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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古代的父亲 千手观音

据说有一种叫竹节虫的昆虫,它遇到紧急情况时,就会变换身体的颜色,霎时由绿变黄,秒秒钟成为一截枯草。而这个元旦之夜,毫无预兆地,我的一双手竟然也拥有了这样的功能。

我还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的情形。一开始,一切都很正常,甚至可以说是美好。我的感觉也挺好的,直到他说出那句话之前。

他穿着当季流行的小立领皮草上衣,一条暗红色围巾很艺术地缠绕在脖子上,裤脚俏俏地挽起了一小圈,露出白而饱满的脚踝,相当地精致,相当地韩日范儿,连弧度适中的笑容也像是从韩国电影海报上男一号那里复制过来的。他就在我对面坐着,像极了一只求偶期的男狐,漂亮,妩媚,浑身散发着一种情欲满满的气息。

当时的气氛也挺好的,一朵小小的蜡烛火跳跃着,烘烤着透明的玻璃茶具,水果花茶在渐渐上升的水温中,慢慢打开它们的肉体与香气。

这引诱得我也几乎要打开自己了,像孔雀开屏。当然,理智告诉我,时机没到,我对他的来路还不是十分地清楚。他是不是那种所谓的“凤凰男”?我可不想在那种人身上浪费时间。我不便于直接去询问,我只能凭感觉,或者捎带着旁敲侧击。他很镇定,也很有经验,对我的敲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应答得滴水不漏。看着他优雅、精致、自信的样子,我几乎要断定,他就是我心目中出身高贵的王子,而不是那些从遥远的乡村一路走来,吭哧吭哧地毫无背景努力往上爬的可怜家伙。我对他的好感浓得要爆表了。我对自己说,那么,就是他了。

现在,我已不太记得我们那天都聊了些什么,反正聊得挺投机的。虽然在同一个大公司系统内工作,但我在总部,他在分公司,我们的业务范围也分属于不同的区域,所以,我们的对话既有交集,又有分叉,话题很多。我猜测,他大概不知道我曾经是老吴的人,因为他是新来的嘛,而且,老吴也已经离开公司这个圈子半年多了。

基于以上因素,我于是从桌底下将一直并拢放在膝盖上的两只手端上了桌面,像是端出了一盘好菜。也确实是一道好菜,对所有的男人来说,都是。这是我最大的自信。

果然,他一看见我的一双手,立即眼睛发直,喉头像一只不安的松鼠蹿上蹿下,我知道,他此时肾上腺素分泌一定达到了历史最高峰值。

我也低头看着我的手,十指那样的修长白嫩,甲床透亮莹润,指节似有还无。我不胖,但我的手却是丰腴的,白而软的指间微微地旋出几个美人靥,笑靥如花,它们正以一种超性感的姿势躺在桌上,这一双裸体的光洁的天使呀。我轻轻变动了一下手势,拇指与食指轻捏,其他三指微微上斜,只是一个细小的动作,但是我知道此时的视觉效果对于任何一个注视它们的男人,都是惊雷般的,是温泉水滑美人出浴,是梨花春雨娇莺啼啭。

我微笑着看着他。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

“哇!你的手!”他的脸涨红着,除了惊叹似乎失去了别的语言。

我将两手并拢在一起,轻轻交叉,360度旋转,竖立,这让我的手看起来更立体一些。曾经有很多人比喻它们是纯洁的白鸽、亭亭的白莲什么的,可是我觉得这些比喻都太平庸了,真正美的东西是任何比喻与形容都表达不出来的。我也不说话,我还是微笑着看着他。

“你的手,像两只白馍馍!”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愣了一下,我有点想笑,哈哈,他居然有这么一说。我不由得将眼光从我的手上抬起来,盯着他看。

他大约也发觉这句话透露了底细,便连忙起身拿起水壶为我斟茶。不料,心慌手乱,茶水溅出了水杯,洒落在茶桌上,他又犯了一个错误,他竟然用宽大的手掌一把抹去那些茶水,手到渍去,如风卷残云。这更加暴露了他的来路。

我哼了一声,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我立即非常讨厌他了。我在心底说,兄弟,不带这么玩的。

他被我看得心慌,失去了原先的从容,局促地搓着手,桌底下两只腿也不争气地抖动起来。

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我没有放过他,仍然盯着他看。我好像看见了他怯生生地伸出他那一双童年的手,一双布满了冻疮、老茧、伤疤、鼻涕的手,怯生生地,又急不可耐地,从一锅刚蒸好的水汽弥漫的屉笼里抢出两个白嫩嫩的馍馍来。他一定那时起就根深蒂固地认为,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就是那白面馍馍了。

我看不起他那样的手,我讨厌他那样的手。哪怕是他的手现在变了模样,看起来也手模手样了,但我知道,一旦遇到个什么特殊情况,它们就会立刻露出本来面目,那多烦人哪,我不要!

我已经明确地在心底里把他移出了我的内存空间了,立即启动杀毒、卸载和删除程序。我准备收回我的目光,然后和他说“再见”。

不料,他突然脸色大变,惊讶地看着我的手,嘴巴张得像河马。

我低头看我的手,差点惊叫起来。我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变了,变成了一双孩童的手,一双布满了冻疮、老茧、伤疤、鼻涕的手,和我刚才想象的他的手一模一样,它们正不安地抖动着。难道,我的手正变成了他的童年的手,或者说,变成了被我发现了真相的他的曾经的手?

他看着我,他一定以为我在变魔术。他恢复了他们那一类人被揭去伪装后,暴露出来的可怜的自尊:“是的,小时候,我的手就是这样。”他不无怨恨地承认,然后是一副你爱怎么着怎么着的表情。

我知道,他这样一说,就说明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了,我再纠缠于他的过往与背景已经毫无意义了。

我不再盯着他看,很快,我的手又慢慢复原了,重新又变成了让我自豪与骄傲的一双堪称手模的手。

我们同时松了一口气。

他招手埋单。我说:“aa吧”。

“好的。”他说。

看着他有些小愤怒又有些小忧伤地走出了咖啡馆门外,我又低头看我的手,我解释不了刚才的现象,难道我的手会变成别人的手?我把我的手上下左右轻轻摇晃,还好,它们并没有变,它们仍然那么莹润、白嫩、修长、柔软、匀称。

我想,刚才那一幕可能是我们的幻觉,我太关心我的这双手了,它们可是我的贵人呀,我可不允许它们出现什么变故。我赶紧从坤包里掏出澳洲绵羊油护手霜,细细地给我的双手涂抹,又用专用护手纸巾封裹,再套进手套里,不让它们再经一丝丝风雨。每隔四个小时我都要这么做一次,连晚上都要起夜给它们做个二次护理呢。

我的双手分毫无损地回到了手套里,这让我安心不少。对于刚才那个假冒的高富帅的离去,我并没有多少遗憾。我遗憾的是,这个元旦之夜,我的这双美手找不到一个舞台,去展示给我觉得值得展示给他看的人。

从前年开始,一连三个元旦之夜,都是我这一双手的盛大节日。是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这双手。当然,这一切都是拜老吴所赐。“千手观音”这一出就完全是老吴为我的这双手打造的。

三年前,我大学毕业,兜兜转转,好不容易来到了我现在供职的这家公司。我在公司做什么呢?我的岗位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行政文员。就是坐在公司大堂前台,来客人了,立即端茶倒水,客人走了,立即扫地抹桌子;没有客人了,就给行政部的经理们打印文件,为出差的那些公司高管们订餐、订房、订机票、订高铁票,等等。我干的活跟我大学学习了四年的那个物候气象学专业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每天早晨,一上班,如果老总来了,我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给他调制冲泡一种奇怪的饮料。我不知道老总怎么了,为什么要喝那种奇怪的饮料。全公司都没有人知道。老总的脾气有点大,大家谁都不敢问他一句多余的话。那个饮料被一包包冷藏在冰箱里,老总一来,我必须立即拿一包出来,倒在固定的老总专用的玻璃杯里,再兑上100毫升的红酒,不停地晃动,10分钟后送到老总办公室。这似乎不是什么难事,但我担保这件事99%的女孩子都做不了。为什么?那饮料包打开后,倒在杯子里,约大半杯子,暗红色的,黏稠的,冒着一个个小小的气泡,一旦红酒倒进去后,它立即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那气味异常强烈怪异,像是一群邪恶的血虫子,它们成群结队直飞进鼻底,然后从鼻腔滑入口腔,扭动着黏糊糊冷冰冰的软体肢节,在我喉咙里蠕动,再下探到腹腔。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繁殖,到达肠胃时,已经集聚了成千上万条了……不管我怎么样闭紧嘴巴,屏住呼吸,那气味总有办法进入我的呼吸与消化系统,让我整个人不停地颤抖、恶心,浑身冒虚汗。这个时候,我就想起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我们捉住一只蚂蚁,放在悬空的一枚树叶上,蚂蚁急慌慌地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就立即止步,又掉头往另一个方向走,可是,它往哪一个方向走都是悬崖,都是绝路。我觉得,我就是那只可怜的蚂蚁。

不过,这些我都能忍受,毕竟,每天冲饮料的时间也不过10多分钟,权当我在这世界上死了那十几分钟吧。最让我难受的是,我在公司里看不到希望,薪水太低,职位太低,凭我的平庸的相貌和大脑,我知道我根本就没有翻身的机会。每当我端着老总喝完的空饮料杯,走到洗漱池前清洗时,看着我的一双手,我就更加悲伤和绝望。我一遍遍地清洗着我的手,我觉得我实在是对不起它们——要说我的人生还有什么可骄傲的,我就只剩下这一双手了;要说我的人生还有什么资本,我就只剩下这一双手了。可是现在,它们竟然沦落到洗一只恶心的杯子的地步。

大约是家族遗传,我和我姐的手都挺漂亮的,但这在我们瓦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哪家没有一个出色的地方呢?比如,王芳家的人牙齿都白得出奇,比白雪还要白;张秀凤家的人头发黑得出奇,比木炭还黑;刘玉琴家呢,她家每个人的耳朵都大得像猪八戒。所以,对于我们姐妹俩的手漂亮这一点,我们起初也没当回事,直到我姐读初三那年。

我姐读初三时,我刚好读初一。那个暑假,我姐参加了中考,没考上县里的一中,她也无所谓。瓦庄的女孩子大多都是读了个初中后,就到南方广州、深圳那些大城市去打工,十几岁就能给家里挣钱了。我姐准备去福建晋江的鞋厂,因为瓦庄有好几个和她一般大的女孩都在那里,早就给她联系好了工厂。临走的前几天,我姐对我特别好,不像以前那样,老是看我不顺眼,动不动就训我骂我,要不就半天不理我。那几天,她给我买油条吃买花卷吃,买扎头的橡皮筋,买笔和本子,目光像一头怀孕的老牛一样慈祥,在我身上扫来扫去。

出发前最后一个夜晚,我们把凉席搬到家门前的晒场上,并排躺在一起。满天都是星星,四下里青蛙也叫得星星一样密集,我们就像躺在一条宽阔的河床上。我们东拉西扯地说着话,我姐突然拉起我的手,把她的手贴在我的身上。

“你的手比我小一号。”她说,“可是,将来,你的手要比我的还漂亮。”

我在星光下打量我们的手,我那时候还不太能懂得欣赏一双女人的漂亮的手。我姐摸摸我的手,她叹了一口气说:“你看看,我们也没少干农活,但还是这么光滑细嫩,怪不得……”她突然不说话了。

“怪不得什么?”我问。

我姐沉默了一下,她转过身来,一双眼睛发着光:“大卫老师喜欢我的手。每次上体育课,他都要亲自带我练单杠,哼,他其实是想摸我的手!”

“大卫”是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高个头,长手长腿,一头卷发,身材和脸蛋都长得像美术书上介绍的雕塑“大卫”,加上他名字叫戴伟,所以我们就给他取了个“大卫”的外号。我姐这样说着,好像是生气了,但听那口气又不像生气。我问她:“那你让他带你练了吗?”

我姐猛地坐起来,拉着我的手说:“傻瓜,你记着,女孩子的手可不要随便让男人摸,你可记得了?”

我虽然不懂她说的话,可我还是点点头。

“何况我们俩这样漂亮的手!”我姐说,“我给你买了一盒护手霜,从明天起,你就要天天擦,你要好好护理你的手,可知道啦?”

我又点点头,接着问:“天天擦,那要是用完了呢?”

“用完了我就给你寄!”我姐坚定地说。

我放心地点点头。

我姐说:“我们不要像妈那样,一双手老得像鸡爪子。她就是不注意保养,以前,她的手也和我们的一样漂亮呢。”

这时,天空中滑过一颗流星,拖曳出一条长长的光痕,我们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然后,我和我姐的手就紧紧握在一起了。我觉得我姐的话里突然有了一种郑重的意味,仿佛是给我上了一堂启蒙课。也许,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对我的手在意起来了。

等我上初三时,我的胸脯像我姐一样挺起来了,我的手也越发漂亮了。“大卫”也像对我姐一样,每节体育课都要单独辅导我练习单杠。因为我姐有提醒,我总是练习一小会儿就借故走开,留下“大卫”在单杠前站成个雕塑。然而,走不开的是那些或明送或暗递的男生们的纸条,无一例外的,这些家伙都会在信里赞美我的一双美丽的手。

那么多男生的情书,一时让我骄傲起来。俗话说得好哇,骄傲使人后退,本来我读书的成绩在班上是数一数二的,可是后来,我滑落得很厉害,看样子我考不上重点高中了。这也无所谓,和我姐一样,刚刚中考完毕,我就坐上火车去晋江看我姐去了。我姐出去三年都没有回到瓦庄,偶尔打个电话回来,也只是三言两语短短的几句话,我还没有跟她打开话题她就匆匆挂了,她再也没有问起我的手,也不说她的手,更没有按约定给我寄护手霜,她好像把我们的手都给忘记了。这让我很疑惑。我早就决定了,我这次去看我姐,如果合适,我就待在她那里不回来了,反正,打工在哪不都是一个打嘛。

折腾了一天一夜,终于在第二天晚上10点多赶到我姐的工厂。我姐竟然没有到厂门口来接我,而是让她的一个同学来接我。把我安顿在集体宿舍我姐那张窄小的床上,她同学就出去了。我又累又困,躺在床上一会儿就睡着了。

一觉睡到天光蒙蒙亮时,我醒了,我要起床,发现身边睡着个人。“姐!”我喊她。

她背对我,似乎动了一下,但马上又静止下来。我推了一下:“姐!”

她突然转过身,瞪着我说:“吵什么嘛!”

我有点委屈,我这么远路来看你,你对我就这德性?我看着我姐,她和几年前区别不大,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后来,我想起来了,她的眼神没有以前那样有神了,她的眼睛里空落落的,她看我,就像什么也没看见一样。我轻轻地去握她的手。

她像触碰到了一条蛇一样,猛地甩开我的手,啪嗒一下,整个人竟跳到了地上:“早上吃什么?我等会去给你到食堂打来!”她板着脸说。

“我不吃,我饿死算了!”我不能理解她为什么对我这个样子,我躬着腰,面朝着墙壁,哽咽着嗓子说。

我姐在那里愣了一下,然后说:“你先洗一下,洗脸间在走廊左边到头。”她说着走出去了。

听着她脚步声走远了,我爬起来,打量一下她的宿舍,像是我们的学生寝室,也是6个人一间,其他床上的人都不在,我只好找出牙刷毛巾去刷牙洗脸。

等我从洗脸间回来,我姐已经把早点买回来了,一根油条、两个包子、一个粽子,还有一杯豆浆,放在一个大塑料袋里。“吃吧。”她还是面无表情地说。

我赌气不吃,虽然我饿得肚子呱呱直叫。

她看着我,把食品袋往我身前一推,语气柔和了些:“吃吧,你不是最喜欢吃油条了吗?冷了就不好吃了。”

我装着不情愿地伸手去接,忽然发现,我姐的手,那曾经完美的手明显地不对劲。我姐看见我在看她的手,她把食品袋塞在我怀里,急急地要缩回她的手。

我一把抓住她。她的手固执地缩在她的怀里,我坚决攥着要拉出来,她使劲要缩回去。我们都不说话,拔河般默默用力。她的脸忽然憋得通红。这样僵持了一会儿,她看着我,忽然松了劲,一任我拉出她的手,像是从蛇洞里拉出一条蛇。

我姐的手躺在我手里,真的和一条死蛇差不多,我吓了一跳。以前玉笋样白嫩的小手,现在成了一棵老腌菜,颜色灰黑,这还不算,大拇指和食指竟然不见了,断口处露出两个红兮兮的肉瘤,像两颗秃头绝望地顶出来。

我姐早已泪流满面,我一把搂住她:“姐,姐,你怎么了?”

我姐哭了会儿,推开我,再也不掩饰自己的手了,她擦干泪水,指着食品袋说:“吃吧!”

我不敢违抗她的命令,立即吃了起来。

我姐看着我,然后弯腰从床底下拖出拉杆箱,打开,取出一盒东西递给我:“给,护手霜,以后一定要记得擦。”

我拿着护手霜,不解地看着她。她忽然放松下来,坐在床上,伸出那只受损的手对我说:“学剪鞋样时剪的,机刀太厉害了,把你手切掉时,你都不晓得痛。”她像是说着别人的故事,嘿嘿地笑,“我看见自己两个手指掉在机床上都不晓得去捡,结果被碾碎了。他们都说,我应该捡起,还有可能缝合起来。哼!我才不捡呢,那缝起来成了什么样子?能和我从前的手比?”

她把那只手在我眼前舞来舞去,像舞一片霜打的落叶。“就你一个人被伤了?”我问。

“有好多,不是被机子伤,就是被药水伤,反正在这里是难保住一双好手的。”她说着,停止了落叶之舞,垂下手,夹在了胳肢窝里,“你快点吃啊!”

我在我姐那里没有停留,吃完了那份早餐,我带着那盒护手霜,连夜坐上了返回瓦庄的火车。回到家后,我没有对我爸爸妈妈说我姐姐的那只手的境遇,我只是对他们说:“我要读高中。”

临近午夜,咖啡馆里的人越来越多,都是双双对对的情侣。这家咖啡馆坐落在市民广场大钟楼边,元旦之夜,他们集聚在这里,听着大钟楼敲响新年的零点钟声,显得很文艺、很浪漫,很不同寻常。

三年前,我和老吴就是在这里坐到了午夜,坐到了新年,在钟声的最后一响,我主动向老吴交出了我的双手。老吴这个老男人捧着它们,竟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磨了三个月,他终于“得手”了。而我呢,我那时正看了一本《感恩生活》的鸡汤书,冒上我脑海的便是“感恩双手”这几个字。

读高中时,我的双手一如既往地美丽着,那些明里暗里的情书也一如既往地向我砸来。每当我的骄傲春草一样滋生时,我就想起我姐的那只枯叶般的手,我就按捺下性子,擦着我姐给我留下的护手霜,慢慢地心就凉成了秋天,萌生的野草立即就枯萎了,我就又钻进课本里去了。我的成绩在那所县普通高中里很快遥遥领先。高考时,我成为全校为数不多的一本达线生。我终于以另一种不同于我姐的方式到了城市,毕业后,就到了现在这家公司上班,貌似一个都市白领了。

就在我对我的城市生活绝望透顶,每天都像死了一回似的,给老总冲泡那杯邪恶的饮料时,我的双手——这两只天使——显灵了。

那天,我端着那杯饮料送到老总办公室,他来了一位客人,看样子,他们是很亲密的关系,我立即又泡了一杯绿茶进去,递到了那位客人手上。后来,老吴一直问我,那天我是不是故意要用一双手去引诱他。其实,我并没有那样的心思。我在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并没有人注意我的那双美手,就像没有人注意我的脸蛋、身材、声音等等。我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人的属性的机器人,只不过是一阵会干活的风。我没想到,老吴会注意到我的手。他看着我的手,很突兀地叫了一声:“咦?”

声音不大,但足以将我震飞,因为来老总办公室的都是重量级人物。我不知道我做错什么了,有点不知所措,紧张地看着他。这个男人50来岁,略有点谢顶,神情倒是很温和,他笑了笑说:“对不起,能给我换杯大红袍吗?”他的声音很温柔,腔调像个台湾人,我连忙如获大赦般点头说:“好的,先生,请您稍等。”

我转身出去,重又泡了一壶大红袍过来,递到他面前。他站起来,手伸出一丈远接过茶杯,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手:“谢谢,谢谢!”

这个叫老吴的男人因为这一次泡茶而和我认识了,或者说,和我的一双手认识了。他后来对我说,他承认,他当时就被我的那双手迷住了。而我猜测的也没有错,老吴正是一家台资企业的老板,和我们公司有紧密的业务合作。老吴从此天天打我电话,约我喝茶、看电影,送鲜花,那些该使的招数都使过了,我当然没有那么轻易交出我的双手,这可是我最后的唯一的资本金啊,我得看准了才投资。

三个月后,就到了这年的年底,辞旧迎新的日子。老吴送了我一个大礼——他让我们老总将我调离了行政文员岗位,一下子跃到了经营一部做副总经理。就在这家咖啡馆,老吴笑眯眯地看着我,然后告诉了我这个消息:“放心,你那点业绩任务由我包了,你再熟悉个半年,一切就顺了,到时,你就会是一部的蓝波湾(no.1,第一名)。”老吴说完了,看着我,我的两只手被我塞到了桌子底下,此时,它们正不安地交互揉搓、推搡,正在进行剧烈的思想斗争。要不要拿上来为老吴开放?一只手说,要的,要的,老吴这个家伙的耐心也是有限的,三个月了,人家又送了这样一份大礼,你还不应该出来?而另一只手却说,再等等吧,再等等,谁叫这家伙那么迷你呢,不妨再吊他一吊。

老吴继续笑着说:“为什么要藏起你那双美丽的手呢,让我看一眼都不成?给我看一眼吧。”

老吴这样说,我只好将它们端了上来,平放在桌面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我的双手,我的手有瓷一样的光泽,但它们不是瓷那样冷冰冰的,而是散发出温润的气息。它们是会呼吸的,它们有着美丽的腰身,凝脂一样的肤色,鲜花一样的香气,圣洁而又充满着诱惑。

老吴痴痴地看着,突然说:“它们要是舞动起来,该多么美啊!我要让它们舞起来!”

没几天,我就接到了通知,说是总裁办亲自定的,要我牵头,挑选一批女员工,在公司元旦迎新年会上表演一个节目:“千手观音”,而我得亲自作为领舞的。那几年正时髦那个“千手观音”的舞蹈,接到任务,作为在新岗位上的第一份重要工作,我只好天天带着公司一群女孩排练那个节目。

年会上,老吴作为嘉宾坐在了头一排,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轮到我们表演了,我没想到,在舞台的聚光灯下,我的双手一出场,全场便掌声雷动,所有的手机都对着我的双手拍个不停,我的双手成了那天年会上最为夺目的演员,它们的风头甚至压过了公司特邀前来助兴的一位当红女歌星。

年会结束,我和老吴又坐在了这间咖啡馆里,在这里坐到了午夜,坐到了新年,在钟声的最后一响,我主动向老吴交出了我的双手。老吴捧着我的手,贴在他的胸口,他在我耳边说:“这是我所有的新年夜里最快乐的一夜!”

从那以后,我在公司就立住了脚跟。当然,所有的总部的人都知道,我是老吴的人。我无所谓。我知道老吴在台湾有妻子有孩子,我也从没有问过他。这三年来,每年公司的迎新年会,我的“千手观音”都是保留节目。

可是,今年这个迎新年会,老吴缺席了。他台湾的公司出了问题,他赶回去救火去了,已经回去半年了。开始时他还不时有些信息给我,渐渐地,一丝音信也没有了。据说,他现在遇到的麻烦很大,一时半会儿是回不了大陆了。

对我来说,老吴这个时候消失,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作为女人,我总得要谈婚论嫁吧,老吴这一走,恰好为我腾出了空间。我开始约会,最终,我选中了分公司的这个韩日范儿。我们交往了有一段时间了,我原以为在这个崭新的元旦之夜,我会开启一段崭新的生活,可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个“凤凰男”再有范儿,也不是我的菜,我早就定下来了,有些东西是我以后要在生活中彻底屏蔽掉的,有些人是我以后再也不要见到的,就像我再也不愿意见到我姐的那只枯叶般的手。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周围一片欢呼声,我抽出我的双手。它们十指纤纤,美妙绝伦,风情万种,简直就是10个小美人哪。一种满满的自信又涌上了心头,我站起身,走出了众声喧哗的新年夜。

新年过后,公司业务繁忙起来。

老吴这个靠山走了,我不能在公司倒下。好在这三年来,我历练得不错,老吴留下来的一些资源和人脉,我都维护得挺好的。为了业绩,我频频地和业务代表们谈判、会谈、签约。

然而,我身上发生了件奇怪的事情。新年夜和那个假冒高富帅在一起时发生的景象,竟然不是我的一时幻觉,而是我的一种特异功能。

那天,我应约在一家会所与一位大佬会谈。这位大佬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客户,据说他毕业于某名牌大学,又到剑桥进修双博士,家世很好,坊间传闻,他在京城是能和某某某、某某某那些如雷贯耳的大人物说上话的,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个大院里玩大的。大佬很会谈判,他不急着进入主题,他只是优雅地和我喝着红酒,并仿佛不经意地说起他在德国的私家葡萄酒庄园,品评着手中这款红酒的产地和质地。他就像一只阔嘴的鱼,不停地吐出酒体、品诺、果香一串串的专业词语。

看着他握着高脚红酒杯的手,我不禁羡慕地想象着这一双手的显赫的过往。我看着他的手,看着看着,我忽然发现,我的手又开始变了,变成了一双男青年的手,而这手,骨节粗大,手掌漆黑,满是油污,连指甲盖里也塞满了机油,掌心里凸出四个黄豆大的老茧。这是一双苦逼的机修工人的手。有了前一次的经验,我不再那么慌乱,我赶紧放下我(这时是他的)握着酒杯的手,掩藏在酒桌下面。

“对不起,我很好奇,我想问您,您会机修吗?”我脱口而出。

大佬愣了一下,警觉地问:“你怎么知道?”

我笑而不语,装出一副早就了解一切的样子。

大佬有点气急败坏地放下红酒杯,扯扯脖子上的领带,整个人顿时松弛下来,他不再山道弯弯了,他不再九曲回旋了,直接和我说起合同事宜。

这时,我偷偷地观察我的手,它们又悄悄恢复了原形。

此后,我发现,只要我盯着对面的人看,我的手就会变成他或她的手。还好,由于我处理得较为得体,这个特异功能基本上没有为我的工作带来大的不便,某些时候甚至还能有利于谈判。

只有一次,我弄砸了。

那天我和公司的一位女高管一起出差,飞机因为大雾的原因延误了,我们只好到贵宾室候机。女高管并不是直接分管我们部门的,但我对她早有耳闻,她年轻、漂亮,到公司之前就在一家大的国家级新闻机构供职,十分能干。更要命的是,据说她还是富二代。她好像自带光环,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金色时空。看着她一副雍容华贵、气质不凡的样子,我只有低到尘埃里去了。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她对面,陪着她喝咖啡,聊天,其实,基本是她在说,我在沙发上搭了半边屁股,身子努力前倾,努力配合着,认真听取她的重要发言。

她正在说她的非洲之旅,她举起一只手,做了一个射击的手势:“你不敢相信吧,在中非草原上,我射杀过一头非洲水牛。”

“哇,水牛多么巨大呀!太惊险了!”我看着她的手说,我确实不敢相信眼前这双美女的手曾经在非洲大地上让一只水牛丧了命。她的手从美感上来看,当然没法和我的相比,但由于被她强大的气场笼罩着,加上她手指上戴着闪着幽光的宝石戒指,此时她的双手显得华贵无比。

“那是一群水牛啊!上百头水牛,要知道,水牛群体一旦发威,连狮子们都要退避得远远的呢!”她继续挥动着双手。她省略了和谁、何时等等在非洲草原英雄行为的细节,只是一再详述那些野水牛的习性、体态。在我听来,似乎和我小时候放过的家养水牛没有多大区别,但我还得认真地聆听,双眼假装认真地跟随着她的手势移动。

看着她挥舞的双手,忽然,我搭在膝盖上的双手不由自主地又开始变化了。这双手上布满了划痕,血丝沁出后又结痂了,虎口处还裂了一道,左手的小指头最后一个指节上,有一道斜斜的深深的伤口。我暗自惊讶,这双手太像瓦庄的那些女孩子的手了,我太熟悉她们了。凭经验,我知道这手上的划痕是被山里荆棘丛上的小刺划的。在大山里放牛砍柴,那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而左手的小指头最后一个指节上的那道斜斜的深深的伤口也实在太常见了,那一定是手持镰刀割稻割麦或割草时留下的,右手持刀,左手搂草,草深刀快,一不注意,最靠近草棵下端的小指头最后一节最容易挂彩。

原来,我们的雍容华贵的女高管也有那样一个苦逼的童年背景啊。我心里想,我得帮她保守这份秘密,我拼命掩饰着自己的双手。

“你怎么了?不舒服?”她停下来问我。

“没有,没有。”我扭动着身子,迅速地把手包拿起压在我的手上。

“那头水牛最后被称量了一下,有1000多公斤,好家伙!”她继续挥舞双手。

可是,奇怪,我的双手(其实是她的双手)根本就不听我的指挥。这两只手变得生机勃勃,变得野水牛一样孔武有力,它们撑开四蹄,像遭遇了枪击,死命地往上蹦,要蹦到桌面上来。

“真正的水牛皮真是厚实极了,如果不掌握技巧是很难一枪致命的……”

啪,啪,两只不听话的手,野水牛一样不管不顾地拼命蹿上了桌面。

她惊呆了。

那只受伤的左手小拇指头袒露着伤口,在她面前喘着气。

她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的左手小拇指,那里戴起了一节玉指环,恰好遮住了伤口。

她拉起自己的行李箱,黑着脸,转身走到另一边去了。

过了好久,我的手才恢复成自己的模样。而不一会儿,行政部文员打电话告诉我,让我不要跟女高管出差了,由别人替代我。

这件事让我非常苦恼,我几次想找女高管说明情况,表明我不是有意的,可是她再也不理我。她一看见我,远远地就昂着头,目不斜视,咯噔咯噔野水牛一样越过我。不过,可能她也不想我多说什么,在此后的工作中,她倒也没让我为难过,这让我稍稍放下心来。

虽然侥幸逃过一劫,但我对我这双手的表现越来越担心,照这样下去,保不准哪天它们就会给我惹来事端呢。为此,我天天睡不好觉,陷入一种深深的担忧中。

这天晚上,我正在给我的手做护理,突然接到我姐的电话,她对我说,我妈病危住院,让我赶紧回老家一趟。

我姐在外打了几年工,嫁了一个同乡,就和她在同一个工厂做工。后来,她生了孩子,就回到了老家。和她当年一样,自从我从瓦庄出来以后,我也一直没有回去过。一想到,回去就要见我姐的那双手,我就觉得我不能面对。可是,现在这情况,我不管怎么样也得硬着头皮回去了。

我赶紧买了票,在凌晨时分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和我同座的是两个小孩子,一个女孩子,十三四岁,还有一个男孩子,十一二岁的样子,一看他们的长相,就知道是姐弟俩。他们大约是第一次坐火车,姐姐很安静,眼睛一直好奇地望着窗外,弟弟却一刻不消停地在车厢里走来走去,一会儿去接水,一会儿上卫生间,一会儿又去别的车厢。他不时地回来向姐姐报告他的发现,姐姐却十分警惕,她老是告诫男孩,不要乱跑,再跑,警察马上要来逮你!男孩根本不吃她那一套,照旧四处走动。

我不知道母亲的病情怎么样,心里担忧着,一时睡不着,便取出随身带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翻看我下载的时尚杂志。我用手划动着页面,一帧帧美图在眼前滑过。男孩停止了跑动,他被我手上的这东西迷住了。他离我越来越近,身子紧挨着我,我都能感受到他鼻孔里呼出的声息,他身上散发的一股来自乡野的味儿。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的夜晚,我和我姐在瓦庄的晒场上,铺着凉席看星星的情景。男孩的头都要伸到屏幕里去了,最后,他看得手痒痒,忍不住用他的手也在屏幕上快速地划了一下:“咦,像翻真的书一样!”

他这一举动让姐姐大为不满,她一把拉过他,斥责他:“章小虎,你别乱动人家的东西!”

男孩不满地对他姐说:“章小玉,要你管!”

女孩抱歉地看了我一眼,像一个家长教训她不听话的孩子,同时,她的眼神里,有一种我熟悉的东西。

这眼神让我心里微微一动:“你叫章小玉?”

女孩点点头。

“没关系,没关系,让他玩好了,玩又玩不坏。”我把kindle一把塞到男孩手里。

男孩的手长得挺漂亮,手指修长,指节细密,只是有点黑,有点脏,指甲缝里有不少污垢。我帮他从kindle翻出一款“抓鱼”游戏来,让他伸出网去捕鱼,他很快掌握了技巧,手指头在屏幕上上下左右忙活着,埋头捕捉起来,一条条鱼蹦跳到鱼篓里。

女孩绞着双手,有些感激地看着我。我问她:“你们这是去哪?”

“到海城去,去看妈妈。”她说。

我这才想起,现在是暑假了:“妈妈在海城工作?做什么工作呢?”

女孩点点头:“嗯,在海城煮砂锅。”

女孩说着,看着我的手,想必她发现了我这双手的美丽。我再看看她的手,和她弟弟一样,她的手其实也挺漂亮的,就是黑了点,少了点光泽,特别是左手中指的指甲缺失了,露出了纠结成一团的肉瘤子,这让她的手大大地减分了。她有点不好意思地悄悄地藏起了她的左手。

“妈妈有几年没有回去了吧?”我问她。

“三年。”她说着,用右手怯怯地伸出了三个指头。

我盯着她的手看,同时把我的手放在她面前,我忽然对她有了特别强的认同感,我想让我的手变成她的手。可是,我盯了好一会儿,我的手并没有发生变化。

我双手的那种特异功能又没有任何预兆地彻底丧失了。我不由得吁了一口气。

下午2点,我在老家所在的那个市火车站下车,而章小玉姐弟俩还要坐上10个小时才能到达海城,她弟弟还在捕鱼。临下车时,我把那个kindle送给了男孩,我对女孩说:“你知道吗?我和你同名,我也叫章小玉。”

我在站台上和他们挥手告别,对着他们的窗口喊:“章小玉、章小虎,你们的手很好看!”列车开出好远了,我还在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