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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穿过头颅 第3章 一个人的高原

他蹲在宿舍门旁的一块石头上,望着西边的天际出神。石头是当初建这个哨所时从远处运来的,哨所建成后,就剩下这块石头,被人弃置于宿舍门口,令人想起女娲补天之后,剩下的那块后来化作昆仑山的石头。不过,这儿不是昆仑山,这儿是喜马拉雅山的一部分。石头原先是有棱有角的,大伙你踩一下我踩一下,你坐一回我坐一回,久而久之,就成了鹅卵石一般光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只要有空,他就喜欢往这块石头上坐。他是哨所最老的兵,他最有资格往上面坐。久而久之,这块石头就成了他的专座,仿佛它是威虎山上座山雕屁股下的那张虎头椅。

他一直望向远方,呆呆地一动不动,石头给坐得发烫,好像屁股下面是个火盆。晚饭过后,弟兄们照例打牌,卷了边的纸牌甩出去,声音不那么清脆了,显得干涩粘腻,像个老人在絮絮叨叨。他们还都是新兵,头一身军装离洗白还远着呢。新兵就爱打牌,闹哄哄的,以为这样可以排除寂寞。一旦他们穿破两身军装成了老兵,就会发现寂寞是永远无法排除掉的,不如干脆坐着,像他这样一动不动,把自己变成石头。石头是不会感到寂寞的,这个道理只有老兵才懂。

傍晚的天空中没有一丝风,这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候,只是有点冷。太阳这时候变成了夕阳。夕阳的脸蛋红得发紫。早晨的太阳同傍晚的太阳是有区别的,早晨的太阳艳丽,宛若初恋的姑娘见到恋人时的面部表情,有点娇羞,有点痴迷。在经过一整天的热恋之后,太阳成熟了,就要入洞房了,所以她有点迫不急待,有点慌不择路,所以她的脸蛋就发紫,血流满面的样子。他脱口说:“太阳走了一天,也累了,该歇歇啦!”身后屋子里打牌的动静小了一些,新兵们探头看他,只看到一个削瘦结实的侧影。大家摇摇头,继续打牌。高原上的老兵都有点怪兮兮的,新兵们已经见怪不怪。

门口有一点响动,年轻的排长走出屋子,在他面前蹲下,递给他一支烟,自己也叼一支。他说:“风变硬了,快下雪了,你觉着没?”“可能还要等段时间。”他狠狠地吸口烟:“大雪一来,我就该回老家了。”排长一愣,没说什么。他又说:“我走时啥也不带,就带走这块石头。”

排长陪他默默蹲了一会儿,回房间去了。

他费力地把那根烟吸完。因为缺氧,烟火不旺,吸支烟都要费挺大的劲,甚至都有点气喘。他把目光重新望向不远处的夕阳,夕阳成了一堆篝火,在他脚下燃烧。他屁股下的这个地方海拔五千米以上,夕阳接地的位置远比这个地方要低,所以他觉得他把夕阳踩在了脚下。

太阳一钻进洞房,夜幕就罩下来了。

夜幕罩下来,高原变成了黑夜中的大海,四周见不到一星半点的灯光。没有月亮,星星倒是密密麻麻的。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小小的星星只知道交头接耳,却无力把它的光芒投射到地面上。抬起头来,你能看到满天的星星,以为星光下的夜晚会明亮异常,当你低头看时,却发现地面一片黑暗,仿佛星光也害怕寂寞,不愿到高原上来。有星星的高原之夜更显得冷清。这便是高原和平原的区别。

他离开那块渐渐冷却的石头,拖着两条几近麻木的腿,出了没有院墙的小院。他微闭着眼睛,沿一面长坡缓缓移动。坡顶的位置就是这一带的制高点,上面就是他们这个哨所的哨位。今晚他站哨的时间是零点至凌晨两点,现在他不想到哨位上去,他只想随便走走。

脚下坚硬咯脚的东西是砾石,高原上最不缺的就是这玩艺儿。原先它们更大,更坚硬,岁月逐渐把它们变小了,变得不那么坚硬了,再过一些时日,它们或许会变成粉末。你若想知道岁月的厉害,看看这些砾石就明白了。脚下柔软的地方是小草,还有一些很难叫出名儿的野花,花朵比针鼻儿大不了多少,星星点点,很快就枯萎。高原上的小草,一露头就带点儿黄,它们细细的,蛰伏在地面,像人身上的汗毛,可只要人活着,汗毛就不会消失。你若想知道小草的厉害,看看这些砾石就明白了,岁月可以使石头变成粉末,却无法把小草吓跑,只有小草能熬过岁月。

他漫无目标地游走着,眼睛眯成一条缝。无须看路,他对脚下的一石一草捻熟得很。他来这里十三个年头了,这已经是一个士兵最高的服役年限了,再呆下去真要变成一块砾石了。

当年他刚来这里的时候,果真柔嫩得像一颗小草。他的故乡在黄河下游一个宁静的村落,处在华北大平原的最南端,他是村里有史以来第一个高中生。那年秋天他参加征兵,有两个部队上的人找到他家,他们一个来自青岛,一个来自西藏。来自青岛的那个军官年轻英俊,对他说,小家伙,跟我去当水兵吧,见识见识大海。他从小就对水不陌生,黄河滔天的大水他早已耳濡目染,遗憾地是他从还从没见过山,因此他不置可否。而来自西藏的那个大胡子军官的一席话打动了他,那人说,小伙子,跟我走吧,西藏有世界上最高的山,到了那里,你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胡子军官把西藏的天空、山脉、土地和牛羊描绘成仙境一般。见他犹豫,大胡子又说,不就是三年兵嘛,快得很。

他果然动了心。虽然他已经十八岁,身高体壮,可他觉得自己还不是一个男子汉,还欠点火候。去就去,他不顾父母的反对,跟那个大胡子军官,还有一批同他一样年轻的男孩子登上了西行的列车。他幻想,呆在世界屋脊上是什么感觉?他想不起来。他能想到的是,那情景可能跟一只鸟儿蹲在村里老庙屋檐上的情景差不多,或者跟爬上村头那棵白杨树的树尖时八九不离十吧,小时候他调皮逞能,常常不顾父母的责骂爬上高高的白杨树往远处瞭望,那可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

那时候到底年幼无知,对世界和未来缺乏清醒的认识。这是现在想起来都隐隐心疼的事情。

他们先到成都。四川盆地的海拔和他的家乡差不多,气候宜人,阳光宜人,姑娘宜人。他忽然有点不想走了。可那不是他说了算的。他们继续西进,在川藏线上折腾了半个多月,眼见着人瘦了一圈。越往高处走,他越感到不对劲。到了拉萨,除了感到有点头晕,其他的感觉还算不错。但这儿不是目的地。虽然有一些人幸运地留下了,却不包括他。他们接着沿雅鲁藏布江往南,过了日喀则,又过了江孜,最终兵车把他和另外一些人送到一个仅有几百人口的小县城。他们在驻扎于县城的营部训练了两个多月,第二年冰雪刚刚有消融的意思,他就被派往了现在的这个哨卡,而且只他一人前来。

原先他打算在高原呆三年就回故乡去,谁想一呆就是十三年!这儿的天空确实美,可就是太空茫,连一只麻雀都见不到,偶尔能看见一只苍鹰,悬在天上一动不动,像一块被谁扔上天的石头,却又不能落下来。你落下来也好啊,石头!正愣怔间,苍鹰突然不见了。这儿的土地呢?这儿没有土地,这儿只有砾石,大戈壁是造物主留给人间的一道最难以下咽的饭菜。这儿更是见不到牛羊。

他时常想起那位把他带到西藏来的大胡子军官。当初大胡子所描绘的高原仙境从来没有在他眼里出现过。也许这儿真的是仙境,只有神灵才能感悟到。他只是个凡人,所以领悟不到。有好多次,他想去找大胡子军官,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担任某汽车运输团的副营长,常年在外游荡。可就在大前年,大胡子副营长连人带车翻进了雅鲁藏布江,尸骨无存。

到这时候,其实答案已经有了,无须再问了。

他依旧缓慢地在沉沉夜幕下游移,像高原上的一个孤魂。这里最好的季节夜里也冷得厉害,冬天就更不用说了。他裹紧大衣,脚步放得很轻。他不想惊动别人,偏偏踢着一枚空罐头盒,发出空洞暗哑的响声。不过也没关系,这地方空气格外稀薄,响声都跟着打折扣。当初他来哨所时,一年四季基本全吃罐头,吃得人都变成了一个特大号的罐头,浑身都是防腐剂的气味,有人取笑说,将来咱们死了,尸体不用处理就可停放很长时间。老兵们说:“没吃过两卡车罐头的兵,不是真正的高原兵。”这话有道理。在这里生活,首先得做到对罐头百吃不厌,否则你就活不下去。

如今却是好多了,一年四季差不多有一半时间能吃到蔬菜,大雪封山之前,营部每半个月派车送一趟副食品。兔崽子们可比过去享福多了。

有个黑影朝他踱过来,是年轻的排长。他们并肩踱步,没怎么说话。他知道家伙心事重,烟抽得比他还凶,小脸变成了快要风干的猪肝。排长曾经是他带过的兵,四川人,那年考上军校,喜孜孜地来跟他道别,一副插翅欲飞的样子,说:“班长,咱们再见面,就要在内地了,最起码在拉萨或日喀则。”他说:“是嘛,我看不见得。”“怎么,你以为我还会回来?”他点点头:“你跑不了。你和我一样,就是这个命。”那时家伙肯定不相信他的话。结果三年之后,他的话应验了。他原先的部下成了排长,是这个哨所的最高指挥官,但最高指挥官并不开心,或许是觉得命运捉弄了他。

月亮一直没露脸,露水很重,头发湿漉漉的,令人感到脑袋发沉。他们并肩走了一阵,排长递烟给他,点火的时候夜幕仿佛裂开一个口子,高原微微颤抖了一下。排长终于开口说:“老班长,今夜这班岗你就甭站了,我找个人替你。以后也不再安排你上岗。”

他说不用。他在这里呆了十三年,从没让人替过岗。

“过不多久你就要走了。你也该走了。”

他想趁机安慰这位小兄弟两句,却不知从何说起,干脆就不吭声。

“我还得坚持。也不知还要坚持多久。这辈子回不了内地也有可能。现在看来,那年你没赶上高考,不见得是坏事。”

那年他下山到几百里外的团部参加军校招生考试,路上遭遇泥石流,等他赶到考场时,考试已经结束。其实他已经没必要再往考场赶。他决定赶去,并且在空荡荡的考场里单独坐一会,无非是想说明自己曾经进过一回部队的考场。回到山上,老排长安慰他,说明年再考嘛。明年他就超龄了,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一年之后,他回老家探亲,村里人已经认不出他是谁了,几个背着书包的半大小子追着他喊“非洲人”。他咧嘴傻笑。他只知道傻笑。

这次回乡是他未来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折。他告诉父母,部队上准备给他改志愿兵。父母说就是回家种地也不能再在那儿呆下去。母亲还神秘兮兮地把一个面皮白净的姑娘领到家里。姑娘他认识,他们曾经是初中同学,彼此有过好感。

一天傍晚,他约姑娘往黄河大堤的方向走。道路很平坦,他却感到脚下深一脚浅一脚,腿仿佛不是自己的。他居然不大会走路了,身子乱晃。脑子似乎也不大好使了。还有嘴巴。在高原呆久了的人回到内地,都有这种醉酒般的感觉。故乡的原野正是肥硕的季节,沉甸甸的谷穗、粗壮的玉米、轻灵的稻子一律呈现金黄的色彩。他觉得这个色彩好面熟。高原就是这样一种色彩。四年多来,他一直目睹这种色彩,这是一种成熟的颜色。故乡的原野只有合适的季节才会涌现这样的色彩,而远方的高原一直是这个模样。他说不清高原是否已经成熟了,也许它早已成熟,只是没有人去那里收获。他紫红色的脸膛渐渐洇出一片金黄,仿佛他的脸变成了一片庄稼地,正等着勤劳的人去收割。一路上他不停地咕哝:庄稼真好。牵牛花儿真好。向日葵真好。树木真好。大雁真好。麻雀真好。蚂蚱真好。树上的毛毛虫真好。

姑娘看他一眼,欲言又止。

他好像要飞起来,把姑娘甩下一大截。

整个原野都在发出温柔的响动。到了岸边,他看到汛期的黄河水面宽阔,波浪滚滚,简直就更像高原了,不仅颜色像,连形状都像——高原的形状是凝固的,黄河波浪的形状是流动的,仅此而已。夕阳也来凑热闹,一半儿被大水吞掉,另一半儿还在燃烧,仿佛想把滔滔黄河水煮沸。他浑身发烫,不由自主地像那个当年把他接走的大胡子军官那样,对姑娘眉飞色舞讲起高原的天空、山脉、土地和牛羊。他甚至一度把黄河当成了高原,如果不是不远处牧童的笛声提醒了他,他真就要踏浪而行了。

他并没察觉,在他身后,姑娘的脸子已经拉了下来。他意犹未尽地望她一眼,猛然发现,姑娘的身材也像高原——隆起的胸脯、突然凹下去的腰肢、结实而突出的臀、结实而光滑的臂、结实而有力的腿——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他费力地咽口唾沫,脸更红了。姑娘若是躺下,就是不折不扣、有血有肉的高原。他眼皮一阵狂跳,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就是高原哩。”

姑娘听不懂他的话。姑娘垂下头。他不知所措,看一眼即将沉没的夕阳,又说:“你瞧,太阳要入洞房了。”

姑娘就是这时候流了泪。他还以为人家是被他感动的。后来他们再也没有相约过。有一天在村头,他们碰到一起,姑娘像不认识他似的,扭头便走。他脱口叫她,问她干啥去。姑娘说到村办工厂上班。他说:“上班真好。我随便转转哩。”姑娘说:“好好转吧,多看看绿色,上了高原就见不到绿色啦。”

望着姑娘匆匆远去的背影,他突然有一种被故乡抛弃的感觉。村外的大田里,庄稼已经收割完毕,大地露出本来的颜色。赤褐色的土地坦坦荡荡,一望无际。大地的这种模样居然令他感到了陌生。不知怎么,他就流泪了。他已经很久没流泪了。当年决定冒险西行时他都没有流泪。

不用看表,他就知道时间差不多了。他抖擞起精神,朝哨位走去。

在哨位上站着的是新兵小何。小何来哨所还不到半年。小何是浙江人,个头小,身子骨单薄,刚来时小脸嫩得能掐出水来,眼见着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粗硬、干涩、木讷,像生铁疙瘩。见他走来,小何说:“老班长,我替你吧。”兵们都知道他很快要走,都对他变得客气起来,

他接过冲锋枪,问:“夜里站哨,还害怕吗?”

“刚来时很害怕,现在习惯了。”

“没啥怕的。咱这个哨所从来没出过事。谁能来这地方捣乱?连狼都不肯来。”又补一句,“蚊子也不肯来。”

小何往前走两步,忍不住回头又问他:“老班长,我不明白,既然这里啥事没有,还让咱们呆这里干什么。”

他笑了。这个问题当年他也曾问过老兵。新兵们都爱问这样的问题。老兵们回答说:“战备需要。”后来他成了老兵,他从不这样回答,他说:“高原上没人呆着,它就是死的;有了人,它就是活的。”这话听上去令人费解,不过,一旦新兵熬成老兵,你就明白了。

现在他站在了哨位上。他脚下的这个地方海拔5100米,据说全世界这么高的哨所都没有几个,这里是其中之一。每每往这里一站,他就止不住想起自己第一次站在这儿的情景。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他年轻,皮肤一掐就能出水。当然那是白天,阳光搞得他睁不开眼。阳光的声音像大河的流水声。长这么大他第一次听到了阳光的声音。阳光原来是有声音的。他往南面看,熠熠闪光的那个山头是珠穆朗玛峰的雪顶,地球上最高的地方。可看上去并不太高啊,仿佛一伸手就能触到。如果从遥远的太空里往下看,或许会觉得他和喜马拉雅山差不多高。他们是比肩的。久而久之,再往这里一站,就不去看喜马拉雅山了,眼里就什么东西都没有了,眼里只剩下金黄色彩,仿佛高原是金子堆成的。他也成了金子,一块纯度极高的金子。瞧瞧吧,高原就是这样把一个男人变成男子汉的。高原无须说什么,也无须做什么,高原只用沉默,用无边的沉默,吸袋烟的工夫,就能把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沉默是世上最好使的炼金炉。

他持枪在手,一动不动地站在哨位上。他的眼睛微眯着,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连呼吸都要停止了。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只要往哨位上一站,他就是这个姿势。白天,太阳和风像狗一样围着他打转,一下一下啃咬他,夜里,星星冲他挤鼻子弄眼,雪花、冷风和露水跑来浸润他,如果有月亮,月亮还会放出孤独的利箭射向他。起初他给它们折腾得要死。后来,他变成一块化石,就不再怕它们。他又瘦又硬,肉像骨头一样硬,尺寸显得比以前小。阳光、月光和雪团来到他面前,突然变柔和了,像姑娘的小手一样轻轻抚摸他。风打在他身上,发出铮铮的回响。风见啃不动他,就把愤怒发泄到别处,到处是飞沙走石,连天蔽日。他仍旧一动不动。终于风失了耐性,跑得无影无踪,高原归于沉静。

不论白天黑夜,不论春夏秋冬,只要他往哨位上一站,他就微眯起眼睛。他眼里什么都没有,只从窄窄的眼缝里流出两道纯净的光,像高远的蓝天,像蓝天上的云彩,像夜晚的星光,像圣湖里的水。这样的光你在别处见不到,只有高原才盛产这样的光。

他想起去年这个时候,那天轮到他站哨,一辆三菱越野吉普像甲壳虫那年缓慢地爬上来。快到坡顶时,三菱突然熄火了。他嘿嘿直乐。妈的这进口的家伙因为空气稀薄,也玩不转了。司令员、团长、营长等一干人气喘吁吁来到他面前。团长向司令员介绍说,他是全区惟一一个超过十年没下哨所的士兵,他十二年没挪地方了。司令员说,很好。司令员问他:“你喜欢这个地方吗?”他愣着,不知该怎么回答。所有的人都很紧张地望着他干裂渗出血珠的嘴唇。他真的不知说什么好,顿了好一阵,才摇摇头说:“不喜欢。”

他说的是心里话。他从来没喜欢过这个地方。一个人如果喜欢这种地方,那他是有毛病。他话一出口,人们都愣了。司令员的脸色红里透白。团长哼了哼。营长恨不得立马吃下他。营长家在重庆,老婆老想拽他回去,去年营里出了点事,团里说今年评不上先进营干部谁也不准走,营长打算平平安安熬过一年,年底打报告转业。

好在他接着又补充道:“不喜欢,但又舍不得离开。离开了会更想它。”

司令员说:“很好。”团长笑了笑。营长松弛下来。司令员拍拍他肩膀:“小伙子,继续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

司令员等人转一圈就下山了。营长留下来抓基层。营长余悸未消地轻轻捣他一拳,又塞给他一支烟:“你小子差点给我捅娄子。我再不回去,你嫂子就要跟别人跑了。”营长可能想起他至今还没媳妇,就说:“什么人最自在?光棍汉。妈的,老子宁愿当光棍,像你一样,图个自在嘛。”

交了岗,他仍无睡意,就朝宿舍后面一个背风的斜坡走去。他想去看看他的朋友阿雷。阿雷就埋在那里。

那年他探家回来,途经拉萨,到八角街闲逛,见一只气奄奄的小狗躺在路边无人理睬,想必是饿坏了,或者生病了。搭眼一看,就知这狗来自内地,是内地常见的那种黑狗,俗称笨狗,他家乡人大都养这种狗。藏民一般豢养藏獒,一种极凶猛的狗。不知什么人把他带到西藏来,丢下它不管了。它浑身散发出内地大平原的气息,令他陶醉。于是他起了恻隐之心,花五元钱买块酥油喂它,它像小孩子吃奶那样,居然把酥油全吸进去了。他决定带它上哨所,并且在一瞬间给它起了个名字:阿雷。

他带着阿雷一次次换车,就像当年别人带他向南开进那样。一路上他用从老家带来的食物喂它。那些熟悉的食物使阿雷逐渐远离了死亡。走到海拔4500米以上的地方之后,阿雷开始大口大口喘气。他知道这是高山反应。狗跟人一样,任何生物都一样,初上高原,都免不了反应一下,挺过去就好了。在所有生物中,人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另外还有草。

到了哨所,家伙们围着他讨吃的。他指指阿雷,说你们找它要吧,都让它报销了。家伙们唧唧喳喳议论一番,就说班长你把它当媳妇啦。他明白过来,赶紧去摸阿雷肚皮。它是个公的,他放了心,要不家伙们不定怎么编排他呢。

阿雷顽强地活过来了,日见喜人。它的叫声是高原上最动听的音乐。它是这个星球上离海平面最高的狗之一,所以它堪称一条具有传奇色彩的英雄狗,集英雄主义浪漫主义于一身。阿雷每日在高原上信步游荡,飘飘欲仙,宛若天狗。转过年来,春暖草绿,阿雷的眼睛也开始发绿,基本不吃不喝,只知道喘着粗气兜圈子,吵得人心烦。大伙皆不明白咋回事,还是老排长一语道破天机。老排长摸着胡茬笑眯眯说:“阿雷想当新郎官啦。”全哨所只老排长一人结过婚。

借下山出公差的机会,他带阿雷到了营部所在的县城。就是这一次,他和一个名叫玛琼的藏族姑娘有过一回短暂交往。

到达县城,他踢阿雷一脚,让它自己单独去战斗。许是在山上呆久了,阿雷到了“繁华”的县城,显得缩头缩脑,连营部大门都不敢出,自然一直无法得手。临走那天,他牵着它来到县城外的草场上。他先是看到一条凶猛的藏獒,也不知是公的还是母的。接着又看到一个藏族姑娘在帐篷外面挤牛奶。姑娘头戴一顶闪闪发光的金花帽,腰间束一根雪青色的腰带,下身围一块藏语称作“帮典”的天蓝色围裙,发辫上、脖颈上、手腕上佩戴着数不清的金属饰物,看得他眼花缭乱。阿雷不知不觉挣脱绳子,跑向远处。他愣在那里。姑娘看到他,友好地用汉话同他打招呼。她说她叫玛琼,藏语是小块酥油的意思。他轻声念叨,玛琼,玛琼,多好听的名儿。玛琼说,你叫什么?玛琼扬起的脸蛋像傍晚的太阳,烤得他睁不开眼。玛琼又问他喝不喝酥油茶和青稞酒,都是她亲手做的。他口干得厉害,可他不能喝。玛琼凹凸有致的身段令他想起家乡的那个姑娘。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差不多都忘了。他望一眼远处起伏不定的高原,现在它们成了背景,而面前的玛琼才是真实的,让人产生攀登的欲念。他想对玛琼说,你能不能牵着你的牛羊到我们哨所那边去放牧,弟兄们好久没见到它们了。当然他没说,他这是胡话,哨所那边的小草比汗毛还细,只有傻瓜才去那里放牧。

车来了,司机催他上车。他这才想起阿雷。他承认刚才他把阿雷忘了个一干二净。他要去找阿雷,司机说再不走就得摸黑回家了,出事你负责。司机又说,跟你回去它也是遭罪,就让它留这里享福吧,妈的这鬼地方,狗比人舒服。他虽很不情愿,但又拗不过司机。

谁都没想到,三天之后阿雷居然跑回来了。它浑身是伤,不知叫什么给伤的,血都快流干了。它拖着重伤之躯,完成了一个非神力而不能为的壮举,令他好生惭愧。

埋葬阿雷时,他流了泪。全哨所的人都流了泪。

现在,他来到阿雷长眠的地方,坐下。他想起阿雷刚到哨所时的模样,它就像黑夜里的一个精灵,令人快乐无比。狗总是要死的,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重于小半个泰山。它本来是一条极普通的狗,因为埋在高原,它就变得不那么普通了。它是狗群里的男子汉。当今很多狗躲在城市的花园洋房里享清福,它们貌似尊贵,实则精神空虚缺乏灵魂;它们好吃懒做贪得无厌争风吃醋,狗屁不如。阿雷可比它们强多了。他抬起头,望一眼星空,感到有一颗星星是属于阿雷的。后来他感到脑袋有点沉,就伏在阿雷身上睡着了。

他醒来时天已大亮。他是被一阵响动弄醒的。轰轰的响声仿佛来自天边,自上而下自远而近,排山倒海一般。他猛地睁开眼,跳将起来。高原沉沉的夜幕是一下子被揭走的,有一只无形的巨手一挥,夜幕就不见了。他看到太阳升起来,满眼都是红光潋滟。他四处张望,高原咆哮着在他眼里旋转起来,高的是浪峰,低的是浪谷。好大的水。高原是地球上一条最大的河流,都流到天边来了。他呢?他就像一条鱼,从黄河下游溯流而上,给卷到了天底下最汹涌澎湃的风口浪尖上。

他将去向何方?

不论到哪里,他都游不出这条河了。

片刻后,风息浪止。浪头凝固了,变成高原现在的模样。天地之间一下子静下来。他听到了一种声音,若有若无的声音,他知道这就是天籁。其实天籁并非来自天上,很多时候它来自人的内心。高原是产生天籁的好地方,这是高原赐给人间的惟一。他突然就哭了,全身都在痉挛。他知道哭过这一回,以后就没有什么事情能再让他流泪了。他索性哭个痛快。然后,他抹把眼睛,去伙房吃早餐。

(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