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观主义心理扭曲了人们对定罪可能性和量刑的预期,而否认心理机制和心理障碍则影响了被告人对自己罪行的认知,从而影响预期。被告人会发现,自己很难向他们的律师,甚至向自己坦承罪行,因为有罪感和羞耻感会让他们感到痛苦和沮丧。〔158〕被告人会采用否认、找借口和合理化等方法来逃避责任,〔159〕并避免唤起因为对别人造成伤害而产生的痛苦意识。〔160〕“否认”对于一些特别让人感到羞耻的犯罪来说尤其是一个大问题,比方说性犯罪。〔161〕否认会表现为多种形式。犯罪行为人通常会否认事实、否认他们的所作所为、否认他们知情、否认他们的罪责;他们会最小化他们的行为造成的伤害或过错。〔162〕这些否认的做法并不单纯是一种公关策略。它们反映出犯罪行为人害怕自认真相。〔163〕它们是犯罪行为人潜在心态和认知扭曲的反映,这妨碍了其对真相的认知。〔164〕例如,当犯罪行为人向他人谎称自己无辜时,他们就会开始自我欺骗并扭曲他们所记忆的事实,扭曲对事实的解释。〔165〕
错误地相信自己无辜的犯罪行为人,很可能高估自己经庭审后被无罪开释的机会,因为他们会一厢情愿地认为陪审团看待事实的视角与他们是一样的。他们也可能低估经庭审后可能的量刑结果,尤其是在不定期刑制度下,因为他们认为法官会从他们的视角看待自己的案件。这种过于自信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很多否认罪行的被告人会难以接受有利于自己的有罪答辩,即使他们“明显有罪”。〔166〕倘若一个被告人认识不到自己案件的不足以及对方的优势,他就看不到对方谈判要约的合理性。检察官可能会开出很好的交易条件以便收买被告人,但是那些否认罪行的顽固被告人可能拒绝所有合理的要约。〔167〕对于被告人来说,结果通常是以陪审团定罪和庭审后更加严厉的量刑结束,但是除了被告人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会对这个结果感到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