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的创新不仅仅停留在对新技术的堆砌上;恰恰相反,它强调对新技术的运用“够用就好”,而把重点放在人性化和美学因素上,从点点滴滴中追求完美。这是同行很难学像的。
上面提到苹果公司用最好的硬件装最好的软件;其实,它的创新灵魂就突出体现在“软硬兼施”上。这里的软硬兼施,是指苹果公司的创新不是停留在表面和皮毛上,而是有着全方位的、实实在在的内在创造力。
从形式上看,苹果公司的这种内在创造力,就意味着它不是与同行竞争,也不是分食既有的市场蛋糕,而是把着力点放在开拓新市场上。关于这一点,从苹果产品ipod、iphone以及ipad一推出便能引导市场潮流上就能看出来。顺便说一句,许多企业或行业对此还只是学到一点皮毛,停留在简单的模仿上,那就势必会陷入打价格战的状况,行业的利润越摊越薄,最后甚至把整个行业都搞垮了。
苹果公司的这种创新灵魂,是其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一手塑造的。史蒂夫·乔布斯认为,企业的创新无极限,有极限的只是想象力;创新能力是决定一家企业能够成为领导者还是只能成为跟随者的主要因素。
当然,具体到某个企业来说,创新的灵魂还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来区别对待——对于成长型企业来说,创新的灵魂就是要使产品和服务更有效率、用起来更好;而对于萎缩型企业来说,创新的灵魂要放在及时改变和退出上来,如果不能在原有模式被淘汰之前及时改变或退出,就会被市场所淘汰。
为什么苹果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点、其他公司就做不到呢?这要从史蒂夫·乔布斯的以下三大原则说起。
一是完美主义。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在他看来,完美的创新没有止境也没有捷径,必须从各个细小环节扎扎实实地做起。完美主义的一大要素是最适用的技术,而不是对技术的堆砌。在苹果公司,历来强调的是通过简化某些功能、增强设计特色来走差异化道路。完美绝不是越多越好,有时甚至是相反。
为了追求完美主义,史蒂夫·乔布斯的一大乐趣就是特别喜欢与最优秀的人一起工作。他认为,一家创业型企业最优秀的10名员工会决定这家企业的水准,为此,这10人中的每个人都要担负企业1/10的工作。既然创新没有捷径也没有止境,那么这项工程就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把每个人的智慧集中起来,才能打造出完美的产品来。
二是美学因素。史蒂夫·乔布斯特别注重在苹果产品中注入美学因素。史蒂夫·乔布斯重回苹果公司后,意识到苹果产品有被市场淘汰的危险,于是找到了在产品中注入美学因素的对策。具体怎么做呢?他不但要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更要消费者说出他们的需求具体是指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苹果公司1998年推出的i mac系列产品,虽然所有的配置与过去的产品没什么两样,但是外壳却从原来的黑白两种变成了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这一转变一上市就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为了选择最诱人的色调,设计师甚至专门造访了糖果糕饼店。看到消费者趋之若鹜排队抢购的情景,史蒂夫·乔布斯称赞苹果产品“它想让你舔它”。短短三年后,i mac系列产品在市场上的销量就达到500万台,利润率达23%,一举让当时的苹果公司扭亏为盈。直到现在,苹果公司的多款明星产品给消费者的第一印象依然是拥有惊艳的设计。
三是奇思妙想。为了能够打造出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史蒂夫·乔布斯在招聘员工时不循规蹈矩,鼓励员工奇思妙想。
例如,史蒂夫·乔布斯曾经这样说过:“能够让苹果电脑macintosh成为伟大产品的部分原因,就在于从事研发该产品的工作人员都是音乐家、诗人、艺术家等,甚至还有动物学家和历史学家;而且巧合的是,他们又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电脑科学家。”
为了鼓励员工的奇思妙想,苹果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末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另类思考”广告活动,直接拉动了产品创新和创造。
在史蒂夫·乔布斯看来,苹果产品的设计追求“简单即快乐”。苹果公司出售的不是产品而是梦想;既然消费者喜欢简单明了,那么产品的设计就不能复杂化。
创新思维的确让苹果公司受益匪浅。接替史蒂夫·乔布斯掌舵苹果公司蒂姆·库克表示:“我们不相信‘大数定律’这样的规律,我认为这是某人编造的老教条。多年来,史蒂夫·乔布斯已经为我们做了许多事情。他向我们灌输的一个观念就是:限制住你的思维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