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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玉行 第二十四章 冒失鬼

你见过墙面上镶嵌仕女图的餐馆包厢房吗?

你见过用一整块羊脂白玉刻镂而成的仕女图吗?

你见过用黄金色粉刷屋宇墙壁的吗?

还有,你见过赵孟頫行书版的《锦瑟》书法真迹吗?

秦愈一直以为自己很土豪,现在一比才发现不过小巫见大巫,当真有种刘姥姥初进大观园后的大开眼界。

羊脂白玉属玉中优秀品种,质地细腻滋润,油脂性好,为软白玉一类,韧性和耐磨性也是众多玉石中最强的。玉是最为上等的白玉,更为罕见的是用这羊脂玉雕刻成的仕女收执牡丹一株,又有清水从花蕊中缓缓流出径直落在地面上一座微型假山之中,山顶上稳坐一带笠老叟面色冁然地正兴致勃勃在垂钓,顺着鱼线而下,最末端处并无鱼钩饵食之物,却仍有两尾红色小锦鲤绕着丝线游斗嬉戏。

秦愈很是无意地用手摸了摸墙壁,质地较硬手感略显粗糙,他笃定这是镀金而来的装逼货,心里头霎时充满鄙视,也为之暗爽!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锦瑟,李义山的《锦瑟》;姑姑秦玲珑最为钟爱的两首诗词中的其中一首。

另外一首是纳兰性德的《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

同样是“当时”,一个“已惘然”,一个“不寻常”。

秦愈恍然大悟,难怪刚才他发觉他们所预定的“锦瑟阁”与其他包厢与众不同,原来如此。其他包厢名字均是古诗词“词牌名”,唯独“锦瑟阁”借用了晚唐诗人李商隐的诗题《锦瑟》。

《锦瑟》、秦玲珑,两者之间肯定有人在穿针引线,看着房内的富丽堂皇,又是仕女图又是假山、又是锦鲤的,可谓奢侈靡费。这种附庸风雅暴发户的行为实在令秦愈所不齿,有钱人烧钱玩,没钱人‘少钱’被人玩。阶层不同,为人作风也就不可同日而语。

姑姑最讨厌用“孔方兄”来粉饰自己的土鳖了,这下有好戏可看了。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道理太深,他不懂。

秦愈寻思着择一处僻静角落坐下,避免等下的戏码太过激烈战火殃及到“鱼池”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看戏归看戏,一个“死跑龙套”的怎么可以无耻到乱给自己加戏份呢?秦愈这点自知之明总归还是有的。岂料秦玲珑早就窥破了他心里的那点小九九,你想隔岸观火,我偏不如你意主动拉你下水,你又能奈我何?

幸苦选好的位置被秦玲珑捷足先登,人家还一副“有本事你打我呀”的嚣张态度,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自认倒霉的他只好不甘心地坐在姑姑旁边的位置上,内心无比郁闷。

俩人坐好后,领路侍者退出,接着一群身穿不同颜色旗袍的美女服务员玉手托盘鱼贯而入,旁边站立着一眉目清秀领班模样的女子接过托盘开始置菜。

八菜一汤,他又暗叫不妙。

这到底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冒失鬼,都不好好用心打听清楚秦玲珑的喜好就敢提刀直入?该说他是勇气可嘉还是傻帽白痴才对呢?

身着白色碎花旗袍的清秀美女在布好菜后笑颜花绽地退身而出。在华夏国的传统服饰里旗袍最是塑身,它传承古韵丰盈的华夏情结,又承载着万千佳人的倾城美梦。在秦愈所熟知相识的女性中,若论身姿婀娜纤细者,秦玲珑独领风骚当之无愧,与之汗宫飞燕相较不遑多让。

秦玲珑神闲气定地等着幕后正主现身,秦愈同样在等着即将的好戏开锣。

好在并未让他们等多久,该出现的人如约而至。

林笙,“食为天”菜馆现今唯一掌舵人。他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乃是秦玲珑的忠实仰慕者。

初见时的惊为天人,擦肩而过后的懊悔恼恨,刻骨铭心的朝思慕想,他对秦玲珑始终念念不忘,可惜未有回响。终老天不灭有情人,在他多方探听到秦玲珑的一些个人习惯之后,遂花重金购下这座菜馆期待着能与她再次相遇。有些人无论在你生命里出现得多晚也不会让你觉得是件很过份的事情,只要她出现了你就会安心。秦玲珑完全有此魅力。

相见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秦小姐,别来无恙啊!”林笙一上来就客气地寒暄着,他明白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也不想在美人面前掉了份。

秦玲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脸上摆出“生人勿进,闲人勿扰”的样子,也不答话。坐在她旁边的秦愈反倒有些尴尬,怎么说人家也算尽地主之谊,场面太难看了反倒有些说不过去。不过他也没有主动向陌生人示好的习惯,索性也就不去招揽麻烦。

借着这点空隙,他倒很仔细地打量了林笙一番。此人全身上下并无半点吸引人眼球的地方,惟一值得炫耀的大概就是身上那套价格昂贵的阿玛尼,可惜秦玲珑终究远非那些刚出校门的青涩苹果与之相提并论的。

她是秦玲珑,独一无二的秦玲珑。

“兄弟怎么称呼?”佳人不赏脸,林笙只得以退为进,打秦玲珑身旁人的主意。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秦玲珑也不是短期时间内就能搞到手的。他准备细水长流,也萌生了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任你百炼成钢,我定能绕指成柔。

“秦愈。”秦愈回道。

“噢。”林笙双眼发亮,面上地笑容愈加浓烈了。笑呵呵地说道:“秦先生是秦家人?”

此“秦”非彼“秦”,秦愈明白他话里指的“秦家”是秦玲珑所在的“秦家”,绝非曾经威名赫赫的燕京第一家的秦家。

“如你所愿。”秦愈暗有所指地笑道。

能靠近女神的人非亲则敌,多年混迹情场的林笙明白这层颠扑不破的道理。秦愈姓秦,证明他就不是外人,那么也就不算是他林笙的敌人。朋友来了有好酒,对待朋友他还是很慷慨的,尤其是秦玲珑身边的亲朋好友。

“秦老弟以前没见过,可是刚到唐城?”林笙坐到秦玲珑对面的位置,斟满两杯白酒后将其中一杯放在旋转餐桌上,右手食指轻轻那么一划,就很利落地停在了秦愈面前。

“闻听唐城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想着过来看看。”秦愈伸出手握住那只酒杯,看着里面的酒说道。

正专心往高脚杯里倒红酒的林笙不禁手中动作轻微顿滯了一下,眼神好奇地扫了秦愈方向一下。不是猛龙不过江,来者不善啊!

喝红酒的人通常都习惯倒酒到三分之一的位置,因为这样可以留足空间让红酒醒酒,其目的的另一方面还可以使红酒完全拥有足够的空间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

红酒是高贵优雅的象征,它也早已被西方国家渲染成为贵族的专属品。它是文化,也代表者某种涵养与气质,手持高脚杯的人都很享受酒的清香与杯子的剔透混合而流向全身的美妙感,身份的尊贵感也不禁油然而生。华夏女人喜欢用它来彰显淑女身份,而男人却更加偏爱“自己家”的茅台汾酒。

无论再怎么高端重要的场合,白酒永远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华夏男人的情怀,是他们顶天立地、豪情万丈胸怀的最好见证!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

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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