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帝国的垄断加捆绑模式曾被称为全球最成功的四大商业模式之首。竞争对手称微软是商业规则破坏者,微软也因此遭到过政府起诉。
在过去几十年里,微软公司的商业模式一直属于垄断加捆绑模式,而现在则处于逐渐变革之中。这种基于捆绑销售应用与操作系统的商业模式,曾被称为是全球最成功的四大商业模式之首。[1]
微软这种商业模式的优势是边际成本为零。具体来说,微软每卖出一份windows系统软件,就能净赚260美元,并且几乎没有成本。在全球6亿多电脑用户中,如果有1亿人愿意付钱买它的软件,它就可以实现260亿美元的净收入,不想赚钱都难!
为什么说它的边际成本是零呢?这里首先要了解边际成本的概念。所谓边际成本,在这里就是指多卖一份软件需要增加的成本。在开发成本、广告投入成本既定的情况下,微软公司多卖一份软件实际上用不着什么物质消耗,所以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相反,其他物质产品就不一样了,比如汽车。假如一辆汽车的销售价格是20万元,其中各项成本和费用加起来可能就超过17万元;汽车制造厂多卖一辆汽车增加20万元销售额,可是实际盈利空间并不大;如果适销不对路或积压太多,还可能会造成损失。
这种零边际成本的商业模式,一旦与垄断、捆绑结合起来,所产生的盈利就十分可观了。
软件行业一直对微软公司的这种商业模式持有异议。一方面,竞争对手和各国政府都认为微软公司从这种捆绑销售中获益匪浅;另一方面,比尔·盖茨和微软公司则坚持认为,他们的唯一目的是要生产“伟大的软件”,如果用户不喜欢就不会选择微软的产品。言外之意是说,这不是我微软公司垄断不垄断的问题,而是喜欢微软产品的用户太多了,这不能怪“我”,只能怪“他们”。从商业角度来说,谁都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垄断市场、能实现被捆绑销售,但这是一个非常艰难并且容易触犯法律的过程。
以微软的ms-dos为例。1980年8月,比尔·盖茨与ibm公司签订合同,为后者开发pc机操作系统,并且在1981年正式推出了ibm的个人电脑(pc)。当时,微软公司用5万美元的价格从西雅图电脑公司购买了一款名叫q-dos的操作系统,对它进行改进后更名为ms-dos,然后授权给ibm公司使用。与此同时,微软公司还与其他电脑生产商谈判,将经过改造后的系统安装到每一台新电脑上。
后来,西雅图电脑公司控告微软公司在未告知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以极低的价格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倒买倒卖”。但最终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微软公司的理由是,它之所以不能向西雅图电脑公司告知真相,是因为微软公司和ibm公司有协议,不得对外透露它与ibm公司合作之事。
1995年微软公司收购财捷时,遭到政府的反垄断调查。无奈之下,微软公司只能自行设计和开发财务软件money,结果遭到失败,被财捷远远地甩在后面。如果当时这一收购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微软公司的quicken软件很可能早就成了网络银行产品的市场领导者。
20世纪90年代末,微软公司有许多商业行为受到过政府的反垄断调查。其实这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这种商业模式对微软公司来说最理想不过,但对其他同行来说则绝对是个噩梦。
[1]微软模式的优势在于以零边际成本取胜,另外三大模式依次是:以规模取胜的星巴克模式、以价格取胜的沃尔玛模式、以定制加直销取胜的戴尔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