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武都县,妓院里。
三个大木桶里,泡着三个大男人,以及三个美貌女子。
吕布抱着一位女子在调情,喝口小酒,吃点水果,抱着女人暖玉在怀,真是快意又潇洒。
再看董魁和李进二人,这俩货是趴在木桶边,只顾狼吞虎咽的猛吃肉,把各自桶里的女子,给晾在一边。
饿的前胸贴后背,任凭女子怎么调戏,董魁和李进二人,都是不理不睬,毫无兴趣。
有女子偏偏就不信这个邪,她是使出浑身解数,在引诱董魁。
董魁被惹得烦了,是直接掐着她的脖子,单手一甩,把她给扔了出去。那女子在惨叫中,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才趴在地上呼喊着疼痛。
一条羊腿下肚,董魁吃饱了。
李进那货,他是吃完羊腿,抱着羊身子继续啃。
吕布向董魁问道:“大哥,你们到底都经历了什么事?怎么变成这幅德行了?”
“四个月,被刺杀三百多回。那帮家伙向鬼魅一样,可能是石头,可能是树木,可能是泥土,可能是墙壁。总之,他们可以从任何地方,突然之间就蹦出来,用最凶狠的剑法,从最刁钻的角度杀人取命。”
话语至此,董魁昂头灌了几口酒,长吐气息说道:“说句实话,要是我自己一人,我早就死了。不是死在武艺上,而是死在无法睡觉的疲劳上。好在李进在身旁,我们轮班休息,这才苦苦撑了四个月。”
“有这么可怕吗?”吕布皱着眉头,满脸都是不信和自傲。
董魁点了点头,点头时,很认真!
“明天开工,给我铸造方天画戬,兵器工成之日,我快马南下,必将杀百人以祭神兵,给大哥出气。”吕布哈哈大笑,在浴桶中,搂着怀中女人如此说道。
听见这话,董魁很认真的说道:“不带兵去,你会死的。”
“莫要危言耸听,你不是我。”吕布傲气十足,理所应当的说这话。
董魁一愣,问道:“什么意思?”
“你不是我,功夫没我好。我杀他们,就如杀猪屠狗。”吕布是真傲气啊,不过他也的确有傲气的资本。这家伙,可是打遍并州军无敌手的存在。
去年,他用十招,才能击败并州军最强武将。
去了一趟草原,回来之后,再次较量时,吕布只用八招,就将并州最强武将打的兵器脱手,俯首认输。
听见吕布这话,董魁悠悠说道:“骑战,我不如你。步战,我杀你也如杀猪屠狗。这句话,你信不信?”
话音落地,吕布是‘嗖’的一下站起身,出于武将的本能骄傲,吕布是怒意磅礴,心头冒火。
董魁一扭头,紧盯着吕布的双眼,凤目微眯,平静说道:“我曾将王越与童渊二人囚禁两年,两年后,步战中,单挑时,我断了王越一根手指,右手大拇指。”
轻飘飘的一句话,犹如泰山压顶,让吕布的两颗眼珠子都凸了出来。
听见此话,吕布心中想起一事,在吃惊中,他有些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们,是,是什么时候比的武?”
“五年前,冬季十一月二十三日。那一天,雪景挺好,就是有点冷。”董魁慢悠悠,如此回应道。
一句话,恰如一盆冰冷的水,让吕布打个寒颤,瞬间没了火气。
王越,乃天下第一剑客。他的踪迹,为世人所关注。
众人都知,八年前,王越游行西方,欲要以羌族而磨剑。天下崇尚武艺的游侠儿都知道,王越是在一年后,再无战绩从西方传出,就如人间蒸发了一样,自此消失,长达两年之久。
天下人都知道,五年前,王越西行归来,自此改用左手剑。有人说,那消失的两年,是王越在闭关悟剑。有人说,左手剑,就是王越的悟剑心得。
自五年前开始,就没人再见过王越,用右手持剑。
自五年前开始,王越在洛阳开了酒楼,教徒受艺,总是深居简出,不再见客。
自五年前开始,有酒楼仆人,传出消息,说是偷偷看到王越没了右手大拇指。当然了,这条消息被当做谣言,没人会在意真假,更不会有人去考证。
只因人人都知道,王越乃是天下第一剑客,谁能斩了他持剑的右手大拇指?
想都不用想,这传闻,肯定就是谣言!
此时此刻,吕布感觉有点冷,从蹲下身,重新缩进温水浴桶中,在沉默了良久之后,向董魁问道:“大哥,缅匿教的那帮刺客,真有那么可怕吗?”
“武艺不可怕,可怕的东西有两样。第一,他们神出鬼没,他们的障眼法,能让他们在你眼皮子底下趴着,而让你看不出任何破绽。第二,这帮家伙不要命,他们可以存在任何地方,只等你松懈的那一刹那,就跳出来刺杀你。四个月,被刺杀三百多回。我被折磨的筋疲力尽,最疲惫的时候,就如待宰羔羊一样,没半点抵抗力可言。说实话,要是没有李进,我至少得死二百次。那帮家伙就跟影子一样,总能时刻跟着你,总能在你最松解的时候,跳出来。”
此刻,董魁躺在浴桶中,喝着酒,很无奈的苦笑着。
“真该死,这就是一群不该活在这世上的人。他们会是所有掌权者的噩梦,纵使权倾天下,对这帮刺客而言,也无非就是一击毙命,血溅五步的事情而已。”吕布在听完话语之后,如此说道。
董魁摇摇头,说道:“不,他们应该活着。我喜欢他们这种人,可惜,就是暂时不能为我所用。更可悲的是,不仅不能为我所用,还跟我站在了对立面。有朝一日,我旗下若能有如此人才,我做梦都会笑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