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一百零八回,五十四回恰好是一半。写到这里,贾氏的盛时光景达于顶点。第十三回秦可卿给凤姐托梦时说:“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最后又念了一句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这都体现了曹雪芹的总体构思,高鹗的续书恰恰是在这最关键的地方,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书里故事的时间背景,从第十八回以后一直到第五十四回,都是写的乾隆元年的事情,“一春已去”;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则是乾隆二年的事情;“二春去后”,从第七十回往后进入“三春”;估计在八十五回左右,就会写到“三春去后”群芳流散的大悲剧。
第五十一回后半部分到第五十二回,又重点写晴雯。如果说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主要是突出晴雯“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特点,那么,第五十二回“晴雯补裘”则展示了她的另一面,那就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又有急人所难、勇于承担的高贵品质。她为宝玉病补雀金裘,并不是一个女奴在效忠自己的奴隶主,她和宝玉之间有一种淳朴自然、平等互赏的友情关系,这在第八回第一次描写到她时已经定下了基调:宝玉从梨香院醉酒而归,她埋怨宝玉哄她研了那么些墨却等了一日,又爬高上梯贴斗方弄得两手冰凉,宝玉听了忙给她渥手。第五十二回她挣扎着为宝玉补裘,是为知心互赏的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侠行。
曹雪芹写晴雯,是把她人格中的光辉面和混沌面糅合在一起来写的,这是最难的写法,而他竟写得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天衣无缝。听到坠儿有小偷的行为,她如一块爆炭,立刻发作,大施酷刑,不等袭人归来,甚至也不待征求宝玉的意见,便自作主张将坠儿立马撵逐。晴雯时常喊出撵这个出去撵那个出去,可她竟全然没有自我保护的忧患意识,懵懂地以为自己既然是贾母喜欢的,到宝玉身边又甚得宝玉欣赏,是绝无被撵逐的可能的。她不但常常以撵逐别人为口头禅,自己赌起气来,也常毫无所谓地让宝玉撵她。命运就是那么诡谲,到第七十四回以后,率先被盛怒的王夫人撵逐的反而是她,宝玉也无法挽救。
坠儿这个角色值得关注。不要简单地把她当作一个小偷看待。曹雪芹把这个角色设计成小红的密友。小红是大观园里难得的清醒者。坠儿应该深受小红影响,朦胧地意识到像她们那样的丫鬟,前途非常暗淡,一般来说,无非是三五年后,“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二十回李嬷嬷语),因此,应该为自己早做打算。小红的办法是先攀高枝,然后再安全撤离,自主选择了贾芸为夫。坠儿呢,她偷平儿那虾须镯自己戴?可能吗?立刻拿去变卖?她那样的小丫鬟的月钱数目上下都是清楚的,在园子里钱财都是由大丫鬟给她们保管的,她马上变卖了岂不等于自我暴露?何况也未必有通往外界变卖的渠道。坠儿偷虾须镯显然是打算密藏到被“拉出去配小子”的关口,那时候她有这样一件值钱的珠宝,也就有了选择“小子”的本钱,总不至于被胡乱地配给丑陋酗酒的糟糕小厮。
在平儿悄悄向麝月透露坠儿的偷窃行为时,还提到宝玉身边还曾有个小丫鬟叫良儿,偷玉败露被撵逐。我认为曹雪芹写出这个良儿,又是一个伏笔,跟八十回后凤姐“扫雪拾玉”的情节相关联。
第五十三回和第五十四回里,又有关于贾珍的不少描写。贾珍接受庄头乌进孝的田租银子和大量物品,这一情节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被无数论家引用评述,以说明《红楼梦》里写到了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特别是贾珍对乌进孝说:“不和你们要,找谁去!”充分暴露了剥削者凶恶的嘴脸。曹雪芹当时显然不可能以阶级斗争的思维来写作。因此,我们可以说,因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基本上是写实的,忠于生活,如实写出了那个社会的阶级对立的情况,无形中为我们提供了用阶级斗争的视角分析作品的可能。这是他写实主义的胜利,但终究还不能说曹雪芹就是刻意要写阶级斗争。
曹雪芹写贾珍,是全方位地刻画一个贵族家族族长的形象。第五十三回写接受乌庄头缴租时,针对乌庄头对皇家和贾府关系的幼稚想象,贾珍说了句歇后语:“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这是那个时代周旋在各派政治力量和家族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一个族长的发自内心的喟叹。接下去,写贾珍“负暄发放”——负暄就是晒太阳。“贾珍看着收拾完备供器,靸着鞋,披着猞猁狲大裘,命人在厅柱下石矶上太阳中铺了一个大狼皮褥子负暄,闲看各子弟们来领取年物。”这种年终发放年物的活动,对于大家族中的贫窘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也是身为族长必须履行的一项凝聚宗族的重要工作。曹雪芹写得非常细致,也很生动。贾芹也跑来领取这项福利,被贾珍斥退。因为按宗族规矩,这些东西是发放给那些大家族里没有谋到差事、无进益的小叔叔小兄弟们的,贾芹已经获得管理家庙的肥差,在家庙里作威作福,贾珍掌握情况,因此将他骂一顿撵走了。在第五十三回后半部分和第五十四回里,有关贾珍的笔墨也不算少。他在荣国府宴席上的表现可圈可点:一方面他具备为那样一个家族披上温情脉脉的面纱的能力,敬完了长辈的酒,他还故意来一句:“妹妹们怎么样呢?”另一方面他也是耐着性子敷衍,所以当贾母终于让他和贾琏“你们去罢”,他俩大松一口气,哥俩一起去追欢买笑,不在话下。
贾氏祭宗祠的场面,曹雪芹偏通过薛宝琴的眼光写出。这一笔历代都有评家质疑:宝琴是外姓人,怎么那个骨节眼上跑到贾氏宗祠里去了?难以解释。我觉得这跟前面写她一人独作十首灯谜诗一样,曹雪芹是刻意把她设计成一个贾氏家族盛极而衰的旁观者。当然,最后她自己也被牵连,但在这之前,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冷眼掂掇。
第五十四回贾母破陈腐旧套,提到曹寅编写的一出戏《续琵琶》,意义重大,更无可置疑地表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的因素,而且贾母的原型就是苏州织造李煦的那个嫁给了曹寅的妹妹。这几回里关于凤姐的描写,周汝昌先生指出,是接续上几回写她为了照顾宝玉和众小姐等,不怕麻烦,在大观园里单设厨房,以及体恤邢岫烟的贫窘,主动关怀救济,一路写到她对袭人回家探母的细致安排,都是在刻画她人格的另一面,就是她具有为他人提供方便、营造幸福的热心肠。曹雪芹写凤姐和写贾珍一样,都着力刻画出复杂的生命现象,把人性写得非常诡谲,完全跳出了写“好人”或“坏人”的窠臼。
读这几回,千万不要忽略一些“过场戏”。什么是“过场戏”?一般来说,在回目所强调的主要情节以外的那些场面,都可以算是“过场戏”。第三十七回有一段“过场戏”,写怡红院的丫鬟们在一起闲聊,话头是从给小姐、太太、老太太送东西引起的,其中话最多的是秋纹。秋纹这个角色常被一些读者忽略,其实曹雪芹对秋纹的刻画也是很值得玩味的。为过去通行本《增评补图石头记》作评的大某山民感叹道:“一人有一人身份。秋纹诸事,每觉器小。”“器小”还不能等同于“小器”。第三十七回写到秋纹因为得到贾母、王夫人的一点赏赐沾沾自喜,晴雯等告诉她王夫人赏她的衣裳其实是赏别人剩下的,她随口说,“哪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结果逗得众人都笑道“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生了气,她才明白真相,又主动去跟袭人道歉,这就是她“器小”的具体表现。“器小”就是眼光短浅,卑微庸俗,苟且偷安。到了第五十四回,曹雪芹真是忙中偷闲,在两个热闹场面之间,嵌入一段宝玉回园没进屋又出园,中途忽然撩衣小解的“过场戏”。在这个段落里,又集中刻画了秋纹的形象,把她那仗着是宝玉房里的丫鬟,就在杂使婆子和小丫鬟面前威风凛凛的嘴脸凸现了出来。但她其实是根本不入贾母眼的。这一回开头就写到,贾母不见袭人,嗔怪说:“他如今也有些拿大了,单支使小女孩子们出来。”贾母哪里知道她秋纹是何许人?只把她视为不中用的“小女孩子”。秋纹自己也知道她在正经主子跟前微不足道,第三十七回她自己说过:“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这是个十足的欺软怕硬、仗势摆谱的角色。当然,她亦无大恶,并且总是知难息事、抱惭而退。第五十五回,曹雪芹将继续通过细节完成对这样一个生命的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