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思想的追求不是深邃透彻,而是直击人心。没有枯燥的专业,只有枯燥的人,没有浪费时间的事情,只有不善于转化的思维。
少文老师:
开学了,我对法学课程充满期待,但几周课上下来,发现法学并不像当初想象的那样有趣,老师好像备课也不太用心,很多观点在我看来,都比较随意,有的甚至根本不能成立。我们完全感受不到法学的魅力,所以大家都开始不太听课了。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老师的问题,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常林
常林同学:
老师不愿教,学生不想学。很普遍。
原因也很简单: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没有把课堂看作一种知识生产机制。教师往往认为,教学是为他人,而科研才是为自己;而学生也普遍认为,学习就是为了考试,而不是为了求知。
这两种观点都值得思考。
可能是由于个性的原因,我勤于读书,却懒于笔耕。这样的人,虽非大器,但也只能晚成。
很多人告诉我,有了想法要尽快写成论文。要么出版,要么死亡(publish or perish)。可我总是麻痹自己,只有思想贫乏的人才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思想。
语言有天才,而思想没有。所以,读文学,要看作家早期作品,而读哲学,则应关注作者晚年著述。
我一直以来都偏执地认为,一切不能还原为口语的思想都是伪思想。
我对思想的追求不是深邃透彻,而是直击人心。
用苏力的话说,就是我不追求让人读不懂。
在我的私人阅读史中,对话类作品和口语类作品占了很大的比重。因为只有这类作品才会省去烦琐的引证和考据,直接呈现其思想的骨干。
事实上,历史上的确也有很多经典著作,就是授课内容的文字稿。
例如,福柯的《必须保卫社会》就是他在法兰西学院演讲的文字稿。
布莱克斯通的四卷本《英国法释义》是他在牛津大学讲座的文字稿。
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性质》是作者为了纪念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一位已经去世的毕业生阿瑟·p.麦金斯特里而作的一次演讲的文字记录。卡多佐为这个演讲准备了一年,但他不确定会有多少人对这一话题有兴趣,因此仅仅安排了一个专门进行讨论的小教室上课。但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于观众的不断增加,最后演讲不得不改在了耶鲁大学最大的讲堂里进行,并最终形成了我们所熟知的那本经典著作。
你看,课堂教学同样可以成为知识生产的机制。身为老师,大可不必把教学和科研看成一对彼此矛盾的关系,认为教学工作挤占了自己大量的科研时间,甚至用机会成本来衡量教学工作对自己学术生命的影响。换一个视角来看待世界,其实没有这么多矛盾。
学生也是一样。
很多人都对诉讼法的学习提不起任何兴趣,我还记得日本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谷口安平在《诉讼法乃实体法发展之母体》这篇文章中提到,在日本,“民诉”被学生戏谑地称为“眠素”。可见,这是个世界性难题,似乎是学科性质使然。【1】
就像你们,哪怕对刑事诉讼法毫不感冒,哪怕对我的观点全不赞同,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你已经开始学习这门课了,既然你已经坐在教室里了,不妨就换个角度看待这门课程。
当年布莱克斯通在牛津大学任教时,尽管当时已经名气很大,很多学生慕名而来,学习他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但其中有一个学生对布莱克斯通就是不以为然。不管老师说什么,这个学生都要想方设法批判一通。结果期末结业时,其他同学都在背诵老师的课堂笔记以应付期末考试,但只有这位同学把在课堂上所记录的对老师观点的批判整理出来出版了。
这本书的名字叫《政府片论》,副标题就是《对布莱克斯通政体学说的批判》,而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后来为我们所熟知的杰里米·边沁。
你看,换个视角看待你们所要学习的任何一门学科和任何一个老师,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感受。即便他讲得真的不好,只要善于转化你的情绪,哪怕是不满也可以成为另外一种知识生产的机制。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边沁同样是布莱克斯通培养出来的优秀学生。
没有枯燥的专业,只有枯燥的人,没有浪费时间的事情,只有不善于转化的思维。
我是老师,你是学生,这封回信是对我们彼此的提醒。
【1】参见[日]谷口安平:《诉讼法乃实体法发展之母体》,载[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