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手札:
《收到你的礼物已太迟》的后续,写于《礼物》完稿后的第二年。
非刻意狗尾续貂之作,实在是两年间心境有了不小的变化,觉得故事中的人也已经准备好,到了能够重逢的时候。
原结尾写到了结婚,后被修改为旅行。
再思考一遍,觉得一起去旅行的确更符合他们当时的状态。
要白头共老,小慕容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努力。
二十二岁那一年,他曾把一袭迟到的旗袍寄给我,我以为那是我们青春的终曲,或是悼词。
而二十四岁这一年,我才明白,这只是命运真正的开始。
——题记
【1】
与赫成哲重逢时,道旁的香樟树刚由嫩绿转为深绿。
那天上午,我坐最早的高铁赶去杭州,参加下午举行的春夏新品发布会。
这是我回国的第一年,在本地一家服装公司做旗袍设计师。
和十七岁那年的自己相比,现在的我成熟了许多,也学会用合适的衣服修饰自身。我依然不够美丽,但我却逐渐有了自信。
但我依然没有恋爱。当然,我这不是在等赫成哲,在我二十二岁收到他迟到多年辗转寄来的旗袍后,我就知道,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我只是没有遇见一场更盛大的雪,又或是一个更令我心动的人。
在酒店办好入住手续,我第一时间赶到会场。作为这一季新品的主设计师,我将负责向大家讲解设计理念。
其实我昨天就应该赶过来了,各地的代理商据说也是在昨天赶到,在酒店办了一场非正式的聚会。可我那时还在加班画设计图,两年的留学生活教会我许多,其中一样,就是比其他人更加拼命。
发布会八点开始,核对完流程后,我留在休息室吃同事帮叫的外卖。
赫成哲和老板说笑着推门而入时,我正在嚼一块排骨,见到他那张久违的脸的一瞬,我剧烈咳嗽起来,险些被骨头渣呛住。
老板以为我是见到他紧张,连忙安慰我:“angela,慢慢吃。”
我赶紧把饭盒放下,声音仍然颤抖:“谢、谢谢。”
老板见我呼吸渐渐顺畅,也就清清喉咙,热情地向我介绍:“这是杭州区的新代理负责人,herman。herman,这是我们的新设计师angela。我和herman刚在聊天,不知不觉走到休息区,就说进来跟大家打个招呼,怎么就你一个人在?”
“其他人出去吃饭了,”我愣了愣,有些尴尬,“我想等下再看一遍流程,就没有去。”
“年轻人努力虽好,但不要拼过头啊!”老板微笑。
我附和地点头,眼角的余光偷偷扫过赫成哲,却发现他看我的表情,像看陌生人一样平淡冷静。
他没有认出是我?
不、不会的,除了穿着打扮变了,我并没有整容。
那是觉得不方便与我相认?
笑话,我们又不是过往的恋人。
那么,只能是他忘记了我。
说起来,距离大三也已经过去四年了,而距离我们的高中岁月,更遥远得像一场梦。
想到这里,我竭力抬头微笑:“那么,许总、herman先生,还有三十分钟开始,我先出去做最后的准备了。”
带上门的瞬间,我依稀看到赫成哲重新与老板谈笑自若,他并没有看过来,这令我觉得自己刚才忽然加快的心跳,十分可笑。
但我没有想到,半夜两点,我的酒店房间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距离发布会结束已经过去三个小时,我想不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还有谁会找我,毕竟我早拒绝了同事去喝一杯的邀约。
门打开的一刹,我被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推至墙角。
赫成哲的吻落下来时,我的大脑犹如暴雪袭城,变得空白一片。
我爱慕他的三年又三年,我们最近的距离,是坐在高中门口那个如今已不复存在的老鸭汤馆吃饭。我甚至没能碰过他的手,但这一刻,他却在吻我。
赫成哲离我是这样近,仿佛我也沾染到他的气息,然而当他试图加深这个吻的时候,我却陡然间清醒过来,猛地推开他。
“我有男朋友了!”
他红着眼看着我,我也喘着气回瞪着他。
良久,他低下头,慢慢小声说:“我知道了。”
【2】
那一晚,我与赫成哲连夜开车回了苏州。
这样说或许不够准确,准确地说是,赫成哲在替我披上外套后,将我强行拉下楼,塞进了他的车里。
车一路静默行驶,前灯将地面照亮。短暂的震惊后,我慢慢恢复理智:“去哪里?”
“苏州。”
关于这个答案,我没有感到惊讶,仿佛早在开口之前,我便已猜到。只是我不明白,就算回到苏州,一切又有什么不同。赫成哲不是哆啦a梦,我也没有时光机,我们谁都没有办法将错过的时光改写。
半路上,疲惫的我竟然坐在副驾驶座睡着了。也是,为了这场发布会,我已经连续一个月每天睡眠不超过五小时,我本以为,今天结束后可以睡个好觉。
赫成哲将车开得四平八稳,这意味着抵达苏州前,我能够在这温暖且狭小的空间里做一场梦。毫无疑问,我梦到了我的十六岁,还有令我与他相遇的那场雪。
那是高一的午后,我独自在学校食堂后的空地扫雪,赫成哲将我的背影认错,当作了校花孙丹琳。他兴冲冲地拍了我一下,我却被他吓得直接摔了个大马趴,手也擦破了。他因此非要带我去医务室,我却因为自卑心理作祟,耿耿于怀他将我认成孙丹琳而不肯买账,最后,是他悄悄把一瓶酒精塞进了我的课桌。
现在想起来,那都是非常非常美好的岁月,尽管我因此将那个叫孙丹琳的女孩当作假想敌多年,尽管我们最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终于错失了彼此……但能有过那样一段,我已感恩而知足。
大三那年,我申请到公费留学去了温哥华,而赫成哲,据说也在从北京毕业后到英国读研。
我们的青春从没真正并肩过,所以就此天各一方,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我并不知道,他是在何时回国,又是在何时,来到了与我如此接近的地方。
当我醒来的时候,赫成哲的车已经熄火了。我迷糊地睁开眼,定睛一看,才发现居然身在高中门口。
低头看了看表,凌晨四点。
天空是浓稠如墨的黑,我们借着车内昏暗的灯光对视,却讲不出一句话。
“说说你的这些年吧。”他忽然开口。
我顿了顿:“说什么……”
“学业、生活、感情,什么都好。”
“……好。”
我没有想过,漫长的四年最后幻化成这样简短的对话,我感到丧气。我最感到丧气是,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忘记胡编乱造出一个男朋友。他与我在温哥华的大雪天邂逅,我们一同毕业,一起回国。
冥冥中,这曾是我渴望过的,与赫成哲之间的剧情。
听完我的话,赫成哲久久没有说话。他将车窗放下来一点,然后偏头望向窗外隐隐约约的寒月。
我们就这样各怀心事地坐了好久。
好不容易等到五点多,天渐渐亮了,沿街的店铺纷纷拉起卷帘门准备做生意。忽然,赫成哲重新关上了车窗,转头看我:“下车吧。”
“干什么?”我愣怔。
“吃早饭去。”他微微弯起嘴角,“带你去吃我高中时最喜欢吃的那家早餐。谢天谢地,它还没有关门大吉。”
【3】
如果你问我,那天之后,我与赫成哲是不是终于一起了?
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你想太多了。不是所有旧人重逢,都能有一段惊天动地的故事,我与赫成哲在沉默地吃完那顿早餐后,各自回归了生活的轨迹。
他回到杭州,而我留在了苏州。
我继续心安理得地做我的工作狂,只是偶尔十一点结束工作后,我会情不自禁地绕去那天的早餐店。尽管我知道,此刻它大门紧闭。
我试图回想那天吃饭时赫成哲对我说过的话,想了很久,也只想起一句,被我当作敷衍的:“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吧。”
这话就跟“回聊”“再联系”一样不可信,因为他甚至没有开口要过我的电话号码。
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简直是自作多情,讪讪地转身上了出租车。
所以当一周后,同事叫我,说外面有人找时,我根本没想到,那个人会是赫成哲。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许久发不出声音。
有一起去杭州参加发布会的同事认出了他,开始不怀好意地冲我眨眼睛,我被弄得越发尴尬,只好先发制人,拽着他往外走。
一路走出办公室,我总算舒了口气。调整了一下表情,我抬头看他:“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不是说过,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
我以为……我以为你只是随口说说的,这样的话,我说不出口。
那一刻,一种微妙的情绪在我心底萦绕,我不知道自己是高兴更多,还是别扭更多。
但我的大脑却先我的心一步,做出了反应。
“对不起,我有约了。”说出这句话时,我自己先愣了。
赫成哲也怔了:“你……约了谁?”
“我男朋友。”我发现自己撒谎无须草稿。
赫成哲听罢,微微一笑,没再说话。
见他没有反应,我转身想进办公室,赫成哲却突然一把拉住了我:“那一起吧。”
“什么?”
“我说我请你们吃顿饭。”
“不要!”我的声音陡然提高,倏地将他的手甩开。
我们都不说话了。我低下头。
良久,赫成哲伸出手,将我的头抬起来,他就那么直接地,毫不遮掩地看着我的眼睛,我蓦地发现,他的眼眶有点红。
“慕容雪,你知道吗,我从没有想过我们还会重逢……我一度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一刻,记忆里的风卷着无数雪花纷沓而至,逐渐将我掩埋。
我觉得有点冷,声音里渐渐有了哭腔:“我也没有。”
【4】
那天最后,赫成哲还是回了杭州,我们没能一起吃上饭。是他突然接到的一通电话解救了我,从他的言语间我了解到是工作上的事,并且很急。
我送他进电梯间,他按楼层时,手似乎顿了顿?:“你是不是不想见我?”
我将脸别开,没有说话。
他好像自嘲地笑了笑,电梯门缓缓合上了。
那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是的,很长,长到足以从秋天无声无息地过渡到隆冬,这期间,我都没有再见过他。
偶尔我也会去杭州出差,但在晚上与门店代理们聚餐的队伍里,一定没有赫成哲。我不愿把这想成是他刻意避开我,我很怕他哪天忽然出现,证明这又是我的自作多情。
十二月,苏州终于下了第一场雪。
我坐在办公室里赶设计图,回神时,窗外已是万家灯火。
入夜了,雪却未停,稀稀落落的雪花砸上窗上,我怅然地推开窗,眺望远处,桌上的手机却响了。
我走过去拿起来,发现是妈妈,但按下接听,那边却没有回应,我又试着叫了好几声“妈妈”,依然没有回应,我有点慌了。妈妈这几年来一直有很严重的高血压,她一个人在店里,要真发生什么意外,也没人知道。
我急忙抓起包,冲出去。
旗袍店还开在我高中时的那条街,这些年岁月变迁,一切都逐渐变得陈旧,我曾建议妈妈换个地方,但她却笑着摇头:“我做的是街坊生意,能换到哪里呀?”于是只好作罢。
从温哥华回来后,我进了现在的服装公司,因为上班地点离家太远,我不得不就近租了公寓,每个周末才回家。对此,妈妈从没有怨言,只担心我跑来跑去,会更辛苦。
这样的雪夜,打车几乎是奢望,我干等了十来分钟,咬咬牙,决定用跑的。
然而这一路,就算自己开车也需要近一个小时,更何况靠一双腿。
跑了没多久,我就感觉自己冻僵了。片片雪花砸向我,不多会儿,便化成一摊水,从我脸上淌下。
我又冷又疼又怕,愣怔了一阵,没有忍住,放声大哭起来。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哭,我也知道现在应该做什么,但我做不到。这一场恸哭,我等了好久好久。
正当我揉着红肿的眼,身后却响起一阵刹车声,我茫然回头,便看见一个姑娘放下车窗对我笑:“下着雪呢,不好打车,看你很着急的样子,上来吧,去哪我载你。”
我的哭声竟带来了好运,我傻住了。
然而当我好不容易赶到妈妈的旗袍店时,不算宽敞的巷子里已经停着一辆车,引擎还没有熄火。
我惊讶地推开房门,就看见赫成哲正抱着昏倒的妈妈。
“有什么事情到医院再说。”经过我时,赫成哲轻声道。
我咬住唇,重重点了点头。
等妈妈的情况稳定下来,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我浑身虚脱地坐在走廊,这才想起一整晚没吃东西。
“楼下只有这个卖,凑合一下吧。”赫成哲将面包和酸奶塞进我手里,在我身旁坐下。
我已经疲惫得无力躲开他。
“你为什么骗我?”他突然开口,却没有怒意。
我捧着酸奶的手僵住,良久,摇摇头:“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曾几何时,我以为我已经不爱他了,我怀念的,无非是我爱他的岁月。可当他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却震惊地发现,我依然会为他心跳得厉害。
正因为如此,我才感到害怕。
我害怕一切就算重来一次,结果还是一样,我们还是可能分开。
和已经接受的这样的结果相比,我更无法承受的是未来还有这样的可能。
那样的话,我一定会难过得想要死掉吧。
【5】
在妈妈出院那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去相亲。
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妈妈时,她愣了很久,才对我说:“既然你希望这样,那你就放心地去吧,妈妈什么都支持你。”
她没有提到赫成哲,尽管在她住院期间,赫成哲来探望过好几次。他们仍能够像我上高中时那样闲聊,谈话间我才知道,赫成哲当晚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是因为休假回苏州的他正打算去探望妈妈,却没想到撞见妈妈晕倒。
听到这,我不由得想起高中时,赫成哲缠着我要找妈妈定做旗袍,然而定做那天,赫成哲却指着我,要求按我的身形量尺寸。
全校都知道我与校花孙丹琳有着相似的身形,而传言中,他与孙丹琳又是绯闻情侣。
赫成哲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当年感受过的那种绝望,你喜欢的人就在你眼前,他却残忍又一无所知地借用你,为他心仪的人打造礼物。
那时的我从没想过,他准备的这份礼物,是要送给我。
所以当我在温哥华收到这袭旗袍后,我除了觉得好笑,更觉得想哭。所以我大哭了一场后,将它束之高阁。
基于逃避心理,就算我最后把它带回了国,也没有穿过一次。
赫成哲似乎与妈妈说到什么开心的事,两人大笑起来,我望着他熟悉也陌生的笑容,越发觉得难过,扭头走出了病房。
周末,我按照介绍人告诉我的地点,准备进行我人生中的第一场相亲。然而我却死都不会想到,我会在那家餐厅里见到两个人,一个是赫成哲,还有一个,竟然是孙丹琳。
没错,这个名字的主人在我的青春期里,曾充当着我最嫉妒也最羡慕的角色。
四年未见,孙丹琳依然跟我大三见她时一样漂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是真正的梨涡浅笑。
我惊觉自己愚蠢,原来假想敌并非永恒的,他们随时可能变为真正的敌人。
意识到自己产生这样荒谬的想法,我浑身一个激灵,猛然回神,这才望向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这个叫作宁彦的男人,是我同事妈妈表哥的儿子,据说在检察院做检察官,是标准的青年才俊。
青年才俊愿意见我,我本该受宠若惊,却总是走神,目光不时瞥向坐在不远处的赫成哲与孙丹琳。
他们居然在笑,赫成哲为什么跟谁都能笑得这么开心?一怒之下,我不小心将饮料碰洒在外套上。
“你没事吧?”宁彦急忙递过纸巾,见我迟迟不接,干脆走过来,替我擦干净衣摆。
“希望你没有感到被冒犯。”他颔首。
我觉得窘迫,连连摇头。
“我看你今天一直心神不宁,有心事?”
“不……”我话到嘴边,却骤然发现那边的桌子已空无一人,不由得立即起身,“对不起,我突然想起还有急事要办……我先走了。”
说罢,我不顾一切地朝餐厅外跑去。
但赫成哲和孙丹琳却已经不见了。
马路上车流汹涌,我呆站了一阵,然后拦了一辆车,坐进去。
“去杭州。”我对司机说。
人这一生,就算活到八十岁,也依然保留着为爱痴狂的热血。当车驶过收费站时,我能感觉到,有什么在我的身体中复苏了,我知道,那是勇气,一生或许只有一次的勇气。我将它赌在了今天。
可我却不知道,两个小时后,我将输得一败涂地。
出租车停下的那一刻,我第一时间拨赫成哲的手机。那个号码我要来很久了,但我一次都没打我。然而我第一次打,回应我的,却是那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我怔怔地站在马路边,一遍又一遍地按拨号键,但结果却都一样。
我突然想起二十岁那年,我偷偷去了他读书的北京。
我去天安门看了升旗仪式,去后海喝了酒,在离开的前一晚,我也曾鼓起勇气试着拨他的手机号,但回应我的,却是一句冰冷的“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那天之后,回到苏州的我决定申请学校的公费留学项目,去温哥华。
你看,无论是那时,还是这刻,我最担心的事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就像命中注定的噩运一样,就算重来一次,我们之间的结局也不会改变。
或许我们……真的没有缘分吧。
我慢慢将手机收回口袋里。
【6】
说来丢人,自从那晚回苏州后,我就一病不起。
医生说,是长期过度劳累引起的抵抗力下降,再加上受了风寒,自然病来如山倒。我不得不因此请了一周长假,安心留在家里休养。
我妈听到我生病的消息,急忙说要来照顾我,可她自己就是个病人,我不得不在电话里假装精神,好不容易才打消她这个念头。
挂掉电话,我再度恢复到没精打采的模样。
我想医生大概只说对了一半,我这场病,除了冰冻三尺,还有一个原因,是我的心病。我元气大伤,只想躲起来疗伤。
手机响的时候是下午,我睡得昏昏沉沉,在床上摸索半天,才接起。
宁彦的声音我根本听不出来,最后是他自报家门,我才恍然大悟:“是你……宁先生。”
想起上次饭吃到一半不辞而别,我多少觉得不好意思。
“叫我宁彦就可以,”他的声音含笑,“上次那顿饭你也没能吃好,我就想问你今天是不是有空,能不能一起吃个饭?”
“可我病了……”说出这句话时,我几乎可以想象出宁彦鄙夷的表情,这个女人,连撒谎都不会挑个可信度高的。
可我却真的没有撒谎。
挂掉电话,我重新陷入昏睡,直到一阵门铃声将我再度惊醒。
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起来开门,然而门外宁彦的脸,却将我吓得整个人都精神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找阿咪要的你登记的地址。”阿咪就是将他介绍给我的同事。
宁彦脸上写满歉疚:“我知道这样很唐突,所以只打算送个饭就走……生病的话,还是吃清淡的好。”
将打包好的清粥小菜递给我,宁彦挥挥手,转身进了电梯。
我仍然停留在刚才的震惊中,许久才反应过来,回到房间,第一时间给阿咪打电话。
劈头盖脸臭骂别人不是我的风格,正当我犹豫着如何要跟阿咪开口,阿咪却先我一步坦白:“好了,好了,我主动交代,他不是什么相亲男啦,是我家远房亲戚没错,但人家其实惦记你蛮久了,你在温哥华的时候和他同校,我想你现在这么吃惊,肯定是不记得他啦。他上次来我们公司接我吃饭,结果看到你,就拜托我牵线,我当然不好意思拒绝。”
阿咪说得没错,在温哥华时,我就是众人口中的学霸,一门心思扎在学业上,对谁都不走心。华人留学生圈其实不大,但聚会我却很少参加,或许宁彦就是在我到场的那寥寥几场聚会中,见到我的吧。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世上许多事,都逃不出这玄妙的一句。
病愈后,我主动给宁彦打了个电话,约他吃饭感谢他。
我们订了晚上七点的餐位,他非要在下班前过来接我,我拗不过,只好提前下楼等他。
正是下班高峰,我无聊地四下张望,没发现宁彦,却看见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没错,是赫成哲。
距离上次在餐厅见到他已经过去一周,这一周里他不是没来过电话,但我却通通挂断了。
既然无法承受任何坏的可能,不如在一切可能开始之前,将它斩断。
我不是没有勇气,只是我的勇气只有那可怜的一点点,在那个无法接通电话的夜晚,我已经将它全部用完。
“慕容雪……”重逢后,这是他第二次叫我的名字,但这一次,我不会哭了。
“嗯?”我微笑着抬起头,看他。
“我工作调动回苏州了。”
“哦。”
“以后我就可以随时来见你了……我……”
赫成哲的话没说完,已被我着急地打断:“你为什么要随时来见我?我有没有说过,我一点都不想见你。”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宁彦的车终于赶到,我如释重负,拉开车门钻进去:“因为一切都不重要了。”
车子驶出老远,我没有回头。我并不确定,赫成哲是否听到了我的回答,但在我心中,我已经无数遍地说服过自己,一切都不重要了。
过去的遗憾不重要,现在的心痛不重要,未来……
“你怎么哭了?”沉默很久的宁彦终于出声。
听见他的话,我摸了摸脸颊,这才发现自己流泪了。
“你很喜欢他吧……”宁彦顿了顿,接着说。
我没有回答。
“因为只有全心全意爱一个人的时候,她看别人的眼神,才会是放空的。”
【7】
孙丹琳来见我的时候,我正在旗袍店帮妈妈裁纸样。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知道这里的,或许是赫成哲告诉她的吧。
我进里屋烧了壶水,泡好茶端给她,她轻轻抿了一口,扬起下巴,严肃地看着我:“我来这里,是想跟你解释点事的。”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笑了笑,“赫成哲让你来的吧。”
“不是。”孙丹琳急忙摇摇头,“是我自己坚持要来的,他说不必了,他自己会处理。这次他是为了你来找我的,高中毕业后,我开了家书店,赫成哲记得你高中时喜欢阿加莎,所以来找我订原版全集,想送给你。本来这是一件小事,但他非要请我吃饭感谢,所以我们才会一起出现在那家餐厅……”
孙丹琳仍在努力地解释着,我沉默了很久,终于打断她?:“不是你……”
“什么?”
“我说,不是因为你,”我苦笑,“是因为我自己。”
我无法打开内心的心结,就注定无法勇敢地走上去,牵他的手。
孙丹琳离开后,我一个人在店里呆坐了好久,直到茶凉了,妈妈又重新泡了一壶给我续上。
“你还喜欢小赫吧?”
时隔多年,这是我们再度坐在一起,说起他。
想当初,妈妈是怎么说的来着,噢,对,是这样说的:“其实小赫那孩子确实不错,又聪明又有担当,上次带了几个高中同学过来照顾我生意,有个小家伙偷偷跟我说,他高考失误就是因为跑去为喜欢的女生求护身符,吹风受了凉,回来发烧迟迟不退,影响了发挥。后来据说那个女生考得不错,他觉得自己复读丢脸,也不好意思去跟人家表白,再后来不知怎的那女生突然间和他断了联系,他以为她有了新生活,也就没去打扰了……不过就算到现在,小赫的口风还都紧得很,他老同学里没一个知道那女生是谁。我心里还想呢,要是有机会见到那姑娘,一定要好好看清楚,到底是谁这么有本事,比过了我优秀的女儿……”
六年前的寒山寺,赫成哲求了两张护身符,本想保佑我们高考顺利,读同一所大学,却阴差阳错地因此受寒大病一场,发挥失利,复读一年后考去了北京。
我们的生活从此分道扬镳,而直到我确定要去温哥华,我才了解到他这份迟到多年的温柔。
那时候,我总觉得一切都太迟了,而现在,我也依然觉得,好像什么都来不及。
我总感到害怕。
“妈妈,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我慌张地抬起头,眼里蓄满困惑的泪水。
“这是你的感情,”妈妈摸摸我的头,“所以你要自己做决定……妈妈唯一的意见是,你要听从自己的心,而不是只靠大脑做决定。”
那个晚上,我久违地和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月光照进来,我忽然回忆起小时候,爸爸去世后,我也爱缩在妈妈的怀里,仿佛天塌下来,也不会害怕。
这是我铁血世界中唯一温暖的港湾,我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会突然失去它。
【8】
赫成哲打来电话时,我还在北京。在和宁彦友好地道别后,我接到公司的命令出差。
电话响起时,我刚走进那场旗袍展的会场。
“阿姨出事了,你赶紧订票回苏州!可能是最后一面!”静谧的展览厅内,赫成哲的声音像奔流的洪水,冲垮我最后的理智。
除非真正与死神面对面,否则你永远不会知道生命的善变与无常。
妈妈突发脑出血,医院联系我时,我在飞机上,手机关机。而赫成哲之所以知道,则是因为他在上次妈妈昏倒后给邻居留了电话,说如果妈妈有什么事,记得联系他。
就这样,妈妈昏迷的三天三夜里,都是赫成哲陪我守在病床边,摒弃关于过往的纠结,在这一刻,他成了我唯一能够放心依靠的人。
前两天,我还不时流泪,到第三天,妈妈的心跳越来越微弱,我终于不哭了,仿佛已经接受她即将离开我的事实。
“赫成哲,”我弓着身子,将头埋在胸前,“我走的那天,妈妈还来给我送了早餐,薄皮馄饨,我最喜欢的荠菜馅,我没想过,我真的没想过……”
我能感觉到一双手正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就像抚平了多年来,我心底最深的那道伤痕。
凌晨时分,妈妈原本毫无知觉的手指开始微微活动,我惊喜地从陪护床上起来,跌跌撞撞地跑过去,试图握住那只手,但床上闭着眼睛的人,却将我的手缓缓按在了另一只手上。
那只手属于赫成哲。
而监视器上,妈妈的心律渐渐过渡为一条毫无波澜起伏的直线。
一周后,我在整理妈妈的遗物时,看见了赫成哲送我的那件旗袍。
还记得那一年,我偷偷用金线将我与赫成哲的姓氏m&h,绣在花团锦簇的牡丹里,我不知道他发现了没有,但当时光过去,隔着岁月温柔的窗棂,我回头,依然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哀愁。
展开旗袍,一张字条忽然跌落在地。
“人生好与坏都会发生,不要害怕,记得,妈妈永远爱你。”
这张字条应该早已经放在那里,或许是我回国时,又或许是……我不知道,此刻我只想在赫成哲的怀里大哭。
生命里,我无数次有过这样的冲动,但只有这一次,我做到了。
“赫成哲,我很喜欢你,这是真的,我也很害怕,这也是真的……但我想试一试,不再害怕,你说好不好?”
“好。”眼前这个人,含着泪笑了。
【尾声】
后来我曾问赫成哲,当年我拨过去的空号是怎么回事,他正在挂新家的窗帘,想了想,闷声闷气地回答:“那天我陪室友去营业厅开新号,正好看见有你生日尾数的号码,就头脑发热换了,还没来得及广而告之呢……”
“那我去杭州找你的时候呢?”
“手机没电!你不知道现在iphone电有多不耐用吗?!”
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把我逗笑,也是,命运有时就是这么叵测,你需要做的,是给自己多一点耐心,与勇气。
对了,下周我们就要一起去旅行了,虽然我依然害怕有朝一日我们会结束,但开始过再结束,总好过从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