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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河妙解《红楼梦》 二、覆巢之下无完卵

有理由设想,八十回以后的《红楼梦》将是风云突变、急转直下,狂飙骤起、惊心动魄的文字。

八十回后期的文字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天边镶着金边的乌云峥嵘楼起,在闭合大观园最后剩余的光阴;可以听到挟着可怖的闪电的隐隐沉雷之声。暴风雨来临前夕的飒飒凉风浸入肌肤,花在溅泪,鸟在惊心……一些敏感的“先觉者”则在悲凉之雾中踟蹰、叹息。可以预料,所有蕴积郁结的矛盾都将在“抄家”这个机遇中爆发、汇合、翻滚,都将在此一场浩劫中同归于尽。

还是让我们观察一下曹雪芹所刻意塑造的主人公们,那些读者最为关心的儿女们将会发生怎样的命运吧!

在贾府被抄之前,探春和湘云的出嫁这两件事是一定要先写的。

对于探春的远嫁,人们往往不假思索,认为“不过远嫁而已”。但事实上决不至如此简单。

贾元春死后继之而来的抄家,是撼动朝野的严重事件。这种事情往往波及面很广且震动幅度很大。但仔细看探春的判词、画及曲子就会感到奇怪:何以这样一件大事会对她毫无影响呢?根据当时“一损俱损”的政治特点而推断,贾探春乃元妃之亲妹,犯抄贾府之女,岂有不受连累之理?又根据“亲亲”之原则,她为贵人之妻,又岂有坐视娘家遭害而不救之理?

至于说是远嫁不能顾及,此说无理。凭你嫁到哪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虽然在交通不便、通讯不灵的情况下影响的程度(主要是速度)有所不同,但她不受影响,也不伸手帮助,确是蹊跷。

我认为躲过这场大难的唯一平安地是外邦属国。这朵玫瑰花一下子插到了海外!这样,如果硬要依律无情地株连她,希望“东平、西宁、南安、北静”的中央朝廷就不能不有所顾忌,对这个鞭长莫及的次要女子也只好马虎一点。而处于这种情况下的探春当然也是帮不上娘家的忙的了。

为了说明这一点,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请先看探春的曲子《分骨肉》:

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儿去也!莫牵念。

“三千”是个虚数,意思是“很远很远”。如果不是远到了天尽头,如何连一声“再见”也不敢承许,只好凄切地道一声“珍重”?如系本国藩臣,他难道不进京述职?

那么,嫁往何方?再请看第七十回“放风筝”一段描写:

探春正要剪自己的凤凰,见天上也有一个凤凰。因道:“这也不知是谁家的?”众人皆笑说:“且别剪你的,看他倒像要来绞的样儿。”说着,只见那凤凰渐逼近来,遂与这凤凰绞在一处……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与这两个凤凰绞在一处。

妙哉!这天上的一幕婚典真写得惟妙惟肖。还有比这再清楚的暗示么?时值孟春,自然是东风,两个“凤凰”挟着一个“喜”字,“飘飘摇摇”西方去也!

她的丈夫是个什么地位呢?这要到“掣花签”一回中去找,探春掣得的饮酒花签上:

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云“日边红杏依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再同饮一杯。”众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

我们知道,元春并不是“王妃”而是“皇妃”。这种比拟看似不伦不类,实际上是有其内在涵义的。如果是“藩王”之妃,这样比就大成问题;如果是名义上臣服而相对独立的另一王朝,那亦未尝不可呢?

如尚不足说明问题,可以将她的柳絮词《南柯子》前半阙拿来再看:

空挂纤纤缕,徒垂络络丝,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

虽然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然而不过是“空挂”“徒垂”而已,实际上是一个管不了的地方,“也难绾系也难羁”么!

小子有凿方眼之癖,请君试想,贵婿而王妃,东风而西去,远到天外“瑶池”,远到对其“也难绾系也难羁”,而且永无“省亲”之日,那么非“外邦”而何?

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牵涉到曹雪芹创作思想变化问题,容本文后部再叙。

史湘云是一个批不臭、打不倒的人物。一个明摆着的矛盾是,红学家们从“政治上、思想上”在冷酷地抨击她,但人民却依然热爱这个艺术形象。她的受委屈实在是很不应该(对此笔者已另有专文论述)。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英豪大量的女孩子是不会嫁给贾宝玉的。“白首双星”乃另有所指,当是宝玉的朋友卫若兰。

从她的判词和曲子看,她的婚事是先喜而后忧。卫若兰才貌双全,他们婚后生活一度是相当幸福的,曾有过一个夕阳一样美好的蜜月。但不幸,等在她前头的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悲惨结局。

是什么原由使她遭此下场?据《红楼梦》的发展趋势而言,只能考虑是贾府抄家的后果。这样看来,她的结婚也就只能是抄家前的事了。

至于迎春,八十回中已经显示,这个老好好的“东郭”姑娘嫁到了中山狼窝里,死神已鼓翼向她降临。结局至为明白,“前人之述备矣”,余不饶舌。

迎春是死了,探春是“检高枝儿飞了”,余下的那些暂时还死不了的、飞不走的“鸟儿”们将会怎样呢?

时值“虎兔相逢”之期,贾元春遭到宫内外反对派势力突然袭击式的联合攻讦。她将在那些诬陷她的“证据”面前有口难言,“辩”不清二十年的“是非”——“太上皇”和“今上”之间的矛盾可说是构陷她的最好的陷阱——她站不住脚,摔了下去。于是,大观园上空蓄之已久的雷雨终于大作。

抄家诏命既下,贾琏、贾宝玉一干无职男丁当即入狱待勘,女眷则隔房看管。妙玉将被以“家庙”尼姑的身份和女奴们一齐没为官奴发卖,结果落到了“风尘肮脏”的妓院,而蒋玉函似可能依忠顺王势买得了袭人。

妙玉是一个过分清高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个出家人真实的内心世界是不够清净的,与其说她是“出世”,倒不如说她是“避世”准确些。曹雪芹要通过她的遭遇,向人们说明这个“世”是“避”不了的。

从她的画谶来看,是“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从“判词”看,她是“终陷淖泥中”;从“曲子”看,她是“风尘肮脏违心愿”。什么地方才具备这些环境“条件”呢?恐怕除了妓院再也找不出了。可见,她的结局并不是一时受污,而是受污至死。

至于袭人,讨厌她的形象的读者较多。谁喜欢爱“袭”击人的人呢?但我认为,与其说她“可恨”,不如说她“可怜”。她的丑只在于她从形体上到精神上都是一个标准的奴隶。奴隶而侍奉不周,就要落个“嫁小子”“撵出去”的下场,老子娘就要饿死。这是她的基本社会地位决定了的。所以她不可能是自愿地脱离宝玉择夫而走,何况琪官还算宝玉的朋友呢!

抄家的冲击波到来,贾琏被逮、王熙凤隔离。在一片混乱之中,年幼的巧姐被“狼舅奸兄”(王仁、贾芹之流)所卖为妓,恰遇刘姥姥将其救出。这位金钗就这样从富贵顶峰跌落下来,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村姑。

而女主人公林黛玉则将作为客居贾府的亲戚被迫移外(很可能是薛家)居住。她既没有活动能力去营救她所爱的人,亦不能善自保重爱身而自惜,薛家母女的劝慰毫无效用(宝钗婚后所谈之“往事”大约即指此),在无尽的悲哀中将一腔辛酸泪水洒尽,浇灌了她的爱情之花。

至于湘云的丈夫卫若兰,似将因受株连被判苦役,流徙“沙门岛”之类的远恶军州。

一年之后(“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可知)的深秋(“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可知),抄家风浪渐次平息,经过勘问的宝玉等被释放,所谓“狱神庙慰宝玉”即当此时情节。因为如果宝玉还在狱中,即是“钦命要犯”,贾芸、小红怎敢去“慰”,又何得“供奉”玉兄呢?

在这种情况下,由王夫人、薛姨妈主张,宝玉和宝钗成了亲。此时的贾府,可能出于皇帝的“恻隐之心”而赐留一部分房产。但其政治上无依无靠,经济又复债台高筑,门面已经难以维持。借过贾府钱的,或畏祸、或恃势不肯周济,而贾府所欠的债务,却非清偿不可。邢、王二夫人、贾琏夫妇之间的矛盾闹得沸反盈天,“自杀自灭”的丑剧将演得“性命脸面”也不要了。王熙凤在失去了金钱的同时也会失去她的威权,四面楚歌众叛亲离的现实终于使她“知命”,她终于被休弃回了“金陵”。王夫人失去管家地位,事无巨细都要遭邢夫人的排揎,她将积忧成病而逝。而刻薄鄙吝的邢夫人则会卖掉家产,填还债务,“各人自寻各人门”。这个曾显赫一时的贵族家庭就这样土崩瓦解了。

家,破亡败落,人,流徙云散;恍若再世为人的宝玉该是什么心景?他们夫妇在离开贾府之后虽被小红家接了去“供奉”起来,粗茶淡饭尚可度日,但宝玉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无法治愈的了。身边的薛宝钗是贤妇,尽管变成了荆钗布裙的普通女子,却仍能“恪尽妇道”,“举案齐眉”地关心丈夫。但宝玉经过这次打击,将愈加认清“禄蠹”哲学的虚伪和残忍,他会更加怀念为他而死的林黛玉,哪里还能听得进去那个“贫贱不能移”其本性的“宝姐姐”整天刺刺不休地劝他重绍祖德的说教呢?他的“情极之毒”终于发作,他变得格外的“不可箴”,一撒手飘然而去。惜春亦继之出家为尼。这兄妹二人各从自身的痛苦勘破了这个罪恶的红尘世界,各根据自己对人生的理解而选择了同一归宿。

那史湘云却仍在苦熬她的岁月。她在等着云山万里外的丈夫归来。若干年后,皇帝为贾家昭雪的敕令下达,卫若兰获赦奔回,但这个曾充满青春活力的豪爽女子却耗尽了她的生命,枯槁干涸而死,离开了这罪恶的人间。

贾兰的重见天日之时,则必是李纨的死期。据情理而言,她含辛茹苦、终生一念突然如奇迹一样实现,她也实在受不了这种“幸福”的强烈刺激。而刚刚“爵禄高登”,忽然就“黄泉路近”的贾兰的死,似也必与此有关(因不可能再来一次抄家)。

我以为,八十回后不久的抄家,将是前所未有的精彩文字,但决不会很见长。经过一段“发疯”似的乱糟糟局面之后,贾府还会有一个岌岌可危的相对平衡阶段。《红楼梦》还要继续相当长时间,大量的篇幅还将用在贾府的自杀自灭、人与人变态的关系上。曹雪芹将用刀一样的笔触向人们报告这种丑,把这个小世界不可救药的顽症淋漓地显示出来,给读者以深沉的启迪,无边的幽想,无尽的思味。