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得像蒸笼,连隔壁的大黄狗爬在门口,都只有伸着舌头喘气的份。
程璞穿着自制的大花短裤,在古樟树下,不停的念叨着,像一个失夫的寡妇。
我的电风扇,我一匹的小空调,我冰镇的小啤酒。越想越难受,这日子没发过了呀!
那些鸣蝉还在无休无止的歌唱,燥如二十八岁的光棍。
千顾万盼里,双儿总算是回来了。唯一遗憾的是,也带回了程处默那个憨货。
“四弟,这么大热的天怎么舍得让,这水灵灵的丫头去晒日头!”程处默舀了一大瓢井水,咕嘟咕嘟的灌道胃里,这才开口道。
程璞摸了摸双流着汗水的头:“东西买回来了?”
“嗯,少爷,多亏了处默少爷,不然双儿可拿不回来拿么多!”
“你买那么多硝石做什么?难道是要练丹?”程处默一把抢过双儿手里的团扇,自己呼啦啦的扇了起来。
“想知道!那去提两通水来!”程璞一脚踢在蹲在一旁的程处默屁股上,踢了他一个跟头。
“找死!”程处默举起了拳头。
“去提,踢两桶水,送你一桶冰”程璞瞪着他道。
“真的!”
“真的!”
“吹,你家又没冰窖,那里来的冰,老子不信!”程处默偷偷的看了一眼双儿,想从双儿那里得到一点提示。
双儿根本就不看他,而是对着程璞道:“少爷,我去提吧,这冰我们就留在家里,双儿可喜欢冰了!”
“我去!我去!”一看双儿要抢,程处默屁颠屁颠的就向水井跑去。
“要是如烟姐姐在就好了!”双儿靠在程璞的肩上,给他扇着团扇。
“以后,你如烟姐姐再也不会来了!你以后别说认识她!”
“为什么呀,少爷!如烟姐姐那么喜欢你,你怎么可以不喜欢她!”双儿嘟着嘴。
“傻丫头!”
程璞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了,难道告诉她,你双儿姐姐是有目地的在接近自己。小姑娘家,还是傻傻的可爱一些。
未知的东西不是让人恐惧,就是让人以为是神迹。
程璞口里念念有词,完全一幅神汉的模样。如果再手拿佛尘,身着道袍。一定可以迷住众生,倾倒万千少女。
袖笼里的硝石粉,慢慢的流如水中,让人几不可察。没办法,都是被电视剧荼毒的,不装逼的人生不足以是人生。
缓缓腾起的烟雾,将程璞整个人包围在其中。似笑非笑,手捏莲花指,目放虚空,口念万生佛,活生生一个灵童转世。
清澈的井水竟然有了一丝浑浊,慢慢的起了一些白霜,有了一些冰的模样。
程处默眼睛都不敢眨一下,这可是通天的手段。自己也试着翘了一下兰花指,可一点也不好看,短而粗大的手节,像个木材棍。
那冰晶莹剔透,竟然还可以看见桶底的木纹。
程处默抓了一把,光光滑滑的,根本抓不住,可那深透入骨的寒意,穿过肌肤却凉透心底。
“这就是神仙的手段呀!”
程处默傻傻的看着程璞,这他娘的是妖怪还真是个神仙。
小丫头倒是没什么,只是靠着桶,尽力享受着这难得的凉意。
少爷,本来就是无所不能的,这也没什么可惊奇的!
于是,酷暑的正午,一辆马车风驰电掣般的穿越了乡村,穿越了长安的东西两市,几乎是冲进了程国公府。
“孽子!”程咬金的脚,如八月晚风抖然而起,狠狠的亲了一下程处默的屁股。
“这冰那来的?”程咬金怒道。
孽畜呀!这么多冰得花多少钱,更草包的是竟然在墙边包了一圈。还真当老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活该打死他呀,好久没打皮痒了,长得这么黑,黑就算了,还这么笨,那里有一点自己的影子。这该不是自己生的吧!,程咬金掐指算起了程处默出生的样子。
偷眼看了一下自己的老子,程处默嘿嘿傻笑起来。这爹,笨笨的,看个冰都看傻了,一些渣渣,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谁让自己有一个会点水成冰的本事呢!
“爹,别看了。这冰,我兄弟那多得很,要多少有多少,他可会点水成冰的本事!”
“点水成冰!当你老子傻是不是!”程咬金又一脚踢了程处默一个大马趴。
“爹!我说的是真的。这可是我亲眼所见,程兄弟还说这冰可不能吃,因为是无根水,没有魂,吃了会失魂的!”
很快,两匹马,一辆车风驰电掣般奔向了大明宫。
上书房,李世民头的大了。看着手舞足蹈的程咬金,简直是一种折磨。倒是那一地的冰,确实瞬间将上书房降低了好几度。冰确实是个好东西,可这点水成冰确不是个好事。世人愚昧,若有人以此鼓动人心,于大唐万害而无一利。
八卦是以传播的速度而分等级的,而娱乐贫乏的时代,能兼顾一个传播者,便也是一份心安理得的骄傲。
一人之口,尚信十分。千人之口,来之无由。
化水成冰那可是神仙才有的本事,程家那小子,定是神仙下凡,来拯救大唐万民于天下。
既然能化水成冰,那不是也可以点石成金。
这是天纵奇材,是万古不遇的奇迹。
神仙是让人可敬又可恨的,可敬是因为他高高在上,有着普通人无法理解的能力。可恨,是因为实力太过强大,强大到让人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
李世民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程处默记不清咒语,那手势也只记得七七八八。他是相信程处默的,这小子虽然笨点,不过从来都不会说假话。
神仙的手段,如果真有仙的本事,那世上是不是真的就存在神仙。若真有神仙,长生不老,万世大唐,是不是就有机会。
只是,若这是蒙骗世人的手段,那其心是不是可诛。一个人有这样的手段,那是不是就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这样的人,是不是无论什么原因都留无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