白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我清晰地记得自己获知这条新闻后的第一反应:惊讶,然后是暗爽。
可是很快,我就开始反思,自己是否具有成为一名优秀记者的潜质,我是否真的如自己所想的那样适合这一职业?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对于这个将要深刻影响未来世界格局和走势的特大新闻,我的反应仅仅是惊讶而非震撼,我不具备新闻记者最起码的敏锐;其次,对于几千个无辜生命瞬间丧生这个巨大的人道灾难,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暗爽,我不具备一流新闻记者所应具备的最起码的悲悯。
除了一流都是末流,如果我欠缺了从事一个行业所必需的情怀和技能,我又凭什么说自己能够在这个领域做到我所期望的高度?
当我还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的时候,这件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不擅长什么。
李治同学,讲了这两个故事,我不知道你听明白我的意思没有。
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梦想在前方引领着我的人生道路,很多时候,我都是通过不断排除一些选项才走到今天的。我的幸运,不在于我知道自己喜欢和适合什么样的工作,而在于我知道自己不喜欢以及不适合什么样的工作。
小的时候,我们对于理想的表达都是肯定句式。例如,“我要成为一名科学家”;又如,“我要成为一名艺术家”。
可是,后来我们猛然发现,曾几何时,儿时所有的梦想,随着我们的成长,不经意间都变成了否定句式:“老子不想在这里待了!”“我不想再伺候这帮人了!”
大部分的人生,其实,都不是对喜欢事物的追求,而是对不喜欢事物的远离。
我早已不再规划人生。你想过没有,为什么我们批判计划经济,却又那么热衷于计划人生呢?
“你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样的工作,那你知道自己不喜欢做什么样的工作吗?”每每遇到学生的咨询,我都会这么反问。
得到的反馈往往让我十分后悔,对方像又发现了一个更大的困惑,脸色更为迷茫。
“都还行,没有特别喜欢的,也没有特别不喜欢的。”
不知道去往哪里,也不知道绝对不去哪里,有人面对的是“十字路口”,而更多人面对的却是“米字路口”,甚或是更多选择。
人生,就如一道选择题。除非复习到位,答案往往模糊不清。
不知道选什么的时候,排除法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是幸福的上限,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是幸福的下限,可如果两者都不知道,理想又何处安置呢?
所以,发现你的不爱。
【1】参见[美]艾伦·德肖维茨:《致年轻律师的信》,单波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