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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角流年 石枕

第四章 阳光的褶皱

有一类人,在命里似乎总有一道一道迈不过的坎,一次一次不幸的遭遇等待着他们。他们几乎用一生的精力,努力去摆脱困境的缠绕,但困境如同潮汐一样,退去了一波,又涌上来一波,永不停歇。抗争的人,要么放弃了抗争,被潮汐所吞没;要么继续抗争,但伤筋动骨,筋疲力尽,体无完肤。

石枕

不知是哪一年,一个关于教师下放农村的政策下达,母亲不可避免地被排上了号。学校原本是把母亲派往金龙乡的,因为父亲还在金龙中学教书。但母亲坚决不从,她知道在乡下生活,远比城里艰难得多,何况她还要养育我和两个弟弟。她只好选择到外公所在的生产队里做一名菜农。毕竟,那里与原住地近一些。

外公是我们几个孙子唯一能见到的祖辈。外婆、爷爷、奶奶早在我们出生前就去世了。

我外公的家就住在城南唯有的一条街——利民街里。外婆已谢世,所以外公一个人独住。那间房子,也是一间简陋的茅草屋,屋门前就是街道。直直的一条街,东西走向,就在丽江边上,与对面河的龙江街遥遥相望。

从朝阳小学到利民街不远。从学校出来,往西走400米,穿过谷扣村的村民自留地,上了公路,往南走过县城唯一的大桥——龙州大桥,就是利民街了。全程大约就20分钟。

严格地说,龙州大桥已属第二座桥。往西大约500米,早在100年前就建有一座铁桥,那是当时的广西都督陆荣廷及其内弟——广西巡防师师长谭浩明一起倡议兴建的。桥始建于1913年,是广西最早的公路铁桥,成为龙州城南北之间互通的唯一通道。据史载,通车典礼的那天,为“固基”和“驱邪祛秽”,以“祭”新桥,师长谭浩明命部下抢来两名穷家少女,吊死桥头,其情景惨不忍睹。1931年3月中旬,龙州起义不久,桂系军阀趁红八军主力分赴各地剿匪之机,出动大军五千多人分三路从东、西、北三面进犯龙州。由于龙州南面临江,丽江河上唯一的一座铁桥成为红军阻击桂军的有力屏障。但因寡不敌众,红军400多人全部壮烈牺牲。

可惜,铁桥最终被炸断了。

先是1939年4月,日本军第一次进犯龙州时,用小钢炮炸烂了桥面。1944年10月,日本军第二次从南宁地区向左江地区进犯,时任国民党守军的133师师长、白崇禧的外甥海兢强惊慌失措,在敌军远未到达之时,竟下令通讯排提前炸毁铁桥。仅仅运行了31年的一座桥梁便如此草率和狼狈地寿终正寝。余下的残骸,在1958年全国大炼钢铁时全部被拆卸炼铁,如今只看到两座斑驳陆离的桥墩。

当母亲带着我和二弟、三弟来到外公家落脚时,外公始料不及。外公家很窄,只有一间用木板围起来的卧室,里面有一张床,其余为厨房和客厅。其实根本就没有厨房和客厅之分,两处都是相连的,空空荡荡,无甚摆设物。如此环境,实在没法安置我们母子四人,母亲只好带着两个弟弟到街上的亲戚家住,让我跟外公做伴。她白天出去做工,只有在午饭和晚饭时我们才在一起。

我从来都没想到,我们一家与外公所在的那条利民街会有什么瓜葛。我们一直住在学校里。这所学校远离城区,故而僻静,单纯,也无聊。我们突然一下变成了“街上崽”,能与街上的孩子们尽情地玩耍,我感到十分快乐——如果这也算快乐的话。

当年,外公肯定估计错了。他们逃亡越南海防不成,回来没几天,龙州便解放。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8月,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据此历时三年才完成了土改工作,划定了阶级成分,将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列为革命的敌人、打击对象,1957年之后将他们合称为“四类分子”。我外公就戴上了“四类分子”的帽子,在利民街的生产队里劳动,以挑粪为业。

因为血缘,我和外公意外地生活在一起,而且充满了新鲜。每天晚上才九点多钟,他就要我上床睡觉。若是冬天,他就更早地叫我上床,目的是给他暖被窝。而他睡之前,就坐在客厅太师椅上,边抽烟,边和隔壁那个拉马车的阿公聊天。他们之间的墙壁,都是用木板隔的,彼此打个哈欠,都能听得到声音;划根火柴,也看得见光亮。他们聊够了,外公才上床,我也睡着了。第二天早上五点多他就悄悄地起来,挑起粪桶出门去淘粪。出门前他已经把昨晚的旧饭煮成粥,留给我吃。我吃了,就到江北的朝阳小学上学。

外公有一头银白的头发。无论何时,都剪成小平头。他上街,总有些小孩见了他就喊“白头翁!白头翁!……”他就笑呵呵地应答,他已经忘记了他是“四类”的身份,若是碰到恶意的取闹,他就不去理会,快快地走过去。

他收工回来,就会很认真地摆弄他的晚饭;每个晚餐,不管有菜没菜,他必定喝上二两酒。吃了饭,他就坐在太师椅上,一根一根地抽烟,等天黑。他睡觉时,每次都从床头拿出一顶黑色的无檐礼帽,戴在头上。他的睡姿永远都是仰姿,身体总是笔挺笔挺的。他的枕头很小,硬得像块铁,外表是用一张报纸包着,时间久了,表面已经油光发亮。

我曾经在床上玩耍时不小心被那枕头角磕着,头上起了块包,所以对它十分好奇,我曾翻动过,感觉又沉又硬,并且有一种透心的冰冷。别人的枕头都是棉花做的,既软又轻;我也曾见过一些老人的枕头,至少也是木枕或瓷枕,外公又沉又硬的枕头是什么做的呢?

外公家徒四壁,没什么物件让我感兴趣。但唯独这枕头能让我产生想象,让我经常有要揭开其中奥妙的想法。

有一天,趁他不在,我趴在床上,一层一层地打开了报纸。我渴望那是一个百宝箱,里面藏有很多的宝贝,比如白银,黄金,或者铜钱。报纸在一层层揭开的时候,里面流出了一些粉末。报纸终于全部打开,是两块叠一起的青砖头。

包得严严实实、无比神秘的东西原来只是砖头!

我当时就想,外公的枕头为什么不用棉花做呢?

利民街南面有一个法国领事馆。原先是清末时期中法两国为修筑龙州至越南同登铁路而建设的配套建筑——火车站,建成于1896年。法式风格,两层,内部的楼梯、栏杆、门窗,均用龙州的百年蚬木做成。但后因双方在铁路轨距争执的原因,铁路没有建成,车站就失去用途。1908年,法国将驻龙州领事馆从原设在水口河与平而河交汇处的篓园角迁至空置的火车站,成为广西第一座外国领事馆。当年,在对讯督办署工作的外公因公干,常常来往于领事馆,与法国人接触多了,学会了喝酒,后来竟然嗜酒如命。但那时,哪能天天有下酒菜啊。偶尔有一顿豆豉焖排骨,那都是外公亲自做的,味道正,色泽好。动筷之前,外公就向我和二弟交代(三弟还小,吃不动),吃完了肉,千万不要丢了骨头,必须交给他。我以为作甚,后来才知,他把我们吃剩的骨头,全都装进他的碗里,就着酒,重新再啃一遍,属软骨的咬碎吞下,有骨髓的咬破吸干,咬不动的也要吸尽了肉汁才丢弃。有一次,我将平时从垃圾堆里找到的牙膏皮、铜线、鸡毛鸭毛给龙江街桥头下的收购部卖了,得了一毛五分钱(我每一次不管卖什么东西,有多重,得到的款项都是一毛五分钱),交给外公。外公立即叫我去买回一毛钱的木薯酒,五分钱买一个牛耳饼。回到家,外公将饼分成三份,一份留给他自己,另两份给我和三弟。我们坐在饭桌前,他左手抱着三弟,右手拿饼块,啃一小口,放下,拿酒杯,喝一口,当场就把那一毛钱的酒就着牛耳饼喝了。当时我十分得意,我那一毛五分钱,就让我们祖孙仨饱餐了一顿。

吃完了饭,都是我洗碗。当收拾到外公的酒杯时,我就停顿下来。他的酒杯,就这么一个,口大底小,呈倒三角形,大约能装一两酒。用得久了,没有认真清洗,杯子里已结上一层茶色。见外公平常喝酒喝得有滋有味,我也想尝尝酒到底是何种味道。我把酒杯倒扣过来,往嘴巴里磕,往往都能磕出一两滴酒来。那两滴酒还没流进喉咙,就在舌面上化开了,有点苦,还有点辣。但我竟然很快就习惯这个味道。

我后来也嗜酒,酒量惊人,也许跟这有关。

外公没什么朋友。他那身份,没人敢跟他做朋友。偶然他会到对面一个老汉家里聊天,一回来,就会被我母亲骂:你去别人家干嘛,你这样会影响人家的。有时母亲用旧报纸包衣服之类的东西回来,刚放下,外公就把报纸拿走,坐在门槛上,戴上老花镜读。母亲一见,立即火急火燎地去抢:你想害我啊!你是“四类”分子,怎能读《参考消息》?

倒是有个人,可以随随便便进出外公家。他和外公年纪相仿,头发也花白了,但个子稍矮,背还有点驼。夏天里最爱穿运动褂,有时是蓝色的,有时是白色的。进门之前,他先把肩上的一担粪桶放下,然后声音朗朗地笑着进来。他跟谁都打招呼,包括我。外公和母亲都很热情地回应他。但他说的话我听不太懂。有点像普通话,也不全像。但当时我就知道,他肯定是个外乡人,因为在我们这里,没一个说他那种话的。

他和外公聊了一阵,外公就把烟蒂一丢,到后院里也挑出一担粪桶,和他出去了。

那时是下午四点多钟。我知道,他们是在出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