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手札:
有一年苏州下了雪,我很想去,但是没有假期。
当时又在读阿婆的书,也突然很想买一件旗袍穿穿,于是就有了这个故事。
当然,那之后我也没去成苏州,更别说看见苏州的雪。
其实一生之中会有很多计划前往但没有去成的地方,也有很多没有打算去却莫名去了很多次的地方。
不过一种机缘。
那个夜晚,我依稀又梦见了苏州的那场雪,雪花纷纷扬扬,落满我与赫成哲的肩头。我转过头问他,你好吗?
他忽然笑起来,我也不由得释怀微笑。
晚安,我年少的爱人。
001 而我怀念的,无非是那些爱着他的岁月。
二十二岁那年的隆冬,我在温哥华收到了赫成哲寄来的包裹。
此刻窗外是铺天盖地的冰雪,城中的居民无一不在翘首期盼冬奥会的来临。就在这充满喜悦的日子,我开始慢条斯理地拆那只不大的纸箱。
被整齐熨烫摆放好的是我十七岁那年卖给他的旗袍,最负盛名的苏绣,却因为裙袂上镶着我当年蹩脚的心思,而多出了几分不动声色的不同。
我细细地把旗袍展开,果不其然又看见那挤在花团锦簇里的m&h,金丝线描绘的字迹有如一个远梦,轻轻提醒着我他确实来过,又确已离开的事实。
002 而也就是这样的我,在那场大雪后,遇见了改变我人生诸多轨迹的赫成哲。
能够认识赫成哲,大约要感激那场雪。
那还是高中第一年的冬天,苏州城里忽然毫无征兆地下起一场大雪。因为个子比班里其他女生高,我有幸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赏雪。当然,前提是必须忍受身旁这个叫梁耀祥的男同桌比女生还要八卦的碎碎念。
“喂,慕容雪,你是不是因为出生在下雪天,所以才取了这么个名字?”
他的眉毛挑得很高,看上去就是好奇心旺盛的那种,只是可惜,那时我已经认定自己名字是不可触碰的禁区,所以无论他怎么说,我都懒得理会。
是的,我叫慕容雪,一个听上去很诗意、很美丽的名字。可由于本人的样子和这个名字实在相去甚远,所以从小学起,我就必须开始承受旁人由于心理落差引起的疑问。
“明明名字这么好听,怎么人看上去那么那个呢?”
“又高又瘦居然还黑黑的,完全配不上这个名字的意境啊,太暴殄天物了!”
起初因为年幼,我还愿意平心静气地赔笑脸,可时日久了,心里始终还是觉得不是滋味。被周围的同学议论得最厉害的时候,我甚至委屈地试图推倒妈妈的缝纫机,逼着她替我改个名字。
然而妈妈却只是自顾自地踩着踏板,不紧不慢地回应我:“这是你爸爸取的名字呢。”
妈妈眼中闪耀着的全是对早逝的爸爸的回忆,我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把原本想要说的话给咽了下去。
就这样,我不情不愿地顶着“慕容雪”的名字长到了十六岁,逐渐变成旁人眼里那个高个儿寡言又满腹心事的女生。
而也就是这样的我,在那场大雪后,遇见了改变我人生诸多轨迹的赫成哲。
赫成哲出现时我正在独自扫雪。学校食堂后面的空地本来就鲜有人经过,此刻更是因着一场大雪变成了无人问津的荒墟。
将化未化的白雪松松软软地覆盖在枯黄的落叶上,有种萧条的意味。我大力挥舞着笤帚,由衷地对这在旁人看来很倒霉的大扫除抽签分配结果感到满意,我真的情愿一个人待着。
大约是快扫完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犹如惊雷般在我身后炸开了。当然,这其实是我主观意识上的夸大,客观地讲,这个声音不大,并且,还很动听。
可这都无法构成我回应的理由,因为,这个声音的主人并没有在叫我,他叫的是另一个和我毫无关系的名字,孙丹琳。
我下意识地愣了愣,旋即继续舞动起我的笤帚,一心一意和余下的工作做斗争。可让我没料到的是,这个声音的主人实在固执得很,明明才噤声没多久,就又不死心地叫了起来。
“喂,孙丹琳!”居然还加上了叹词。
这一次,我手的突然顿住了。可是,请千万不要误会,这和后面那个喊声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我只不过是发现了一片“漏网之鱼”。
我当然是兴冲冲地放下扫帚去拾那片被我遗漏的落叶,可当我捡好叶子正要站起来时,我的肩膀却冷不丁地被拍了一下,而这一拍几乎要了我的小命——没来得及找到重心的我就这样以一个极其狼狈的姿态直挺挺地跌在了又脏又冷的雪地上。
而作为幕后推手的王八蛋赫成哲,此刻竟然还好意思伸手来拉我?:“啊,对不起,孙丹琳!”
回应他的是我窘迫也略带怨恨的眼神:“你认错人了!”
是的,这便是我与赫成哲的初识,如那场还没来得及悉数融化的雪一样,清冷而尴尬。
003 比拥有一个和自己不相配的名字更让人悲哀的事实是,拥有一个和校园传说级人物相似的背影。
那天,我很没有风度地和赫成哲拉扯起来,而究其原因,也不过是他非要带我去医务室。
“为什么不去?你的手明明擦破了。”他指着我拿扫帚的手理直气壮地说。
我明明被他说得发窘,却依旧选择死撑:“关你什么事?”随即拖着扫帚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没过多久,我便已步出食堂后面的那块荒地,而紧紧尾随在我身后的,自然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赫成哲。
“对不起。”我以为他要继续规劝我去医务室上药,没想到他却话锋一转,开始道歉。
我撇撇嘴表示不屑:“没关系。”
没想到我的不买账非但没有使他恼羞成怒,反而使他发自肺腑地笑了出来:“你在生气我把你认成了孙丹琳?”
我没吭声,这意味着默认。赫成哲果然以最快的速度洞悉了我如此不买账的理由,没错,正是孙丹琳——
不得不承认,比拥有一个和自己不相配的名字更让人悲哀的事实是,拥有一个和校园传说级人物相似的背影。
而其实,这已并非我第一次被认错,只是每次我都选择了和今天一样无视的态度,尽管这丝毫不能避免好事者对我的冷嘲热讽。
我和赫成哲最终在女厕所门口分道扬镳,当然这并非出自他所愿,而是我无言的强迫。我深信没有任何一个男生喜欢被当成守在厕所门口偷窥的变态,更何况是赫成哲这样时常被众人的视线追着走的人。
果然,当我慢吞吞地拖到上课铃响完从厕所里走出来时,走廊上早没了赫成哲的身影。
只是说不上为什么,我的心中竟有几分失落。可这样的失落很快就被生物老师的大嗓门赶走:“慕容雪,已经上课了,你还在磨蹭些什么!”
我知道解释无益,于是从善如流地跟上了她的步子。
梁耀祥本来正端坐在座位上百无聊赖地咬笔杆,没想到恰好瞟见我黑色羽绒服上的斑斑水渍,立刻不改八卦本性地低声咋呼:“慕容雪,你扫雪扫到雪堆里打滚了?”
凭良心讲,梁耀祥挤眉弄眼的模样并不是真的惹人反感,只是我手心处传来的痛感却已经很难让我保持足够的耐心跟他瞎耗下去。所以我只好选择暂时忽略掉他的问题,别开脸趴在了课桌上装睡。
那个玻璃瓶是我在桌肚里翻找课本时突然滚出来的,我下意识地伸手接住,才发现竟然是瓶酒精。
很显然,赫成哲来过了。在我在厕所里擦洗衣服的那段时间里,他竟然能做到在往返医务室后准确无误地把酒精送到我的座位。
我的心中不自觉地涌起一阵暖意。但是很快,这阵暖意却被一阵倾盆冷雨浇灭。
我甚至可以想象他向旁人询问我时用过的句子:“那个背影和孙丹琳很像的女生坐在哪里?”
004
那些年大家都仰慕他,我不希望我的思念因此毫无特色。
或许我忘记了介绍赫成哲,而其实,在我与他相识之前,就已无数次从旁人口中得知他的事情。
是这样吧,每所学校都会有这样一类人,以校园传说的形式,装点着旁人年少时的绮梦。而赫成哲和孙丹琳,恰好都是那类人。
多亏了赫成哲的那瓶酒精,我手上的伤口没有发炎,在妈妈象征性的几句臭骂后,它慢慢愈合、结痂,最终变成了一块不甚明显的疤痕。
没错,我几乎就快要遗忘这块不完美的痕迹,可是,却终究没能如愿遗忘赫成哲。而又或许,我应该换个说法,赫成哲没有给我一个机会来遗忘他。
那是个胭脂色的傍晚,第三节自习课结束,大部分同学都溜出去吃晚饭了,只有我和极少数刻苦的尖子生选择窝在教室里。
我不喜欢看正经的课本,闲书倒是在抽屉里屯了不少,难得没有老师在身边晃悠,不由得抽了一本出来看。
“阿加莎……女生喜欢看推理的挺少。”赫成哲不知何时绕到我的身后,指着书脊下定论。
“关你什么事。”我惯性地不拿好脸色对他。
他似乎并不恼怒,慢条斯理地拖出梁耀祥的板凳坐下,笑眯眯地迎上我的目光:“你家是开裁缝店的吧,我想订一件刺绣旗袍。”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打探来我妈妈的手艺的,又或者他也看过本地那份周报上推荐我家店铺的“豆腐块”。不过对于我来说,过程是怎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在和他唇枪舌剑几个来回后,我最终憋屈败北,不得不在几个极度渴求安静的尖子生的仇视目光中答应了他的要求。
那天赫成哲果然顺利地以一副乖顺的模样讨得了我妈的欢心,我妈甚至一度向他保证,一定绣一幅最好看的图案给他。我看着他们相谈甚欢的模样,不禁有些嗤之以鼻,这个八面玲珑的小人!
可赫成哲却并不介意我这看上去毫无道理的敌视,依旧自顾自地和我妈讨论旗袍的款式和颜色,末了,我妈一拍纸样,似乎想起了什么:“哎,尺寸!我不量好尺寸,样式选好了也没法做呀。”
听见我妈这样说,我不禁喜上眉梢,抱着双肘以一副看好戏的心态偷看赫成哲,可没想到他的下一句话却险些将我噎死,他说:“就量慕容雪的吧,应该差不多刚好。”
我想,就算日后我渐渐淡忘了我与赫成哲之间的许多琐碎,我也不会忘记当时的心情。
当妈妈拿着软尺在我身上比画时,我甚至可以感觉身体里的全部水分正齐齐涌向眼眶。你看,这个人有多温柔,就有多残忍。他明知道我不喜欢被人认成孙丹琳,却依旧如此坦然地借用我,来为孙丹琳量身定做一件旗袍。
尺寸量好后我借口胃不舒服躲在里屋不肯再出去,妈妈只好自己出去和赫成哲继续讨论其他细节。
末了,隔着一面门帘,我听见赫成哲惯常的语调:“阿姨可以慢慢来,我不着急的。”
赫成哲后来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并不知道,只是,蜷缩在床上开始不自禁发抖的我却似乎明白了另一件事,另一件更悲哀的事——
原来,我最终还是没能免俗地做着和其他女生同样的事,喜欢上屋外的那个人。或许是因为那瓶酒精,或许是因为他云淡风轻的模样,又或许仅仅因为他是赫成哲,谁知道呢?
我只知道,那些年大家都仰慕他,我不希望我的思念因此毫无特色。
005
并不是每段感情都能传为佳话,有些只能打包独自珍藏。
我想,我是应该感激那件旗袍的,又或者说,我该感激孙丹琳。是他们,把赫成哲时不时地带到我的身边,让我不用像其他女生一样,必须佯装不经意地路过他的教室,才得以偷偷看他一眼。
赫成哲总会选在没什么人在的傍晚来我的教室,美其名曰,询问旗袍制作的进度。当然,临走之前绝不会忘记顺手抢走我手里的侦探小说。
每逢周末,赫成哲更会得寸进尺地到我家店里“视察”。我撇嘴嘲笑他嘴上说不急,心里却截然相反,他却完全不为之所动,甚至还会觍着脸跟我要水果吃,一副“你奈我何”的无赖德行。
时间就这样不疾不徐地推进,到了五月初夏,妈妈终于赶制好了成品。
她拿出来给我看的时候是一个下午,阳光很好,空气里甚至有淡淡的肥皂香。可不知为何,我看着那件裙袂上盛开着大朵大朵牡丹的白色缎面旗袍,鼻子骤然酸了。
妈妈边絮絮叨叨地说这是她最满意的一件旗袍,边把旗袍细细地折了起来,末了,不忘回头交代我:“明天你上学带给小赫吧,他嘴上不说,心里肯定特别着急呢。”
妈妈说这些的时候嘴角是噙着一抹笑的,这让我不由得想起,爸爸遇见她也是这个年纪。只是,并不是每段感情都能传为佳话,有些只能打包独自珍藏。
那天夜里,我果不其然失眠。
睡不着,倒不如爬起来四下走动,可我刚走到前屋,脚就像被施了法术一般,变得不听使唤。
那件旗袍就这样静静地躺在桌子上,昏暗的灯光下,我甚至可以看见它折射出的珍珠般的光泽。
镶金边牡丹犹如一个诱人的蛊,让我沉沦。
但赫成哲拿到旗袍时的反应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热烈。他甚至只是大略地看了它几眼,然后就塞进了背包,边放还边拍我的肩:“慕容雪,作为谢礼,今天我请你吃饭吧!”
我找不出理由回绝,也不想回绝。他带我去了校门外一家老鸭汤馆,刚落座,我就看见了坐在隔壁桌的梁耀祥。
自然,梁耀祥也看见了我们,可事情奇就奇在,作为一个话痨,梁耀祥今天竟然破天荒地没走过来问我?:“慕容雪,原来也有男生约你吃饭啊!”他只是迅速地收回了自己的视线,一股脑地喝完了自己碗里的汤,然后顶着一张快烫成香肠的嘴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你认识他?”赫成哲边盛汤边问我。
“我同桌。”我解释道。
“哦,那你准备考哪里?”
赫成哲的话题转得太快,我光顾着喝汤,一时半会没听清楚。而等他耐心地重复过一遍以后,我却更不敢搭腔。以我目前的成绩来看,想要考上任何一所他可能考的大学,都是痴人说梦。
那天回教室前我顺道去了附近药店买了药,把它递到梁耀祥面前时,他先是看了我一眼,而后隔了很久,才终于拿起药膏:“谢谢。”
大概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和梁耀祥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谈不上为什么,也许只是觉得一向话痨的他沉默起来很可爱罢了。而当我向他说出我的目标大学时,他是唯一没有笑话我的人。当然,我也没有笑话他——在他说他的理想和我一样时。
余下的日子因为备考变得忙碌,没有了旗袍作为借口,我和赫成哲见面的次数渐渐少了。但无论如何还是能够见到,毕竟他还得把抢走的小说送还我。
没想到高考前一周,赫成哲竟然破天荒地跑来我家找我。那天妈妈刚好出门给一个老朋友送改好的裙子,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店里看书,就听见门外的喊声:“喂,慕容雪!”
赫成哲站在门口对我笑得异常灿烂,手里拿着的,是上次从我这里抢去的《无人生还》。
“还书?”
“嗯。”
赫成哲顺势把书推过来,我的注意力却被夹在书页里的类似小香囊的东西吸引住了。
“这是什么?”
“护身符。”
“啊?”
“顺便的。”
夜色中,赫成哲不自觉地将脸别开。也就在那一刻,我骤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是求给孙丹琳的时候顺带买给我的吧,可就算是这样,也已经很好了,难道不是吗?
006我没有刻意等你。只是,我的眼里看不见别人。
当我和梁耀祥爆冷考取z大时,我却没能在z大的录取名单上看见赫成哲的名字。他明明填报了,可是上面却也是真没有。
我实在不敢相信,赫成哲竟然会落榜。
而等我再度见到失去音信许久的赫成哲时,已是九月初。彼时我和一群同学在临行前回母校看老师,赫成哲很显眼地坐在复读班教室的最后一排,他看见我,笑了笑,却没说话。
而也就是在我转身的时候,我瞥见了角落那个和我极其相似的背影,不用说,我已知道她是谁。
大学远比高中适合我,我彻底变成了闲云野鹤,每天白天看看小说听听课,倒也十分逍遥自在。可一到夜晚,当我想起赫成哲,一切又变得那样难挨。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拨通了很久以前他买旗袍时留给我的电话号码。
“喂。”电话里的他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柔,握着手机的我恍惚以为又回到了我们初见的雪天,他站在我身后叫:“喂,孙丹琳!”
孙丹琳,我不禁身体一颤,迅速地切断了电话。
后来,我再也没有拨赫成哲的号码。也说不上是为什么,也许仅仅是因为害怕,害怕某一天接起电话的不再是他,而是一个女声。
大二那一年开学,梁耀祥再度拒绝了一个女生。可要命的是,作为拒绝人的梁耀祥看上去却比被拒绝的还要抑郁,他甚至站在我的宿舍楼下扯着嗓子大喊:“慕容雪,下来,下来!”
我被他闹得没办法,只好下楼陪他喝酒。
南方的秋夜,总弥漫着一股湿湿的气息,梁耀祥像是一个十足的酒鬼,一口气灌下好几瓶酒,而灌完之后,就开始理所当然地撒酒疯:“慕容雪,你怎么还没人要?”
“关你什么事。”我翻翻白眼,没好气地答道。
“你看,我怎么样?”
“你说什么……?”
直到鲜血开始汩汩地从梁耀祥的额头往外冒,我才终于意识到,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嘴唇上带着酒气的温热触感还没来得及散开,我已经揪着梁耀祥的衣领开始大声地哭了起来:“你疯了吗!”
梁耀祥没病,他只是喝多了,饭馆的老板在发现他的头被我敲破后手忙脚乱地把我们赶上了120救护车,甚至忘记了要收饭钱。
在车上,被我敲得晕晕乎乎的梁耀祥开始说胡话:“我才没有刻意等你。只是,我的眼里看不见别人罢了。”
我看着闭着眼的梁耀祥没说话。我是呆瓜吗?我当然不是。我也明白他究竟为什么会那么努力考来这里,可有些事情,不说破比说破要好太多。
我再度不可抑制地想起几小时前我在母校网站上看见的录取名单。赫成哲,他考去了北京。
007爱只是爱,再伟大的爱也只是爱。
在和赫成哲断掉联系的第二年,梁耀祥决定去北方当兵。
他来见我的时候是寒假,隔着薄薄的雾,离老远他开始大声叫我的名字,慕容雪,慕容雪,叫过好几声,我才迟疑着转过头,慢慢看清他的脸:“耀祥。”
这是自那个酒醉之吻后我们第一次说话,这样久没见,如今的他剪了板寸头,光秃秃的,乍看上去像是一株树。
“部队里的要求。”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似乎在试图向我解释。
“我知道。”
仍是不由自主地冷了场。
我明白,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是真正厌恶他,可我依旧对那个吻耿耿于怀。没办法,你真的不可以要求一个到了二十岁都没谈过恋爱的女生对失去初吻这件事做到云淡风轻,毕竟,她的吻没能留给她爱的那个人,这个说法听上去就让人想大哭一场。
于是那天我和梁耀祥唯有吃,痛快地吃,大快朵颐地吃,丧心病狂地吃,他点了满满一桌菜,边吃边自顾自地喝酒,甚至没有抬头看我一眼。
这一年的苏州没有雪,可我还是觉得冷,冷到牙齿都开始打战的时候,梁耀祥吃完了。
他颤巍巍地站起来去付账,只留给我一个微驼的背影。可我分明听见他转身的时候在说:“爱只是爱,再伟大的爱也只是爱。”
我不知道他这是在说给我听,还是在说给自己听。可是我神经的某个点,确确实实是被这句话触动了,然后,我恐惧地发现,我已记不清赫成哲的脸。
几天后,我独自去了一趟北京。
人山人海的天安门广场,我做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地人才会做的事——一个人看完了一场升旗仪式。
国旗班的哥哥都长得不赖,我学着以一个女流氓的姿态在心里意犹未尽,没想到一个不留神,竟然撞上了一堵人墙,抬头一看,竟然是个正宗的金发老外。
那老外倒是冲着我笑得挺憨厚:“do you know this place?”
“of course,i want go there,too.”
就这样,我和这位叫作danny的加拿大人结成了旅伴,一起走完了大半个北京。
临行的前一晚,我们坐在后海的酒吧里喝酒,我笑嘻嘻地问danny为什么会来北京旅游,他倒是大方得令人咋舌:“因为我失恋了,那座城市里再没有我爱的人!”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说完这句danny竟然兀自畅快地笑了起来:“angela,你呢?”
我想了想,最终决定以同样的句子回答他:“因为我也失恋了,那座城市里再没有我爱的人!”
那夜之后,我和danny这短暂的旅伴,算是彻底作别。临登机前,他抄了在温哥华的家庭住址和电话给我:“如果他不再属于那座城市,为什么你不试着换座城市呢?”
我想起学校的交换生项目,不由得冲他点了点头。
可danny不知道的是,在一小时前,我终于鼓起毕生最大的勇气做了一件犹豫了很久的事。时隔两年,我再度拨了赫成哲的电话号码,只是这一次回应我的不再是某个清甜的女声,而是冷冰冰的录音——“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回苏州的火车上,我将danny留给我的字条折成了千纸鹤,扔出窗外。纸鹤很快消失在急速的气流里,而我却趴在小小的桌子上,笑着笑着,哭了。
或许梁耀祥说得对,爱只是爱,再伟大的爱也只是爱。作为芸芸众生的我们,实在没有资格要求以爱易爱。
而这一段年少的执念,或许是时候打住了。
008 原来,她无辜地充当着我的假想敌,这么多年。
后来的岁月,又仿佛回到了高中的最后一段,看似波澜不惊,其实却暗涌无限。经过几轮的厮杀,我终于如愿拿到了学校的公派名额。学校公布名单的那天,室友陪我去看宣传栏,“慕容雪”三个大字工工整整地誊写在上面,可我忽然别开了脸,害怕哭出来。
室友捶我的肩:“哟,害羞什么,这是你应得的!”
我想我无法向她言明此刻我的心情,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与这个名字相配,但同时我也知道,这意味着我将彻底与过去作别。
大三那年冬天我还是如常回了苏州,除了每天在店里帮着妈妈收钱外,偶尔也会去母校走走。
毕业第三年,这里变了不少,曾经的老鸭汤店已改头换面成为一家快餐店,那种用文火焖炖的温暖早已不再风行。
我是在一家新开的书店里认出她的,三年过去了,我已不能确定那个只有过几面之缘的人是不是她,直到她转过身去取书时,我才迟疑着叫出了她的名字:“孙……丹琳?”
我们之前并不相识,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以校友的姿态叙旧,说起高中生活,她不禁抿嘴笑起来:“你看我这个样子,就知道我不爱读书了,我毕业那年因为考得差,还被我爸揪去复读了一年,结果还不是白搭,到最后也只能开个书店,装装文化人!”
她讲起话来异常坦然,与我臆想中的模样大相径庭。两个人断断续续地说了许多,我最终还是没能按捺住,提起了那个有些久远的名字。
“赫成哲呢,还好吗?”
“赫成哲?为什么突然问起他,我和他其实不熟啊,记得高中有一次在食堂吃饭他忘记带饭卡,我刚好站他旁边就借他用了一下,没想到他这人超级较真,非来还钱给我,害得周围人一直八卦我们,好像到毕业都没消停……说起来,过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样。”
孙丹琳说这些话时正背对着我在书架前理书,阿加莎的典藏系列,我看着书脊上的烫金字,忽然觉得如鲠在喉。
原来,她无辜地充当着我的假想敌,这么多年。
没想到我会再见到他。
从孙丹琳的书店离开后,我乘车回家,推开店门,他像十七岁时一样闲散地坐在椅子上,和我妈自如地谈笑。
我突然不知手该如何放,正绞着衣摆,他却转过头跟我打招呼,那姿态像极了多年不见的老友:“回来了?”
“回来了。”
隔着一米多的距离,我默默端详他的脸。是的,他变了,成年后的他,五官已有了分明的棱角,甚至还多出些陌生的男人味。
“听你妈说,你今年夏天就要走了?”
“嗯,你经常来这里?”
“偶尔吧,不过你都不在。你……什么时候回来?”
“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总会回来的吧。”
我的话很少,更不敢直视他的眼,因为害怕自己会问出“为什么明明可以拿到我的新联系方式却没有这样做”这样的话,就像害怕他会问我当初为什么不联系他一样。
我必须悲哀地承认,我们已经不可避免地疏远了。
那天他离开时,我去公交车站送他,临上车他掏钱包,我依稀是看见了他钱夹里塞着的那枚护身符。和我拥有的那只一模一样,我像是明白了什么,又好像全然没有明白。
有些东西,实在来得太迟了。
009 人生有时候,真的很讽刺。
那个深夜,我妈第一次跟我聊起了赫成哲。
我不解,问她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没想到她竟然放下手中的绣针来揉我的发:“你那时喜欢他吧,所以才为了那件旗袍伤心……不过你还真是没遗传到妈妈的手艺,把字绣得那么难看。”
如果是过去,我想我一定会为被识破了心事而歇斯底里。然而到了如今,就连我妈都已看出我放下赫成哲的事实,我还有什么需要掩饰。
“其实小赫那孩子确实不错,又聪明又有担当,上次带了几个高中同学过来照顾我生意,有个小家伙偷偷跟我说,他高考失误就是因为跑去为喜欢的女生求签,吹风受了凉,回来发烧迟迟不退,影响了发挥。后来据说那个女生考得不错,他觉得自己复读丢脸,也不好意思去跟人家表白,再后来不知怎的那女生突然间和他断了联系,他以为她有了新生活,也就没去打扰了……不过就算到现在,小赫的口风还都紧得很,他老同学里没一个知道那女生是谁。我心里还想呢,要是有机会见到那姑娘,一定要好好看清楚,到底是谁这么有本事,比过了我优秀的女儿……”
妈妈说这话时始终是微笑的,我明白,她是希望我彻底放下心结朝前走,所以我会心地笑了。只是,当我将手伸进衣袋里摸到那枚已经泛黄的护身符时,我的心却开始饮泣。
是这样吧,赫成哲,有些爱,总是因为年少时莫名的自卑和敏感,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而时过境迁后,一切就如同故事里说的那样
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
是啊,多讽刺。
010 晚安,年少的爱人;晚安,迟来的礼物。
那件旗袍我最终是压进了箱底,不为别的,只因不再合适。毕竟,能够压住俗艳牡丹的,只有年少的那股天真。
而我自知,已暌别天真已久。
而赫成哲,自然也是知道这点的,所以他才会选择将那件旗袍寄来给我,像是一首终曲,又或者一段悼词,终归,我们要说再见了。
那个夜晚,我依稀又梦见了苏州的那场雪,雪花纷纷扬扬,落满我与赫成哲的肩头。我转过头问他,你好吗?
他忽然笑起来,我也不由得释怀微笑。
晚安,我年少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