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血液传神念
吃过宵夜,杨队问我是否确定要回家住,我问他还有什么问题,是不是要保留现场,他说那倒不用,现场证据已经采集的足够多了。
于是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用警车把我送了回来,下车道别后我一看表,已经是十一点多了,这一趟整整去了三个小时。
不过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告诉他们父亲留下的书信,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案情还是没有一点进展,离开时还不忘嘱咐我自己小心。
“少爷!”我开门进去后,那鬼魂再次从楼上飘下,恭敬的说了一句。
“正叔,您叫我十七就好。”从小就没享受过那样的生活,突然有人一直叫我少爷,我很不习惯,想了想父亲信中提到他和父亲形同兄弟,我就让他叫我的小名。
其实从我有记忆起我就一直叫十七,给我取名字的人叫方海锋,他就是杨队所说的方老先生,也是我这次为之赶回来的人。
为什么怀疑他不是我父亲,因为我的记忆是从七岁开始的,那一年我从医院醒来,他两眼发黑守在病床旁边,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十七,你终于熬过来了,这就是命啊。”
之前所有的事我都不记得了,怎样长大,又为什么病倒统统回忆不起来,我傻傻的问他是谁,医生告诉他我可能是失忆了。他却没有伤心,口里还喃喃说:“失忆了好,失忆了好,失忆了好。”一直说了三遍。
医生以为他是为我担心过度,昏迷了三天三夜能醒来就不错了,保住了命,记忆又有什么的,何况只是一个七岁大的孩子。
曾经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管后来怎样,在我的心底一直记得他曾经也关心过我,在我昏迷的三天三夜里,他也一直没合眼。这也是这一次他失踪后我会回来的原因之一。
我醒来后没过几天他就带我回家了,那时的家还是一个砖木合建的房子,楼板也是用木头做的,一楼租给了别人。我和他,还有一只黄毛的狗住在二楼,后来我叫它大黄。
方海锋是一个话不多的人,我在他口中听到最多一句话就是:这就是命啊。这句话他常说,不论是少见的与人交谈抑或是看电视时的自言自语,都挂在嘴边。
他有一个坏毛病,酗酒,在我印象里也只有那次坐在病床边的他,虽然有些疲惫但是双眼清澈,之后的日子里他都是一副昏昏沉沉,摇摇欲睡的样子。他以卖苦力为生,但是这种状态的他很少被人请,所以家里一直很清苦。
这些都不是根源,我和他积怨的开始是一次,我因为那个不俗不雅的名字在学校被笑了,我回去问他我的名字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换来的是一巴掌还有那句听了我就烦的:这就是命。
我可以理解他酗酒,我可以理解他不爱和我说话,我甚至可以理解那一巴掌,但是我不明白打出那一巴掌的理由只是那一个关于名字的问题。
所以那晚上我也很生气,我一连问了他好几个问题,问了他我妈妈的事,问了他是不是我亲生父亲的事,还问了他我七岁以前的事。他没有在打我,但是也没有回答我,自顾着拿着一瓶酒喝起来。
他打完我一巴掌我吭都没吭一声,但是他那副自己沉醉的样子,终是让我流泪了,我一边哭一边骂他,用尽了那个年龄段的我认识的所有肮脏字眼,他却依旧看都不看我一眼。
那晚过后我再没和他说过一句话,有什么话都是和家里的大黄说,本就没多少话的家里更冷清了,后来我也知道我有错,甚至试图鼓起勇气和他道歉。
不过后来他又一次大醉,指着我说:“十七是你的名字,也是你的命,你天生就是百鬼送子命,你的母亲也没逃过给你替生的命。活到今天也是你的命,让我给你透露天机,你还想让我也给你垫命。你说我不是你亲生父亲,你以为是我想养你啊,这都是我自己的命。”
他开口闭口全是命,让我恨透命运这词,连带着所有命运有关的那些迷信类东西。所以我很用功的学习,学习一切关于科学的东西,立誓要用科学解释所有的迷信,向他证明不存在命运,即使有也都掌握在自己手里。那一年,我十岁。
可是后来由于我严重偏科,别说科学家,一张本科的通知书都等不来。正好看到征兵,于是我决定去当兵,临走时他告诉我,凡是不要强求,皆是定数。那句话再次刺激了我,作为回应,我把脖子上的玉佩扯下来摔在了地上,将最后一丝感激之情淹没在绝决之中。那一年,我十七岁。
房间的窗子是开着的,吹进来的风已经不再是凉爽,而是伴随着一丝寒冷,还没入秋,吹这样的风说明时间已是深夜,我没有睡觉,一直在回忆小时候的事。
思绪飘到出门的那天,我摸出了衣服里的玉佩,和我摔在地上的一模一样,我清楚的记得那天地上传来的清脆声音,虽然没有低头看,不过知道肯定是碎得不能再碎了。
但是眼前的玉佩别说拼凑的痕迹,连瑕疵都没有一丝,这样看眼前这块应该是他一直戴着那一块,之前我一直以为两块都是那种精品店里的东西。因为那样种成色的真玉都是价值连城的,我不认为住在小破屋里的方海锋会有那样得玉佩,而且是一对,宝难成双,一对珍品的价值远不是两件孤品加起来能相比的。
“少爷,主人告诉我,如果你想打开玉佩,只要滴上你的血就好。”一直飘在房间一角的正叔,看着我再次拿出玉佩后,飘至我身前说到。
“正叔,我说了,叫我十七就好”,我说:“这是什么血都可以么。”还是没能改掉习惯,我一听到正叔说要用我的血打开玉佩,我就有些反感,想确定是不是只要血液就能触发玉佩上的机关,若是这样的话,那还能够从其他方面解释。
“不是,一定要是人血,而且必须是...十七你的血才可以。”正叔顿了一下,终于把口改了过来,不过我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算了,不纠结那么多,心中急着看玉佩里面到底会有什么,我摸出匕首用刀尖在小臂上点了一下,对着玉佩将鲜血滴下。
血滴落在玉佩上后慢慢消失了,就像滴在沙土上渗进去一样,但是玉佩并没有向我想象中那样浮出字迹,难道是血不够?
“一滴就够了。”看着我动手挤血,正叔说到。
我拿起玉佩细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甚至那一滴血消失去哪儿了都看不出来,玉佩依旧毫无瑕疵。
“把它放到你伤口上。”正叔说到。
“放心,开始吸收的那滴血是为了唤醒它,它不会吸你的血的,只是你现在这种状态只能通过血液才可以传达神念。”看我将玉佩放在小臂上又马上取了下来,正叔解释到。
我再次把那块玉佩放在小臂上的伤口处,还是和刚才一样,感觉有伤口处血液被一丝丝抽走,这次我没在拿下来,任它汲取。
过了一会儿感觉那被抽走的血液又顺着伤口流进了身体,就想打点滴输液一样,只是一般人感觉不到那种液体流进血管的滋味,只会觉得有点涨疼,但是受了特殊训练的我对这种越是细微的感觉越是敏感。
我仔细体会着那种酥麻的感觉,慢慢地觉得一阵困意袭来,恍惚之间我已置身无边无际的暗黑夜空之中,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晃万年,又好似只在一瞬间,在这样永恒的黑暗中,时间变得没有了意义。
直到一天,光明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底,我之所见是一颗蓝色的星球,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却有生命明气息的星球,虚空中站着八个人,衣衫褴褛。
“主上,这种地方,没什么大用的。”其中一人说到。
“灵亮,你认为呢?”为首的一人问。
“的确如史腾所说,没有大用。可在这荒芜星海,要想在遇到生命星,我们的神力已所剩无几,维持身上的天衣都已有难度,但谁也不知道荒芜星海还有多远才能到边际,若不在此稍作停留,怕神力枯竭后连神魂都不能保住啊。”那个手持羽扇的人说到。
八人最终一同前往那颗星球,环视一周,选了一个地方留下,那是一个战乱四起,名不聊生之地。他们选在这儿落脚之后,其中一个人不知何故,与另外七人分开了。
那个离开的人整天对着我说话:“他们神力再少,又怎是这些凡人能应付的,一开始我就该阻止的,可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诶!”
有一天有人来找他,说是主人已经有了万全之策,需要他的帮忙,他赶走了那人,还说什么继续这样,他只有顺天道而为。我在虚空中所见的那人,他走时还留了一句:“在这里,主上便是天道。”我不知道那句话什么意思,但是看着他一脸愤怒的表情猜想肯定是不好的。
那以后他和我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每次也不再絮絮叨叨,只是哀声叹气。有一天他在我身上系了一些血染过的线,然后把我送给了另一个人,那时我听到很多人在一起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我从梦中醒来,满身的大汗,要不是手中的玉佩上多了一些红线,我定会把刚才脑子里的事当做一个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