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鼓是挂在寺庙前廊里的,像一条鱼也似的木铎,一敲响它,便意味着和尚们该到斋堂里开饭了。宋代范成大《华山寺》诗中,有“魂清骨冷不成眠,彻晓跏趺听粥鼓”句,清代曹寅《夜雨宿玉山寺》诗中,有“茫茫寄眼虫天外,已听云堂粥鼓声”句,与宋代苏轼“潜山道人独何事,半夜不眠听粥鼓”这一句,都是文人谈粥鼓的名句。为什么在寺院里喝一顿粥,如此关紧?因为以前的僧寺里,没有晚餐这一说,所以,和尚连做梦也惦着那碗热烫的稀粥。因此,敲响粥鼓,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事情了。
食粥可分主动与被动两类。主动者从养生的角度,从营养的角度,从肠胃的消化角度,从身体实际需要的角度,才喝粥的。而被动者,则是从饥饿的角度,从贫穷的角度出发,只有这点米,只能煮成粥,非喝不可,不喝不行,粥稀得可以照见人影,喝的人通常就不快活,或很不快活了。粥和饭,严格讲来,并无不同,只是水放得多寡而已。为什么要使水的成分增多,对饱尝饥馁之苦的中国人来讲,恐怕主要不是考虑到易于消化,而是因为嘴多米少,要让大家的碗里不空,只有多加水了。所以,粥是中国人的食品,是中国人的发明,自无疑义。关于粥,清代的袁枚在《随园食谱》里作了一个权威的定论:“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以此标准,王蒙先生的“坚硬稀粥”,大概是不合格的粥,袁子才先生一定会摇头不迭的。
食粥一事,是中国旧时文人笔下时常涉及的,因而,有关粥的文字甚多。宋代费衮《梁溪漫志》里,有一篇《张文潜粥记》,讲得最透彻了。“张安道每晨起,食粥一大碗,空腹胃虚,谷气便作,所补不细。又极柔腻,与脏腑相得,最为饮食之良。妙齐和尚说,山中僧将旦,一粥甚系利害(这就是粥鼓何以牵动人心而入诗的缘故了),如或不食,则终日觉脏腑燥渴。盖能畅胃气,生津液也。今劝人每日食粥,以为养生之要,必大笑。大抵养性命,求安乐,亦无深远难知之事,正在寝食之间耳。”这说明粥的作用,除物质外,尚有精神上的妙不可言之处。
宋代陆游有一首《食粥诗》,更将粥与长生法联系起来。“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眼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其实,这也是陆游的自勉罢了。因为在中国,凡贫困家庭,大都离不开粥。粥总是和粮食匮乏联系着的,一位伟人说过的“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干稀搭配”的“稀”,也就是粥。从这首诗里,看到清寒文人于困顿中的超脱,于窘迫中的豁达。他们笔下的粥,就不仅仅果腹了。
苏东坡“半夜不眠听粥鼓”的诗句,出自《大风留金山两日》这首诗。这是他在朝廷的倾轧中,被排挤出来,放浪江湖,跌落到生活底层,饱尝艰辛之后,才体会到这种饿肚子时聆听粥鼓的亲切感情的。大凡太快活,太优裕,经常酒足饭饱,声色犬马,桑拿按摩,三陪服务的作家,是不容易体会饥饿、贫穷的真切滋味的。苏轼另一首求粥的诗,更是坦荡无遮,一副穷文人的本色了:“岂如江头千顷雪,茅檐出没晨炊孤。地碓舂秔光似玉,沙瓶煮粥软如酥。老我此身无着处,卖书来问东家住。卧听鸡鸣粥熟时,蓬头曳杖君家去。”这时候的苏东坡,已经是一谪二贬,落拓不羁的文人,闻粥而去的浪漫情怀,多少是他在身处困境中的精神寄托了。假如有大款请客,小秘作陪,东坡先生怕就唱不出“大江东去”了。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什么人能跟什么人相通,来往,交际,接近,是有其规律的。看《水浒传》,便知道凡赞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好汉,才聚齐到梁山泊;淡茶一盏,薄酒一杯,小菜一碟,谈诗论文,肯定是《儒林外史》中文人雅士们的集会;而吆五喝六,猜枚行令,觥筹交错,水陆纷陈,不消说,在座的便是些《三言两拍》里官佐商贾,市井小人,酒肉朋友,饮食男女之流;若是听到抬轿吹拍之声,捧场喝彩之词,老爷伟大,长官英明,上司正确,仕途光明,便知是《官场现形记》里的盛会。彼此同为肉食者,脾性能接近。大家同是喝粥者,心情易相通;在官员那里落座的,保险不会有一位喝粥的文人。
旧时文人,很提倡甘于清苦的精神,在《颜氏家训》中,提到了一位叫裴子野的文人,说他“有疏亲故属,”凡“饥寒不能自济者,皆收养之。家素清贫,时逢水旱,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无厌色。”只有自己饥饿过,才能体会别人饥饿的痛苦,裴子野与众亲友一齐捧碗啜粥,那是充满了人情味的温馨场面。同样,从郑板桥《家书》看到,给他弟弟的信里说“十冬腊月,凡乞讨者登门,务饷以热粥,并佐以腌姜。”也可知只有自己清寒过,才能了解别人清寒的窘境。中国文人与粥,这种不同一般的感情,都由于他们自身的贫苦体验而来。正因如此,这些喝粥文人的文章里,才能多多少少地反映出民间的疾苦。具有一种人文精神,由这个精神而形成的淡泊,不争,知足,充实的性格,由这种性格而产生出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关爱,是那些肉食者鄙们永远也学不来的。那些戴着白手套,坐在象牙之塔里的作家,一天到晚打饱嗝儿,从无饥饿之苦,穷困之痛,也就难以与喝粥的中国大多数人共鸣,便一点不奇怪了。
由此看来,若曹雪芹一直过着“钟鸣鼎食”“锦衣饫食”的生活,未必会写出《红楼梦》来。他的文友敦诚、敦敏兄弟,在诗中说到他贫居北京西山时的窘迫景况,“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使我们知道他是文人中的“食粥族”,正由于他家境没落以后,处在生活贫穷线上,才了解到人世的沧桑,时事的艰窘,仕途的险恶,命运的坎坷吧?其实,这两兄弟不为时闻,诗也一般,如果不是《红楼梦》,如果不是曹雪芹,这两兄弟也不会被红学家从故纸堆里发掘出来。他们并未如当代作家那样追求不朽,但由于“举家食粥”四字,便也跟着有其永远的价值。朽与不朽,有时很让那些如醉如痴地渴望名留青史的作家,摸不着规律。想不朽的,在他活着的时候,倒朽了,这不都是眼面前发生过的事情嘛!
敦诚的诗,自然有诗人的夸张成分。曹雪芹那时的确生计艰难,但尚可以到小铺去赊二两酒,看来,还不到只能以粥果腹,舍此别无其他的地步。因为,按常理,即使再薄的酒,也比再稠的甚至坚硬的粥,多费上几文。何况中国人喝酒,最起码要一碟花生米吧,连斯文扫地的孔乙己,还以茴香豆下酒呢!若以郑板桥自叙的“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官。”而言,能相信他是一位吃了上顿无下顿的七品县令吗?要饿得两眼发青,曹雪芹写不出《红楼梦》,郑板桥也画不出墨竹了。然而,他们过着的是当时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当无疑问。在物质水平上,与大多数人相同,因此在认知上,更接近劳苦大众一些,是自然而然的事。曹雪芹的食粥,经济因素确属考虑的一个方面,不过,也应看到贵家子弟,懂得生活,善自珍摄,精于调养的另一个方面。就看他在《红楼梦》里写的那些精致刁钻的吃食,知道这位江宁织造的没落后裔,在口腹享受上,是个在行的美食家。“举家食粥”,可以理解为他困境中的养生之道,大体是不会错的。如果他只有粥喝,饿得两眼发青,是写不出偌大一部史诗的。三年灾荒时期,未见有什么作品问世,就是一个证明。而现在,达到一天出版一部长篇小说的速度,也说明光景确实好过多了。
中国旧时文人,由于喝粥的结果,多半喝出一个淡泊的精神世界,实在是值得后人景仰的。他们或坚贞自守,或安贫乐道,或充实自信,或知足不争,但在他们的笔下,却总是程度不同地要发出对社会,对民众,对国家,对世界的真实反响。有的,哪怕为之付出生命,也要说出大多数人想说的话,这就是喝粥文人与大多数喝粥普通人的心灵感应了。
文学,要都是风花雪月,虚无缥缈,没有老百姓的真情实感,恐怕也够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