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书隐隐感受到,何砚和lost身上都有一种相同的气质和魅力,都在深深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靠近,想要迫切探寻,一探究竟。
何砚怔了下,眼底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就在郁书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才缓缓说道:
“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他眼神微微空茫,好像陷入了回忆,又好像在追念着什么。
“他当初背了把大提琴,来到宿舍也不说一句话,只是在默默地抚弄着大提琴。
那天夜里,他一个人坐在阳台外边拉了一晚上的《g弦上的咏叹调》。”
说到这里,何砚顿了顿,微微笑了一下,“全宿舍都觉得他在扰民吧,毕竟谁大晚上拉大提琴呢。”
郁书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声音欢快,“没想到,lost对音乐这么痴迷!”
“是啊,他好像本来就是为音乐而生,为艺术而死的人。”
何砚纵目远眺另一边碧涛万顷的海面。
那悠悠扬扬的月光和涛声,好似正在演奏着一场西欧中世纪的古典音乐剧,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第一次知道lost,是在高考前几个月,压力很大,常常半夜失眠,焦躁难安。”
郁书仰面望着铺满漫天璀璨繁星的漆蓝天空,也陷入回忆中。
“某天,偶然在某音乐平台上,发掘到一首全英文的歌曲的翻唱,是the chainsmokers和coldplay的歌。
他的发音很流利标准。我一听,就被狠狠治愈住了,真的对我这种声控来说简直堪比天籁之音。”
郁书说到这里,耳畔边仿佛又响起那首曾经让她灵魂无比震撼、给她源源不断动力的《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何砚眼底墨黑浓郁的情绪翻涌着,像是被镇住了,又像是自己在压抑忍耐着什么。
“所以啊,我对他的声音一听钟情了,就非常非常喜欢他。
后来,他不翻唱别人的歌,自己创作,也收获了不少粉丝,但他在网上真的太神秘了。”
郁书从自己的回忆中回神,转头看何砚,“其实从某些方面,你和他有一种很像的感觉。”
都像最耀眼的光,像最自由的雄鹰,像最狂的风,引起她内心深处的共鸣,灵魂深处的震撼。
“是吧。我和他,都有对音乐、对艺术的执着追求。”何砚微微垂下眼眸,思绪随着波涛翻涌起伏。
“我还很喜欢avril的歌。”
郁书作为一名资深欧美歌爱好者,忙不迭拉着何砚分享自己平常喜欢的歌手和歌曲。
她对欧美流行歌有着十分狂热的爱好,这也是她为什么选择外语专业的原因之一。
“我推荐你去听coldplay的《yellow》,慢摇滚风,希望你会喜欢。”何砚沉吟片刻,缓缓说道。
“好,我会去听哒!”
郁书欢快地点了点头,言笑晏晏。
她好久没碰到这么志同道合的欧美音乐爱好者了,感到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