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的读者可能还会记得,那年,本市最有影响的一家晚报,在社会写真栏目里,发表过这么一篇文章__
日前,一条不胫而走的绯闻,在本市的某些阶层中,传得沸沸扬扬。
香港s公司驻本市商务机构业务代表g先生的秘书k小姐,因与一男雇员在办公室里调情,被g先生当场曝光而遭解娉。大为难堪的k小姐因之欲服毒自杀,多亏她的同事及早察觉,悄悄把她放毒药的杯子换了,才使她幸免一死。
据k小姐的好友张女士介绍,k小姐的人品极好,不是那种轻浮的女性。在s公司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业务能力很强,深得g先生赏识。就在发生那件事之前,g先生准备带她到某国处理业务,并为她办好了护照、签证,买好了机票……
看来此事的真实情况与传言所说有很大出入,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决定亲自采访k小姐本人。
k小姐的家住在北郊。当记者顶着炎炎烈日赶到她家时,她的母亲神情黯然地说,她已经住院。她对k小姐的事闭口不谈。可以看出,此事已波及这个家庭,并且蒙上了阴影。
几周后,记者得知k小姐已经出院,再次到她家采访。见到昔日花容月貌的她已经变得像霜打的禾苗,面容憔悴,神情恍惚。这个平时自尊心极强、感情十分敏感的女性,由于受到意外打击,显然精神已近乎崩溃。
经过一番恳谈,k小姐眼含热泪,哭诉了她蒙冤受屈的真情:
她是在大学毕业后,放弃了留校的可能,经过几个朋友的介绍,并由于曾有在某外国公司打工的经验,才挤进s公司的。
s公司有规定,所有雇员要有半年的试有期,试用期间只能拿百分之五十的工资,由于她的业务能力出类拔萃,外语水平很高,才干了两个月便被g先生调到他手下当秘书,并取消了试用期。
按说,这种待遇是其他雇员可望而不可即的,但是,k小姐却从g先生的眼色中察觉到一种令她战栗的东西。她小心谨慎,唯恐被他抓住什么把柄,但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很快被事实证明了它的软弱。
不久,g先生因为工作需要,将k小姐带到了广州处理业务。在宾馆住下的第一天,g先生就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他趁着酒兴轻慢地要求k小姐“放松些,玩一玩没什么大不了”,被k小姐坚决拒绝后,一向刻板冷漠的g先生突然变得令人不可思议地厚颜无耻。半夜里又去敲k小姐的房门,公然提出非分要求,k小姐恼怒地说:
“对不起g先生,我对你这种心思不感兴趣,也很费解。你都50多岁的人了,而且据我的了解,你在香港已有家室,同事还说见过你的妻子女儿来这儿度假;你不怎么也罢了,我怎么可以作出对不起她们的事来?何况,我和年纪的你的女儿几乎一般大呵!”
g先生仍然百般劝诱,k小姐则硬是软硬不吃,甚至凛然告诉g先生,她是个报复心很重的女人,如果他今后仍不死心,她一定会对他施以颜色。g先生不得不收起了花花肠子。
从此,g先生对k小姐并没有怎么样,相反,他的态度还有些缓和。个把月后,g先生又表示要带k小姐到欧洲某国去处理公务。
显然,这又是一个圈套。
k小姐决非傻瓜。她分明意识到这点,本不想去,但左思右想,又觉得好不容易找到这份不错的工作,不去就意味着放弃这工作,未免太可惜。而且,她从未出过国,也不舍得失去这次机会,于是,她违心地同意了与g先生一起出国的事。
出国,对于任何年轻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诱惑,何况在s公司当了几年雇员的人大多都没有享受到过这种殊荣,因此,k小姐一下子成了雇员们议论的焦点。显然,并不是只有k小姐一个人明白这里的真正情由。
k小姐的预感很快得到了证实。就在g先生拿到他和k小姐两人的机票的当天晚上,他让k小姐陪他一起应酬一位客商。晚饭后,他们上了舞厅。从舞厅出来,已是醉意朦胧的g先生送走了客人,却叫住了k小姐,说要和她一起再把明天出发的事情好好安排一下。
回到他们办公的饭店,被酒精熏得不知天南地北的g先生顺手便插上了房门,不由分说,一把抱住k小姐就是一顿乱啃。k小姐见势不妙,死命挣脱后就向门外跑,却不料被g先生狠狠地揪回来,往沙发上一推,又扑了上来。但是,他获得的是一记清脆的耳光。
g先生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第二天,他派人从k小姐手中要回护照和机票,后来改换了另一个女雇员出国走了。
k小姐难以忍受这突如其来的双重打击。自己不出国倒罢了,但在家人和同事都早已知道的情况下突然被取消行程,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响?何况她精神上还受到那样一种打击。但她一筹莫展,在家里躲了几天,心情稍稍好些,便又挣扎着上班去了。
但是,等待她的却是一纸辞退通知,并且还扣发了她两个月工资。这倒罢了,没想到那辞退的理由竟变成了她作风不检点,损害了s公司的形象!
本来,k小姐来s公司没几天便受到g先生青睐,已引起一些雇员的嫉妒。此时见她一朝失宠,也不问三七二十一,便幸灾乐祸起来。于是一些望风捕影的绯闻便在公司内外飞短流长,使身陷窘境的k小姐犹如雪上加霜,一时陷入难以自拔的悲愤之中,以至于因绝望而几乎轻生。
看来,所谓k小姐与男雇员调情之事,纯糸子虚乌有。而遭解聘完全是另有隐衷。
k小姐神志恢复以后,深感名誉被毁,她无缘无故被扣发两个月工资的事小,而受g先生污辱反遭诽谤的事大。于是她先后找到司法部门和劳动部门申诉,但是却拿不出证据,而且这时才明白当初到s公司当雇员没有签定合同是一个莫大的错误。她因此而被告知,她将得不到法律和行政方面的保护。
看来,k小姐只有自己吞咽这枚苦果了……
绯闻也罢,报纸上的消息也罢,沸沸扬扬一阵以后,自然而然又归于了平静。因为人世间类似k小姐这样遭遇的个人太多太多,层出不穷的更耸人听闻的种种新闻每天都象雪片一样,将昨日的旧闻掩埋在一片美丽的雪白之下。
但是,偶然也还会有些人想起k小姐这个人。
是呀,不管怎样,她不会消失。她还那么年轻,来日方长嘛。只是,自从她离开s公司之后,旧日的熟人、同事们却一个也没有再和她有过任何的直接接触。
新的传说倒又有不少。
有人说她去了外地,有人说她去了国外,更有人有鼻子有眼地说是她一直在本市,哪儿也没去,并且活得很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看上去很幸福,有一天还亲眼看见她和一个高高大大的外国男人亲亲热热地在逛商场呢!
说真的,旧闻新说如此之多,竟至于连我也快闹不清,人们传说的那个k小姐,是否就是我这本小书的女主人公了……
且不管它,书归正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