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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之外的辩诉交易 §第一节 过于自信

理性人理论假设,当事人都会冷静地评估摆在他们面前的选项及胜算概率,他们总能正确地权衡利弊。然而,数百项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总是盲目乐观,因而在评估获得有利结果的机会时,总会显得过于自信。〔135〕

首先是自利偏差。自利偏差导致人们按照符合自己的意见或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方式去解读信息。人们倾向于有选择地记忆那些符合他们既有观点的信息,并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解释这些信息。事实上,人们掌握的信息越多,产生这种偏差的空间就越大。〔136〕这一偏差扭曲了人们对事实的解释,因而也扭曲了对自身利弊得失的评估。由于人们的公正感会影响谈判,〔137〕每一方都会认为自己理应获得比对方保证给予的更加有利的交易条件。〔138〕例如,在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要求学生们在一起侵权案件中扮演原告、被告的和解谈判律师。尽管双方拿到的是同样的案卷,但是原告认为的公平和解条件以及对可能的判决的评估,实质性地高于被告的评估。〔139〕对法官判决的不同预测与和解失败密切相关。〔140〕即使双方都掌握全部信息,他们也倾向于非对称性地解释这些信息。结果,每一方的公正观念都倒向有利于自己的提议。每一方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提议是公平的,而对方的是不公平的。〔141〕

同样,过于自信和自利偏差将妨碍辩诉交易。如果一方过度高估赢得庭审的概率,他就会提出不合理的和解要约,并将拒绝对方提出的合理要约。〔142〕盲目乐观导致每一方在谈判中都会表现得过于激情四射,所保留的谈判底价都很高,这减少了达成妥协的可能。〔143〕过于自信在这里沿着两条不同的线索起作用。第一,每一方在预测胜算时都过于自信。第二,每一方都过于自信或带有偏向地认为自己的立场是公平的。因为每一方看到的都是一个被扭曲的不同的庭审预期,所以虽然可以达成最符合双方利益的和解,他们却并不这么做。如果要克服当事人的过于自信,律师就需要对被告人施加强大的压力或做有力劝说。

过于自信能产生多大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辩诉交易的类型和量刑机制。在不定期刑制度下,乐观主义导致各方当事人透过他们美化一切的玫瑰色眼镜,看到的是不同的结果。当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项指控交易,但是对适当的量刑却没有约定时,这种乐观主义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控方同意将指控由严重盗窃降格为轻微盗窃,此时被告人可能会做有罪答辩,并且预期法官会同情他并判他缓刑。而相比之下,控方则可能预期被告人做有罪答辩后,应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虽然当事人都接受了交易,但是事实上当事人对交易的价值评估差异很大。如果规定不定期刑的州要求双方对量刑也达成一致的话,效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对认罪后量刑的低估空间很小,但是对经历庭审后的量刑的低估空间就很大。由于乐观主义导致庭审结果看似更加诱人,被告人就会倾向于拒绝量刑交易。结果是,被告人宁愿进行指控交易而不愿意进行量刑交易。〔144〕较之量刑交易,学者们对指控交易的批评更多,因为他们更加不透明。〔145〕然而,这种不透明有利于诱使当事人进行指控交易,这使得他们更加放任自己的过于自信。

在量刑指南制度下,情形大不相同。因为指南缩小了量刑区间,交易后和庭审后的量刑更有可预见性。因而,在任何阶段对量刑的乐观主义都没有多少空间。然而,对庭审后裁判的乐观仍然会使得庭审变得更加有吸引力。

当评估一个疑难案件的胜算时,过于自信是一个很大的问题。〔146〕对那些证据充分、庭审后被确定无疑定罪的案件来说,过于自信让被告人饱受折磨。尽管无罪开释几乎不可能,被告人在心理上却仍然可能对庭审中的胜算表现得过于乐观,因而也就很不情愿接受实际上对自己有利的辩诉交易。对于一个面对证据十分不足的案件的检察官来说,情形也是如此,检察官可能会受到证据强度的误导而不情愿撤销案件。

当人们对事物有一定的掌控力时,就会表现得格外过于自信:他们对自己避免不利结果发生的能力过于乐观。例如,如果人们认为事故是可控的,他们在预测交通事故的风险时就会显得更加自信。〔147〕交通事故研究也表明,人们在评估自己对事故的掌控能力时,也总是显得过于自信。〔148〕

庭审看似是可控事件。每一方都可以选择不同的证人、证据、交叉询问的方式以及修辞策略。因而,每一方都会对自己的庭审控制能力以及庭审结果预期过于乐观。例如,每一方都过于信任自己的证人,而低估对方的交叉询问。当庭审本身很复杂并有很多不确性时,乐观主义可能就会显得更加突出。涉及的刑法规定越复杂、指控越多、每项指控的构成要素越多,高估己方案件的说服力的空间就越大。相反,在简单、常见的犯罪中被告人更容易认罪,这是因为这些案件缺乏乐观主义或可操控的空间。〔149〕例如,当检察官需要证明的仅仅是一个曾被美国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又出现在美国时,〔150〕由于事实太简单清楚,没有什么辩护空间,没有理由表现出乐观,没有理由不做有罪答辩。因而低于2%的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在面临再次非法入境的指控时,会选择进入庭审程序,这是所有案件庭审率的三分之一。〔151〕然而,更多的案件是复杂的,因而被告人也就可能更加乐观。

最后,基于人口学和个人特征的不同,过于自信表现出的差异巨大。在各年龄段中,男人一般来说表现得比女人更加自信。〔152〕年轻人比年纪大的人更加过于自信。〔153〕而且,一些证据表明,那些不那么聪明的人(根据智力测试衡量)比其他人更加过于自信。〔154〕初犯表现得更加过于自信,因为他们对司法体系缺乏了解,而对司法体系的了解和经验限制了惯犯的过于自信。〔155〕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刑罚分配不均衡,可能会影响对特定阶层被告人的惩罚。这些研究结果表明不那么聪明的、年轻的以及男性初犯更可能拒绝有利的辩诉交易,转而选择对他们更不利的庭审。〔156〕这种过于自信在辩诉交易中关系重大,因为年轻男性在刑事司法体系的被告人中占有很大比例。〔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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