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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云作者痴 谁解其中味:《红楼梦》的版本源流 枕霞阁十二钗

从第三十七回起,故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大观园里成立了诗社,由探春召集。第一次活动是咏白海棠。这白海棠不是地栽的乔木海棠,而是盆栽的草本海棠,俗称秋海棠。秋海棠一般是红色的,白色是变种,比较少见,因此贾芸拿去孝敬宝玉。宝玉等人不及看花,只是听说,就诗兴大发,吟诵起来。

各古本从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一回,正文均无批语,第三十二回到第三十五回仅个别本子有少量批语。究竟是母本里就没有批语,还是过录的过程中被抄手忽略,还不能确定。但从第三十六回以后,批语又丰富起来。第三十八回有几条批语尤其值得注意。

贾母来到藕香榭,回忆起小时候他们史家花园里有个类似的枕霞阁,她那时跟史家的姊妹天天去玩,有回淘气失足从竹桥上掉到水里,差点儿淹死,被救上来后又被竹钉把头碰破,至今鬓角上还留下指头顶大一块窝儿……凤姐借机献媚,说那窝儿是用来盛福寿的,把贾母和大家都逗笑了。这时脂砚斋批道:“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这条批语传递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

一、《红楼梦》的文本具有家族史的特点。书中的“现在时”故事,不仅可以往前延伸,也可以往后延伸。

二、脂砚斋与书中贾母原型同属一个家族。“真事”隐去后,以史家的“假语”含存。实际上贾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之妹,嫁给曹雪芹祖父曹寅为妻,而史湘云的原型则是李煦的孙女,曹雪芹的一位表妹,也就是李氏的侄孙女。也就是说,李氏是史湘云原型的祖姑。书里设定的贾母和湘云的关系正与此吻合。第三十八回写贾母到了藕香榭,命人念出柱子上挂的黑漆嵌蚌的对子,曹雪芹特意写由湘云念出。由此也就再一次证明了,史湘云的原型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位李姓表妹,写批语的脂砚斋也就是同一个人。

三、脂砚斋当然最有资格来写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谓“枕霞阁十二钗”的故事。这条批语显示出脂砚斋对自己的写作能力颇有信心。前面我们提到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她对《红楼梦》或者说《石头记》(她更钟情后一个书名)的写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书,周汝昌先生认为有四回并非曹雪芹原笔,那么这四回是谁补成的呢?不是高鹗,很可能就是脂砚斋。

在写到大家准备咏菊花诗时,有一笔写到宝玉“命将那合欢花酿的酒烫一壶来”。在这个地方,就出现了一条脂砚斋批语:“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舫是船形的园林建筑,现在北京颐和园还可以看到很大的一个叫清宴舫的湖中石船。脂砚斋提到的这个舫名字很怪,当中那个□字读音是“傲”,意思是头很大眼窝很深,可见那个舫造型非常特别。这样一个舫名不可能是临时虚构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那么一个空间,在那个空间里面,批书人和著书人曾在一起用合欢花酿酒。也就是说,书中这么一句“闲笔”,其实也是有生活依据的,是有事件原型、细节原型的。批书的一见这句,由眼入心,就受触动,以致不由自主地发出喟叹:“伤哉!”这意味着他们昔日的好时光已经一去不返,正所谓“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伤哉”,也是笼罩《红楼梦》全书的一个基调。这条批语最早出现在己卯本上,很可能更早之前就已经批出。己卯年(1759)往前推二十年,是乾隆三年到四年,正是现实生活里曹家以及相关家族“一枯俱枯”的陨落期,当时曹雪芹、脂砚斋十六七岁。“伤哉!”这哀怨是发自内心的,用合欢花酿酒是他们共同享受过的“最后的欢乐”。这样的批语再次说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自传性、自叙性的特点,它的文本特征就是以“假语”来存留“真事”。

周汇本第三十七回,有两处文字选择是值得特别指出的。起了诗社,作为诗人,大家就要各取一个别号。李纨提醒宝玉曾有过一个别号,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那个别号究竟是什么?195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通行本印的是“绛洞花主”,这是延续了程乙本的错误。1982年推出的红学所校注本,却也印为“绛洞花主”,这真奇怪,因为红学所的这个本子是以庚辰本为底本的,庚辰本上清清楚楚地写着“绛洞花王”,为什么要改“王”成“主”呢?更奇怪的是,这个红学所校注的通行本,每回后面都有“校记”,如果认为庚辰本的写法不足信,换用别的古本的文句,按照自定的体例,是应该在“校记”里加以说明的,可是这样重要的一处文字,他们撇开自己所用的底本,取“主”而否“王”,竟然在回后“校记”里也不予说明。周汇本的可贵就在于正本清源,将通行本里讹误多年的“绛洞花主”订正为“绛洞花王”,又是鲜明的一例。和贾母提起娘家曾有枕霞阁一样,这里写到宝玉小时候曾给自己取过一个“绛洞花王”的别号,都属于小说文本中的延伸空间,使读者对作者笔下的“现在时”叙述,不仅可以有前瞻性的想象,也能够有回顾性的想象。换句话说,就是把角色的“前史”,通过这样的话语,逗漏给读者,令读者感到书中的人物更有立体感。

宝玉说取那样的别号,是他“小时候干的营生”。“小时候”是什么时候?他说这个话的时候是十三岁多没到十四岁。那个时代人们认为六十岁就算满寿,三十岁已是“半生”,十三岁已接近成年了。因此,“小时候”应该指五六岁刚开始懂点事的时候。那时候荣国府没有大观园,宝玉跟贾母一起住,贾母院正房有很大的空间,宝玉在那个空间里淘气。五六岁的孩子不可能有“主”的概念,但“王”的概念肯定是有的,最现成的“榜样”就是“美猴王”孙悟空。宝玉从小爱红,爱跟花朵般的女孩子玩耍,贾母正房里的主色调是深红(绛)色,他就把自己想象成“红色山洞里的一个保护花儿的猴王”,于是有了“绛洞花王”的别号。这个小时候的别号把宝玉的性格特征凸显了出来,而且这种特征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只有增强没有衰减。“绛洞花王”这个别号,和第二十九回出现的“遮天大王”的符码是相通的,都是对宝玉人格的隐喻。

第三十七回写迎春担任诗社副社长,大家构思的时候,她命令丫鬟点了一支香。这支香的名字,此前所有通行本都印作“梦甜香”,周汇本则根据两种古本的写法,确定为“梦酣香”。后面有史湘云醉卧芍药裀和抽到“香梦沉酣”花签的情节,周汝昌先生认为“甜”是“酣”的讹变,“梦酣香”是曹雪芹原笔。这也显示出周汇本的精校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