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井桐脚步生硬,站在原地出神地遥遥相向时,程向阳长腿一迈,只一步便到了她跟前,高大的身躯罩住了她,挡住了她眼前的灯光。
她稍一抬头,温热的气息倾吐在她额发上,撩起的细碎绒毛吹动,逆着光发出银白色的光芒。
她开口,将关心伪装成了颇有怨怼的口吻,“不是叫你回去么,怎么没走?”
如果她没有多心回过头来看,她怀疑,他要等到天亮不走。以他倔强偶尔犯傻的性子,她一点不怀疑。
他舔了下因风吹得干裂的唇,如同雕刻的唇此刻隆起干枯的死皮。“我想等你,我们说好了周六一起吃晚饭,你食言了!”
他挺委屈的,早在前一天他跟她说好了周六来找她,可她没上心,或者说压根记不住他说的话,抛下他回家了也不讲一声。他是有些怄气的,气不过但没有办法治她,想着在这里等她,她看到了心疼了下回一定不敢再一声不吭撇下他了。
她顿悟,想起了约定,羞愧而抱歉的目光。怪不得他打电话给她,她让他别等她时,他沉默许久不讲一句话。原来是他们有约定了,可她给忘了,不仅没有想起来,三言两语打发了他,是她的错!
她诚心诚意道歉,尽力弥补,抓住了他话里的重点,柔声问道,“你没吃晚饭么?”潜台词是她请他吃。
他点头,漆黑的大眼蕴着雾气,一点不遮掩袒露在她眼前。她叹气,无可奈何。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她面前孩子气得让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嗯,桐桐,我饿!”他习惯于用撒娇又带点小可怜的话语喊她,她无力招架,每一次都只能缴械投降。
推算下来,从他打电话到现在,他等了超过四个时辰的时间,而且早过了饭点,他居然忍着饥饿等着,够有耐心的了。“那好,我陪你去吃饭。”
他应下来,走去了附近一家小店,点了份米饭套餐,她坐着陪他。他吃得很着急,狼吞虎咽,全然没了平日里的斯条慢理。她蹙眉,几番提醒他慢点。
他嘴上哼唧了两声,动作一点不减慢,不消片刻饭一点一点少了,最后见底。她一瞬不瞬地盯着,扯了纸巾,然后递给他。
他满足地低叹,此时的形象与他完全不符,用言语很难去形容。
他改变了很多,而且都是肉眼可见的。好比如,他从一个从来不踏步进入小摊小店的大少爷,演变到现今只要一挽起袖子便能四处随意一坐,安然处之的态度。
她静静地坐着,拿过桌面上的菜单快速地扫视了一遍,纤细洁白的手指随意一指,“吃饱了没?没有的话可以再点,我等你。”
他大手把菜单反压,将空盘子推到一边,另一只手握住她手,目光熠熠生光。她直视,对上他坚毅的眼,等着他的下文。他稍微停顿了一会,手用上了力,“桐桐,下回你去哪之前能不能给我打个电话告知我一声,你什么都不跟我说,我很难过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让我觉得,你没有丝毫在意我,我会多想!”
她反复咀嚼他的话,最终点了点头。
“算了,手机拿来!”他气馁,自知说了的效果不显著,摊开手管她要手机。
她狐疑,清冷的眉眼转悠了几秒钟,堪堪地交给他,他伸手接手机的那一刻,她牢牢拽住了,不松手,确认地问道,“要来干嘛?”说不出合适的理由,她不想给。
他轻轻松松一拽,手机脱离了她手,玩杂技似的在他双指间转了一圈,稳稳地落入手掌心。她暗松口气,提心吊胆的心得以放下,她真害怕他一个失误,手机会摔得粉身碎骨,那里边有许多资料,一丢了再找不回了。
他手指灵动地在键盘上来回跳动,节骨分明的手指煞是好看,如同一件雕塑品,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录入完毕,他从头到尾仔细检查了一遍,做了修改后又认真的审阅一轮,介有其事。她突然间好奇那里头写了什么,值得他三番几次检查。
确认无误后,他挑起嘴角一笑,手腕一转手机到了她面前。他微微眯起眼睛,唇角含笑,邪魅的看着她道,“我怕你记不住事,把一周的安排写上边了,你每天看一眼,不会耽误时间。”他清楚她不喜欢他每天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提醒,这个办法很好,既不会忘事,更不会缠人,一举两得。
她点开备忘录,密密麻麻的字让她头皮发麻。如他所言,他真的把一周的安排罗列出来了,详细到哪节课他会来陪她上课,哪个时间点他能陪她去图书馆。他安排的一切完美地错开了两人上课的课程,几乎空余的时间都留给了她。
接着往下看,她几乎是花光了耐心看下去的。按理说,她该高兴的,可她没有。两个人相处不应该给对方多一点空间么,时刻黏在一起她接受不了,而且她也不希望自己占用他太多的时间。
她眉头一皱,一字一句敷衍着,“写得不错,就是有个错别字。”
“有么?”他拿手机又看了遍,注意力成功被转移。他前前后后都没发现错别字,不相信地问道,“在那呢?”
她指尖圈在上边,指着字,纠正他,“篮球的篮是竹字头,不是草字头,草字头的是蓝天的蓝。”
他恍然大悟,一个那么简单的字也给写错了。“我知道这字怎么写,一时手快而已。”他不愿意承认,极力狡辩。她不拆穿,默认了他的说法。
路上来来往往许多人,即使是恶劣的天气也不能阻挡考研学生们的热情,更何况月色当空、星辰闪耀的晴空。
抬头,月色皎洁,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的闪闪发光,仿佛拥有魔力般给人以力量,指引着迷途的归旅,坚定着远方的路。
许是夜色过于明亮,她眼底的清冷平白无故地变得柔和,他沉迷其中,久久无法自拔。过了绿荫道,他停下脚步,问她道,“将来你有考研的打算么?”
她瞥了眼旁边揣着书匆匆而过的人,深情不成不变,眼神却坚毅不拔,平心静气地回答,“不排除这个可能,如果我的能力允许,我想试一试。”她停顿了一小会儿,接着说道,“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让自己变得更好的想法,不成不变,庸庸碌碌,浑浑噩噩的浪费掉自己的青春,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如果自身条件、能力允许,很多人都有可能选择后者,而我,也是很多人中的一个。”
他了解了她的答案,他并不反对。“到时候我养你,你想念多少年都没关系!”
她笑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状,清亮乌黑的眼珠子明亮动人。他被感染了,抑制不住伸手抚摸她脸,指尖触碰上肌肤的一刹那,手指发麻而电流划过全身,细腻的触感在指尖迸发。
他眼里藏了星星,忽闪忽闪,一不留神能把人吸了进去。他温热的掌心进一步捧上她脸时,她躲开了,不自然一笑,剩下他手举在半空中很是尴尬。
她闪避着目光不敢去看他,不用说,他此时一定幽怨地望着她,两个眼睛能把她看出罪恶感来。他放下手,扳正了她,轻斥了声,“不经捧,我得重新考虑值不值得养你了?”
她不在意地淡然一笑,拉下他抓住她两臂的手,催促他,“天晚了,快点回去。”他回去后还要一通的洗漱,折腾下来时间不早了,她希望他早点回去休息,积蓄精力,毕竟他明天有场比赛。
听见催赶,他嘴角撇了撇,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不满。
她自知他误会她的意思了,解释着说道,“我没有赶你走的意思,你明天不是有篮球赛么,不回去好好休息哪里有精力比赛?”
“好!你先上楼,我在楼下等你,你上去了我再走。”他喜开眉笑,与方才耷拉着脸的人不一样,表情变化无常。
人都说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可他的脸变得比六月的天还快,一声不响随意转换。
她往里走,脚步一顿,回过头,长发带起一阵风,发丝在空中展开美好的丝滑,她用手将头发抚到耳后根。
“向阳,明天加油!”没等他回答,她慌乱地跑了上楼,一颗心砰砰砰地跳动,要从她喉咙跳出。
他站了很久,直到清晰的脚步声渐渐模糊,乃至消失,而她跑上楼的影子在他眼前迟迟不散,清清楚楚地倒映着。
不可否认,有一瞬间他呆滞了,那一声“向阳”从她口中喊出来特别的不一样,温柔而情动,那种异样的酥麻形成了一股电流劈开了他的身体,电流退却之后,战栗感依然清晰地存在着。
虞清绝问过他那么一句话,他问,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他当时答不上来,现在的答案他有了。倘若再有人问他,他一定不加犹豫地自豪地说出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就是,当你喜欢的那个人喊你的名字时,你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是期待着的,雀跃着的,甚至有一股愫动的电流淌过你身体,而别人永远给不了你这种感觉。
他向上看去,望着六楼光亮的楼层,紧紧相邻的寝室溢出暖色的亮光。他定睛眺望了几秒,好像这样能感觉到她的气息,他低声呢喃,“晚安,我的女孩!”
伴随着车子远去的,是夜色,是挂念,更是深情缠眷的音乐,那一首她弹奏的《风吹过的街道》与他一起缓缓驾驶而去,就着寂寥豁达的天际,迎接着新一天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