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分化首先表现在收入分配差距悬殊上,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此。从我国的情况看,贫富格局的成因错综复杂,至少有这样四个方面:当年创造财富的分配状况、财富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转移、个人存量财富的变化、个人和群体之间的财富转移。
第一节 新创造财富的分配不公
一个国家或地区每年新创造的社会财富,可以简单地用gdp来表示。从数据看,2011年我国gdp规模超过47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现在我们要问的是:当年新创造的这些财富都到哪里去了呢?
总体来看集中在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者之间进行分配。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三者之间是如何进行分配的,这个话题最重要[1]。
从这几年的发展趋势看,在这三者之间,企业和政府所得比重越来越高,从而必然挤压劳动者个人从中得到的越来越少。
先看企业这部分。我国企业利润留成占gdp的比重,已从几年前的19.0%上升到2010年的31.3%。主要原因是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从而拉动了企业利润留成在总体上的不断提高。
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我国国有企业2011年实现利润22556.8亿元,同比增长12.8%。2010年我国国有化工、电力、有色金属、交通等行业的利润增长率超过1倍,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与此同时,政府从中得到的比例也在同步提高。政府所得主要是财政收入。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达103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4.8%[2]。
相比而言,我国劳动者个人所得比重越来越小。
2002年以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基本上在50%以上,2003年首次下跌到49.6%,到2007年就更是只有39.7%了。这一数据虽然有指标调整的影响,但剔除这一点后的同口径比较,劳动者报酬仍然只占当年gdp的40%,差不多比过去减少三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者报酬这一块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垄断企业劳动者拿走的。一种说法是,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高达15倍;也可以说,我国垄断行业的职工总数只占全国职工总数的8%,可是他们的工资、奖金、津贴加上福利却占全国工资总额的55%。这样算来,就知道剩下的那些非垄断行业的职工工资收入为什么只有这么一点点了。
平心而论,在当年新创造的财富收入分配上,政府拿得多并不一定是坏事,关键是政府能不能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一点在西方国家表现得尤其突出。西方国家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少,但它们基本上都用在了公共服务、公共福利、公共保障等方面,实际上最终还是用在了每个公民头上。并且,由于这些钱掌握在政府手里,所以政府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可是在我国,政府收入的大部分是用来直接投资、维持行政机构运转的,用来进行再分配的部分很有限,这就是问题了。从这个角度看,我国政府收入比重现在太高了,应当降下来才是。
当年新创造财富的转移,是指政府财政收入的分配和使用。归根到底,政府得到的财政收入是用来“用”的,用得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里面大有讲究。如果用得不明不白,稀里糊涂地钱就没了,里面就存在着巨大的问题。
据经济学家王小鲁研究,2008年我国的gdp是30万亿元,可是当年我国的隐性收入却有9.3万亿元,而隐性收入中的63%又集中在10%的家庭中。当年我国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相当于这30万亿元的18%。不用说,既然叫灰色收入,当然就是分得糊里糊涂的。这些灰色收入主要出现在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行为、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上。
王小鲁据此推断,2008年我国城镇实际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人均收入为13.9万元,实际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人均收入却只有0.53万元,两者之间相差26倍,大大高于统计部门得到的9倍的数据。
如果把分组继续扩大到20%,那么当年全国城镇实际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人均收入为9.7万元,全国农村实际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人均收入只有0.15万元,两者之间相差65倍,同样大大高于统计部门得到的23倍的数据。这65倍,就可以简单地看作是全国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与最低的10%的家庭的收入差距。
为什么会有65倍和23倍的巨大区别呢?原因很可能就在于灰色收入在拉大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换句话说就是,收入最低的家庭组几乎得不到任何灰色收入;可是在收入最高的家庭组中,灰色收入要占家庭实际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这是官方统计所不掌握的。所以说,这时候的官方统计不准确。
第二节 个人和国家之间的财富转移
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财富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双向过程:首先是个人财富通过一些途径如税收、社会保障费缴纳、出让土地收入等,转移到国家手里;然后是国家把自己手中掌握的公共财富转移到个人手里,如社会补助、救济费等。所不同的是,这里前后所指的个人并不是同一个人,甚至不是同一群人,所以这种财富转移当然会导致贫富分化了。
先从个人财富向政府转移的过程看,这主要表现在:
税收负担增加
研究表明,1994~2010年间我国税收收入从5126亿元快速增长到77390亿元,17年间增长15倍,年平均增长速度18.6%,大大超过同期9.21%的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2010年我国政府收入[3]占gdp的比重高达49.5%,差不多是西方国家的两倍,如2008年美国的这一比重为26.9%、日本28.3%、韩国26.6%、墨西哥21.1%,它们均呈逐年下降趋势[4]。
社会保障费缴纳
我国的社会保障费缴纳比重之高,超过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研究,我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职工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高达50%。如果按世界银行2009年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计算,我国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是香港和台湾的4.6倍!
社保费缴纳比例高了,就说明从个人向政府转移的财富多了;政府富了,可是老百姓却更穷了。
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就是百姓所说的“卖地”收入。按理说,土地出让收入不一定能说是个人财富向政府的转移,但实际上,这其中就有一部分个人(尤其是农民)在土地收益上造成了损失。
这部分损失有多大呢?从国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看,2009年我国土地出让总收入是1.5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63.4%;2010年这一数据更是高达2.7万亿元,比上年又增加70%。也难怪,有人要把现在的各级政府称为“卖地”政府了。
物价上涨
物价上涨必然促使个人多花钱,这部分多花的钱到哪里去了呢?部分就消耗在国有垄断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抬高上,从而曲径通幽,最终到了政府手里。
例如,根据“移动通讯与中国社会课题组”进行的调查,手机资费支出已经占到我国居民收入的5.4%;尤其是在年收入不到1万元的手机消费群体中,支出比例更是高达10.31%。
此外,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报告中认定,由于高速公路通行费过高,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高达21.3%,大大超过高收入国家的10%。
百姓在消费同样的商品和服务时,比过去多花不少钱,从而把个人财富的一部分直接转移到了国有垄断企业那里去,变相实现了个人财富向政府(国有垄断企业)的转移。
由此可见,由各种垄断造成的财富转移效应在扩大贫富差距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
出口和外汇管理体制
按照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制度,个人在获得外汇后要把外汇卖给中国人民银行、换取人民币,然后才能在国内流通。
而当中国人民银行买入这些外汇后,就会把这些外汇沉淀下来用于外汇储备,同时按当时的汇率印发等额人民币支付给个人。
这样初看起来好像很“公平”,可实际上呢,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越快、外汇储备越多、印发的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就越多,通货膨胀就越严重。通货膨胀的后果是什么?就是政府剥夺百姓,通过货币贬值方式把民间财富回收到政府手中,这在全球各国都一样。
不用说,外汇储备越多表明我国的出口顺差越大;而出口大量增加的后果又是什么呢?实际上意味着国内资源被源源不断地送给别的国家,换回的是一张张纸币,是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的纸币。
这一点或许从外国人的嘴里说出来更加可信。中国证券报记者俞靓2011年1月在美国华尔街一家咖啡馆里听一位美国人说:“还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这样对我们这么好?他们借给我们钱,还给我们提供廉价的产品好让我们的中产阶级能感觉自己富有一点。”这时候,她走上前去介绍说自己来自中国,没料到这位男士听后毫不犹豫地就帮她付了账单[5]。
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美国人中有34%的人认为中国重要并对中国感兴趣,远远超过法国6%、德国和意大利11%、英国17%的比例。美国人对中国崛起的心态很复杂,不仅仅是因为钱的关系。他们对中国人在美国短暂居留,挥挥手就在纽约长岛买下豪华别墅十分惊讶。
反过来想一想,这难道不正好说明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相当程度吗?请想一想,不要说有多少人去美国买别墅了,就连能去美国旅游一趟的人也是极少数,相当一部分人甚至一辈子都没到过县城,贫富差距就在这里。
言归正传。接下来看财富从政府手里转移给个人的途径。
总体来看,由于政府本身需要耗费一定量的资源,所以政府转移给个人的财富要比个人转移给政府的财富少。
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个人财富到了政府手里、形成公共财富后,政府是通过怎样的途径把这些财富正当转移给个人的?这种正当手段,就是俗称的再分配。
目前来看,我国政府向个人转移财富的途径主要有:
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投入
容易看到,这些年来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比例不断提高,这意味着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向个人转移财富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从性质上看,这是一种正当的财富分配途径,有助于缓解各种失衡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
但总体上看,我国政府在提供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比例还太小,这种再分配职能还相当有限。
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的概念比较容易理解。由此带来的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这些国有资产流失到哪里去了呢?当然只能是个人的腰包里。只不过这些“个人”的人数并不多,通过这种手段得到国家财富也不光彩,但这却会切切实实侵吞国家财富,并且数额巨大,其后果是加剧了社会矛盾和贫富分化,直接形成社会安定。
实践证明,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出现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低估资产、低价转让,明目张胆而又巧妙地把国有资产塞入个人腰包。除此以外,矿产资源领域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也是触目惊心的。
不正当的福利和“三公”消费
不正当的福利水平初看起来侵占的是企业利益,但实际上,这些企业大多是国有垄断企业,所以最终侵占的还是国家财富。只不过这种方式过于隐蔽,又缺乏监督,所得者只是部分个人,所以普通百姓对此并不十分了解。直到2011年9月网上“晒福利”成为一时热门话题,其中流传最广的是“某国企正式员工福利1.8万元,非正式员工福利300元”,[6]才刺痛了很多人的眼球。
“三公”消费是指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表面上看“三公”消费好像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性质不同,但现在普遍存在一种观点,那就是认为“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所以,“三公消费”在化公肥私、把国家财富占为己有方面的危害非同小可。至于败坏党风、民风,那就更不用提了。
我国的“三公”消费究竟有多少?有人估算至少每年9000亿元人民币,实际数字不得而知。因为不要说从来没人对此进行统计了,就连完全公开一下“三公”消费数字也还做不到;即使从已经公开的政府统计数据看,也是避重就轻、藏大示小。
第三节 个人财富存量的畸形变动
个人财富存量的变动对贫富差距的重要性比工资收入要高得多。所以,关注贫富差距决不能脱离这一点。
举个简单例子来说,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因为土地被征用,一下子有可能分到好几套拆迁安置房,这些拆迁安置房将来用于出租所得到的房租收入,会相当于工资收入的好几倍。在这种情况下,房租收入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对贫富格局的影响就是最大的。
在一般家庭中,最大的资产是住房。据测算,目前我国居民拥有的住房总价值大约在100多万亿元人民币,假如其中四分之三在城市、四分之一在农村,城镇居民拥有的住房价值就是75万亿元,农村居民拥有的住房价值为25万亿元。
指出这一点很重要。要知道,近年来我国房价上涨幅度最大,由此实现的财富升值相当可观。而这些相当可观的财富升值又都到哪里去了呢?不用说,主要在城镇,体现为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增加,从而使得城乡贫富差距更加悬殊。
为此,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在2009年提出一个“以房地产为主要载体的财富形成过程”的观点,认为,这种财富形成和升值过程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贫富格局有重大影响。
事实正是如此。当一对夫妻辛辛苦苦做一辈子积攒的钱还不够买一套住房的时候,房产就成了家庭贫富差距的最大标志。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在讨论贫富差距时决不能眼睛只盯着工资收入高低,否则就会一叶障目。
举个例子来说,2010年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是1988年以来首次超过城市居民。初看起来,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了,其实不然。原因就在于这只看到了工资收入对贫富差距的影响,没有看到财富存量变化对贫富差距的决定性作用。
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平均房价上涨9.99%的比例看,城市居民在这一年中仅此一项增值的财富就有六七万亿元人民币,远远超出农村居民收入增加那微不足道的一点点。
所以正确的结论应当是相反,那就是: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
也许有人会说,住房是不动产,有其特殊性。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实际上都是纸面财富,因为说到底你仅有的这一套住房是不可能去买卖的,无法变成现金。
这种观点听上去有一定道理,但却无法否认房价上涨隐含的财富转移过程。道理很简单,无论房价如何变动,实际上都是一种财富转移。
举个例子来说,某人同时在两个地方各买一套住宅,价格是每平方米5000元。几年过去后,因为城市修地铁,就在其中一套住宅旁建有一个地铁站,于是这套房产的价格就上涨到了每平方米10000元;而另一套房产因为没有这一因素,价格只涨到每平方米7000元。
这说明什么呢?这就很好地说明了,前一套房产的价格比后者高出3000元,表面上看是因为修地铁带来的地价升值,实际上是因为修地铁的原因,其他地方的一部分财富转移到你这房价上来了。
所以表面上看,政府转移给个人的财富并不多,但对于个人来说,还是有各种机会从政府那里得到“转移”给你的财富的。
像上面这个例子就是这样。政府财政收入中有相当部分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而由于这种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某些地段的房产升值等因素,都会直接、间接“转移”给一部分居民财富收入,并且数额还非常大。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点,由此造成的贫富差距会很大。同样是城市拆迁,相差一条马路有时候甚至相差一幢住宅,就可能使得本来相邻的两套价格一样的住宅,顿时给主人带来相差多少倍的财富价值,从而使得原本同样贫富的两个家庭,资产顿时相差好几倍。你能说,这种财富转移和渗透过程是公平、正常的吗?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这种不公平、不正常司空见惯,谁也不能完全杜绝。就好比说,无论谁来组织拆迁,都不可能只去考虑是不是会因为拆迁造成相邻两家的贫富差距,而打乱自己的拆迁计划。最痛恨的是,一些知道内幕的人会利用这一点损公肥私或其他什么的。
第四节 个人和群体之间的财富转移
个人和群体之间的财富转移,当然会直接影响贫富差距了。转移规模大小、转移方向不同,都会直接导致贫富差距及差距大小。
那么,财富在不同群体和个人之间是怎么转移的呢?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伟2004年就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并且指出以下四种转移途径(他形容说是“掏腰包”):
企业老板掏劳动者、工人的腰包
这看起来好像不可思议。因为按常识,工人给老板打工,应该是老板发工资给工人的呀,哪里有老板问工人要钱的呢?实际上,这里所说掏腰包的并不是老板不给工人发工资,而是老板故意压低应给工人的劳动报酬,或者少交社会保险费等,变相从工人身上榨取剩余价值。
据钟伟的研究,2004年时我国工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偏离正常状态的幅度大约是每个月200元左右,全国1.85亿工人,相当于一年下来企业和老板从他们身上掏走4400亿元腰包。
这4400亿元本来是全国劳动者的,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转移到了企业和老板口袋里。
借款人通过银行掏存款人的腰包
银行的存款贷款,实际上是向穷人借款、给富人放贷的过程。撇开银行的这种中介作用不谈,实际上这个过程反映的是富人向穷人、普通百姓借钱的过程。
这里的掏腰包并不是说借了以后就不用还了,而是指这种利率是负利率(正常情况下是负两个点的利率),“借到就是赚到”。
举例来说,如果你是存款者,年初你把100元钱存入银行,一年后能得到3元利息。虽然这时候你的100元变成了103元,可实际购买力却只相当于一年之前的98元。
这2元钱到哪里去了呢?实际上就从存款人的腰包里转移到了借款人腰包里。这笔数额有多少?据钟伟研究,2004年时是600亿元人民币。由于存贷款规模扩大了许多,通货膨胀速度也大大增加,这个数字目前每年至少在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也就是说,存款人每年都有1000亿元人民币通过这种方式流到了贷款人腰包里。
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为什么作为中介机构的银行效益怎么会“越来越好”了,它横竖都不亏。
政府通过股市掏股民的腰包
无论股市涨跌、股民盈亏,政府收取的印花税总是雁过拔毛、雷打不动的。所以你进出股市越频繁,政府和证券公司从你身上收取的税费就越多。这个数字有多少?每年至少在1500亿元以上。
按理说,股民买入股票应当属于投资范畴,买入股票后就成了公司股东。可是我国的情形比较特殊,几乎没有人真正从这个角度投资。究其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给股民的分红太少,长期投资只能是非份之想。
举例来说,在过去的20年里,我国股市的融资总额高达3.7万亿元人民币,可是给公众投资者的分红却不到0.4万亿元;相反,由于公司上市却造就了824个亿万富翁。这说明什么呢?实际上就说明这些亿万富翁是从股民身上掏腰包,成就了他们的富翁地位。
除此以外,股民(包括个人和机构)在股票投资中的亏损,也是一种被掏腰包过程。2011年我国上证指数全年跌幅高达21.68%,是历史上的第三大年跌幅,由此造成的财富转移是天文数字。
土地转让过程中的被掏腰包
据钟伟计算,我国在土地转让中的损失实际上就是政府和开发商伸手掏腰包的过程。仅仅是土地性质的改变,从原来的耕地变成商业用地,政府就能从中大捞一笔,开发商又能从中大赚一笔,就属这种性质。
外国人掏中国人的腰包
例如,主要途径有:中国人通过移民、留学、旅游等方式,把资产直接转移到国外去投资、消费;出口补贴退税(为了保证出口规模,压低出口价格,由政府来补贴企业的出口行为),实际上就是用公共财政补贴国外消费者,这个数额每年高达5000亿元;海外上市公司的分红,如中国石油在海外上市时融资29亿美元,可是在最初4年中给国外投资者的分红就高达119亿美元,相当于融资额的4倍;等等。
仅仅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只股票看,每年在海外的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即六七千亿元人民币;可是回过头来看我国国内的股市,全部上市公司在过去18年里给全体股民的分红总额还才只有2000亿元人民币!
一个最新的例子是,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北京控股”2010年全年盈利约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有7000多万元用在股东分红上。也就是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获益者除了企业就是境外股民。先不说高速公路收费这种公共资源能不能变为企业的“摇钱树”,仅仅从我国内地全体国民作为大股东出资人居然只能从中获益1/8(而且还只是挂在账面上),就完全应该怀疑这种盈利能力超强的国有企业为什么要跑到国外去上市、争先恐后成为海外上市公司了。把国内赚的钱送到国外去,这种“利益输送”令国民很受伤,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如果继续追问下去,我国海外上市公司每年分红多少究竟应该依据什么?由谁说了算?如果完全是企业董事会说了算,那还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什么?如果国资委在其中把关了,又怎么会一方面要全体国民忍受高过路费,一方面又在股票分红上厚此薄彼——给海外股民分红是倾其所有,给国民分红只是意思意思[7]?
其他
如行贿受贿、提成回扣、人情往来等导致的财富转移普遍存在,并且渠道日益呈现多样化。
对此,长期以来既缺少系统调查,更缺乏相应的权威数据。但简单推断就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
其中虽然有一部分财富转移是会相互抵销的(如人情往来),但这种情形只是极少数。尤其是在地位悬殊的人群中,人情往来不仅不可能对等,并且还会挟裹着种种灰色和暧昧在内,变成“一边倒”。
从已公开的报道看,一些贪官污吏一个春节、一次儿女嫁娶、一场病生下来所收取的名为“人情往来”、实则行贿受贿的数额就有几百万上千万之巨,这种财富转移力度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
[1]孙立平:《贫富差距再思考》,《南方都市报》,2011年4月17日。本章同。
[2]《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财政支出108930亿》,中国经济网,2012年1月30日。
[3]也叫广义税收负担,包括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国债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
[4]孙玉栋、史翔宇:《我国税收负担问题与新一轮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11年第9期。
[5]俞靓:《美国人眼中的中国》,《中国证券报》,2011年1月24日。下同。
[6]徐蕊、韩洁:《亚行:中国国企分红不足,建议国企上缴更多红利》,新华网,2011年10月2日。
[7]苏文洋:《国企海外分红要向国民报告》,《北京晚报》,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