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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小说自选集 非绝密档案

第一件;

提审记录 编号c56384/2

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刑庭实习推事李提摩太(震旦大学法学士),中文译员关唯徴,录事杨正连。

李提摩太(以下简称李):“犯人姓名?”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叫周立娟。”

李:“年龄?”

吴:“十七。”

李:“籍贯?”

吴:“江西南昌。”

李:“我们已从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那里调查过了,你说的那个地址,只有过一个叫吴广梅逃跑的小妾,从来没有一个叫周立娟的女人。你到底是谁?”

吴:“我不懂大人的话,先生!”

关唯徴(以下简称关):“你别装了,小姐,你什么都明白,我们什么也都明白。”

吴:“你们抓错了人,先生,我是冤枉的,那天我到极尔非司路找我的同学去,碰上了巡捕抓人。”

关:“你少废话,现在要你回答的是,你来上海干什么?”

吴:“我来求学!”

李:“可你一天书也未念过。”

吴:“去年夏天我没考上,今年打算再考。”

李:“你实说了吧,谁派你来的?”

吴:“我不懂大人的意思。”

李:“你很清楚,现在,你回答我,那么吴广梅是谁?”

吴:“我不晓得!”

李:“你不必狡赖了,现在有人证明你就是那个共产党的联络员吴广梅,你住在乍浦路桥的时候,租房契上就用的是吴广梅的名字。”

吴:“冤枉,大人!”

关:“行了,你别装腔作势了,算你走运,赶上了李提摩太先生,最年轻的推事,他让我晓喻你,你是个小喽罗,是棋盘上一个小卒,吃了就吃了,那些共党头子,连眼也不眨的。你本来不愿当特别党部主任叫什么勾子九的小老婆,跑出来,你寻找自由,推事是同情你的。你遇到了共产党,被他们利用,也不是不可原谅的。但你犯不着为他们送死!小姐,你只要讲出他们在法租界里的机关,在什么地方?使用什么样的接头暗号?你只要说出来,你就没事了,会放你出去的。”

吴:“我越听越不明白了,先生!”

关:“跟你讲实在的话吧!现在上海市警察局正向我们租界要求引渡你呢!你会知道,共产党落到他们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的。”

吴:“我叫周立娟,先生,你们肯定误会了。”(下略)

第二件:

移送苏州反省院的报告(编号 沪特字第一三三号)

已呈 戴雨农局长阅批,立即执行枪决的一干人犯中,有共党上海地下印刷所人员吴广梅,化名周立娟(女,江西南昌人,曾在匪区受训后来沪),与正在缉捕中之共党头目何大路,曾同居于乍浦路桥香水弄转运传单印刷品,拟羁押后再作处置。

上海特别市沪西警察分局特警三课陈金水拟稿。

第三件:

复印件(上海《申报》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标题 昨夜南市突击搜捕 今晨闸北缉犯落网

(本报快讯)多次煽动纱厂罢工,并被通缉在案的共党要犯何大路,已在警局一次代号为“夜半歌声”的行动中,当场抓获。何犯供认不讳,他目标在于推翻政府,实行共产。他当场要求警方释放与他同时被捕的参加秘密印刷的人众,并否认与去年极而非司路一案主角吴广梅曾联手制造“大世界”传单案。经记者再三问及,周立娟是否即吴广梅时,何犯笑嘲曰,错抓错捕和屈打成招,系警方家常便饭,不值一哂。然后押于囚车中,沿路高呼口号不屈而去,现关提篮桥监狱,不日将开庭审判云云。

第四件:

编号:关卷第四之五。

审干办注:经陆大河确认,系一九三六年写给组织证明吴广梅党籍的信。

由狱中送出的密件(笔迹漶漫,难以辨认)。

三哥,××××家中谅×无恙?我的肺痨,××非一日之灾,早有发×,××已无传染性,请×管放心!××表×妹在×州好吗?弟×次不幸罹病,非她之过,外人言,不足×信。弟阿陆顿首。

第五件:

编号:关卷第八之四。

一九三六年秋,原中共闸北区委朱阿宝致原民丰纱厂支部方琳的信(系方琳于一九五零年肃反运动中交出,应吴广梅同志的要求,经技术鉴定,认为是可信的)。

审干办注:朱变节,解放前随毛人凤逃赴台湾。方自首脱党后,嫁给纱厂老板,一直在上海。

方小姐:

前次在小沙渡和你谈到的,从苏州来的一位亲戚周立娟,如今生计困难,望你暂时收留她,在你那儿帮助料理家务。此人能干可靠,你可绝对放心,就当自家人一样无需见外。范大哥已经说了,虽然娘家一时还不能认她,早晚也要认的。她在苏州的几个同房问的朋友,也说她经过多次体格检查,都没有问题。等我同娘家联络妥当,她就可以回老家了。

朱阿宝上

三月二十一日

第六件:

国家×部教育司长范之舟一九五零年亲笔证言。

(无编号,无日期,范于一九六八年被关牛棚后跳楼自杀)

关于吴广梅同志被捕后,经上海法租界捕房移转国民党方面,并未有任何出卖变节行为,当时中共地下党沪西工运支部作了结论,并恢复了她被捕被关后失去联系的党籍。此事亦可向陆大河同志了解,他是她的入党介绍人,一直在一起从事地下印刷工作。

嗣后由于抗日形势的发展,和他们身份业已暴露,不适宜继续在白区工作,是我请示上级,决定她随一批文化人撤出上海的。

×部机关党委组织部盖章。

第七件:

最高指示:“金猴奋起千钧棒 玉宇澄清万里埃”

红三司革命造反派斗斗批联络站查证:范之舟是隐藏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漏网右派,混入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一直包庇托-陈派陆大河,和叛徒吴广梅。从抄家中所查获的他与胡风、老舍在重庆抗战文协门前合影,可以证明四十年代,他与胡风就勾结在一起了。吴广梅于一九四三年在反扫荡中负伤,许多人死于此次扫荡,她不但苟活了下来,还被范之舟利用他手中的权力,将她调到后方养伤,并想尽办法使她与陆大河重归于好,其目的昭然若揭,他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其目的在于巩固他们这个反革命小集团,是打算长期潜伏下来的美蒋特务组织。

批语:

×部风雷激战斗队向革命小将致敬!热烈欢呼***派来的红卫兵,揪出埋藏在我们部里的***式人物范之舟!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又一批语:

×部井岗山造反总部严正声明,我们和革命小将心连心,坚决反对舍卒保车,抛出范之舟,让走资派蒙混过关,打倒保皇派!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红卫兵万岁!***万岁!

第八件:

未编号的几件提审记录:

甲十二——

最高指示:“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剥去。”

提审人:“风起云涌”战斗队第一号勤务员王东彪。

牛鬼蛇神,死不改悔的大叛徒,大破鞋吴广梅。

王东彪(以下简称王):你要明白党的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你们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王:你不要负隅顽抗,我们掌握住你的全部材料——

吴:(笑)那你们这几个小屁孩子,还问个什么劲?该杀就杀,该关就关好了!

王:你好好交待你和陆大河的关系。

吴:我已经把该讲的都讲了!

王:你是不是他的老婆?

吴:我们曾以夫妻的名义一块工作过,后来我们也曾经同居过,这都是白纸黑字,组织上完全清楚的。

王:然后呢?

吴:我到前线去了,就跟他分手了。

王:就这么简单?你不要包庇你的老情人,他是托派,我们已经掌握。

吴:他不是托派,他在上海做地下工作的时候,和托派分子有过来往,这是事实,但他决不是托陈派,以后有过结论的。

王:可就是肃托时你离开他的。

吴:那是组织上的决定。

王:可是后来给他澄清了,范之舟把你从前方弄回来养伤,你为什么不继续跟他同居,却和另外的人乱搞上了呢?

吴:跟没骨头的人过下去就算不是乱搞了么?

王:他不是反革命!

吴:年轻人,他是什么人?我知道,我现在不想谈他,可以嘛?

王:你从前方回来时,他已作结论,不作托派处理,重新安排了工作,你没有理由离开他。

吴:他不是托派,不等于我还会爱他。

王:为什么?

吴:你们对一个人的私生活如此感兴趣,不觉得低级趣味吗?年轻人!

王:我看对你不进行适当帮助教育,你是不会老实的!

(下缺若干页,有撕毁痕迹)

附件:

吴广梅认罪书——

最高指示:“冻死苍蝇未足奇。”

我承认我态度不好,不应该对抗***派来的红卫兵。

革命小将未对我采取逼供讯行为。

吴广梅 手印

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

甲十三——

最高指示:“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提审人:工革联贾尚泉,上总司曹丽芬。

三反分子,叛徒,特务,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吴广梅。

贾尚泉(以下简称贾):你在参加革命以前,你在南昌是干什么的?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你既然从江西跑来调查,你不会不比我清楚,你就实说你的来意吧!那时我十七岁,想做什么祸国殃民,反党反人民的事,还嫩点——

贾:看来你果然不老实,你别以为你还是什么敌后武工队长,日本鬼子,汉奸走狗怕你,对我们神气活现。告诉你吧,我们是***的赤卫队,不吃你这一套,老实回答问题。你是老表,我也是老表,两个老表就较量较量吧!

吴:我现在已经被几批造反派,批斗得腿脚不利索,浑身伤痛,我服了还不行吗?你们这些人干吗不执行***“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示呢?我不想再说什么了,你们要打就请动手吧!

贾:我们截至目前为止,可没有碰你一指头,不过,就是打死你这个地主资产阶级的小老婆,也是革命行动——

吴:我不是什么小老婆,我是被强抢霸占然后逃出来投奔革命的。

贾:我们调查过南昌一霸国民党部主任勾子九的后代,那些被镇子女说,他们家谱上没你这位姨太太的名字,也不知道你。

吴:勾子九讨的小老婆比他养的狗还多,笑话,你们究竟站在谁的立场上?替谁说话?

曹丽芬(以下简称曹):***说:“扫帚不到,灰尘是不会自己跑掉的。”你嚣张什么?林副主席教导过:好人打好人,误会;好人打坏人,活该!不给你一点教训,你是不会开窍的。

贾:我们是讲政策的,我们主张触灵魂,不触皮肉,不过灵魂触不动,适当触皮肉,也是允许的。这回你明白了吧?

吴:我向***低头认罪!

贾:勾子九是***中统特务系统复兴社南昌的头,你既然不承认是他的小老婆,那么,你肯定就是受他的指派,打入我革命队伍的谍报人员,两者必居其一。承认吧,那时***在庐山办训练团,你从南昌到九江,然后到上海的,你敢说你没有上山受训?你敢说你不负有特殊使命?

吴:对不起,我神经有点错乱了!

曹:老实交待吧!***教导我们:“死硬派之所以只能吞吞吐吐,而不敢明目张胆,是有原因的。”现在我懂了,天下的造反派是一家,天下的反动派也是一家!为什么连李提摩太都放你一马?

吴:谁?

曹:你别装蒜了!

吴:我真想不起。

曹:我提示你一下,你在极而非司路飞行集会被捕以后审你的那个法国人。

吴:对!那又怎么样呢?

曹:看你这张脸,就知道你极端仇恨革命造反派。可你却能同地主,恶霸,托派,法国人睡觉,真无耻!可也不奇怪,这就叫“亲不亲,阶级分”,否则,别的抓起来的人,都在龙华枪毙了,你却能到苏州反省院去。

吴:胡说八道——

(因反抗革命造反派,提审中止)

附件:

吴广梅悔过书——

最高指示:“小小寰球,有几只苍蝇碰壁。”

我承认我在上海大世界散发传单,和随后于上海沪西区,虹口区等地制造飞行集会,是忠实地执行立三左倾路线,是胆敢和***对抗。犯下了反对***,反对毛主席正确路线的滔天罪行。

我罪该万死!

我感谢革命造反派对我的挽救!

吴广梅 手印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日

甲十四——

最高指示:“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

提审人:红红红,全无敌,东方红联合掀斗司令部代表郭小毛。

出卖地下党组织的大叛徒吴广梅。

郭小毛(以下简称郭):你知道我是谁吗?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关在牛棚里,只有一套《毛选》,和看守我的专政队员,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过郭代表你,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啦!

郭:你听说过揪出了六十一个大叛徒吗?

吴:知道一点,不多。

郭:那是我们红红红,全无敌,东方红跟随红三司蒯司令为***革命路线立下的丰功伟绩。这你该明白我们来的目的了吧?吴:我的全部历史,过去都对组织上讲了。

郭:先不要封口。

吴:革命小将,无产阶级造反派,多次批斗,多次游街,多次过堂,多次审讯,我就差这辈子吃过多少饭,拉过多少屎,放过多少屁没交待了。

郭:看起来这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对你没有什么触动。

吴:不瞒你说,我也悟透了,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郭:大家都知道,你吴广梅不是简单人物。

吴:什么简单不简单,我只是一个普通共产党员,做党要我去做的工作。

郭:听说你在国民党监狱里英勇不屈,听说你打伪军,锄汉奸,让敌人闻风丧胆,听说你率领数万民工支前,立下过汗马功劳,听说你身上有日本鬼子,国民党,和美国佬留下的光荣伤疤。

吴:我半点也不用谦虚,既然你讲了,我也不必自我介绍了。老实说,要不是我们这些人拼死拼活,流血流汗,你能有今天吗?别人我不了解,你郭代表要不是新社会,你能念书上学,还不得和你爹一样,担着剃头挑子,走街串巷?

郭:诸位,不要动武!真理在我们手中。吴广梅,你懂什么叫“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么?这就叫“天翻地覆慨而慷”,“换了人间”。在你眼里的痞子,如今就要骑在你脖梗子上拉屎。这是伟大的红司令给我的权力,不然谁敢掀你这个共产党的特大叛徒!

吴:你可真能抬举我!

郭:不要嬉皮笑脸,告诉你,我们造反派有***给的一双火眼金睛,把你看得透透的。你为什么这样拼命表现,一句话,因为你心里有鬼,你一参加革命,就把我党地下印刷所和党组织给出卖了。这是你的老情人陆大河,化名何大路的托-陈分子供认的。

备注:

吴广梅请罪书——

最高指示:“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

我,吴广梅……(有血迹,无下文)

第九件:

几份外调材料:

乙三——

陆大河证言的一部分。

***教导我们,“共产党人应该襟怀坦白。”他老人家又说:“豁出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通过文化大革命,在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战友的关怀下,我又一次沐浴在党的雨露阳光之下,我的思想水平在不断提高,因此,对于三反分子吴广梅产生了新的认识。本着“对事不对人,认党不认亲”的精神,在白区地下工作期间,我承认她是相当坚定的,我们的感情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她被捕以后,在苏州反省院期间,以周立娟的身份被释放,我就不敢保证她是否有变节行为了。

后来,由于叛徒出卖,我在一次地下集会中被捕入狱。

这个地点十分保密,能了解我的行动规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当时闸北区委的朱阿宝,一个便是她。因此,这两个人当中必有一个是叛徒。长期以来,我都认为是朱阿宝干的,他是一个很典型的流氓无产阶级,生活腐化,挥霍党的有限经费,与不三不四的女人开房间,而且屡教不改,最终投靠军统,逃亡台湾。他将我出卖,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现在,文革使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大胆怀疑,为捍卫党的无限纯洁,我认为,吴广梅关在反省院里,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威胁利诱之下,也不是不可能告密的。否则,她的同案犯都牺牲了,她能活着出来?为此,我请求革命造反派对这个旧案重新甄别。

我在白区工作期间,曾与个别托派分子有过来往。无组织联系,有思想影响,吴广梅是知道这个事实的,但她帮助我向党隐瞒了这段历史。在肃托运动中,她与组织采取对抗态度,自己不检查,也不让我检查,为此,我们感情分裂。

从这一点看她,她与党决不是一心一德的。

备注:

最高指示:“我们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陆大河同志是我部首批站出来亮相,并被结合进革委会的,是坚持***革命路线的领导干部。

××部委抓革命促生产大联合办公室 公章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八日

外调人员:

机关党委 组织干事于小兵 签名

借调助勤人员 水暖工马红田 签名

(差旅费超支部分一千四百二十三元八角二分准予报销)

乙四——

方琳证言的一部分。

我是一九三六年自动脱党的,蒙党宽大为怀,解放后仍允许我在中学教书,直至退休。对于吴广梅(当时化名周立娟)的情况,我不敢对造反派有一丝隐瞒。她从苏州放出来,到上海住在我家中,没有任何令人怀疑的地方。最让我佩服的,她自始至终,未曾向我透露她的党员身份。据我回忆,她是一个很有斗争经验的同志,好几次大搜捕,都是在她掩护下逃脱。她全力保护组织,保护同志,宁肯牺牲个人,也在所不惜,是我至今也不能忘记的。

我后来信教了,是一个教徒,主不允许我说违背良知的话。

如果查出她那时有任何背党行为,我愿与她同罪。

具结人 方之颖(原名方琳)手印

一九六八年十月五日

外调人员:

清理阶级队伍办公室副主任舒来诚 签名

以工代干 五交化公司采购员姜国军 签名

(出差费用四千一百八十元,已报。所欠借款八百二十元,同意由工会救济)

乙五——

关唯徵证言的一部分。

这件案子年代已久,细节已记不起来,何况我偏瘫多年,卧床不起,我也快要死了,我没有什么顾虑。你们提到的李提摩太推事,是确有其人的。他是法国人,刚从震旦毕业,到我们捕房实习。他年轻,相信法律,不买国民党方面的帐。有些共党案子他倒不是偏心,他反对共产,但在法律上他比较认真,不肯轻易判决。所以,未等实习期满,他就离开捕房了。

我记不得周立娟或吴广梅这个姓名,那时,我参与过多起审理共产党的案子,我有罪,我对不起人民。我在劳改释放后一直规规矩矩,街道可以给我证明。

交待人 关唯徴 手印

代笔人 关秉仁(关唯徴之孙)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日

上海市黄浦区蓬莱街道革委会 公章

外调人员:

党委组织部 科长孟祥惠 签名

宣传部 内部图书资料员 俞雅茹 签名

(因关唯徵于解放后被劳改过,为寻找他的踪迹,从青海到四川,由重庆到武汉,再转赴桂林,广州等地查询,累计行程两万公里,舟船费,火车卧铺票费,飞机票费,招待所宿费,以及出差补助,共用去人民币九千九百一十二元)

第十件:

关于吴广梅于审查期间患病的医生报告——

经会诊:轻度脑溢血。

反修医院急诊值班大夫 丁若芸

一九六九年四月八日凌晨一点

第十一件:

山东沂蒙地区革命群众来京上访,要求将吴广梅抬回老革命根据地养病的报告(全文过长,不录)

经请示中央文革小组,口头答复:“岂有此理!”

第十二件:

一九七零年七月一日关于对吴广梅叛党立案调查的决定(略)

第十三件:

一九七二年在宽严结合宣判大会上,所公布的关于对吴广梅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决定(略)

第十四件:

一九七五年关于给吴广梅平反的决定(略)

第十五件:

一九七八年关于为吴广梅同志彻底平反,并推翻一切诬蔑不实之词的决定(略)

第十六件:

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深夜零点二十六分,紧急电话通知——

送话人 ×部委分党组秘书严秀丽。

受话人 ×部老干部处王斌。

鲁副部长要我马上通知你,关于吴广梅同志的悼词已经由组织部门向党组作了汇报,大体上没有什么异议。为稳妥起见,历史的复杂性,和一些很难用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清楚的是非,请将文中“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定的”,“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久经考验的”这两个定语删去,以免横生枝节。即使这样,吴大姐光辉的一生,也仍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